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枫的脑海中不由浮现出了一副画面,花丛中,凉亭下,一名佳人拨弄琴弦,难道是要与自己约会?
盛宣梅虽然小了点,可是自己也才不到二十,五岁的年龄差并不算大!
‘难怪那几个老家伙都,原来是早有安排啊!’王枫理解的笑了笑:“好的,我过去看看。”说完,起身向后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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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一一章 蚕娘()
盛家虽然面积不大,却回廊、假山、水面、花草、亭台楼阁一样不少,具有园林的一切要素,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言情首发
漫步在花园中,王枫暗暗点头,可是在转过一条回廊之后,景色陡然一变,迎面所见是一溜排桑树,树根处的泥土是新鲜的,显然是移栽过来没多久,在桑树后方是一间临时搭建的小木屋,远远的,就能听到盛宣梅那熟悉而又悦耳的唠叨声。
“蚕宝宝,赶紧吃,吃的多多才能长大!”
“你们这些肥头大耳的家伙,光知道吃,吃了也不结茧,唉,看来是结不了茧了,我就知道秋蚕没你们的份。”
这与预想中的佳人有约不一样啊!
王枫有些愕然,又有些想笑,悄无声息的转到了门口,屋子里三面靠墙摆着四层木架,每层木架上码着整整齐齐的大圆匾,匾里面全是蚕宝宝,沙沙声连续不断。
盛宣梅已经可以下地了,一头秀发用丝带挽着搭在肩上,身穿一件乳白色的短袖及膝连衣裙,隐隐约约透出了里面的半载抹胸,脚上则是一双凉鞋,正背对着自己,给匾里添加桑叶呢。
‘蚕娘?’王枫的脑海中不禁迸出了一个具有诗情画意的名称,轻咳两声:“咳咳~~”
“谁啊?有话直接说,年纪青青学什么老头子装咳嗽?没看见我正忙着吗?”宣盛梅嘴里嘀咕着,很不情愿意转过了身体。
“嗯?”一见是王枫,盛宣梅的俏面莫名其妙的微微一红,随即就轻哼一声:“原来是大忙人啊,不过,你这人怎么一点礼貌都不懂,进来之前要先敲门,还有,你声音那么大,吓着蚕宝宝不敢吐丝结茧怎么办?”
王枫彻底无语。也彻底绝了盛宣梅与自己约会的念想,这哪里是惹人暇想的蚕娘,分明是个工作狂啊,同时。也让他明白了盛宣怀口中的我那可怜的小姐姐的含义。
“盛宣梅,几个月不见,你倒打一耙的本事倒是长进了些。”王枫索性双手一抱,靠在门上打量起了盛宣梅,这一细看。目中顿时讶色大盛!
十四岁的女孩子,正是发育突飞猛进的阶段,盛宣梅的个头长高了些,堪堪达到了一米五五,在同龄人中,算是比较高挑的个头,胸部也明显茁壮了不少,由两个月前的微微起伏膨胀到了显著隆起,或许是发育过于迅猛的因素,只长了高度。体积并未跟着生长,暂时具有尖尖瘦瘦的特征。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王枫忍不住吟了这句在后世已变义描写少女胸部的诗句。
霎时间,盛宣梅粉面通红,她再是单纯,可是配合王枫的眼神,也能猜出大概意思,当即半侧过身子不依道:“你。。。。不要脸,你不许再看了,再看我就叫人了。”
王枫不吱声。笑吟吟的目光又在盛宣梅雪白的小腿肚子与瘦削的腰际巡视起来。
盛宣梅更加的吃不消,她甚至都有了种夺门而出的冲动,可是就这样跑了,又显得心虚。在胸脯一阵剧烈起伏之后,一步窜上前,挺着胸恶狠狠道:“你偷偷摸过来,究竟要做什么?再。。。。再不说话,我可要走了,人家忙着呢。可没空和你干瞪眼!”
王枫这才嘿嘿一笑:“盛宣梅,你的蚕研究到哪一步了?蚕种从哪儿来的?有没有破茧产籽?”
盛宣梅立时来了兴致,长长叹了口气:“唉~~哪能那么快,我从一个月前才开始养,就是从蚕农那里拿到的蚕种,有的明明已经可以吐丝了,可是你看,就是不吐,身体都撑得滚圆透明,还不停的吃,看样子蚕宝宝们也知道秋天了,所以不愿意吐丝。”
王枫收了笑容,沉吟道:“我跟你说过,要多收集各地的蚕种,通过反复交配杂交出符合需要的品种,还要兼顾生长周期与吐丝量,这是个长期的工作,靠你一个人难以完成,你尽快去农科所上班吧,里面人多能给你搭个手,对了,你的脚怎么样了?能不能长时间走路?”
盛宣梅点点头道:“我的脚已经好了,我准备把这一批养完之后就去上班。”
王枫的目光向下移动,伸出手道:“把你的脚给我看看。”
“不给!”盛宣梅的脚一缩,想都不想的一口拒绝。
“呃?”王枫不解道:“盛宣梅,你过河拆桥倒是有一套啊,你也不想想你的脚是谁治的?”
正说着,王枫突然恍然大悟道:“噢~~我明白了,你是害羞吧?我告诉你,我这一辈子摸过女人最多的脚就是你,其余洪宣娇、傅家姐妹的脚,我连碰都没碰过,你又不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了,害什么羞?都不知被我摸过多少遍了,再摸摸有什么关系?来,我们到那边坐下,我给你仔细检查一下。”
“这。。。。”盛宣梅通红着脸,小声道:“那不一样的,以前人家是病人,你是医生,可是现在角色已经转换了,我是女人,你是男人,女人哪能随便让男人摸脚?再。。。。再说了,你这个人手脚不大老实,我可不想把清白毁在你的手里。”
王枫委屈道:“盛宣梅,难道你不知道做完手术还有一项叫做术后检查吗?我现在正是要给你做个全面术后检查,如果落下了后遗症你可别后悔,所以说,我们现在仍然是病人与医生的身份,你放心,我不会呵你痒痒的,来,我们过去吧,给你看完了我就走。”
“那。。。。那好吧!”盛宣梅半低着脑袋,翻着眼晴打量了王枫好一阵子,确定这人没有占自己便宜的心思,才跟着王枫向外走去。
一男一女面对面坐在了石墩子上,在王枫的催促眼神之下,盛宣梅咬了咬牙,把凉鞋脱去,两只脚分别搭上了王枫的膝盖,却仍是出于女人的本能,把裙角拽住,确保膝盖以上的春光半点不泄露。
王枫抓起一只,轻轻揉捏,嗯!软软滑滑,白白净净,肌肤细腻光洁,手感no:1!除了在脚趾内侧仍残留有淡淡的刀痕,已经可以宣布痊愈了。
只不过,以王枫的经验来看,盛宣梅的脚比正常同龄人的脚要稍小一圈,这也是没办法,毕竟裹了那么多年的脚,总要受些影响,估计终其一生,最大只能找到三十五码左右。(。)xh118
第四一二章 祸水东流()
其实女人的脚不需要大,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长了双姚明脚会是什么样?相对而言,三十五码虽然稍小了些,却也可以看作秀气玲珑是不是?
王枫又揉又捏,颇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甚至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也有恋脚癖了?可是想想又不对,因为确实如他所说,洪宣娇与傅家姐妹,包括艾丽丝的脚说成没碰过那是有些夸张,可是他敢保证,他并不是去刻意触碰,这倒不是嫌弃什么,而是从来没有这方面的意识。
除了以盛宣梅为首的盛家小公主们,王枫还碰过周秀英的脚,尽管不是治脚,但也是在心神恍惚之下才有的举动,这让王枫暗暗松了口气,说明自己并不是恋脚癖,之所以喜欢把玩盛宣梅的脚,主要还是冲着人,人可爱,脚才摸着舒心啊!
王枫抬头一看,盛宣梅的脸已经不仅止于红了,而是隐隐泛起了星星点点的焉红斑点,贝齿轻轻咬着下唇,呼吸略显急促!
‘嘿嘿,这小丫头还挺敏感的嘛!’王枫并不想趁这个机会去吃盛宣梅的豆腐,毕竟对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下手,他有些心理障碍,当然了,口头调笑是不算吃豆腐的。
“这只没有问题,把另一只递给我。”王枫若无其事的放开手,把盛宣梅的另一只脚拽了过来。
王枫依然摆出了一副专家模样。仔细揉捏着,“嗯~~”盛宣梅的鼻子里突然轻轻哼了一小声。
王枫再次抬头看去。盛宣梅的俏面已于倾刻间布满了不安与羞愧之色,通红着脸道:“就就到这里吧。我的脚应该没问题的,我现在有事,我先走了。”说完,把脚猛的向回抽去。
或许由于动作过大的缘由,裙子被掀了开来,两条瘦瘦长长而又白嫩嫩的大腿一闪即逝,但王枫的注意力这儿,他看的清清楚楚,小内内的正中间。竟然染上了点点红色,并且还在向四周扩散放大,一股淡淡的血腥味也从裙底飘了过来。
顿时,王枫有数了,原来是大姨妈啊,十四岁的女孩子,胸脯也开始发肓了,来大姨妈不奇怪,难怪盛定梅的表现很反常。
王枫在放开手的同时。忍不住吟道:“有时三点两点雨,到处十枝五枝花!”
刷!一瞬间,盛宣梅全身僵住了,脸面红的似的滴出血来。她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这一首意境优美,咏颂春天的唐诗。用在自己身上,竟被王枫赋予了如此委琐的含义。
作为一个刚刚开始发肓的少女。当王枫吟起小荷才露尖尖角时,盛宣梅虽然羞涩。虽然气恼,却还有着几分骄傲,自己的胸脯再也不是扁扁平平了,很快就不用再以羡慕的目光去看着那些大人,因为用不了一两年,自己也将成长为一名风姿卓越的小美人儿。
而后一首,盛宣梅是完全没法接受,这是女儿家最**,也最肮脏羞人的事啊,却从一个男人的嘴里吟了出来,而且王枫既然能吟,说明肯定是看见了,身为一名清清白白的黄花小闺女,来这种事被一个男人看到,她都有了种跳湖自尽的冲动!
盛宣梅再也没法控制,豆大的泪珠夺眶而出!
王枫连忙劝道:“我说盛宣梅,你这是下雨连雷公都不要啊,别哭了,别哭了,我又没说什么,不就是吟诗吗,你现在最的,是赶紧回屋系上卫生带,裙子沾了血不好洗的!”
“呜呜呜~~”被王枫的露骨话一激,盛宣梅委屈,羞恼,绝望等诸多情绪涌上心头,终于哭出了声音。
王枫赶紧扶住盛宣梅的肩膀,再次劝道:“盛宣梅,我好象没欺侮你吧,快止住你的弟弟妹妹看到了,还以为我对你做了什么呢,刚好你裙子上有血,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啊,不是我说你,你也太不爱惜自己,身为一个女孩子,算算日子也能算出自己的月事吧,早作准备又何至于狼狈至此?”
“你无耻!讨厌!”盛宣梅通红着眼睛,愤恨的瞪着王枫,如果说她评选世界上最讨厌的人是谁,显然非王枫莫属,这张嘴里说出来的都是什么啊,下流龌龃!她不相信,说出这种语的人,竟然是民盟军与江浙两省的最高首领!
盛宣梅只觉得胸口一股郁气越积越浓,不发泄出去,她都怀疑自己会不会发疯,当即一把拽过王枫的胳膊,咔滋一口,狠狠咬上!
在被咬上的刹那,王枫胳膊一鼓,下意识的要运劲相抗,但随即就把劲力散去,算了,咬就咬吧。
在某种情况下,王枫还是挺体贴细心的,他知道如果不让盛宣梅发泄,说不能真能记恨自己一辈子,甚至还会产生阴影。
盛宣梅不仅仅是咬,还伴随着撕、扯、拉、拽等动作,更有时嘴里呜呜呜着直晃脑袋,就象一只发了狂的母猫,好半天,才感觉到心里舒服的许多,把嘴放了开来,正见王枫手臂上被咬住的那块又红又紫,还有隐隐的血珠渗出。
发泄之后,盛宣梅有些不安,也有些自责,抹了把眼泪,却仍是嘴硬道:“哼!都是你自找的,下次再敢惹本姑娘,还咬你!”说着,把裙子一夹,很是别扭跑向了远处。
王枫目送着盛宣梅的背影,怔怔看了会儿靠近位置的一小滩血渍,又看向了自己的手臂,暗暗摇了摇头,他虽然不迷信,可是也觉得挺倒霉的。
“王枫,我那小姐姐怎么哭了?怎么裙子上还有血,你是不是对她做什么了?你这速度也太快了吧,不过不管怎么说,做了就是做了,你可要对宣梅姐姐负责啊!”王枫正要离开,盛宣怀却领着一帮弟弟妹妹从树丛背后跳了出来,古怪的问道。
“去去去,少掺合!”王枫挥了挥手,双手一背,自顾自的向外走去,留下一群小孩子都在猜测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除了次日去盛府给那几个小姑奶奶做手术,王枫修心养性,政府军队都放手不管,专心致志的针对教材的漏洞与不足进行完善与改编,有时还客串教师,四处讲课,不知不觉中,近一个月过去了,这一天是九月八日,也是王枫迎娶彩绫与绿娥的日子。
王枫没有把她们当妾,所以也没有用两乘小轿傍晚从后门抬回网师园,而是正儿八经的请了媒人,上了三书六礼,清朝的婚礼习俗无比繁复,既有婚前一天的祭祖,也有结婚过程中的诸多讲究,当然,还少不了请客与闹洞房。
只不过,无论是王枫还是绿娥彩绫,实际上都是孤儿,王枫根本不认同自己的黄三水身份,自然不会去拜祭黄三水的父母,或者说,夺了黄氏单传血脉的舍,他也不敢去拜祭,孔子有云:敬鬼神而远之,这种事还是远离的好,免得被报应上头。
好在王枫的黄三水身份,除了傅家姐妹没人清楚实情,包括洪宣娇与苏三娘也只是从侧面有所了解,因此王枫对外宣称自己是孤儿,家里的女人们除了不大理解,外人倒没有怀疑,毕竟在兵荒马乱年代,孤儿太多了。
光是民盟军在各地开办的孤儿院,就收养了近千名孤儿,其中以女孩为主,当人活不下去时,首先会遗弃或者售卖女孩。
而宋文泽虽然收了彩绫绿娥为义女,赐姓宋,入宋家族谱,但他还不至于真把自己当作王枫的岳父看待,所以男女双方都省了祭拜祖先这一项。
当九月八日清晨,王枫出动迎亲队,把绿娥彩绫往回接时,波涛汹涌的东海海面,一支庞大的舰队渐渐逼近了日本本州岛中部西海岸,这显然是东海舰队在进行远洋拉练,包括李光弼将军,三艘护卫舰与的运兵商船,商船装载着印度士兵。
由于事先被告之将被释放在日本,并发给枪枝弹药与少量粮食用于自卫生存,因此没有人闹事,最起码,日本虽然人生地不熟,语言也不通,却获得了自由,而且自己这一万五千人有枪在手,那还怕什么?想要就抢,就杀啊,完全可以在短时间内站稳阵脚!
相对而言,当时的印度人就是野蛮人,根本不是好鸟,所谓的温顺听话,只是针对征服者与统治者,而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则是一群有武装的暴民,尤其是这群暴民既不怕死,还经受过英式训练,这就相当厉害了。
另外在路途中,民盟军把日本的情况大致做了介绍,印度人对日本有了些肤浅的理解,知道这是一个正处于诸候混战中的国度,其中的很多人立时充满了向往,分裂,混乱,这才是最适合的土壤啊。
李光弼将军上,陈老大立于舰桥,拿着望远镜细细观察,这一带大概是靠近日本富山县,地形是一只突入海里的倒靴型,较为荒芜,人烟也较为稀少,于是猛一挥手:“传令,在此处靠岸!”(……)
第四一三章 琉球的现状()
缺乏码头港口,大型船只要想靠岸并非易事,尤其是水深与暗礁分布更是要摸清楚,因此陈老大虽然发出了靠岸的命令,但绝大部分的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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