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大哥哥对这个熊娃娃肯定有深刻的感情。
是不是她生病了,哥哥忙得无法抽身,于是就拿着这只可爱的熊娃娃陪伴在她身边。
顾明达开心地放到了坐着的熊娃娃,孩子气地将身子压在了熊娃娃身上,手指把玩这熊娃娃胸口中间的一颗大大的爱心。
突然,她一个用力,乐极生悲了,那颗爱心竟然被她扯下来了。
顾明达慌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拿着掉落下来的爱心想要将它镶嵌住,无奈她试了一次又一次,就是没有成功。
“怎么办。怎么办?”顾明达惊慌得六神无主,这可是大哥哥最心爱的熊娃娃,居然被她弄坏了,她简直就将把她的手给剁了。
只见熊娃娃的胸口露出了白花花的棉花,但有一张小小的信封如小荷才露尖尖角那样,露出了一角。
顾明达暂时抛弃了心慌,好奇地拿出了包裹在棉花中的信封。
年代有些久远的信封,封面渐渐地有些发黄。
它的封面郝然写着﹕小朗亲启!信封的最下角留着蝇头小字,夏语亲笔。
难道这是夏语阿姨的遗言吗?顾明达掀开了被子,穿着拖鞋,抱着一米高的熊娃娃奔跑出门。
咚咚咚地。
顾明达脚步急促地下楼。
“哎呀,我的小姐,你身体才好,怎么能拿着重重的熊娃娃,王叔帮你拿。”王管家恰好上楼巡视,看看少爷小姐们有什么需要让他帮忙的。
“不用了,谢谢王叔,王叔,我要去大哥哥的公寓,麻烦你给我安排下车子。”抱着熊娃娃的顾明达语气着急地说。
王管家笑呵呵,“我的好小姐,大少爷一听到你生病了,就赶紧从公寓里回来去了你的房间看你,陪伴了你好长一段时间,刚刚太太推门进去的时候,发现大少爷累得在你床头睡着了,就赶着让大少爷回屋子休息了,脚步还没离开多久,小姐你就醒了。”
“王叔,谢谢你,麻烦你告诉爸爸妈妈一下,说我醒了,身体好着呢。”顾明达礼貌地朝着王管家道谢,转身跨着急促的步伐,跑向了二楼。
顾明达心急如焚,根本就管不了大哥哥是不是在休息。
要是大哥哥在休息,她也要把哥哥拉起来。
她敢保证大哥哥肯定不知道这封遗言,夏语阿姨将它埋藏着这么深,肯定是有秘密。
颜承朗刚要躺下睡,就看到顾明达站在门口,小小的身子抱着巨大的熊娃娃,熊娃娃的脚尖随时都要垂地,胖嘟嘟的身子遮挡着女孩娇娇小小的身影。
“大哥哥,你看!”顾明达的表情是前所未有的凝重,手掌中小心地摊着一封颜色发黄的信封。
颜承朗咽下想要说的话,刚才他眼尖地看到妹妹的小脚上没穿袜子,正要酝酿语言让妹妹穿袜子去的时候,那一封写着小朗亲启的信封直接让他神色沉重。
妈妈居然给他留了遗言!!
难道妈妈去拉萨是不是因为去散心;难道有什么秘密吗?为什么律师叔叔;和夏苑妈妈都不知道这封信;为什么妈妈要将遗言留在熊娃娃身上;而且从来不告诉他……
太多的为什么了;颜承朗的脸色越来越严肃;眉宇间浓浓地充满着忧郁之气。
第六十五章 夏语二()
颜承朗的房间是现代简约风格。
整个房间以黑白灰颜色为主,墙面,地面,天花板以及家具和灯具等等皆以简单的造型为主,线条流畅简约,色彩对比醒目,不浮夸,处处显示着低调地美,让人眼前一亮,耳目一新。
现代风格的白色窗帘厚重地遮住了外面强烈的阳光,天花板上三四盏创意简约布罩个性吊灯散发着不强不弱的光芒。
顾明达看到颜承朗脸色浓重地像墨水一样乌黑乌黑的,就觉得这封信是十分要紧的信。她悄悄地移动脚步,这是哥哥的秘密,她不应该好奇地站在这里,让哥哥左右为难,到底是拆好还是不拆好。每个人心中都有属于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这是人之常情。她理解的。
“小七,坐在这里,和哥哥一起看信吧。”颜承朗小心翼翼地用手指抚摸着纸张发黄的信封,语气微微地透着苦涩,“你在哥哥身边,哥哥就有勇气看我妈妈的遗言了,不然……”
顾明达有些心疼颜承朗。
年少失母的滋味她是知道的,上辈子她还很小的时候,母后就因病去世了,每当她看到别的姐姐妹妹亲昵地叫着母妃母妃的,就让她好生羡慕。要是母后还在,她必定不会不满12岁就走,母后肯定会天天想方设法地喂胖她,使劲手段地让她多活几年。
她又想起了小时候常常听班上的小朋友在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是稻草。这形容得多么贴近啊!
这世间,最伟大的爱是母爱!
哥哥和她一样,年少就失去了母亲,但是哥哥比她可怜,起码父皇和哥哥疼爱了她12年,而哥哥呢,在没有遇见妈妈(夏语)之前,一个人孤零零地生活着,没了妈妈,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相当于瘫痪了他们心灵中的一部分世界。
而且,在哥哥的世界中,妈妈已经是唯一了!
顾明达伸手抱住了颜承朗,但她无法用力紧紧地拥抱住他,生病过后的身体,软绵绵地像一滩浆糊。
“哥哥,不怕,小七一直在呐。”顾明达握住了那一双骨节分明,十指修长整洁的大手,喃喃地说。
颜承朗轻轻地扳开了妹妹柔腻白皙的小手,给顾明达盖上了被子,坐在了床边,“嗯,那小七和哥哥一起看信吧。”
那一双修长,漂亮的手指微微在颤抖,颜承朗慢慢地撕着信封,脆弱地纸张一撕就裂开了。
他从信封中拿出了信,开始仔细地读了起来。
亲爱的小朗﹕
见信安好!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妈妈已经不在人世了!
我很犹豫,很纠结,不知道要不要给你写这封信,但我思考了良久,最终还是执笔写下了这封信,写完后我就将它藏在了熊娃娃的爱心胸口处,思量着不被你发现。
你想起来了吗,就是你5岁生日那年,妈妈送你了一只1米多高的小熊娃娃,颜色是棕色的,两只眼睛大得像黑葡萄,当时你还抱怨说,怎么给你买熊娃娃。嘿嘿,这就是你妈妈的聪明之处了,我知道小朗你喜欢变形金刚,喜欢奥特曼恐龙蛋,还喜欢益智的小游戏,不喜欢毛绒玩具之类的。
肯定会将这只笨重的熊娃娃仍在一边。
只是妈妈没想到的是,小朗你抱怨归抱怨,但还是将熊娃娃放在了床边。
看到你小小的脸蛋中洋溢着对这只熊娃娃的珍爱,那时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小朗,我是不是不是一个好妈妈?
总是忙着写小说,和你一起去游乐园,动物园玩耍的时间那么地少,你会怪妈妈吗?
小朗,我一生中最对不起你的人就是你了,把你生了下来,却让你饱受别人的非议。其实我一直都知道只是妈妈在你面前装作了聋子,京城的那些人用什么话来说我们母子俩我都知道。
小朗,我一直想要告诉你,其实你根本就不是私生子。
我和你爸爸在瑞士结的婚,拥有瑞士的结婚证书,那你怎么可能是婚外子,只不过我在京城产下了你而已。
恰好你爸爸没有一次出现在我们母子俩前面,就这么被人给误会了。因为你爸爸不在身边,我无法用强硬的语言来解释你不是私生子,只能默默地将痛苦咽到肚子里去。
我一直想要和你解释,但是话到嘴边却不得不咽了下来。
当时只觉得你年纪小,不想要让你知道大人间复杂的感情,直到你5岁那年,被人指着鼻子骂野种的时候,我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心中的痛,这也是我第一次对你爸爸的感情产生了质疑。
我几次三番想要告诉你真相,但是有时候命运往往是残酷地。
有段时间,我一直头昏目眩,每天早上醒来发现嘴巴里充满着腥味,一刷牙,鼻血就哗哗地流了出来。
马虎粗心的我,根本就没当一回事,我一直以为是我每天深夜写小说写累了才会导致流鼻血。
我想要写出一部让人惊叹的作品,想要大家将目光转移到我的作品上,而不是过多的关注着我的私生活。
虽然我常常被媒体称赞为“天才女作家”,“著名女作家”,但在生活上我却是一个白痴。
老天给你开了一扇门,就给你关上另一扇门。
就像你妈妈我啦,常常被你爸爸骂没常识。
只可惜,你爸爸一直在那遥远的瑞士,根本就照顾不到我们!
于是,没常识的蠢妈妈一直拖拖拉拉地不去医院检查,直到有一次我带着你去瑞士看望你朱莉阿姨后,才知道,呃呃,我得了白血病并且是晚期。
是的,你别揉眼睛了,我得了白血病晚期。
根本就没药救了。
朱莉说,乐观的话,我能活1到3年,不乐观的话,马上就会死翘翘。
但是我不想那么快就死,我舍不得小朗,舍不得小苑,还舍不得他!
小朗,妈妈的一生从来没有对不起谁,但唯独对不起你。
唯一的遗憾是《春雷》没有写完,当时好多读者一直期望着结局,甚至有些热情的读者常常讨论书中的男女主角将由谁来演?
只可惜,我都未能完成上面两件事情!
———夏语亲笔
颜承朗渐渐地读不下去了。
拿着微黄信纸的手在不停地发抖。
心中五味复杂。
颜承朗闭了闭眼睛,过了一会儿,他睁开迷人的眼睛,手中紧紧捏着另一封未读完的信纸慢慢地交到了顾明达手中,声音有点沙哑,“小七,你帮哥哥读一下,好吗?”
顾明达软软滑滑的手直接附上了颜承朗的手掌上,小小的手紧紧地握住了他的四个手指,指尖的皮肤有些粗糙,仔细一模,才知道那是一层细细的茧。
报道上总是写着“少年天才作家颜承朗”,“才华横溢不得不说的少年作家”,“作家排行榜上最年轻的青年作家颜承朗,”等等。
从来就没有一篇文写的是天才作家靠得也是勤奋。
大家都不知道的是,颜承朗每写一篇新文,必定是构思了开新坑了,从来就不断更,保持日更6000字。虽然相对其他一些日码一万字的作家来说,他更的有些少,但是他却要每天码6个小时到8个小时,并且是反复修改,仔细推敲,绝对是良心之品。
第六十六章 自私()
顾明达白玉般的小手握着手中的信纸,白色的灯光照耀着她羊脂玉般的肌肤,那肌肤白得几乎可以和那灯光融为一体,卷翘睫毛像扇子似的,扑闪扑闪,抿着花瓣似的嘴唇,有一种说不出的娇媚可爱。她整个人就像雪娃娃做地一样,白皙地快要亮瞎了颜承朗的眼睛。
她仔细地盯着信纸,从头到尾一目十行,越看越惊讶,明亮的大眼睛闪着犹豫的光芒。
顾明达清了清嗓子,开口想要读的时候,却发现喉咙异常地沙哑,根本就发不出声音来,直接叫人怀疑她的声带是不是坏掉了。
这是信让她太惊讶。
顾明达不知道该不是该让哥哥知道好,今天哥哥知道的信息太多了,心情像是波涛汹涌的大海一样一时间肯定很难平静下来,要是再知道这封信里的秘密,她怕哥哥情绪会像暴风雨来临后的大海一样汹涌澎湃,狂风怒吼。
敏感的颜承朗立刻从妹妹闷闷不乐的表情中,推断出这一封未读的信肯定隐藏着重要的信息。
直到今天,他才知道妈妈不是意外去世,而是得了绝症才去了拉萨一个人孤零零地死在了那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年幼的时候,他不懂事,妈妈去世那段时间,他常常躺在床上睡不着,心里总是埋怨妈妈不乖,为什么要偷偷地跑到拉萨去,最不能原谅的是为什么她不好好照顾自已,居然让一场感冒就夺走了她宝贵的生命。
而然现在他的心中是说不出的痛,道不出的酸。
要是时光能够重来,他会乖乖地照顾妈妈,好好让她吃饭,好好让她睡觉,每天都让她到医院去检查。
是他太小了,都不知道怎么关怀妈妈,才让妈妈得了白血病晚期。
要是他能够早一点照顾妈妈,妈妈也许得的就是白血病早期,不会那么英年早逝地。
“小七,你读吧,哥哥迟早要知道的,不管是什么样的事情,人生就得为自已买单。”颜承朗的声音异常地沙哑,明明刚才的嗓子还好好地,但是一说话,他就听到声线带像是崩坏掉似的,又低沉又难听。
顾明达还想要说些什么,但颜承朗眼神坚定地望着她。
于是,顾明达开始清了清嗓音,开始念了出来﹕
亲爱的语﹕
展信安好!
我是安,是伦的妹妹。
这是我第一次执笔给你写信,也是最后一次给你写了。
一直以来,我的心中藏着一个秘密,日日夜夜地煎熬着我的心灵,我既不想辜负哥哥的嘱托,又不想耽误你的青春。
你爱哥哥,哥哥也爱你。
你们和我说过,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
小时候常常看到家族的残酷地斗争,妻离子散,已让我的心灵渐渐地像冰雪般冷漠。
我很嗤之以鼻你们这种幼稚的感情。
但是我现在却天天为你们的感情苦恼。
直到3年前,我偷偷地坐上了飞机去了京城看你,看到你坐在四合院中怀里抱着一个小男孩,那孩子的眉眼是多么像哥哥,我就知道了,原来你走的那年已经怀了小宝宝。
当我看到你们母子俩有说有笑地玩着拍手游戏。
一下子让我泪流满目。
我慌忙地逃走了。原谅我是个懦夫,到了京城,居然没和你说一句话,就买了最快的一班飞机飞往了瑞士。
我竟然不知道语姐姐你怀孕了。
回到了苏黎世后,每天整夜地失眠,早上醒来的时候去卫生间梳洗,一梳头发就不断地掉头发,这样的折磨持续了三年。我以为是我日思夜想,犯了精神上疾病,以及对你们母子深深地愧疚。
吸烟,喝酒来麻痹我的神经。
这样的生活我快撑不住了。
我活在每天痛苦的情感中,折磨着我,煎熬着我。
我以为我会一辈子带着这个秘密进棺材,可是,我们家族的那些豺狼神不知鬼不觉地给我偷偷地下了慢性□□。
语姐姐,我的生命只剩下了一个月。
有一件事情,我必须告诉你。
哥哥死了,请你不要在等他了。
带着我的小侄子找一个爱你们的男人,好好过完下辈子生活。
哥哥死的时候,叫我不要将他的死讯告诉你。
还有,哥哥和你在瑞士结的婚姻是无效的。
语姐姐,对不起!!
———————安绝笔
房间里静悄悄地,两人几乎可以听到彼此的呼吸声,心跳声,地面光滑如初,要是掉落一个绣花针,那也听得清清楚楚。
静,很静,安静得可怕,连空气中的分子都忍不住屛住了呼吸。
顾明达读完,垂下那扇翘卷的浓密长睫毛,低着头,白皙的手指放松了下来,信封像一只断了翅膀的蝴蝶一样,孤孤单单地躺在了白色整洁地被套上面,枯黄的纸张在白色的丝棉被子上显得格外醒目。
顾明达眼眶湿润湿润地,垂下的眼睫毛上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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