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西爷爷!我大哥可厉害了。以前小森也病了,很多医生都治不好,我大哥一天就治好了。达瓦姐姐肯定没事的,以后跟小森一样健康。”小森最崇拜就是洪天宝了,捉住机会就猛吹。
唐心等人也安慰这一家人,拍着胸口保证洪天宝一定能治好的,听得洪天宝一愣一愣的,暗道你们说话倒是容易。(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三章 蛊虫
见扎西大叔一家都希冀地看着他,想来不先看病,他们今晚不安心了,洪天宝干脆先给达瓦针灸一次。
达瓦心脏先天不好,右心房偏小,造成心脏力量不够,供血不足,经常表现呼吸困难等。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心脏的压力剧增,有时候严重跟不上身体的需要。她根本干不了活,连跑步也不行。其中的痛苦,可能只有她自己明白。
这种先天病,是有基因决定的,洪天宝遇上了也是头疼。一个人的基因藏在细胞里面,人的细胞有多少,你可能问生物学家,他未必能说清楚。人力有时穷,洪天宝也不可能去改变那以亿作单位的细胞基因。
但也不是没有办法,修仙者的能力不是一般人能理解的。洪天宝先用力量刺激达瓦心脏的机能,增强其活力。这样能让达瓦短时间内不会有危险,能成为正常人。但治标不治本,这洪天宝晓得。
用了半个小时,洪天宝终于收工,此时,他脸上也微汗。
而达瓦明显感觉自己活得轻松了,大口的新鲜空气让她浑身力气大涨一样。其他人也能看出,达瓦脸色明显红晕了。
“达瓦!你感觉如何?”她的哥哥问道。
自己跟妹妹的感情一向很好,自小看着妹妹难受,却帮不上忙,这让他做哥哥的很难受。因而,他拼命干活,就是为了不让妹妹多做一些闲活,甚至今早娶妻,也是这个原因,分担家里的压力。
“哥哥!我好了,这种感觉太美妙了,咯咯!从来没有那么顺畅过。”达瓦贪婪地深呼吸。
大家一听。唐心等人明显松了口气,刚才他们说大话。其实也不清楚洪天宝能否搞定。而扎西大叔一家又是一阵狂谢。达瓦对洪天宝倒是产生巨大的好奇,这个男人就像一个谜。
她自小看过不少医生,大城市里面的也接触过不少,但几乎都是束手无策地摇头。最多就是让你用药物维持。能活到那天,他们没有一个敢保证。而这个年龄跟自己差不多的男人。半个小时,就给自己争取了自己平时最渴望的空气。
洪天宝接过罗赛男递来的纸巾,擦了擦汗。苦笑:“你们不要太乐观。达瓦的病情只是暂时控制,这种控制能让达瓦一个月内成为正常人,但一个月后,她会变得更加虚弱。”
这话让大家更加相信洪天宝的医术了,要是洪天宝说这就好了,他们还不能接受。感觉不真实。
“那有办法彻底治好吗?”贡布鸿烈着急问道,其他人也是紧张地望着洪天宝。
“有。这世上,所有事物都是相生相克的,其实没有绝对的存在,外面说的绝症,其实也是暂时没有找到相克的东西而已。而达瓦妹妹这种情况,只要找到一样东西,不出半个月,一定能好。”洪天宝总算打了个保证。
“什么东西?”大家紧追着问道。
“很难得的东西,扎西大叔你们可能没听过,但叶哥他们应该听过那些传闻。西南地区,相传有个神秘的民族,能养蛊,寄存人体之内。这听起来,大家可能会觉得有些邪恶,但其实不然。当然,蛊虫分很多种,也有利有弊。
有些蛊虫真能让人短时间获取强大的力量,但会透支人体内的力量,加速人的死亡。而有些蛊虫,能改变人体内的某些组织器官等,让人健康起来。达瓦妹妹需要的,就是这种蛊虫,它们存活时间不长,寿命只有一个月,所以不会对人体有太大的依赖。”…;
洪天宝解释道,这种蛊虫他也是从那些医术上得知的。
“蛊虫?那玩意我以前在云。南听朋友提过,挺神秘的,据说还在横断山脉深处,接近边境的地方。”叶建忠皱着眉头说道。
唐心也仅仅在书上看过蛊虫这个名词,但好像是传说吧?怎么也冒出来了?她也仅仅疑惑一下,然后就释怀了。在以前,内功不一样是个传说?如今自己也练了。
孙莫霸却打了一个冷颤,刚好江不武看到,不由问道:“咦!老孙,你好像很怕那玩意,你见过?”
所有人都望过来,洪天宝也不例外,他都没见过。
“那玩意不好玩,当其实俺也不确定那就是蛊虫。俺亲眼见过一个虫子钻到人体内,几乎瞬间将人吸成干尸。当时,死了不少人,包括后来调过来的生物专家等。从此,那片地区被列为军区禁地。后来听一个战友说,那其实就是邪恶的蛊虫。”孙莫霸心有余悸地说道。
“呵呵!那叫嗜血蛊,能将别人体内的力量吸走,壮大自己跟主人,是一种邪恶的蛊虫,但很少见,这就是蛊的神奇之处。只是我奇怪的你小子怎么能活着回来。嗯!你当时身上带有硫磺?”洪天宝最后问道。
“当然,那地方不是人呆的,还有各种毒蛇,不带硫磺,晚上基本死路一条。”孙莫霸现在才明白自己原来是被硫磺所救,不由晓幸起来。好在当初自己力气大,多分担了一些物资。
“我明天就去找,一定找回来。”贡布鸿烈握了握拳头。
“呃!你认识蛊虫吗?又或许你认识蛊师?”洪天宝苦笑不已。
“啊!不认识!这可怎么办呀?”贡布鸿烈一阵尴尬。
唐心撇了撇嘴说道:“那还不简单?这家伙肯定认识,跟着他就行啦!照我说,这段时间达瓦妹妹就跟着他,至少不会出事。同时,大家到西南地区找找。”
孙莫霸轰然应诺,将大家吓了一跳,怎么看你这家伙比人家病号还要兴奋?江不武却知道,西南地区也不是安分的地区,去了基本上有架打,他能不兴奋吗?连他自己都很是心动,只是没有表露出来而已。
“嗯!其实我们来藏区,就为了找一件东西,耽误的时间应该不会很长。达瓦就先呆在家里,我们回来的时候,带上你,然后到西南去看看。”洪天宝说道。
洪天宝这也是为达瓦好,再前面的地方,才是真正的藏区。那儿海拨更高,氧气更加稀薄。而达瓦到时候,肯定又会受不了。
“这样也好!对了,冒味问一句,你们找什么宝贝?或许我们能帮上些忙。”扎西大叔问道。他们也马上考虑到这方面的问题,深知道达瓦最好还是留在家里。
叶建忠笑道:“东西我们其实已经清楚,只要过去拿就行了。这来回,只要不耽搁,应该两三天的功夫就行了。”
“那就好,那就好!”扎西大叔没有继续追问。人家既然说是宝贝,那一定得保持隐秘才行。再追问,那就不礼貌了。
第三百二十四章 喝酒吃肉
扎西大叔—家马,张罗一顿丰盛的,让儿子找回来两头新鲜的羊,准备来个烤全羊。贡布鸿烈忙着烤羊,大婶等女性忙着配料,大叔到酒窑里拿出自己酿制最好的青稞酒,平时还舍不得喝,但今天,一定要让洪天宝等人喝个够,以表他的感激之情。
扎西大叔以为,两头羊肯定吃不完的,一头又有些不足,要知道在场大男人就有六七个所以干脆烤两头,吃不完不要紧,不够吃就不好看了。
但他还是小瞧了这群组合,孙莫霸等人都是练武的人,食量可不小。加上还有一个小熊,别看它不起眼,吃起来分分钟比在场每个人都多。
“嘿嘿!这个俺喜欢!”看着差不多烤好的烤羊,浑身被烤得金黄色,肉香跟配料的香味飘出来,孙莫霸吞了吞口水。心想待会看下一条羊腿,扛着吃才有味道。平时吃那些小菜,夹着吃麻烦,一筷子下去,就差不多见底,吃着没意思。
“哈哈!老孙原来也好这口,待会我们好好干几杯。”贡布鸿烈大笑道。
“咳咳!那敢情好!”孙莫霸更加心喜了。
贡布鸿烈用刀子割了一片肉片出来,尝了一下味道,发现可以了。马上给大家割羊肉,他的眼光很好,大致知道每个人的爱好,按照爱好割肉。
扎西大叔则是给大家打开两小桶酒,都是青稞酒,但度数不一样。一种有六七十度是烧酒,在藏区,算是烈酒了,男人喝的。另一种是十来度的,其实跟饮粹差不多是甜酒,女人喝的。
那条藏奏闻到香味,马上站起来,想要过来找吃的。但被小熊眼睛一瞪,两脚一软,瘫在地上。
小熊这小家伙也指了指洪天宝银碗里的酒,意思是它也要喝。
“你这小熊,都成精了。“叶建忠苦笑这摇头,同情地看了一眼那条藏契,马上想起自己那条藏契当初被这小东西欺负得不轻。
“咳咳!你这熊也要喝?”扎西大叔一家被雷得不轻,达瓦很喜欢这个萌人的小熊,马上去找一个小木碗出来准备倒一些自己喝的那种。小熊却摇摇头,指着洪天宝喝的那种。
“还挑喝?”贡布鸿烈眼睛瞪得老大,这什么熊呀?
“达瓦妹妹!就给那种烈酒它尝尝,一会醉死它。”唐心没好气地说道拍了一下那可爱的熊头。
贡布鸿烈又割了一大块肉,扔到小熊跟前的地上,谁知道小熊看都没看一眼,随意一爪将肉拨到那条藏契面前。
“你的小熊不吃烤肉?”贡布鸿烈又是一阵惊讶,没道理呀!自己烧烤的技术一流,尝过的人都会回味无穷,居然还达不到一个畜生口味的标准。
小熊可卫生了扔到地上的东西是不吃的。拉巴弟弟,你找一个大盘子给小熊才行。”小森说道,小熊这段时间跟他最熟了。
拉巴也很喜欢小熊,马上跑到屋里去,留下一些大人面面相觑。
洪天宝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呵呵!这小家伙在家里被宠惯了,贡布大哥,不好意思呀!”
贡布鸿烈苦笑地摇头,他第一次看见这么挑剔的小熊。他看了一眼趴在一边的小豹子,问道:“你这豹子又有什么口味?我给它准备一下。”
“不用理它,它会自己出去找吃的。”洪天宝摇摇头,知道这小家伙喜欢自己找来的食物。他朝小豹子摆摆手,示意它随便,饿的话可以自己出去。…;小豹子马上站起来,脾间消失在院子里,往后面的草原,以及大雪山跑去。
“好快的速度!你这豹子倒是好本事,长大了肯定威武凶猛。”贡布鸿烈凛然。
孙莫霸等人嘀咕一声,暗道大惊小怪!真正妖孽的要坐在你对面呢!那小家伙才是变妖了,老虎狮子在它面前,估计也只能装孙子。
“来,咱们喝一杯!感谢天宝的恩德,感谢的话大叔不会说,以后用得上,随便开口,大叔绝对眉头不皱。”扎西大叔举起手里的大碗。
看到小熊也捧起自己的木碗,要跟人碰碗,又引起一阵笑声。
藏族人民在敬酒、喝酒时也有不少规矩。在逢年过节等喜庆日子饮酒时,如有条件,应采用银制的酒壶、酒杯。此外应在壶嘴上和杯口边上粘一小点酥油,这叫“嘎尔坚”意思是洁白的装饰。
主人向客人敬头一杯酒时,客人应瘩起杯子,用右手无名指尖沾上一点青稞酒,对空弹洒。同样的动作做完三下之后,主人就向你敬“三口一杯”酒。三口一杯是连续喝三口,每喝一口,主人就给你添上一次酒,当添完第三次酒时客人就要把这杯酒喝干。
青稞酒色微黄,酸中带甜,有“藏式啤酒”之称,是藏事胞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饮料,也是欢度节日和招待客人的上品。
按照藏族习俗,客人来了,豪爽热情的评价要端起青稞酒壶,边斟三碗敬献客人。前两碗酒,客人按自己的酒量,可喝完,也可剩一点,但不能一点也不喝。第三碗斟满后则要一饮而尽,以示尊重评价。
还有,藏族同胞劝酒时,经常要唱酒歌,歌词丰富多彩,曲调优美动人。
另外,主人招待完饭菜之后,要给每个客人逐个儿敬一大碗酒,只发是能喝酒的客人都不能谢绝喝这碗酒,开花否则,王人会罚你两大碗。饭后饮的这杯酒,叫作“饭后银碗酒”。按理说,敬这碗酒时,应该需要一个银制的大酒碗,但一般也可用漂亮的大瓷碗代替。
但扎西大叔等人为了让洪天宝等人自在一些,也不多做要求,自己礼节一定做足,洪天宝等人则是劝说随意。他也看得出,洪天宝第一次入藏,对这儿的风俗肯定不大熟悉。
其实,洪天宝早就了解过相关的资粹,不敢说了如指掌,但也记住九分。正所谓入乡随俗,人家的习俗还是照做比较好。
这让气氛更加融合了,大家喝酒吃肉,至于唱歌,那就免了。在场人员不多,唱歌跳舞也没意思。
只是小熊下面的动作就让大家哭笑不得了。小熊也喝了四碗,喝完居然发起酒疯来,摇摇摆摆站起来,手足舞蹈。最后还一头撞向火堆,好在洪天宝动作敏捷,马上拦住。不然,小家伙一身皮毛就不存了。虽说烧痛这家伙肯定会清醒,不至于烤熊,但萌人的外表就看不到了。
“小家伙喝高了。”洪天宝苦笑道,一道力量输到其体垩内,帮其解酒。
见它清醒过来,还要喝,洪天宝笑骂道:“还喝你个头呀!刚才差点喝出事来,吃你的肉。”
小熊才委屈地吃肉,这小家伙吃肉也不慢,吃起肉来跟吃饼干没两样。
“小熊吃那么多,不怕撑坏吗?”达瓦担心地问道。
唐心却觉得这话题有些多余,她亲眼看到这小家伙吃得比孙莫霸那大胃王还多。她看都不看小熊一眼,毫不经心地说道:“别担心它!我们赶紧吃,不然一会吃不饱就麻烦了。”唐心最担心还是这问题,现在有小熊和黑炭在场,动作慢一点,真会吃不饱的。…;
洪天宝也说道:“嗯!不用理它!”然后转向小熊,说道:“小家伙别吃太多,天天吃那么多,谁养得起你?”
“哈哈!爽呀!这酒虽然没有老大的好喝,但也相当不错了。”孙莫霸觉得这才是男人喝的酒。老大的美酒虽好,但就是太少了,喝得不尽兴。
“哦?天宝还有更好的酒?看来大叔我孤陋寡闻了。”扎西大叔意外极了,自认为自己这酒不亚于世界名酒,没想到洪天宝也能手工酿造更好的酒。
“呵呵!天宝的酒喝了可不好受,以后一般的酒喝起来没味道。”叶建忠也说道。
“当真?不知大叔以后有没机会喝上一杯?”扎西大叔天生对酒敏感,当然,这敏感不是酒精过敏的意思,而是听到酒字,闻到酒味,看到美酒,就会特别留意。这可能是一种职业病,反正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这好办,我带有一些过来,就在车里。”洪天宝刚说完,孙莫霸已经跑了出去。叶建忠、唐心等喝过灵酒的人都面带喜色。
很快,他领进来两瓶。
“老大,你说的不会就是这两瓶吧?以前不是用坛子装的吗?”孙莫霸问道。
“坛子麻烦,我换成酒瓶,容易携带。”洪天宝回答道。
扎西大叔拿出一些银杯,孙莫霸给每人倒了一杯。达瓦等两三个藏族女性也继承了藏族人的豪爽,对倒过来的酒是不会拒绝的。酒香马上飘出来,所有人精神一振。连小熊也急了,捧着自己的那个木碗,吵着也要。
扎西大叔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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