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魇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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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魇 作者:张爱玲-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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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中的家庭背景是作者与脂砚共有的,除了盛衰的变迁与“借省亲写南巡”,还有以祖母为中心的特点。曹寅死后他的独子曹颙继任江宁织造,两年后曹颙又早死,康熙帝叫曹寅妻李氏过继一个侄子,由他继任江宁织造,以赡养孤寡,因此整个这份人家都是为李氏与曹颙遗孤而设,李氏自然与一般的老院君不同。一说曹颙妻生了个遗腹子曹天佑,那么阖家只有他一个人士曹寅嫡系子孙。脂砚如果是曹天佑,那正和宝玉的特殊身份──在书中的解释是祖母溺爱,又是元妃亲自教读的爱弟。

    第九回上学,“宝玉忽想起未辞黛玉”,戚本批注:“妙极,何顿挫之至。余已忘却,至此心神一畅。一丝不走。”没有署名,但是当然是脂砚了,原来黛玉是他小时候的意中人,大概也是寄住在他们家的孤儿。宝钗当然也可能是根据亲戚家的一个少女,不过这纯是臆测。

    第二十八回宝玉说药方一段,庚本批:

    前“玉生香”回中,颦云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岂不该有暖香,是宝玉无药可配矣。今颦儿之剂若许材料皆系滋补热性之药,兼有许多奇物,而尚未拟名,何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补宝玉之不足,岂不三人一体矣。己卯冬夜。

    己卯冬夜是脂砚批书的时间。甲戌本将这条眉批移到回末,作为总评,下有笔不同的一行小字:“倘若三人一体,固是美事,但又非石头记之本意也。”“新编红楼梦脂砚斋评语辑校”(陈庆浩撰)将这行小字列入“后人批跋”。

    第二十二回贾琏凤姐谈宝钗生日,凤姐告诉他贾母说要替宝钗作生日。下有批注:“一段题纲写德如见如闻,且不失前篇惧内之旨。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辰,却云特意与宝钗,实非人想得着之文也。此书通部皆用此法,瞒过多少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似乎是棠村批的,引第十三回批秦氏死后阖家“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棠村。”(署名为靖本独有)

    第二十二回一段上有畸笏一条眉批:

    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

    这条批与贾琏凤姐的谈话无关,显然是批那条双行小字批注。那批注是解释贾母并不是移爱宝钗了,不过替黛玉作生日是意料中的事,所以略去不写。畸笏大概觉得这解释是多余的,钗黛根本是一个人,没有敌对的形势。

    第四十二回回前总批也是钗黛一人论:

    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可能也是畸笏,批的士早本“红楼梦”或更早的本子,此回回数与今本有点不同。

    畸笏编甲戌本第二十五回至第二十八回,在一七六七下半年或更晚。他移植散批扩充回末总评,此处把脂砚的一个眉批搬了来,后又在下面加小注,批这条批,显然是引他自己近日批第二十二回的一条眉批,“石头记本意”亦即“执笔人本旨”。除了畸笏自己,别人不会知道另一回内有条批可以驳脂砚此批。现存的甲戌本上,这条小注与抄手的笔迹不同,当是另人从别的本子上补抄来的,所以今人误以为后人批语。

    脂砚如果不能接受钗黛一人论,也情有可原,因为他心目中的黛玉是他当年的小情人。其实不过是根据那女孩的个性的轮廓。葬花、闻曲等式都是虚构的──否则脂砚一定会指出这些都是实有其事。别处常批“有是语”、“真有是事”,但是黛文字中除了上学辞别的一小段之外,从来没有过。

    黛玉这人物发展下去,作者视为他理想的女性两极化的一端。脂砚在这一点上却未能免俗,想把钗黛兼收并蓄。如果由他执笔,恐怕提早把红楼梦写成“红楼圆梦”了。

    书中有些细节,如贾母给秦钟一个金魁星座见面礼,合欢花酿酒等等,都经批者指出是记实,也有作者自身的经验,例如年纪稍大就需要迁出园去。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叫宝玉过了今年就搬出去,庚本句下批注内有:“……况此亦是余旧日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写小说的间或把自己的经验用进去,是常有的事。至于细节套用实事,往往是这种地方最显出作者对背景的熟悉,增加真实感。作者的个性渗入书中主角的,也几乎不可避免的,因为作者大都需要与主角多少有点认同。这都不能构成自传性小说的条件。书中的“戏肉”都是虚构的──前面指出的有闻曲、葬花,包括一切较重要的宝黛文字,以及晴雯的下场、金钏儿之死、祭钏。

    第七十一回甄家送寿礼,庚本句下批注:“好,一提甄事。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可见前七十回都是“假事”,也就是虚构的情节。至于七十回后是否都是真事,晴雯之死就不是真的,我们眼看着它从金钏儿之死蜕变出来。

    我在“一详红楼梦”里认为第八回的几副回目的庚本的最晚(全抄本同),因为上联是“比通灵金莺微露意”。而读者并不知道为什么称莺儿为“金莺”──除非是因为宝钗的金锁使她成为“金玉姻缘”中的金,所以他的丫头莺儿也是金莺?──直到的三十五回才知道莺儿姓黄,原名金莺,因此是有了第三十五回之后才有第八回这副回目。我举的这理由其实不充足──较后的一回不一定是后写的。当然我们现在知道的三十五回是在加金钏儿的时候改写的,当时附带加上金钏儿的妹妹玉钏儿,回内叙述莺儿原名黄金莺,以便此回回目上用“黄金莺”去对“白玉钏”。因此金莺这名字与金钏儿姊妹同是后添的,第八回有金莺的回目自然更晚了。

    第六至第八回属于此书基层,大概在最先的早本里就有这三回。三回一直保留了下来,收入一七五四本的时候改写第八回,第六、七回只略改了几处,下一年诗联期又经畸笏整理重抄,同时作者又在别的本子上修改这三回的语言,使它更北方口语化,但是各本仍旧各自留下一些早本遗迹。所以金钏儿玉钏儿这两个后添的人物虽然加添的相当早,仍旧比第八回晚得多,因此第八回纷歧的回目中是有金莺的最晚。

    庚本第二十五回有条眉批:“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壬午孟夏,雨窗。”壬午春夏是畸笏批书的时间。戚本第二回回前总批说:“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诚是大观。”(蒙古王府本同)周汝昌近着“清蒙古王府本‘石头记’”录下此本第三回回末的一条批:袭人劝黛玉不要为宝玉摔玉伤心,“若为他这种行止你多心伤感,只怕伤感不了呢”,旁批:

    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

    周汝昌认为这是唯一的一次直截指明全书“百十回”──八十回加“后三十回”──与第二回回前总批的约记不一样(载一九七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大公报)。他忽略了第二十五回畸笏的眉批。虽然文言的数字常抹去零头,“全部百十回”似乎不能简称“全部百回”。

    在第三回称后文为“后百十回”,此处的“百十回”类似“众里寻他千百度”的“千百度”,与“仪态万千”、“感慨万千”的“万千”:“百十”严格的说来也就是“几十上百回”。

    第四十二回回前总批内有:“今书至三十八回是已过三分之一有余,……”作批的时候此回还是第三十八回。一百回的三分之一是三十三回,到了第三十八回是“已过了三分之一有余”。倘是一百另十回,三分之一是三十六七回,到了第三十八回正过了三分之一。

    书中七十回后开始写贫穷,第七十二、七十四、七十五回都有荣府捉襟见肘的事。第七十一回贾母做寿,提起甄家的寿礼,庚本批注内有:“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第四十四回批凤姐生日:“……一部书中,若一个一个只管写过生日,复成何文哉?故起用宝钗,盛用阿凤,终用贾母。”宝钗生日在第二十二回。可见第七十一回是个分水岭,此后盛筵难再了。“后三十回”是与前七十回相对而言的。

    “后三十回”这名词来自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此回的总批是补录的,内引“有客题红楼梦一律”,显然是一七五四本前“红楼梦”时期的旧批。那时候还没有八十回之说。八十回本始自一七六○本,“庚辰秋月定本”。

    脂批只提起过“后三十回”一次,“后数十回”两次,但是不止一次提起“后回”的内容。第二十三回宝玉到贾政房中听了训话出来,“刚至穿堂门前”,庚、戚本批注:“妙,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处,一丝不乱。”这穿堂门位置在贾政贾母处之间。贾政的院子比贾母处还要“轩昂壮丽,……是正紧正内室。”(第三回)宝黛入园前虽已分房,仍旧跟着贾母住,所以宝玉回去经过这道门。凤姐的院子就在穿堂旁边(第三回),因此穷了下来之后亲自在穿堂门前扫雪。

    曹家在南京任上抄没的时候,继任隋赫德奏摺上说:“曹(兆页)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在京房屋人口”是曹(兆页)在京中的房产奴仆,显然已经查抄了。如果书中也写皇恩浩荡,查抄后发还一些房屋,绝不会是府内房屋,否则旧主人还在,十分碍眼,使新主人非常感到不便。即使在府中拨一所闲房如梨香院给贾家住,也不会是这穿堂附近的心脏地带,邻近“正紧正内室”。因此凤姐在穿堂门前扫雪的时候,仍旧是他们独住全宅。荣府宅第并未抄没。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王夫人说宝玉:“暂且挨过今年,明年一并给我仍旧搬出去心净”,因为今年不宜迁移。庚本句下批内有:“……若无此一番更变,不独终无散场之局,且亦大不近乎情理。……”因为宝玉大了,还跟姊妹们住在园中,不近情理。“散场”是因为宝玉迁出大观园,不出园就“终无散场之局”,可见后文没有抄家。当然出了事,很快的穷了下来,但是与“散场”无关。

    明年迁出,过了年大概总要过了正月才搬,离这时候──中秋后──还有五六个月。第七十九回宝玉刚听香菱讲起薛蟠喜讯后就病了,病了一个月才渐渐痊愈,大夫叫他多养息,过了百日才准出门,五六十日后就急了,薛蟠娶亲也不能去。因此薛蟠结婚约在三个月后。夏金桂回操纵丈夫,“两个月之后,便觉薛蟠的气焰渐次矮了下去”(第七十九回)。金桂利用宝蟾离间香菱,“半月光景,忽又装起病来”(第八十回)。这是婚后两三个月。合计正是五六个月。八十回后就该写宝玉出园了。

    太虚幻境关于探春的曲词全文如下:

    〔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命,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探春远嫁,当在贾家获罪前。她唯一不放心的是父母太想念她。如果已经出了事,她劝他们看开些,“穷通皆有命”,未免残忍。“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倒像是叫他们不要找她帮忙。第七十七回回末王夫人因为“近日家中多故,……且又有官媒婆求说探春等事,心绪甚烦。”大概一过八十回,也就快了。

    第七十八回又点了一笔:“且接连有媒人来求亲,大约园中之人不久就要散的了。”此处宝玉刚发现宝钗搬出园去了,对于他是个大打击,“心下因想天地间竟有这样无情的事”。第六十三回“占花名儿”酒令,宝钗抽到牡丹,签诗是“任是无情也动人”。情傍上宝钗的评语内一定有“无情”二字。宝钗出园,固然是为了抄检不便抄亲戚家,所以她避嫌疑搬出去了,但是抄检也是为了园中出了丑闻,她爱惜名声,所以走了。

    明义“题红楼梦”诗关于黛玉之死的一首如下: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末两句表示得很清楚,黛玉死的时候宝玉还没有结婚或定亲。

    黛玉不死,还不能构成散场的局面,因为宝玉虽然搬出园去了,宝黛跟贾母吃饭,还是天天见面。所以黛玉之死也应在贾家出事前。

    看来百回“红楼梦”的高潮是散场。等到贾家获罪,宝玉像在第十六回元春晋封,家里十分热闹得意的时候“独他一个视有若无,毫不曾介意”,多少有点这种惘惘的心不在焉。

    散场是时间的悲剧,少年时代一过,就被逐出伊甸园。家中发生变故,已经是发生在庸俗暗淡的成人的世界里。而那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仕途基业竟不堪一击,这样靠不住。看穿了之后宝玉终于出家,履行从前对黛玉的看似靠不住的誓言。

    第四十五回蘅芜院的一个婆子告诉园中值夜赌钱,“一关了园门,就该上场了。”庚本有脂砚一条长批:“几句闲话,将潭潭大宅夜间所有之事描写一尽。虽诺大一园,且值秋冬之夜,岂不寥落哉?今用老妪数语,更写得每夜深人定之后,各处灯光灿烂,人烟簇集,柳陌之上,花巷之中,或提灯同酒,或寒月烹茶者,竟仍有络绎人迹不绝,不但不见寥落,且觉更甚于日间繁华矣。此是大宅妙景,不可不写出。又伏下后文,且又趁出后文之冷落。……”“伏下后文”是第七十三回聚赌事发。衬出“后文之冷落”是宝玉出园“散场”后,还是贾家出事后?

    宝钗宝玉先后迁出,迎春探春嫁后,黛玉死后,剩下李纨惜春一定也要搬出去了。但是园子即使空关着,还是需要不止一处有人值夜,夜间来来往往照样热闹。“后文之冷落”只能是奴仆星散后。可见荣府败落了仍住原址,“诺大一园”无人照管。

    第七十五回回目“赏中秋新词得佳谶”,指席上贾赦盛赞贾环的中秋诗有侯门气概,“将来这世袭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袭呢!”

    贾政听说,忙劝道:“不过他胡诌如此,那里就论到后事了。”说着便斟上酒,又行了一回令。

    句下批注:“便又轻轻抹去也。”可见贾赦一语成谶,死后贾环越过贾琏宝玉头上,袭荣国公世职。

    下一回贾赦回去的时候“被石头绊了一下,”扭了筋,是个不祥之兆。尤氏在席上提起她孝服未满,贾母说:“可怜你公公转眼已是二年多了。”(全抄本。庚本缺“转眼”二字。)有批注:“不是算贾敬,却是算贾赦死期也。”

    两年后贾赦死的时候,显然荣国公世职尚在。倘是像续书一样革去世职,后又开复,由贾政袭职,那就轮不到下一代继承,因为书中并没有贾政死亡的暗示。倘若抄没,不会不革去世职。这是没抄家的又一证。

    当然,这都是百回“红楼梦”里的情节。今本只有八十回,还没写到贾家败落,但是我们知道后文有抄家,因为秦氏托梦警告家产要“入官”,探春又说抄检大观园是抄家的预兆,甄家是前车之鉴。

    一七五四本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因此元妃托梦改为秦氏托梦,在第十三回。但是此回是一七五五年诗联期改写的,所以回末“且听下回分解”句下又加了一对诗句作结。一七六二年又再改写,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因此一七五五年是添写秦氏托梦。一七五四本删去元妃托梦后,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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