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思乐很无语的笑了笑,低头把笑容忍下来,锯子好像有些大,把桌子锯了都行,还锯牛排?这么大材小用,应该又想用来讨伐他小弟的吧。
“叔叔你品位真独特。”杨思乐也应答他。
“哈哈。。”刘爸给自己找到一个很好的台阶下,剪刀插着肉就吃起来,边吃边说,“结婚后就到公司办我吧,我老了,美辰的工作能力还是不能胜任这么一大企业的运作,所以你要过来帮我。”
杨思乐看着美辰,美辰还在低头看着自己手中的戒指在偷偷甜笑。好可爱,她怎么就这么容易满足呢?不过是一个很轻的钻石戒指而已
他缓缓伸手握住刘美辰的手,刘美辰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抬头看向他,“怎么了?”
“别看了,吃东西吧,凉了。”
“好。”美辰点点头。
杨思乐这时看向刘爸,“好,我把手中的工作的处理好,我就跟美辰一起办你一起打理公司。”
刘爸兴奋的立刻拍手,“太好了。你妈在哪里?我要去谢谢她。”
“我妈?”杨思乐疑惑着反问。
刘爸乐得语无伦次,激动又兴奋,“嗯呢,当然是要谢谢你妈,帮我生出一个这么能干又让我满意的儿子”
嗯?美辰和思乐脸色顿时一?,凝视着他。
发现自己口误的刘爸,立刻开朗地笑着改口,“哈哈,不对,是女婿,女婿哈,谢谢她帮我生一个这么好的女婿”
美辰和杨思乐对视一眼,两人都迷茫了,因为她爸现在说的话简直就是让人无语,就算激动也不用激动成这个样子吧。
两人无奈一笑,台面下十指紧扣,心里甜甜的。
…
两人的婚礼在海边举行,浪漫的花海,沙滩阳光,碧海蓝天,还有漂亮的舞台。悠扬的音乐。
鲜花浓郁飘香,蕾沙飘逸,刘美辰跟着杨思乐站在神父面前,在所有贵宾的注目下,两人幸福的看着对方宣誓,一生相爱,至死不渝。
海鸥在蔚蓝的天空飞过,白云朵朵点缀着。
白色婚纱铺满成一片小天地。
刘美辰美得让人窒息,在所有人的祝福下,挽着思乐的手慢慢走向舞台,手中的花束将要抛给下一个幸福的女人。
“姐妹们,来抢花球了。”
大家都围着一堆,开始争先恐后,刘美辰看着杨思乐说到,“老公,抛出这个花球,我这辈子就只有你一个男人了。”
杨思乐摸摸她的头,“够了,有我就够,不要贪心。”
“我不贪心,有你就够。”
说着,刘美辰往后一抛。
她立刻转身,看着花球在空中划过一道弧度,直接掉进了站在角落里面漫不经心的沈君君身上,沈君君被花球突然袭击,错愕不已,大家都羡慕的看着她,结果她嫌弃的把花球抛开,“干嘛抛给我,我不要,我不要嫁人的了,讨厌。”
她不稀罕,可一群还没有嫁的女人可稀罕了,结果沈君君抛出花球的那一刻,孟可儿给抢到了,乐得开了花,抱着花高兴跳起来。
“我抢到了,我抢到了。”
站在孟可儿身边的孟亦修和杨思雨不由得笑了,孟亦修淡淡的说,“挺好的,抢到花球就赶紧嫁人吧,别老在家里碍眼。”
孟可儿脸色一沉,瞪着孟亦修,轻轻咬着下唇,她也想嫁,可是
孟可儿看着远处不断灌酒的男人,那个男人可是喜欢刘美辰的,知道刘美辰结婚了,都伤心欲绝。
孟亦修看出孟可儿的心思,嘴角轻轻上扬,“男人在最脆弱的时候,是最容易趁虚而入,这是你的好机会,去好好把握。”
“哥,自从你娶了这个女人,就天天巴不得我嫁人似的。”
孟亦修脸色顿时阴沉。怒瞪着她,“什么叫那个女人?”
“这”知道自己的哥哥生气了,孟可儿立刻改口,“就是嫂子呀,有你这样当哥的吗?是不是她让你赶我走的?”
杨思雨无语的叹息,不想插嘴,孟可儿对她的偏见不会是一天两天就消除的,她性格刚烈,所以她一般不会出声,因为她知道孟亦会维护她。
“谁要敢你走,没有人要赶你走,只是你已经是剩女了,还长得不咋样,我当然想你赶紧嫁人,别给我老婆乱扣罪名。”
孟可儿吐吐舌头,然后睨了眼杨思雨,抱着花球转身走向她的男神。
杨思雨挽着孟亦修的手,缓缓道,“老公,你这样她会不开心的。”
孟亦修冷笑,“我管她开不开心,她老在家里惹你不开心,得想个办法让她嫁人了。”
“她也没有做什么让我不开心的事情,在家里我们都很少有接触。”
孟亦修牵着杨思雨的手,缓缓走向沙滩,“也不行,看着碍眼,别以为我不知道她背后给你多少脸色看。”
杨思雨觉得没有必要,“她是你妹妹。”
“我妹也得嫁人,再不嫁就没有人要了。”
好吧,是应该嫁人了,杨思雨不再作声,十指紧扣跟着孟亦修在沙滩上漫步,婚礼已经进入尾声,新郎新娘也回房间。大家都开始自由活动。
离开沙滩,杨思乐和刘美辰回了房,他们换洗后换上简单的打扮,然后开始踏上他们的蜜月之旅。
他们的蜜月之旅并不是什么浪漫的旅游,而是具有非常意义的旅游。
两人带着照相机,拖着行李,然后坐上火车。
刘美辰第一次坐火车,她以前出远门都是坐飞机的。这一次为什么要坐火车,因为他们要到全国各地的贫穷山区去,每个地方停留三天,然后做些力所能及的贡献,然后就继续旅游。
为期三个月。
每去一个地方,他们都用相机记录下来,朴素的人们,幸福其实可以很简单,有时候你给他们送上一套温暖的棉被,他们就幸福得像得到了全世界。
美好就在每一个瞬间。
在南方的一个小山区上,刘美辰和杨思乐停留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这个村庄曾经是杨思乐长大的地方,有着很多的缅怀。
环山绕水,青山常在。鸟语花香,民风朴素。
杨思乐的老家祖屋是?泥土屋,多年没住,经不起风吹雨打的摧残,已经不能住人了,她们在山边搭建了一个帐篷,旁两人坐在野草丛生的草地上,并肩看着那残破不堪的房子。
刘美辰心里特别感慨,“老公,这就是你成长的地方吗?”
“嗯,我跟我妹妹一起成长的地方。我们是留守儿童,在这里住了十几年,爸妈到城里打工,只有一个年迈的奶奶。但是奶奶在我十岁的时候就走了,然后我就带着我妹妹两个一起在这个屋子里住,爸妈差不多一两年才回来一次,这样生活直到我考上大学,带着妹妹离开这个村庄,去到城里跟妈妈一起住。”
“你爸他”
“很早就走了。”
“所以”刘美辰听着,泪水不由得流出眼眶,喉咙难受哽咽,在她的观念里面,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贫穷,她知道杨思乐为什么会安排这样的度蜜月,因为他们有很多时间风花雪月,有一辈子的时间浪漫,可是他那么迫切的想让她知道。他是在什么环境长大的,曾经的生活是怎样的。他想让她也了解自己。
在刘美辰看来满是心疼。
她靠在杨思乐的肩膀,低声呢喃,“你是个了不起的男人,老公,真的很了不起。如果把我丢在这里,我肯定活不成,你才十岁就带着小妹在这里生活,什么事情都是自己干,什么痛苦都是自己忍受,你真的很了不起。”
杨思乐想起曾经,眼眶有些红润,“我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妹妹才是了不起的女孩,她是我见过最勇敢的女生。她只有七八岁而已,会自己洗衣服,会煮饭,会打扫卫生,会跟着我一起上山砍柴,她背不了多少柴,会走好几趟背下来,这些年好像都是我在照顾我妹妹,可是我觉得我是被妹妹照顾,因为有她,我才有动力变得强大。”
刘美辰此刻知道杨思乐为什么这么宠思雨了,因为思雨是他今生最爱,可以说跟老婆是平等的,她不吃醋。因为思雨对思乐的付出比她多千百倍。
思雨是思乐这辈子最爱的妹妹,她是思乐这辈子最爱的女人,这不冲突,她完全了解思乐的感受。
杨思雨是个好女孩,无论她曾经受过多少苦难,但现在有一个男人这么深爱她,这是上天派来回报她的,刘美辰觉得孟亦修这种男人跟她是合不来,但不可否认他真的很合适思雨,他的强势和霸道,他的傲慢和不羁,是思雨很好的保护盾。
孟亦修这个男人要么不爱,爱上了就偏执疯狂,所以思雨会很幸福的。她看着杨思乐问道,“老公,我们把这个房子修好,然后每年都回来住一段时间吧,然后你的祖先都在这里,我们还要经常回来拜祭你的祖先。
杨思乐伸手摸摸刘美辰的头,将她拥入怀抱,“老婆,你不嫌弃吗?”
“傻瓜,我嫌弃什么?我跟你睡帐篷都睡了快一个月了。我也觉得很幸福。”
杨思乐叹息一声,看着远方。
对呀,她不会嫌弃的。
刘美辰是他见过最好的女人,她看起来强势,理性高冷,知性高雅。甚至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千金大小姐,但她的心很善良,善良得没有任何一点架子,她温柔体贴,很暖的一个女人。
“谢谢你,老婆。”
刘美辰含着浅笑,缓缓靠到杨思乐的肩膀上,享受这阳光灿烂的时光。
…
忙碌的身影在厨房里转动着,佣人就站在一边看着杨思雨忙活,两个佣人看呆了,杨思雨娴熟的烘焙技巧让她们大开眼界。
一会功夫就做出精美的饼干,可爱的小蛋糕,还有几个果冻。
简直就是高手。
杨思雨扯下围裙,低头看着自己精心做出来的点心。再看看佣人,浅笑着问,“好看吗?”
“夫人,你好厉害。”
杨思雨笑容灿烂,“你们也试试吧。”
佣人客气的说声谢谢,然后拿起饼干试吃,吃得十分满意还竖起大拇指,杨思雨也觉得有信心了,拖着点心到书房去。
杨思雨轻轻推开书房的门,进去后关门,走向书桌前面忙碌的男人,他认真的在看电脑上的数据,听到开门声,也没有反应。
“老公。”杨思雨低声叫了他。
听到杨思雨的声音。他立刻反应过来,歪头看着杨思雨,见到她拖着点心过来,立刻从电脑前面站起来,走过去接过她的托盘,牵着她的手走向沙发,“你做的?”
“嗯,我做的,你说你喜欢吃果冻,我试着做一些。”
孟亦修不由得甜笑,“原来你还记得。”
当然记得,她又怎么会忘记呢。
两人往沙发上坐下,孟亦修拿起勺子吃去果冻,边吃边点头。露出满意的表情,让人看着他的吃相就觉得很好吃。
一小碗果冻他一下子吃完,杨思雨紧张的问道:“老公,好吃吗?”
“好吃。”孟亦修用餐巾擦拭着嘴巴,歪头看着杨思雨,魅惑的眼神流露出满足的表情,“很好吃,真的很棒,但是我觉得”
他突然卡在这个点上,杨思雨急了,“你觉得怎样?”
“我觉得,没有你好吃。”
“嗯?”杨思雨眉头轻轻一蹙,脸蛋绯红,羞涩的说。“我又不是果冻。”
孟亦修突然栖身过来压上,“你是果冻,跟果冻一样口感,嫩滑香甜,但是你比果冻好吃多了。”
“老”杨思雨的话还没有说完,孟亦修立刻吻上她的唇,直接就在沙发上开始他又一轮大餐。
明天继续甜蜜蜜的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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