《讲述同时代的爱情故事:就这么嫁给了他》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讲述同时代的爱情故事:就这么嫁给了他- 第4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你又想骗人。”
  “确实没有。”
  “还用劳驾我把她的芳名说出来吗?”
  “芳名?”我心里一惊,战战兢兢地辩解道,“你是说刘芳吧,那天你见到的是个误会。”
  “误会?”她神情有些激动,“我怎么会误会呢!再说了,你也不用骗我呀,你有女朋友我也应该向你祝贺才是,没准还送你一个礼物呢,说吧,想让我送你什么,只要我能付得起。”
  我无可奈何道:“你确确实实搞错了,刘芳是我刚刚认的小妹妹,不信你去问她。”
  “甭问了,”她故意拉长了语调,“我知道,她是你的小妹妹。先骗人家做小妹,以后再骗人家做什么我就不知道喽!”
  我看到她那神态,明白越是辩解越是乱。这种无从置辩的事,最好的办法就是回避。
  我们不再说话,我只顾低头喝咖啡。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周围的人来来去去换了几拨儿。
  我们毫无去意。
  “其实你这人本身也挺好的,挺聪明的,”阿晓打破了沉寂,“就是嘴上说话没个准儿,生活也过得一塌糊涂,显得太邋遢。你别不愿意听,这都是为你好,作为朋友我得管管你,看你年龄倒是不小,可有些时候却像个孩子,没正经,别一天到晚没个目标,要是将来毕业了没工作,你说咋办?”
  “做乞丐呗!”我垂头丧气地答。
  “要是那样,你可千万别来找我,我可是要面子的人,不像你这样厚颜无耻,脸用针扎都扎不透。再说了,就算你选了乞丐这个职业,也得有个好的身体素质,你现在这个身体,风一吹,就有倒的危险,小心将来饭还没要到,自己先倒下了。”
  “你倒是挺为我的将来着想的。”
  “那是,好朋友嘛。对了,这烟以后你就别吸了,酒尽量也少喝,别一见到酒就像个猪似的,没了记性。”
  她说得我真是哭笑不得:“嘿,阿晓,几天不见这话也会说了,这骂人不但不带脏字,连感觉都没有。我这不知不觉,就被你说成猪了,幸好我及时醒悟,要不然,将来被你卖了,我还得给你数钱呢!”
  “就你这样的谁肯买呀,你有什么地方是值钱的?”
  “穷学生一个,当然就不用说了。可以我这长相,没准被哪个好莱坞大美女看上,也难保。”
  “哎哟,你倒真恬不知耻,自己拿自己当榜样,自我感觉良好。像你这种人天底下真是少有,也算是个稀有品种,得把你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之列,去国外参展,还能创些外汇。”
  她已经是在有意地奚落我了,心里仿佛隐着伤痛,所以我没有顶撞。
  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去追问她,在这方面,我的智力实在是有点儿不足。
  关于阿晓对我的感觉,在我心里一直是个谜。女孩的心思总是让人捉摸不透,她就像云彩一样总是飘浮不定。
  这是我最后一次与她这样长久交谈,也是最后一次与她这样亲密接触。可以说,连她的手我都没有牵过,然而她的身影却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深深占据着我的心灵。有人说我这是柏拉图似的恋爱,但这说法并不准确,因为我是单方面在爱她,完全是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近似疯狂的想念;又有人说,我这是暗恋,可我也觉得不准确,因为暗恋会随长久的分离而淡忘,而我对阿晓的喜爱,却像葡萄酒一样,越是时间久远,就越气味香醇。
  那以后我再没有主动去约过阿晓,她也没有主动来找过我。就是偶尔在路上相见,我们也只是寒暄几句,便匆匆离去。可是每次见到她,哪怕只是远远望见了她的背影,我的心中都会有一阵悸动。
  就这样,我将对阿晓的爱深深隐藏在心里,独自一人忍受着痛苦。
  毕业后,我没有继续深造,而是开始了四处打工的生涯。关于阿晓的去向,我也没去打听,也就无从知晓了。
  光阴就这么无情地过去了,带走了我的青春,我的激情……
  第十章
  真爱无价。
  我将过去的那个压抑、郁闷而又真挚的情结,告诉了院里的哥们儿,大家都为我加油助阵。他们让我马上去找回阿晓。听了他们的鼓励,我也着实热血沸腾了一番,可脑海中一出现朝思暮想的阿晓的面容,我那犹如火山喷发的激情就又会忽然冷却下来。
  我还是没有敢回呼机上的号码。我怕。我怕一听到她的声音,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破坏了我在她心目中的形象。我怕一见到她,又会深埋住自己对她的感情,格外加深我已有的痛苦。我怕的东西实在太多,我觉得承受不起。
  一个星期悄然而过,我仍然没有与阿晓联系。
  李东,一个同情我的酒友,也和我一样,天天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实现自己的宏图伟业。星期天,李东不工作。早餐过后,他泡了一碗方便面,给我送过来。他知道我许久没有进食了。
  我勉强坐起来,吃力地享受这顿早餐。
  “瞧,你这失魂落魄的样子,为一个女人,值吗?”他苦口婆心地劝解我。
  “我也不知道。”我将面咽下去,说,“其实我也觉得不值,这都怨我,拿不起放不下的,自己找罪受。”
  “我也觉着就怨你自己。你们又没什么海誓山盟,她不存在什么背叛了你这回事。你对她单相思,可她却一点儿也不知道。这大丈夫志在四方,为了儿女私情毁弃前途倒还算是情有可原。可你呢,这算什么呢?你倒自己说说看?”
  我一边听着他的劝告,一边将面条扫了个精光。我饿极了。
  “我也没有话好说,一句话,就是自己太窝囊,太无能。”我将碗筷放在床边的小桌上,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你看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觉得你应该快刀斩乱麻。”
  “怎么个快刀斩乱麻法?”
  “你难道不明白吗?”
  “我上哪里去明白?你给我解释解释。”
  “就是做事干净利落,你马上去找阿晓说个明白,看看她对你的反应。”
  “一见面就问,那怎么行?万一为了我搞得她心烦,怎么办?”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只要自己过得开心,管那么多干吗?”
  “你说的也是,好吧,我就照你说的去做。”我坐到镜前,端详了一下自己,“几天不见,这胡子长了,发型也乱了,满脸灰尘,这要是给阿晓瞧见了,还真以为我做了乞丐呢。”
  “你现在这个模样还真像乞丐。别说阿晓,就是八十岁老太太看见了,也要烦死了。”
  这时,放在床头的呼机又不停地响起来。
  “还有谁找我?”我不耐烦地走到床头,拿起呼机,注视着上面的信息。
  “韦子,下午两点,我要乘飞机去美国,望能在机场见一面。阿晓。”
  这消息来得太突然了,令我措手不及,犹如当头棒喝。不过,我很快就镇定下来,小声嘟哝道:“这也好,走得越远越好。人走了,痛苦也就结束了。”
  “韦子,怎么了?”李东看到我的脸色骤变。
  “你看看吧。”我顺手将呼机递给了李东,眼泪也不争气地涌出来了。
  他接过看了一下,过了片刻,说:“你去送她吗?”
  “我要去见她……一面,”我的声音有些发颤,“我怕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
  去冲了个凉,将凌乱的胡须打理得干干净净,等衬衣的最后一个扣子扣完,看表已是十一点钟了。李东陪我出了门。
  正值夏季,外面骄阳似火。
  “回去吧,李东,我觉得一个人去比较好。”
  “那好吧,钱够吗?记得你很长时间没出去了。”他关切地说。
  我打开钱包:“还有不到一百块,做公车去够了。”
  李东从衣兜里掏出一叠人民币,塞到我手里说:“拿着,这是一千块,再多我也没有了,打车去还能多聊会儿。”
  我没有拒绝,我确实需要钱。生活在这个世界就必须面对现实,光靠想像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钱在生活里起着重要的作用。要想生存下去,衣食住行,没钱就玩儿不转。离开了钱,也就等于离开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我的对钱的期望值并不是很高,只要能活得自得其乐,便功德圆满。然而,现在,我没有钱,也没有快乐,活生生一个全无主义者。
  车子在繁华的都市里穿行。我坐在车前座,汗流浃背。来到机场,我飞奔在人群中间。问了一名服务人员后,顺着她指的方向我开始仔细地搜索。终于,远远的,我发现了正在四处张望、神色不安的阿晓。
  依旧不长不短的柔发,依旧天真无邪的眼睛。
  我没有预先想像的那样急不可耐,相反却平静异常。我的视线一直没有从她身上移开,缓缓向她走过去。
  她看到了我,同样也镇定从容。
  “我们好久没见了。”她笑眼盈盈地冲我说道。
  “是的,很久……未见了。”我支支吾吾,略显慌乱。
  “我呼过你很多次,你为什么不给我回话?”
  “最近比较忙,也没抽出时间,真是对不起。”我一边小心翼翼地回答,一边想着该说什么。
  “怎么?就你一个人,别人没来送你?”
  “对,就等你来送我呢。”她说,“难道你就不想我吗?”
  “想,想你想得快要死了。”我强作调皮地回答。
  “我也是,也不知道你这一年哪儿去了,找你很久也没找到。”
  “你找我了?”我有些兴奋。
  “对,我一直在找你,想跟你说句话。”
  “噢,什么话?”
  “你经常上网吗?”
  “不,只是偶尔去,我算是个网盲。”
  “你上网聊天吗?”
  “偶尔,不,应该说,认真聊过的其实只有一次,而且还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你还记得那个网友的名字吗?”
  “不,早就忘了。”我实在不想让她知道。
  “不是你忘了,是你不想告诉我吧。”
  我蓦地一怔,呆呆地望着她,心里充满了迷惑,但又似乎明白了点儿什么。
  她继续说:“其实我想告诉你,那个‘小艾’就是我。我一直在等你说你想说的那句话,一直等到现在!”
  她的眼睛里亮晶晶的,充满了晶莹的泪水,我已是泪如泉涌,里面含着酸楚和悔恨,但更多的是无比的快乐。
  “阿晓,我爱你……”我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
  “我也爱你!”说着她拿出一张纸巾,将我脸颊的泪水拭去,“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这样随便流眼泪呢!”
  “你太让我高兴了。”我破涕为笑,“我想你都快想疯了。”
  “谁叫你那么没勇气呢!”
  “说的是。对了,你到美国去做什么?”
  “留学,读管理硕士。两年,就两年,你能等我回来吗?”
  “能,太能了!别说两年,就是一万年也行!”
  “人哪能活得那么长!”
  “我能,从现在开始我要戒烟、要戒酒、要戒掉我的一切恶习,我要长寿!”
  “行了,我知道了……”
  这时广播里提醒去旧金山的旅客开始登机了,我替她拎着皮箱一直到了安检口。
  “阿晓,我一直有一个梦,你能帮我实现吗?”
  “什么梦,你说吧。”
  “我……我可以吻你吗?”
  “你说呢?”
  “我说……”我将头探了过去,双手紧紧抱住了她。
  吻,通俗地讲,就是嘴唇触到了别人的嘴唇。
  我与阿晓疯狂地吻着。我看到了她热情洋溢的眼神,感觉到了她忽强忽弱的鼻息、她的加速的心跳。我们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我深深体会到了她全部的深情……
  这种感觉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述,只能亲身体会。
  阿晓走了,我却一直处于极度的快乐之中。走在长安街上,我对着苍穹大喊:“我爱你,阿晓……我爱你,阿晓……我爱你,阿晓……”
  我涕泗滂沱,泪如泉涌,四周的人都向我投来怜悯的目光,不知我这是在表达着我的巨大的快乐。
  我要迅速计划出今后要走的路。此时,两年对我来说显得如此重要,我再不能浪费半点儿光阴。今年是2000年,我不能预料下个世纪会怎样,但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到此为止,我希望那些找到真爱的少男少女们,一定要把握机会,因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也希望那些在真爱面前羞于坦白的人,要勇于袒露自我,是水手就要出航,是男人就要敢迎着风浪。


  就这么嫁给了他 第五部分

  雷教授(1)

  明华,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生于上海。职业:自由撰稿人。爱读书,爱旅游,爱动漫。''''慕鸿评语:明华的《雷教授》很可读,读不多久就会被故事情节吸引住的。明华的文字一向优美而流畅,有很强的文学感。
  读者留言栏:慕鸿
  June 29;2005
  《雷教授》中的两个人物塑造得栩栩如生!
  雷教授
  雷教授1
  雷教授是我念大学二年级时教我们西方文学史的。他是一位来自英国的Fulbright访问教授,在我们学校——N大学任教两年。N大学是上海名校,常常有客座教授任课。
  我一年级入学时他也刚好开始在我校授课,虽然不教我们,但他的大名很快便如雷贯耳了。因为据传他是个美男子,而且很有学问,而且很年轻(就教授而言),而且单身。不过,很快又有传闻过来,说校方对他颇有微词,因为他在课上把《圣经》作为学生必修的课外读物之一,说没有看过《圣经》的人与西方文学之间终会有所阻隔。于是大家都认为他是个教徒,但对于我们来说,这更增添了他的神秘感和吸引力,因为在中国的学校教育里,宗教信仰除了在政治课上被说成是精神鸦片外,基本上是被谨慎地回避掉的。其实学生中也很少有人认真信教,但由于常常从外国影视或文学作品中间接触及,反而对西方宗教产生了好奇。不过很快又有传闻过来,说雷教授其实是个无神论者,“虽然不那么彻底,”他在课堂上这样讲,“因为我常常会说‘Oh;my God!’”学生们一阵哄笑。
  我不知道其他同学如何,反正听过传闻后,我确实把《圣经》看了一遍。书是一直就有的,是早先祖母给我的生日礼物。因为厚厚一本,又是繁体字,而且还是竖排版,我一直敬而远之,束之高阁。闻听雷教授的话,好奇心一炽,拿出来翻看,竟不知不觉通读了。虽然并未就此被化为教徒,但回头再看《失乐园》《浮士德》等书,感受便不同了。
  而那时我的周围几乎已成了爱情玫瑰园了。一年级新人,又是外文系,班上的女生们一个个成为师兄们追求的对象。刚入高等学府的我们,不仅一下从高考那令人窒息的阴影下解脱出来,也从早恋的禁忌中释放了,家长和老师们忽然默许我们可以恋爱。恋爱自由本身已是不可抗拒的诱惑。但是我迟迟没有恋爱的经历,看到别人成双成对,甚至在校园中旁若无人地做出过度亲密的举动,虽然不以为然,但多少有点儿怅然若失。我的个人经历很单纯,我喜欢旅游、运动和文学,课余时间基本上被这三样占据。由于喜欢运动,我与男生们交情大多不错,但并没有什么卿卿我我的事。中学时代的好友林芬曾告诉我,班上的帅哥体育委员喜欢我。我很茫然。我们放学后是常常一起打乒乓,可是并没有别的情况啊。林芬说,“你真不开窍。他一向最喜欢足球的,为了你他脱了好几次球队活动。”我多少有点儿感动,可那时高考逼近,大家都心无旁骛地复习,连课外活动都丢开了,遑论小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