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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蒂姆曾想把侄儿带到纽约市来,领他去看看那成千上万美好的东西,从而使他得到深造。比如,弗里克艺术品收藏馆里的弗米尔风俗画,大都会歌剧院里的歌剧,格林威治村那些不为人留意的小屋角,还有大街上喧闹、繁华的商务活动。他打算像一个父亲那样对待这个孩子,如果能看到孩子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或者纽约大学,他会当一个比菲利普更称职的父亲。当他看到他弟弟几乎是立刻就放弃了孩子生还的希望,蒂姆写了一部小说,名为《迷失男女》。小说再过一个星期就要出版了。书中马克被一个叫罗纳尔多·劳伊德·琼斯的魔鬼偷去后,还继续活着。他跟一个名叫“露西·克雷夫兰”的幽灵一起逃到了“乌有乡”。这个幽灵的生活原型就是杀人犯约瑟夫·卡林德的女儿莉莉·卡林德。她几乎可以肯定是在五六岁的时候被她父亲杀死的,不过马克没有找到她的蛛丝马迹。在蒂姆的想像中,丢失的男孩和丢失的女孩逃脱了自己的命运,来到另一个世界。在这个电脑空间一般的世界里,他们俩头顶着黑云密布的天空,手牵手在热带海滩上漫步,随时提防着“黑暗人”的追踪。不过对他的侄儿来说,这样总比受罗纳尔多·劳伊德-琼斯的看管要好。
一定得有个“黑暗人”,不然的话,他们所在的那个世界就不真实了。
自从那一天他姐姐阿普里尔在圣阿尔文饭店附近的那个胡同里被人谋杀之后,蒂姆就知道了“黑暗人”。当时,他隐隐约约地看到有人要杀他姐姐就朝她跑过去,结果利弗莫尔大街上一辆疾驶而过的汽车把他撞倒在地。不到三十秒钟,阿普里尔死,他也昏了过去。他仿佛跟随姐姐走进了一个黑暗和光明同时并存的空间。后来一根结实的绳子出乎意料地把他拉回到了残缺的身体里,从此他便埋头读书。
他弟弟自称已经不记得有关阿普里尔的任何往事了,这大概是真的。爸爸妈妈从来不提姐姐,不过蒂姆从他们老两口的对话中不时地听出与姐姐有关的话题。姐姐就像一块巨大的云团,父母亲假装视而不见。菲利普对父母亲强忍心头的悲痛完全没有注意到吗?阿普里尔死的时候九岁,那年蒂姆七岁,菲利普只有三岁,也许他对姐姐真的没有清晰的记忆了。不过话说回来,菲利普很善于自我克制。
蒂姆原以为自己会忘掉阿普里尔,可是姐姐的鬼魂一再出现,这说明他是无法忘却姐姐的。她死后一年,在普拉斯基大街的一辆公共汽车上,蒂姆看见姐姐坐在后面第四排的位子上,脸对着窗户。三年后,他跟妈妈一起乘坐密执安湖上的轮渡,他从卧铺上朝下看的时候,发现下层甲板船尾处的栏杆旁,姐姐满头金发的脑袋歪斜地靠在那里,他心头一阵酸楚和震惊。后来他在伯克莱念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在杂货店里看到姐姐在外面。在越南的克兰达尔军营,他是警卫队的洗碗兵,看到姐姐跟一群身着制服的护士坐在一辆卡车上。在纽约,他有两次看见姐姐坐在出租车里打他身边经过。还有两次,他在飞机一等舱里喝饮料的时候也看到了她。
只有一次他明白是自己的过度想念把身边的一个女孩当成了姐姐。可是克兰达尔军营里没有女孩。蒂姆每天在死人身上搜寻身份牌,经常接触一些精神不正常,名字叫什么猫人、海盗之类的步兵,极大地影响了他的知觉。在那里出现了他有生之年惟一的幻觉。
而今天早上这种幻觉又出现了。他在西百老汇街“炉旁餐馆”看到街道对面的情形一定是幻觉,不可能是别的什么。当时,没有音响,也没有灯光移动,九岁的阿普里尔·安德西突然出现在他的视线之内。她身穿一件旧的蓝白相间的衣裳,她生前曾把这称作“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式的服装。蒂姆记得姐姐死之前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镜中世界》特别着迷,除了身上那件时髦的衣裳,别的衣服她不肯穿。现在姐姐跟他面对面,姐姐的目光就像拥挤的街道上突然传来了一声吆喝。她头上松软的金发该洗一洗了,那件“爱丽丝”的紧身胸衣由于粘上雨水,颜色有些暗淡。作为一个远离自己时代的人物,她本应该是黑白色,或者是二维的——看到这个幽灵,蒂姆就像受了电击一样,呆呆地站在那里不能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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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 第五章(2)
两个身穿黑色衣服,满脸胡茬的男孩从他身边经过。
有好半天他说不出话来。他可以告诉自己:“那里的阿普里尔不是真的,我产生了幻觉。”可是他眼前看到的却好像是真的。姐姐带着身上固有的缺陷和久已忘怀的往事又回来了。九岁的阿普里尔身上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抑郁。他看到姐姐长着一张娃娃脸,一副饱受了各种挫折的样子,正匆匆忙忙地朝成年迈进。
阿普里尔的脸上透出一股倔强,她那纹丝不动的颧骨,紧闭的嘴巴使蒂姆想起爸爸曾经对她的反抗大为光火的情景。显然她已经逃到爱丽丝和疯帽子商人那个镜中世界里去了。圣阿尔文饭店有一个管电梯的工人,经常到酒馆去喝酒。是他照料姐姐的生活,是他发现姐姐脑子里一半的主意都是不可接受、让人生气、含沙射影的。
一秒半钟之后, 蒂姆真真切切地看到阿普里尔的脸,比他记忆中的要窄一些,矮小的身材,跟他当年失去的姐姐一样充满孩子气。他心中又唤醒了对阿普里尔·安德西的爱。九岁的阿普里尔在他需要靠山的时候保护了他,在他需要拥护的时候支持了他。姐姐给他讲的故事是他一生中最难忘的。他意识到姐姐本来是可以当作家的!阿普里尔是他生活的向导,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天,她还带领他走进爱丽丝的世界里,那是一个没有死亡的世界。她到达了自己美妙绝伦的目的地,而他却再也无法跟随自己最好、最勇敢、最温柔的向导了。有一股力量把他拉了回来。
他想告诉姐姐别站在雨里。
阿普里尔在拥挤的人行道上朝前迈了一步,他的心吓得冰冷。姐姐从镜子中漂游回来,不让他吃早饭。他担心姐姐会穿过街道,走上前来抓住他的手,把他拉到索霍区繁忙的交通要道上去。
“哦,别,她要朝我喊话了,”他心想。“我得赶紧走。”
阿普里尔没有从镜子里过来拉他的手,而是把双手放在嘴边,身体前倾并收缩,用双手做成话筒的样子,拼命朝他喊叫。他能听到的只有车辆嘈杂的噪音和身边行人留下的片言只语。
他的眼睛一阵刺痛,视线模糊了。趁他抬手挥去泪水的时候,阿普里尔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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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 第六章(1)
吉尔德兰路的尽头是米歇尔·费伯的庄园,那是一大片树林茂密的坡地,位于新泽西州阿尔派恩镇的西南。南北战争之后不久,那个几乎看不见的村庄亨德森尼亚从克雷斯克尔区分割了出来。除了地名之外,亨德森尼亚的居民和米歇尔·费伯一样,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保持着默默无闻。他们穿越历史的空间,只在这条路下方尽头一块巴掌大的坟地上留下几块字迹难以辨认的墓碑。山脚下面是这个镇的中心,有一个用水泥空心砖建造的银行,一个废弃了的长老会教堂,一家由私人住宅改建的保险公司,一个出租录像带和影碟的店铺和一家名叫“小糠草”的酒吧餐馆。去年夏天,南边那个街区的保龄球球道上建起了一家“饮食城”食杂店。威莉心里琢磨着今后就到这里来买东西。
她还在生活的道路上摸索着,还在寻找自己生活的规律。两个礼拜前,米歇尔终于说服她从原来东77街一个舒适的单人公寓搬到了“庄园”里。他们再过两个月就要结婚了。为什么不趁早一起住?他们已经是三十八和五十二岁(很显年轻的五十二岁)的成年人了,在这个世界里各自孑然一身。“咱们勇敢地去面对吧,”有一天晚上米歇尔说。“你和我一起。”她需要他,而他就像得到什么东西那样特别想得到她。阴沉着脸、皱着眉头的米歇尔把她召唤到自己的怀抱,答应她今后再也不会有灾难降临到她的身上。他说,“庄园”很适合她住,是一个避风的港湾。她觉得米歇尔也是她避风的港湾。庄园很大,他们俩可以有自己单独的办公室。他想经常待在家里,而她跟所有的女人,特别是女作家一样,需要一个单独的办公室。
他们俩初次见面的时候,米歇尔说他知道她的第三部供年轻成年人看的小说《夜屋》刚刚获得了纽贝里奖,而且还知道小说发生地密尔盆地的生活原型是她的出生地――伊利诺伊州的米尔港。
颁奖是四天前举行的,不过莫莉·哈普公寓里的聚会不是庆祝她的获奖。威莉胜利的喜悦初来乍到,显得不那么真实,她甚至觉得这个奖似乎会被取消掉。她还没有从悲痛的阴影里走出来,本来是要避免抛头露面的,也没有能力举办晚宴。到场的人当中有些已经知道威莉得了纽贝里委员会颁发的奖,就上前来祝贺她。住在莫莉公寓里的朋友都很有钱,而且都不善于感情外露;许多妇女像莫莉一样比自己的丈夫小几十岁,因此要讲究举止有度,仿佛是给按了“静音”按钮似的。除了性情的拘谨之外,她们看到威莉的外貌之后也显得有点矜持。有的女人不喜欢威莉那模样,像个宠坏了的孩子。还有一些女人看到自己的丈夫闯进了威莉的圈子里感到很不安。
十点之后,晚会快结束了,那些银发满头的男人和珠光宝气的妻子熬夜从来没有超过十一点。这时,莫莉的丈夫兰克福德·哈普对妻子嘀咕了几句,然后从威莉左边的椅子上站起来走了。几秒钟之后一个穿着时髦、性情平和的男人坐到了这里。他比大多数妇女老,但比所有的男人年轻,所以非常惹眼。这人浓密、油亮的黑发和黑须透出蓬勃的活力。黑色的眼睛和白得发亮的牙齿朝威莉微笑着,他那粗大、温暖、黝黑的手盖住了她的手。她感到惊讶,自己对这样的亲密举动居然没有觉得困惑。反正要发生什么,谁也拦不住。威莉非但没有恼火,反而感到一种轻松。
“帕特里克太太,祝贺您获得如此殊荣,”那人说着,身子靠了过来。“您的感觉一定跟买彩票中了奖一样。”
“不太一样,”她说。“那么你对儿童文学很了解喽,你——怎么称呼?”
“我叫米歇尔·费伯。不了解,我不敢自称是儿童文学的行家,不过纽贝里奖是一个崇高的荣誉,关于您的书我听到不少有趣的传闻。这是您的第三部小说,对吧?”
她张开嘴巴——“是的。”
“书名很不错,《在夜屋里》,特别适合儿童作品。”
“也许太接近莫里斯·森达克的作品了,不过他是写给年纪更小的人群看的。”她心里纳闷:“我干吗要在这个家伙面前为自己做解释呀?”
那人把她的手握得更紧。“帕特里克太太,请您原谅。我认识您先生。我们以前有过工作上的接触。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有一阵子,威莉的视线中布满了颗粒,心也在跳动中有了短暂的停留。周围的人继续低声交谈着。她眨巴了一下眼睛,把餐巾纸举到嘴边,以填补谈话中出现的空白。
“对不起,”那人说。“我说漏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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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 第六章(2)
“没关系。我只是有点惊讶。你在波罗的集团公司任职吗?”
“经常在那儿上班。他们经常把我叫去,把原本就含混不清的事情弄得更加含混不清。”
“你到哪里就一定给哪里带来光明,”她说。其实她希望就此结束两人的谈话,于是就感谢他来到她的身边。
米歇尔·费伯靠近她,拍了拍她的手。“密尔盆地,您书中的那个村庄,是根据米尔港创作出来的吧。我知道您的家乡就在那里。”
米歇尔·费伯不断地给她带来小小的惊讶。
她受宠若惊,又有点困惑,便朝他笑了笑。“你一定对米尔港很熟悉。也是那儿的人吗?”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荒唐:费伯的长相、口音和举止都不像米尔港人,也不是兰克福德·哈普负责的东海岸优惠孵化场的产品。
“到芝加哥去的时候,我喜欢开车到米尔港,在普福尔茨海姆饭店住上一两个晚上,沿着河堤散步,到古老的‘绿女’酒吧喝上一杯。您知道绿女酒吧吗?”
她从来没听说过什么绿女酒吧。
“很不错,历史很悠久。应该写进百科全书。这个酒吧跟犯罪学有些关系。”
犯罪学?她听不懂那人在说什么,也不想弄明白。她的丈夫和女儿被杀,关于犯罪这个话题她这一辈子已经听够了。一听到犯罪学她就不自在。
米歇尔·费伯本人也使她不自在。不过威莉发现她还没有这么快就给一个人下定论。第二天她到莫莉家去感谢她,不知不觉之间就说起这个男人知道纽贝里奖和米尔港这个地方。可是莫莉对这个男人知之甚少。
第三天威莉又到莫莉家说这个男人邀请她出去喝点咖啡、饮料什么的。
莫莉对她说:“要是我的话,不管喝什么都去。你能丢了什么不成?我觉得那个人很可爱。再说,他又不是个百岁老头。”
“我对他一点都不了解,”威莉说。“而且我还没有约会的心理准备。八字还没一撇呢。”
“威莉,那事过去多久了?”
“两年。可那没关系。”
“一杯咖啡也没什么关系。”
“我得把一切都告诉他。”
“如果他跟我们家兰克福德一道工作,他就知道了一切。这些家伙想知道什么就能知道什么,什么事情都能查个一清二楚。兰克福德告诉过我,他们比中情局还厉害,这也难怪!他们有十倍多的钱!”
“啊,”威莉说。“费伯先生就是这样查出《夜屋》和米尔港的。”
“他有兰克福德帮忙。”
“兰克福德知道我得了纽贝里奖吗?对不起,我没别的意思。”
莫莉笑了。“兰克福德当然知道了。他还读过《夜屋》。”
现在威莉感到惊诧莫名。“兰克福德读过我的书?那是写给年轻的成年人看的。”
“年轻成年人的小说是兰克福德的秘密爱好。他二十五岁那年就读了《舞台之夏》。这本书改变了他的生活道路。现在他是个鲁默·戈顿专家。”
威莉极力想像莫莉那位身材瘦削、守口如瓶的丈夫:他长着一头灰发,穿着一件蓝色细条子西装,戴一块金表,弓着腰在图书馆的灯光下阅读一本《幸福小姐和花小姐》。
“他收藏了很多书,”莫莉说。“记住我们现在是在谈论兰克福德·哈普。他有一个书库,里面有巨大的金属书架。一按这个小按钮,书架就转动。成千上万的书,大多数都是崭新的。他买书时会买上好几册。一册供他读,其他的就放进书库。比如菲利普·普尔曼——他的书值多少钱一本,你都难以相信。”
威莉本应该知道兰克福德·哈普对她的书感兴趣主要是出于商业目的。“他那个书库里收藏了几册《夜屋》?”
“五册。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