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让我知道,你有多喜欢我的碰触。快让我知道,你有多无法抗拒我。快让我知道,你有多想要我。
这种活着真好、夫复何求的快乐,是一个男人在冲锋陷阵、辛苦打拼过后,最需要的安慰;也是一个男人,在面对即将到来的挑战前,能够获得的最强鼓励。
它让男人不再只是个男人,而是——所向无敌,不畏逆境的男人。
「啊嗯、啊嗯……」
英治揪住夏寰脖子的手,倏地收紧,整个人几乎是挂在夏寰的身上。
诚实敏感的身躯在yin mi的诱惑下,开始主动配合男人磨蹭的角度与节奏,缓慢地蠕动着。纵使两人都衣装整齐,纵使没有赤裸交合,他们却都热得像是能把彼此融化的火一样,忘我地需索对方。
感觉得到吗?我的热在你的里面抽动着。
你有感觉了吗?这里,是你最爱被我顶撞的地方。
告诉我,你感觉到了没?我在这里,在你的体内,在你的血液里,在你的细胞里,你的每一寸都是属于我的。
不要忘记……不管我在不在你身边,你都是我的。
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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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动地,不知在脑海中达到了几次高潮。
蓦地一道车头强光投射在他们身上,瞬闪了两下,惊醒了英治、也唤回他的理智,他猛地从夏寰的手中挣开。
从他们背后可以清晰地听见接近中的杂沓脚步声与交谈声。八成是那群人里面的车主启动了遥控器,远距离发动车子。
「还真会挑时间。」夏寰咂舌道。
气息不紊,英治已迅速整顿好凌乱的衣装,仅剩水汪汪的眼中一抹妖荡残韵。他挑了挑半眉,道:「我想错的是在不分时间地点,时时发情的人身上吧!」
夏寰模仿他,回挑眉头地笑说:「你放心,我不会因此而怪罪于你的,我知道是我的魅力让你无法抵挡。小治治在我身边的时候,就是忍不住会发情,对吧?」
「……」英治眯细眼觑着他。
「厚,这是怎么了?没有『去死』、或『你在作梦』、『醒醒吧,自大狂』之类的反驳话语吗?还是你终于不再挣扎,承认我所说的一切都是事实。」咧嘴。
唉地叹了口气,英治拎起地上的两袋东西。
「上车。」
「OK,目的地是最近的宾馆吗?」笑笑笑。
英治冷漠地「青」了他一眼。
「回家。」
掉头,冷冷背对他。
说笑打闹到此为止,英治浑身散发出「不许再装疯卖傻下去」的严肃态度。只有不要命的家伙,才会和摆出冰山之姿的英治瞎闹,而夏寰还不打算这么快就去见阎罗王——除非他是欧阳英治转生的。
「是~~」拉长了语尾,男人懒洋洋地跟在另一半的屁股后头,走向今日的代步车——全黑的玛莎拉蒂Quattroporte S款。
上车,发动,驶出。
流线且昂贵的黑色车体缓缓转往露天停车场的狭小出入口栅道,此时,两辆黑色宾士S350紧随之发动、开出。
「你什么时候开始,连到超市都带着两车保镖出门了?」讽意十足。
夏寰瞥他一眼,笑道:「他们爱跟,我有什么办法?甭担心,我交代过他们,要是看到了不该看的镜头,就自动从脑袋中消除。除非有人脑袋不要,不然刚刚你挂在我身上火辣辣磨蹭的事,绝不会外泄的。」
抿紧了唇,适合在皇室城堡中喝着优雅下午茶的斯文殿下,静静发火的表情格外有慑人魄力。
「开着这辆吓唬人的黑头车到医院来找我,冬天还没到,便毫无道理、莫名其妙地说要吃火锅。今天不是任何节日,没有任何吃大餐的理由,仅仅是心血来潮就花上万元买一只活蟹大快朵颐。」
细数完,犀利地斜瞄着他,英治冷淡口气中有抹难掩的忧心。
「如果你死期已近,希望你能先知会我一声,我好早点作准备。我可不想让死神坐享其成,剥夺了我实现这十几年来,想像过无数次亲手杀了你的乐趣。照顺序轮,要嘛也该是死神排在我的后面。」
「哈哈哈哈!」夏寰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捶打着笑说:「好、这个好,小治治讲的笑话里面,这个真的超好笑的。」
「我也恭喜你,在我眼中,你现在已经死第一千零一亿次。」冷冷地、极度不爽地,睨视着他。
笑声歇止,收敛的唇依然有三分不正经。「我知道、我知道。你爱死我了,所以无法不关心老公的身体健康。不过你安啦,你的『夫婿』身子骨甘哪铁打钢铸,勇壮得像条牛。不但禁得起风吹日程雨淋,还禁得起日也操你、夜也操你,再磨个三十年也不会变成绣花针的。」
「……」
死心?
气得说不出任何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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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赏给夏寰一记史上最大的白眼之后,英治掉头望着窗外,似乎是打定主意,不随乩起舞。
睇了睇已经活了三十X岁、进入不折不扣的气质熟男期的恋人。
英治怎么连在赌气的时候,还能可爱到破表?这明显违反了大自然的法则吧!
夏寰知道他在拗什么——气自己对他的过度保护,气自己不对他吐苦水=两人间的关系不对等,气自己又把他当弱者看待,或挑明了说——气他把他当成是自己的女人看待。
把目光移回熙来攘往的马路上,映在漆黑挡风玻璃上的男人,扭了扭唇。
——以后,我看我不要叫你小治治,改叫你傻治治好了。
游刃有余地驾驭着这辆集高科技与顶级动力于一身的「豪宅级」宝贝,灵活地在车道与车道间奔驰。夏寰必须说,他没料到英治竟会敏锐地察觉到,自己在为「公事」分神烦心。还真不能小觑英治的观察力。
好比说,这辆车的用途……
以前的英治顶多认为夏寰是心血来潮,出来玩玩车、操练一下这辆猛兽级的美女罢了。
可是方才从英治口中说出了「吓唬人」这三字,夏寰才讶异曾几何时,英治竟已经掌握到自己的用车哲学。
没错,对一些眼中只有金钱与权势的人种施压的时候,旁人弄不到手的名车=一望即知的金、权地位,是相当有效的「开路」与「开眼」道具,能令这些人迅速修改错误的态度。
差别在于夏寰不觉得这是「吓唬」,顶多是劝劝对方,别把老虎错当成病猫。纯粹是出于一股「善意」。
早知道英治已经注意到这一点,夏寰今日也不会输给自己的冲动,直接开着这辆车到医院接他下班了。
夏寰暗自摇头,说不定更惨的,哪怕已经知道了这一点,他也无法不来找英治。自己在不知不觉当中,已经成了他自己一向最鄙视的懦弱人类——毒虫们的同类——对某样「东西」上了瘾,戒不掉,也不愿意戒掉。
就算夏寰口头上不曾,未来也没可能说出「求你别走」这种娘到爆的话,但是他有这份自觉,对自己而言,是多么地、多么地少不了英治,不能没有英治在身边。
连在面临到「也许会被捉去苦窑住一阵子」的危机时,他第一件想到的事,不是安排弟兄们的生活,而是多一秒也好、多一分也行,想和英治做些他们还没有机会做的事。
秋天的螃蟹火锅、冬天的雪山小屋……什么都好。
假如可以出国,他会立刻带着他到人烟罕至的南极,哪管外头冰天雪地,每天只管在火炉前热情温存、恣意欢爱。
对你过度保护?
这是理所当然的。武侠小说里面的大侠,不也死命保护自己金钟罩、铁布衫底下的唯一致命伤?
不对你吐苦水,就是我们关系不平等?
他们之间的关系什么时候平等过了?打一开始,就是他单方面地猛打、猛攻高高在上的崖顶之花。三番两次在一气之下,便掉头离开他身边的,又是谁?他们之间若是地位有高下,那也一定是英治占了上风,该忿忿不平的人是他吧?
你总是说不想被当成「我的女人」。那我也一样,有我「男子汉大豆腐」的面子要顾!
撕烂这张嘴,夏寰也讲不出口说——「我会这么奇怪,是因为我『不要』和你分开,但是万不二,我真的给人捉去关起来,你可不要把我忘了,跑去和别人相好,宰某?!」
对啦!他妈的,他老子此刻就是一肚子忐忑不安啦!
不安什么?
怕有人拉他后腿吗?
——才不。怕黑就别走歹路,敢拉我夏某寰后腿者,以后都要加倍「还」,有什么好怕的!
怕被捉去蹲苦窑吗?
——才不。怕死就别走歹路,就算蹲苦窑,他也有办法把苦窑蹲成乐园,出来还不是活龙(卢鳗)一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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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树倒猢狲散」、「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吗?
——笑话。无聊。不可能。
只有懦夫才会担心别人的挑战。有实力的掌权者,见到风起云涌的挑战者,只会高兴到颤抖。为何?理由很简单,刀不磨不亮,剑不磨不利,淬炼自己武器的最好工具,是挑战者=敌人的鲜血。
——所以?
夏寰气自己居然会为了一个人牵肠挂肚。气自己像个婆婆妈妈没路用的窝囊废,气自己比谁都知道欧阳小治和「水性杨花」八杆子打不到一块儿,还在想着要不要去打个贞操带把他锁起来。
这种荒谬至极的暴走妄想,难道要一五一十地对英治说?
——我看你这个傻治治的称号是叫定了。
虽然他三不五时就嘻皮笑脸地嚷着「我爱死你了,小治治!」之类的话,但这种半不正经的态度,反而让英治难以认真看待夏寰的「告白」,也很难想像其实他在夏寰心里的地位、或者该说根植在夏寰心里的程度有多深……这一切都出自夏寰的算计。
当初要过这种「刀口上舔血」的生活,是夏寰自己的抉择。
当初下了这个决定,他很清楚从那一刻起,他已经失去向别人许诺什么「山盟海誓」、「至死不渝」的资格。假使他轻易把这句话放在嘴上,只会成为有口无心、或随口说说的谎话。因为一个可能明天就横死街头的男人,说他「到死都爱你」,这不是很可笑吗?根本没有履约的诚意。
为什么好汉重然诺?
因为任何的「承诺」往往不是束缚自己而已,还束缚了相信你的承诺的人。
今天你若说话不算话,等于是弃对方陷于你的束缚之中不顾,是个扛不起责任的俗仔(小混混)、不入流的咖小(角色),令人唾弃的没卵孬种。
所以无论自己有多爱英治、多依赖英治、多么不能没有英治,夏寰日后对英治的外在态度也不会有所更改。
哪怕英治会误以为自己对夏寰不是那么重要的人,或在夏寰心中还有其他人事物,比他欧阳英治更重要等等大错特错的观念——夏寰照样会轻浮地在他耳边耍嘴皮「你爱死我了,是不是?英治宝贝」、「你离不开我的,小治治」、「离开我,门儿都没有」,而在心中低语着「求你不要离开我」。
这里面微妙的差别在于,英治刀子口、豆腐心的好胜性格。
前者的花言巧语,阻挡不了英治真心想离开他时的意愿,搞不好只会让他走得更坚决。
但是后者……要是夏寰让英治发现了,自己有多迷恋、多依赖、多么无法自拔地爱着他,从那一刻起,英治必然、别无选择地,将走入这一条永远离不开的死巷子里。
夏寰当然死也不想让英治离开,但他自认为有义务为英治保留一道逃生用的后门,纵使门缝再狭窄,活路仍在。
握着方向盘的手一紧,他深知自己太矛盾了,明明是他强力束缚着英治,却又虚伪地说是替英治着想。但——
爱上自己以外的另一个人,本来就和人类自私自爱的天性相互矛盾——「爱」这种东西,自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了,实在不能怪他自相矛盾。
内心自嘲地一笑,夏寰瞥了瞥闷着俊脸的英治。
「我看螃蟹火锅不要吃了。」
黑白分明的澄净美眸斜瞟过来。
咧咧嘴,伸出一只咸猪手偷袭英治的双腿之间。
「我知道一家很棒的餐厅,专卖野生鳖锅。据说吃了以后,包管夫妻恩爱美满,原本离婚的马上复合、吵架的马上和好,这正是我们需要的,不是吗?」
英治眯起一眼,眉弓抽动了两、三下。「把手拿开。」
「不行、不行,要先做点暖身运动,才不会有运动伤害,你的体育老师没教过吗?没关系,我会好好替你暖身,把一切安心地交给我吧!」
暧昧地合拢手心、上下摩擦。
「我现在没那个心情,你最好不要自找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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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寰贼笑。「心情是会变的,而且……在你身上哪有苦头?只有甜头。」
「别怪我没警告你。」
最近刚把褪了色的大红色头发染为橘红、还换了副古怪方框眼镜的年轻人,见到刚进门的英治,马上放下手中的扫帚,上前迎接。
「英治哥,您回来啦,您手上的东西交给我来拿吧!」
年轻人顺便瞧了瞧男子的脸色,纳闷着,英治哥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怎么表情不太高兴的样子。
「不好意思,老是麻烦你,眼镜仔。」扯了扯唇。
「哪里,应该的。」年轻人腼腆地摇头,低头望了下超市购物袋中的物品。「咦,您去买菜啊?下次您只要写张单子,吩咐我去跑腿就行了。还是说,我哪里笨手笨脚坏了事,才让英治哥不敢把事情交给我去办?那您一定要告诉我,我马上改。」
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英治安抚地说道:「眼镜仔,你做得非常好了,才来没多久,已经摸透了这个家,一手包办所有的家务,将里里外外打点得仔仔细细,让这屋子里面一尘不染,帮了我不少忙。要是我再有怨言,一定会遭天打雷劈的。」
年轻人高兴地红了脸。「不、不,老天爷真要劈的话,我一定会替您挡下的,英治哥!」
放松了表情,莞尔一笑。「拜托,千万别这么做,光想像那种画面,我觉得自己后半生都会作恶梦。」
他仿佛含苞待放的花蕾,蓦地绽放开来的和煦笑容,让年轻人微微看直了眼。
「喂,现在你流口水在看着的,已经是别只公狗咬走的骨头,不要忘了。」老大不爽的嘲讽,从敞开的门口传过来。「附带一提,那只『公狗』就是我。」
年轻人吓了一跳,慌张地转头。「夏、夏哥!你也回来了!」
「是啊,刚刚在车上差点被某人谋杀,不过侥倖留住了自己和宝贝儿子的命『回来』了。」
粗声粗气地瞪着年轻人身后的男子,夏寰边压着下腹、边走进门内,边龇牙咧嘴地说:「然后一回到家,还看到某人拼命把属于我的甜头,赏给我的小弟们吃,这还有天理吗?」
完了、完了。
年轻人左看着明显一座火山快要炸开的大哥,右看极有可能是点火源头,却死到临头还不自知的大「嫂」,两人之间弥漫着一触即发的烟硝味。
虽然不是第一次拜见,但是每一次碰到这种场景,年轻人都不知道自己该脚底抹油逃亡,以保命为优先?或是顾全大局,站在两人之间充当缓冲器、自愿成为炮灰才对?
以前也是当打杂工的小汪大哥,是怎样摆平这两人之间的战争?下次一定要好好向他讨教一下。
「眼镜仔,麻烦你先把东西放进冰箱。」眼睛瞪着夏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