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刚想抽出自己的手,却发现被沈南之抓的死紧。
淡然的杏眸有些疑惑地向沈南之望去,却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那双一直充满着笑意的桃花眼里面,此刻却泛着浓浓的不舍,甚至是,委屈?!
“小美人这便就要走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了小美人,还因为小美人被人打成这样,你就不能,多留下来陪我一会儿吗?我就,这么惹你讨厌吗?”越到后面声音越低,到最后变成了喃喃自语,潋滟的桃花眼渐渐地黯淡了下来,满腹的情谊最终悄悄地隐藏在那长长的眼睫中。
因为沈南之的话,陈默的心就像被扯了一下,疼的有些厉害。
她手足无措地看着躺在床上因为疼痛,额头上冒着冷汗的沈南之,心中又是愧疚又是不忍。
这个男人可以说是在她身边陪伴她最久的人,一直以一位朋友的身份,默默地守护着她的“陈氏医馆”,守护着,她。可以说,沈南之对医馆的付出,比她这个主人更甚!尤其是这两年她云游天下,可是“陈氏医馆”之名却是越来越响,陈默知道这都是沈南之的功劳。
虽然他一向没个正经,吊儿郎当,可是他对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打破了他惯有的原则。如果不是因为那个阴差阳错的夜晚,陈默是不会将儿女之情这样的想法放到沈南之身上的,因为在陈默心中,沈南之花心或者说是无心之人,即使说一万次“我爱你”,那也不过说说而已。
可是到了今天,陈默还能对着那双桃花眼否定他的感情,逃避那种热烈,她感觉到那些平时说起来习以为常的冷漠话语,一下子变得困难起来。
过了好半晌,陈默还是将自己的手抽了出来,就在沈南之的俊脸越来越难看的时候,陈默站起身来为他噎了掖被子,然后重新又坐了下来,低声道:“你先好好休息一下,我,就在这里。”
陈默说的小声,可是听在沈南之耳里,简直兴奋到不知所以,这么个江湖上的老油条,在这个时候竟然像个乖宝宝似的,立马将眼睛闭上,乖乖休息,就怕一不听指令,小美人就走了。
可是如果陈默知道这沈南之接下来搞出来的动静这么大,花样这么多,陈默一定会将这个躺在床上“装死”的人一脚踹飞,一点情面都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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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让大家等了这么久。这段时间,青夙身边发生了许多事情,这一年是青夙的本命年,也是青夙人生的转折点,经历了痛苦和喜悦,慢慢地走进了一个新的领域,开始了自己的事业,一切都是未知数。青夙这三千字用了三个晚上的时间写出来的,接下来一有时间也会继续更新,因为青夙知道,这是我答应大家的。生活再忙,写作还是我最大的乐趣。可能会很慢,亲们若是有空就瞧瞧。非常感谢大家。
番外四:众里寻他千百度(4)()
“小美人,快来尝尝这个,可好吃了!”某人顶着一张被烟熏黑的脸,一脸谄媚。
“小美人,这是在配药啊!嗯,我觉得这样可能更好一些,不如我们这样然后那样。”说着说着,某人的咸猪手就顺其自然得抓住了陈默的小手。
“小美人,你去哪里啊?我陪你一起去,现在街上坏人太多,一定要小心防范!”某人自恋得整了整身上的白衣,完全忘记了自己已经失去内力的事实,不知道真的碰到坏人了,是谁救谁呢!
。
诸如此类的事情是每天都在上演,就算是情商再低的人,也知道了其中的不对劲。
陈默本就想要逃离那些情情爱爱的纠缠,才去游历天下,专心自己的法医学研究,面对如此热情的沈南之,陈默一再退让,却让某人顺水推舟的吃豆腐,各种抛媚眼加言语调戏。
陈默是智商高情商低的典型,很多时候都只会单刀直入得解决问题,作为一个科研型人才,和人兜圈子搞暧昧,实在不是她的长项。
“沈南之,你的伤已经无大碍,我过一段时间要去楚州,你可自便。”陈默为沈南之把过脉之后,淡淡的说道。
沈南之原本还想着怎么神不知鬼不觉的再揩点油,听陈默这么一说,有了一秒钟的呆愣,但是随即又恢复了日常嘻嘻哈哈的表情:“小美人果然知道我的心意,正好我也想去楚州,正好同行!”
陈默一声不吭得站了起来,收拾好自己的医疗用具,转身便想走,可是还没迈出门口,想了想,又转头道:“沈南之,我不想沉溺在情爱之中,也不爱男人为我争风吃醋,我知道你们的心意,可是我会为此烦恼。我的志向不在内室。”
陈默情商低,但是不傻。
她是逃避,是不想面对那些扰乱她心湖的男人,如果一个陈默尚且能够应付的话,这么他们几个,还真叫人纷乱。
也幸亏,陈默是个有自己世界的女人,在她的世界里,什么都可以没有,但是她的理想一直都在,她清楚的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或许这么说有点残忍,如果非要在她的毕生追求和爱情之间选择的话,她的选择一定是前者。
这也怪不得她,这么多年,唯有那些东西一直陪伴着她,也让她知道,只有这些东西,永远不会背叛她,永远会对她说真话。
人世间的事情有时候就是如此奇怪,反过来说,如果陈默是那样一个纠葛于男女情事,天天为此烦恼落泪的女人,那么估计她也吸引不了这样的男子。
或许说的更直白一点,有自己世界和理想的女人,要比那些依附在男人身上的菟丝花要更吸引人。(所以姑娘们,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要失去“自我”!)
沈南之原本想继续插科打诨混过去,脸上的调笑的笑容都准备好了,可是在陈默如此认真地眼神中败了下来,一丝丝苦涩慢慢涌了上来:“你总是让人这么无奈。”
正经下来的沈南之,也是很有魅力的,直视着陈默的眼神里有着浓浓地化不开的情愫,想要细看,又隐忍了下去。
清越的声音又再次在陈默的耳边响起:“陈默,其实我不想来找你。”
对上陈默有些不解的眼神,沈南之苦笑了一声继续道:“我沈南之自负风流,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从来没有想到过最后会折在你这样一个呆板无趣的女人手里。”
沈南之是挺风流潇洒的,自己也确实有些单板无趣,陈默中肯得点了点头。
看到陈默脸上赞同的表情,沈南之又是一阵额角跳动。
“我知道那些讨厌的家伙也喜欢你,也知道我在你心中永远不是最重要的那一个人,知道你离开之后,我甚至都有些幸灾乐祸:看,我得不到,你们谁都别想得到!我想这天下之大,怎么就会只有你一个陈默?我想时间是最好的伤药,很快就能把你忘掉;我想我沈南之没有一点配不上你的地方,失去我是你的损失我想了很多,可是我还是留在了陈氏医馆,还是继续打理我们的产业,还是日复一日的想着哪天你就回来了。是不是很没用,很不像我?哈哈哈,我也不知道有一天自己竟是如此没用的一个人,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没了奇怪的称谓,没了故意的调笑,卸下面具的沈南之,让人意外地觉得深深地压抑,随着他的自嘲,陈默张了张口,却不知如何表达。
陈默分不清楚自己对沈南之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好像就是别人说的那种: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沈南之也是骄傲的,他可以死缠烂打,但是他做不到摇尾乞怜,能说出这些话,已经足以证明陈默在他心中地位之重。
“承蒙错爱。”陈默再次拒绝了沈南之,想要转身的一瞬间却被沈南之拉住了:“为何不给我一个机会?难道你就想一个人抱着那堆骨头孤独终老吗?如今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为何不尝试一下?虽然你一个人也是能过的很好,可是当你没有尝试过,你又会怎么知道另一种人生不是你更想要的呢?就像我们给人看病,难道会固步自封,不用新法了吗?承袭旧法就可以了吗?”
不得不说沈南之说到了陈默的软肋上,甚至用了她最能理解的事物做了比喻,让陈默一下子真的去思考这种事情的可能性。
就在沈南之以为这件事会有转机,为自己的辩才沾沾自喜的那一刻,两位不速之客突然闯了进来,陈默和沈南之不约而同地往门口的方向望去。
“他说的不错,不去尝试,怎么知道另一种人生是不是你想要的!”某人抱臂而立,玄色的劲装勾勒出来人的冷酷和邪魅,对上沈南之的眼神,却能冻死人。
“你给小爷闭嘴!让她自己决定!”
陈默一下子觉得头又开始大了!
怕什么来什么!
一个沈南之,已经让陈默措手不及,更不要说突然冒出来的夏侯珏和谢昭!
夏侯珏和谢昭几乎是同时听到了消息,兵分两路赶了过来,都想着取得先机,却没想到最后两人还是堪堪打了个平手。
两人本身就是互相看不上对方的性子,此时更是一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样子!
陈默有些呆呆得看着这些曾经在她生命中拌着各种重要角色的几人,虽然明明只是分别一年多,但是此刻乍然再见,却是让人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分别的时光里,陈默一心治病救人、验尸破案,不断攀登她心中的学术高峰,闲暇时光,著书立传,希望以后能将自己所学传于世人。
忙起来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那些心中曾经的旖旎风光,早就在日复一日的忙碌中被陈默抛开。
原本以为此生不外如是了,却没想到,接二连三的故人来访,让陈默平静的心湖再起波澜。
“一年多未见,连小爷我都不认识了吗?”
一句熟悉的调笑,让陈默从自己的思维中拉回现实,举目望向那个已能称之为青年的耀眼男子,嘴唇上下动了几下,却是没有发出声响。
谢昭比之过去,洗去一身浮躁之气,再不复少年时的轻狂张扬,又加之军中历练,沉稳中带着一种军人的果决,只是静静地站立在那里,也带着一种摄人的气势。
但是当他那句调笑一出口,又把那些气势呼得一下全部收回,仿佛又回到了过去的那种不可一世的高傲之中,却让人怎么也讨厌不起来。
其实谢昭自从在军中打磨之后,也甚少再以小爷称呼自己,以他如今的心智,自然也对过去自己这样的自称感觉不妥当,但是一遇到对他已经有些陌生的陈默,就忍不住拿出过去的语调,盼望着几个呼吸间,两人之间那种淡淡的隔阂能全部消失掉。
夏侯珏和沈南之看着“含情脉脉”对视的两人,脸色都拉了下来。
“哼!”夏侯珏一声冷哼,明明声音很轻,却让人觉得心中莫名一抖——指挥使大人的傲娇属性再次爆发了!
“无趣至极!”夏侯珏忍不住手心拢了拢绣春刀,玄色的常服划出一道流光,几个纵越间,人已消失了踪影。
留下院中其他三人,一时俱都无言,气氛尴尬沉默了下来。
百年古木,十人合抱也不一定能围得住,夏侯珏仰躺在一株粗壮的树枝上,单手枕头,一手拿着一小坛酒,仰头透过树枝和绿叶的缝隙,一抹柔光映射下来,
舒舒缓缓得洒在他的四周。
明明是再温柔不过的季节,夏侯珏却觉得一阵又一阵的烦躁,似乎喝再多的酒,也压不下心中这股抑郁难平之气。
正在此时,一位上山砍柴的老农在夏侯珏呆的树下面,放下背篓,休息起来。
拿起水壶抬头喝水的瞬间,眼睛的余光撇到了树上的一抹暗影,吓得一个哆嗦,把自己呛了个半死。
“咳咳咳,咳咳咳。”
一串长长的咳嗽声之后,老汉才止住了咳嗽,摸了摸咳出来的眼泪,定睛一看,才发现是个年轻人躺在树上。
“你这年轻后生,大白天的躺在树上,可把我老汉吓了一大跳!”老汉已有些年纪,夏侯珏一身墨色衣衫,也看不出什么名贵料子,又加之这里属于乡野之地,可不比京城,处处都是贵人,说话自然没有了顾忌一些。
夏侯珏呆愣了一会儿,倒也没计较老汉的言语,抬手拱了拱,敷衍道:“对不住了。”
老汉也只是当时被吓了一下,有些抱怨,倒也不是真的要如何,放松下来后,听夏侯珏声音散漫压抑,忍不住道:“年轻人为了何事烦恼啊?”
夏侯珏也不知怎的,明明觉得和这种乡野老汉根本搭不上边,此刻却鬼使神差地应着他的话答了下去:“我心悦的女子,似乎不喜欢我。”也不是不喜欢,而是只是朋友之义罢了。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老汉闻言,倒是哈哈一笑:“老汉道是什么难事!看你这年轻人有些寡言,姑娘们可都是喜欢听好话的。练练那些好话,给她买几件漂亮首饰,再拾掇拾掇自己,勤恳上进些,就没有哪家姑娘不愿意的理咯!”
老汉趁着夏侯珏低头的一瞬间,看到夏侯珏的脸,忍不住叹一声“好样貌!好气度!”自然觉得对夏侯珏来说,娶个可心的姑娘不就是件容易的事么!
夏侯珏听了心里轻笑一声——若那陈姑娘是喜欢听那花言巧语,好那漂亮首饰的主,这太阳也可以打西边出来了。
可能对一般女子而言,能找到这样的夫婿,已是幸运。
天下女子千千万万,唯独她是不同的吧。
老汉没听到夏侯珏的回音,以为正在思索他的话,想了一下又道:“后生听老汉一言,但凡女子,就喜欢那坦坦荡荡的男儿,你躲在着树上也不是回事,还是应该寻着这女子,一五一十具告诉她听。若那女子真对你有意,自然会重新思量;若确实无意,那么也不必死缠烂打,说明呐,她不是你命里人呐!”
老汉说完后又挑起竹篓,哼着不知名的乡间小调往山里走去。
夏侯珏思索了半响,突然再次起身,仿佛做了什么决定,飞快地往陈默的住处掠去。
清风吹散一处柔情,林中静谧如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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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五:一别两宽,无我也安(1)()
人生是否总是如此艰难?还是只有童年的时候如此?
这个问题,夏侯珏给不出答案。
夏侯,不,很小的时候,他应该叫百里珏。
在他很小的时候,他还姓百里,父亲是个不苟言笑之人,严肃沉默,而母亲夏侯氏则温柔善良,见到路边的乞丐都要驻足施舍几枚铜钱。
从下生长在严父慈母家庭中的夏侯珏那时候唯一的烦恼就是要瞒骗过先生,少背几篇课文。
然而好景不长,十岁那年,生为嫡长子的父亲没能坐上百里一族族长的位置,反而被自家兄弟用计谋毒杀,大树一倒,夏侯珏和夏侯氏在百里家的日子,生不如死!
犹记得那时,朗朗晴日,夏侯珏猫着腰偷偷地从下人的偏门溜出去。
自从父亲一死,小小少年从原本被众人捧在手心的百里一族第三代继承人,变成了府里的透明人,夏侯珏就暗自在心中咬牙,一定要学好本事,让这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不敢如此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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