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圆圆的杏眼微微笑着,勾勒出了淡淡的鱼尾纹,“再忙也要注意自已的身体啊。”
顾炎大口大口地喝着老婆的爱心汤,也不顾有些烫,很捧场面将人参鸡汤喝得一干二净,嘴甜地夸奖,“老婆,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夏苑咪咪笑地给他擦嘴,“你呀,越老越像个孩子!”
“小朗和我说,他要拍《春雷》,所以这段时间,我就先把公司的大小事情处理好了,然后我就要为小朗准备一切可以用的人力物力资源,争取百分之百地还原《春雷》这个故事,现在万事俱备,就差《春雷》完整的剧本了。”
夏苑微笑着点头,“老公,你辛苦了。”
“不辛苦,为自已的儿子打工那是应该地。”顾炎幽默地说,随后两人相视一笑,夫妻这么多年,他们彼此间培养的默契一个眼神就能体会到了。
其实,夏苑知道,顾炎对女儿的宠爱在四个孩子中最为浓烈,对女儿百依百顺,护短得很,因为他知道疼女儿是有个期限的,毕竟女儿是嫁出去地。但他对儿子的爱却像大山一样,既沉默又深重。
宁市大剧院
宽敞的大堂静悄悄地。
天花板上镶嵌着一盏盏小小的灯,光芒极其亮丽,美丽的光芒照耀着整个大剧院,大大的红色帷幕像大屏风一样屹立,让走进来的人们一眼相望到这醒目的红色。
顾明达在前走,裴缺跟在了她后面。
他们找到相应的位置后,然后坐了下来,静静地等着。
相比较什么热闹的钢琴演奏会啦,小提琴演奏会,来听古典音乐的人们似乎有些少,快到了演奏会开始的时候,人们才陆陆续续地来,却依然填不满这偌大的剧院,有一种空旷的感觉。
顾明达看了看手上的腕表,发现时间差不多快到了,就端正了身姿,目光放在了远处的讲台上。
裴缺也一样。
他外公一家,是宁市有名的书香门第。
虽说,他妈妈性格叛逆去做了明星,但罗嫣从小就对他很严格,一般会要求他涉及一些音乐绘画这类地,他的小提琴拉得倒是不错地,以前拿过全国少年组小提琴大赛的亚军,有时候一个人夜深人静睡不着的时候,他会站在窗边拉一会儿小提琴,从指尖传来那种优美的音乐,会带给他一种安静的感觉。
第七十五章 酒吧(不是伪更,改错字)()
京都的夜晚,街头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灯火通明。
一排排各式各样的商店门口站着一个个衣资靓丽的服务员,俯身微笑着说着“欢迎光临”。
本是宁静的夜晚,但四处成群结队的人们,远处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满满地相映在了人们的眼睛中,形成来了在白天所看不到的景色,以及属于夜晚的热闹。
一辆红色的跑车在市中心的马路上飞快地行驶着,甚至是有些横冲直撞了,很多车和行人都纷纷让了开来。那样嚣张的车,谁不让谁吃亏呀。
不到几分钟时间,红色的跑车停在了京都有名的一米酒吧。泊车小弟赶紧走了过来,拉开车门,顿时呼吸一紧,真是一个漂亮的女人,挂脖的红色开叉长裙,隐隐约约的雪白长腿,一走一动,随着衣裙的飘飘走动,油然升起一股别样的性感。
泊车小弟手中拿着钥匙,痴痴地看着那一抹红色的背影,虽然那美丽的女人什么话都没有说,甚至他都没有清楚地看到她的容貌,但他敢拍着胸脯肯定地说是美女,那种透露出来的气质,他不用看正脸就知道了是个大美人。
碧丝一推开了酒吧的门,店里嘈杂的环境立刻安静了下来。
随后爆发出了一阵又一阵的欢呼声,夹杂着口哨声。
爱人之心人皆有之。
很快,几个热情的男人拿着鸡尾酒纷纷向碧丝发出了邀请,但碧丝没有理会,一一拒绝,一个人默默地坐在了台吧上。
“给我一杯酒。”她将手提包随手放在了桌面上,手指撩了撩长长的斜刘海,举手投足间是那样的妩媚,而眉宇间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帅气的调酒师使了一个花式调酒,复杂,眼花缭乱的调酒动作,一丝不差,流利地耍帅出来了,旁边的人发出了几声喝彩声,而他最想吸引的那位美女,却拖着下巴低头看手机。
调酒师从高往下看,郝然看到了百度查的是颜七,不就是那个写《魔法师爱德华》的超级明星作家吗,额,这年头连酒吧消遣的女人都显得那样有文化。
“小姐,给您调了一杯彩虹之恋,这是一杯喝了会让你心情好的鸡尾酒,请享用。”调酒师将调好的酒推到了碧丝面前。
碧丝看到了颜色像彩虹一样的酒,扯着嘴角苦笑,“喝了真能让人开心吗?”她似乎在问自已,随后一口喝了下去。
“再来一杯。”碧丝摇着酒杯。
调酒师给了一杯浓度低的鸡尾酒给她。
碧丝又一干而尽。
一个美丽的女人独自坐在台吧上喝着酒,那一道寂寞又苗条的身影深深地吸引着男人们的视线。
来酒吧的男人除了来艳遇外的,就是消遣生活地。
消遣生活自然不会去搭讪美女,但喜欢艳遇的男人就不一样了。
他们伺机等候着,像最有耐心的猎人一样慢慢等待着猎物掉进陷进中。
帅气的调酒师也是男人,当然知道周围的男人们存的是什么样的心里,他们是巴不得眼前这个美丽的女人喝得烂醉,然后好有借口送回家,到时候在一个喝得不省人事的女人那里占点便宜不会这么样。
“小姐,别再喝了,尤其是在伤心的时候,更加容易醉。”调酒师给了第三杯后,就不再给碧丝调鸡尾酒了,他在酒吧呆了这么多年,自然能一眼看出来哪些女人是真正来寻艳遇的,哪些女人是来买醉地,通常来买醉的女人肯定是受过情殇地,又可怜又无助,他私心上不希望这些受过情伤的女人们再遭遇什么不好的事情。
虽说白天和碧丝没谈成四合院的事情,但颜承朗回到公寓后,泡了一碗面后,就开始专心致志地写起了《春雷》。
一个好的小说家必定很会讲故事。
颜承朗前前后后研究了《春雷》的人设,年代,背景以及故事的主要线路,只有细细地了解过了,他才发现他妈妈夏语很会讲故事,总是慢慢地将他带入了书中那个年代所发生的那段感情中。
他没有选择用电脑打字,而是选择了写在了笔记本上。
那样一个迷人的故事值得他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继承当时妈妈写《春雷》的感觉。
小小的台灯照亮着他的视线。
颜承朗拿着钢笔开始在在笔记本上构思未完成的故事。
时间在不禁意间悄悄地流走。
似乎过了好长的一段时间,颜承朗感到了食指和大拇指很酸,他就放下了沉重的钢笔,大拇指不知觉地抚摸着食指,食指的侧面红红地凹进去了小小的一块皮。
他站了起来,伸长了脖子。
向后抬头,向前伸头,做了几个灵活的脑部运动后,开始执笔写小说。
就是此时,他的手机铃声响亮地叫了起来,在本就没什么人气的公寓里,显得那样的醒目。
“喂,请问是颜承朗先生吗,你认识碧丝小姐吗,她现在在酒吧里喝醉了,能麻烦你来接她一下吗?”电话中的男声很客气地询问。
“哪个酒吧,地址在哪,我马上来,麻烦你帮我照顾下碧丝,在我没来之前请不要将她交给其他人。”颜承朗慎重地拜托了电话彼端的人,然后随后拿走了挂在椅背上的风衣,就火速地下楼。
他清楚地看到了腕表上的时针已经指向了12点。
女孩子越晚在酒吧就越不安全。
夏语曾经就这样告诉年幼的他,尤其是长得美丽又脱单的女人,总是会有一两个男人要去吃她豆腐。
颜承朗很担心,尽管他现在觉得自已很鸡婆。
他还是在寂静的马路上快速地行驶着。
12点后的酒吧,灯红酒绿,喧闹的音乐震耳欲聋。
碧丝有些不舒服,趴在了台吧上,摇了摇空荡荡的酒杯,叫着酒,她身边的两三个男人围着她,不停地给她倒酒着。
台吧上的调酒师于心不忍,就偷偷地拿走了她的手提包,掏出了手机,躲在了台吧下开始翻通讯录,但翻来翻去就只要一个名字;颜承朗。
调酒师怜惜她,本来就没给她调鸡尾酒了,是周围几个胆大的男人拿了酒,他是男人他懂,所以他才向那个颜承朗打电话。
碧丝摇摇晃晃地站来起来,睁着迷迷糊糊的眼睛,看了一下腕表,时针指向了12点了,就四处摸索着手提包,好不容易摸索到了,就叫着“买单。”
她的神志有些不清楚了。
喝了太多的酒,终于把自已给灌醉了。
喝醉了的感觉真好啊,她想,终于脑子里没有了颜承朗这个人。
“小姐,我送你回家吧。”身边的男人们蠢蠢欲动,他们早就计划好了,一等这个女人喝酒,就抓着她的手强行送回家。
两只粗大的手抓着碧丝雪白的胳膊,她本就是一个漂亮的混血儿,肌肤自然比一般的京都人要白上一圈。
抓着碧丝胳膊的手开始不老实了,有意无意地摸着她露在外面的肌肤,毛细孔夸张地放大,她感到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碧丝感到不舒服,很不舒服,她挣扎着,“放开我,快点放开我。”然而对于嘈杂的酒吧来说,这点小小的声音正如毛毛雨一样,一点用都没有。
“美女,我们乖乖地回家啊。”为首的一个光头男人直接搂抱住了碧丝,粗糙的手从她纤细的脖子慢慢地抚摸到了她的臀部,还不禁意间捏了捏她毫无赘肉的腰部。
碧丝感觉到了全身的毛细管都竖了起来,糊涂的脑子立刻清醒了一半,她想要挣扎,但是身子实在太软了没有力气,只能软趴趴地伏在了光头男人身上。从背面看过来,她像是对着抱着她的男人撒娇。
人只有到了灾难来地那一刻,才会感到后悔。
碧丝也一样,她后悔了,她真的后悔了。
就在她开始向上帝忏悔的时候,她突然感受到了一股强大的力量将她脱离了开来。
是颜承朗。
他直接推开了光头,给碧丝披上了风衣,“这位先生,请你放开我妹妹。”
光头怎么甘心到手的猎物白白送人,“你那只眼睛写着你是这位美女的哥哥了,臭小子,别多管闲事!!”
“就是,你小子是不是来找茬地?”光头身边的两个男人叫嚣着。
碧丝神色恍恍惚惚地,她感觉到了神志一下子清楚,一下子糊涂,她难受地趴在了颜承朗温暖的胸膛中,他身上似花似草的味道很好闻,很让她安心,安心地让她上下眼皮在打颤着。
“吵了什么吵!”突然音乐一下子停了下来,嘈杂的酒吧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一个浓厚的男中音突然响起,人群自动地让开了一条道路,一个戴着墨镜,理着小平头的男人,身上的颜色几乎和漆黑的夜完全交融而成,他的身后跟着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但几乎对他毕恭毕敬。
光头直接吓得浑身打颤,战战兢兢,叫着“老大”。
墨镜男人叼着一只烟,手直接劈在了光头男人的大脑袋上,骂着,“该死的傻冒,也不看看眼前的人是谁,也跟颜少抢女人,还不快点给颜少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以强欺弱的光头男连连道歉。
颜承朗也不为难他,就直接和墨镜男人道了谢,然后扶着碧丝走出了酒吧门口。幸好他听到酒吧的名字后,事先和承铭打了个电话,动用了他在那边的一点小小的势力。
颜承朗将碧丝带回了公寓。
开始照顾了一个酒醉的女人。
到了第二天的清晨。
碧丝感到了头痛欲裂,睁开了迷糊的眼睛,神志渐渐地清醒了。昨天在酒吧里的一幕幕她慢慢地回想了起来。
然后,她脸红了,她记了起来似乎那会儿承朗给她披了披风衣,她趴在了承朗温暖的胸胸膛中。
“碧丝,你醒来了。”颜承朗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端出了一杯蜂蜜水,“喝了醒醒酒,我有事要和你说。”
碧丝接过了蜂蜜水,喝了下去,然后乖乖地坐在了沙发上,这次幸好有颜承朗出现在酒吧里,不然她想她肯定很惨很惨地。
感激的同时,她的心脏又慢慢地找回了对颜承朗炽热的感情。
“碧丝,”颜承朗语重心长地说,他的语气从来没有这样严肃过,俊朗的眉目紧紧地扳着一张脸,害得碧丝心跳声不由地噗通噗通地在加速。
“碧丝,男人的心比女人狠,心软的女人面对不喜欢的男人,只要这个男人够痴情够坚持,女人必定会软化,而男人的话,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无论女人做得再多,男人的心只会感动不会接受,有时候,男人比女人现实,他比女人更会遵从内心的选择。我这样没心的男人,根本就不值得你再喜欢了,喜欢你的男人不会让你遭遇到像你昨天那样的情况,他只会心疼你,爱你都来不及,而我的话,只是内疚,不是心疼。这世界,肯定会有一个适合你的男人出现,只是在茫茫人海中他方向感不好一时找不到而已。”颜承朗觉得他有必要要教育一下碧丝,多年的朋友兼同事,他有责任敲醒眼前这个傻女人,他希望她回头去爱一个喜欢她的男人,而不是将时间浪费在一个不喜欢她的男人身上,浪费青春,浪费感情。
碧丝和他共事4年,还从来没有听到过他如此长篇道理地训人,通常颜承朗都是温和地。但经过昨天这么一闹,她想她真的可以终于死心了。
第七十六章 死心()
清晨的阳光照射进来了。
秋天的阳光是温和地,照射在两个的脸上,俊男美女的画面十分养眼。
碧丝呆呆地望着眼前的男人,这是她16岁开始喜欢着的男人,藏在了心里整整的11年。真的好久好久,久得她快忘记了身边任何一个男人的相貌,眼里,心里,念的,想的,满满地都是他。
很多人说她傻,骂她犯贱,明明人家都拒绝了你,还要死缠烂打,可是他们不明白的是,要是一个女人,将一个男人放在了心上整整11年,对他的感情都刻在了骨肉里,那样深刻的感情岂能说死心就死心地。
所以,她就是不放弃。
但是现在,她想她确实可以放弃了,颜承朗都说得那样明白了,他说男人的心比女人狠,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无论再怎么死缠烂打都没有。这一刻,她觉得她的脑子是无比地清醒,耳朵是那样的灵敏,听得地是那么的清清楚楚,连对方的停顿了几次她都知道。
碧丝突然伸手搂住了颜承朗的脖子,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红唇贴到他清凉的嘴唇上;蜻蜓点水般地点了点他的唇上,像一阵清风吹拂着水面上,波澜不惊,像云彩浮动般,那样地轻柔。
这是她的初吻,亦是颜承朗的初吻。
虽然这个吻一点都不惊心动魄,而是像溪水那样缓缓细流,但两人脸上的表情都很有趣,瞪大了双眼相互看着对方。
“承朗,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里,我不后悔爱上你,最后我很卑鄙地吻了你,我只想将我的初吻献给我的初恋,再见了。”碧丝站起了身子,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公寓。她身上还穿着昨天那件挂脖开叉红色连衣裙,很单薄,同样很清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