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晓瑾看着他一脸严肃的神情,忍不住笑了起来,说道:“人与人之间能有几个一见面就喜欢的?更何况我跟她差那么多岁,有很多代沟的!”
“那你看见我妈,怎么一见面就喜欢了呢?怎么不说隔了许多代沟呢?”邓诺天说道,那话听着带着明显的酸酸的味道。
苏晓瑾听了更开心了,那笑容如绽开的花朵,说道:“那说明我跟你妈有缘,和她在一起,我很自然地和她亲近起来。”
邓诺天望着苏晓瑾似笑非笑地笑着,心里却是一肚子的腹诽。
“那顾总对我满意吗?”苏晓瑾问道。
“当然满意了,没看见她对你那么热情,眉开眼笑的吗!”
妈妈能对女儿不满意吗?哪像你居然看见婆婆比妈妈亲?!邓诺天想到这,不禁又轻轻摇了摇头,可怜起顾怡来。
这一夜,对于顾怡来说,又是一个难眠的夜,三十年前的往事,一幕幕的在她脑海里不停地闪现,她的心一阵阵地被拉扯起来,痛得她忍不住摸住了胸口,悔恨的泪水随之而来,她从来不曾如此伤心过,迈克离开时,她也没有哭得这么厉害过,此时,她越哭越伤心,不停地拍打着自己的胸口,恨不得将那颗残缺不整的心从那空荡荡的身躯里掏出来。
第二天早晨,邓诺天刚到公司,前台小李便对他说道:“邓总,有人要见您,一大早就坐在那里等您了。”说着手指了指右边方向。
邓诺天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一眼就看见了顾怡,而顾怡显然也看见了他,立刻迎了上来,哂笑着说道:“诺天,你来上班了啊!”
邓诺天发现顾怡脸色黯淡,眼睛红肿,布满血丝,看来昨晚哭了一整夜,根本没睡好过!
邓诺天不禁动了恻隐之心,怜惜起顾怡来,她已经不年轻了,为了这件事终日寝食难安,饱受折磨,怕是再这样下去,人就会崩溃的。他冲着顾怡淡淡地笑了笑,说道:“您跟我一起上来吧!”
顾怡点了点头,随着邓诺天一起坐上了电梯。
来到邓诺天的办公室,不多久,秘书便递上了两杯茶。
顾怡取下杯盖,目光呆滞地看着在她的面前缓缓升起的热气,隔了许久,她轻轻吹了吹,喝了一口,说道:“诺天,我知道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我会怀疑晓瑾是我的女儿。”
“是的,这太不合理了,您怎么可能会是我太太的母亲呢?”邓诺天问道,虽然他也觉得他家的小丫头和眼前这个女人很像,可如果她是苏晓瑾的母亲,他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我也没想到我能再次遇见她,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以为我再也不会与她相遇。如果我说你愿意帮我做这个亲自鉴定,我就立刻把‘菲利’交给你,我想你肯定不会同意的,所以,我就如实跟你说说我的故事吧。我的事情,除了迈克,我还没有对第二个人提起过,但我今天就全部告诉你,因为你有权力知道。”说到这,顾怡顿了顿,又低头喝了口茶,她从来不与别人提那段往事,那是她的一道伤疤,虽然隔了许久,揭开时,还是一阵阵钻心的痛,可现在她却要在邓诺天面前揭开。
“这个故事说起来有点长,会不会耽误你工作?”顾怡问道。她的目光和蔼地注视着邓诺天,像一个母亲在注视着自己的儿子般,没有半丝冷漠,有的只是暖暖的温暖。
邓诺天发现她的手在颤抖,以至于端在手中的茶杯也跟着在晃动,漾起了一层层的涟漪,她那么淡定的一个人,此时却是如此的慌张、无助。
“没事,这件事对我来说也很重要。”邓诺天说道。
顾怡轻叹了口气,说道:“三十多年前,我认识了我的前男友,他姓庄,叫庄文南……”
“等等,”刚说到这,邓诺天打断道:“姓庄?可我太太姓苏啊!”
“是啊,这点我也一直不解。其实,那天在美国,晓瑾电话打给你,我看了一眼她的照片,虽然只是不经意地瞟了一眼,可我的脑海里却闪过一个念头,那个女孩可能会我的女儿!因为她长得和年轻时的我很像,只是她的脸形像她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前男友。这些年,我虽一直过着养尊处优,令人羡慕的日子,可每到夜晚躺在床上,我却常常彻底难眠,女儿离开我快三十年了,这么多年里,我无时不牵挂着她啊,一想到她,我的心就如刀割般,那可是我怀胎十月,冒着重重风险,好不容易生下的孩子啊!所以当我怀疑晓瑾可能是我的女儿时,我就立刻派人去查了晓瑾,我是不会放过任何可能性的,调查晓瑾并不难,我的下属很快便把她的资料交给了我,我看过她现在父亲的照片,根本就不是庄文南,所以根本不存在他改名的可能性。”
“那您怎么还怀疑我太太是您女儿呢?”邓诺天略蹙着眉,有些不解地问道。
“感觉吧,一个母亲对女儿的感觉。在美国时,我还不是很确定,昨天和你们一起喝完下午茶之后,我就更感觉到晓瑾会是我的女儿,在这个世上,两个人长得相似是很正常,但不可能相似到这种程度,更何况母亲和女儿之间是有心灵感应的!”
邓诺天轻轻点了点头,他也承认苏晓瑾和顾怡的确很像,否则他也不会起疑心的,他的双眼紧盯着顾怡,他也很想听听她的故事,很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第一百九章 她的故事
“三十多年前,全中国都盛行出国,我也随着那股热潮出了国。出国的人无非两种,一种家境一般,想出国多挣点钱,另一种,家境很好,想到国外晃一圈,给自己镀点金。”顾怡缓缓地说道,眼睛飘向了窗外,陷入回忆中。
“年轻时的我,争强好胜,不甘平凡,身边的朋友有许多很年轻就结婚嫁人了,而我不想那样活下去,人生匆匆几十年,一晃而过,我不想像她们那样,浑浑噩噩地过了一辈子,然后不留痕迹地离去,这样的人生,不是我想要的,于是,我很努力地学英语,终于考上了托福,如愿来到了美国。可是,真到了美国,我才发觉所有的一切并不是我想像中的那样,美国说起来遍地是黄金,可你不付出努力,什么都得不到。我虽然是一个大学毕业生,但到了那里,只能端盘子、洗碗,有时连清理厕所的活都得干,总之,为了能多挣点钱,我什么都干,不管有多低贱,有多卑微。到了半夜时分,我拖着疲乏的身体住进地下那又小又冷的出租屋,躺在床上,看着那双被水泡得又红又肿的手,我常常在想,这就是我要的人生吗?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吗?我不辞辛苦来到美国,难道就是为了做这种最低等的人吗?我不甘心啊,每夜望着空荡荡的墙壁,独自流泪。”
“这样的时光我熬了近一年,在我几乎想放弃,准备回国时,遇到了庄文南。他是来美国留学的,他的父母都是高官,而他是家里的独子,长得又英俊,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让他骄纵、轻狂、不可一世。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喜欢上我,可能是玩腻了那些富家女孩,觉得我这样的挺新鲜吧,而我,如果在一切都如意的情况下,是不可能会喜欢上像他那样一身少爷脾气的男人的,可那时的我很脆弱,想回去又不甘心回去,觉得这样落魄而归,不仅自己没面子,也让父母没面子,于是,在拒绝了他几次后,我开始跟他约会了。”
“在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他那人懒散、自我为中心、一点都不肯吃苦,总之所有娇生惯养的孩子应有的毛病他都有,可是,每当我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他都会很细心地照顾我,一个人身处异乡他国,这样的照顾总是令人感动的,慢慢地我也对他产生了些感情,也喜欢和他呆在一起,觉得身边有个人陪着,这种感觉很好,有一种家的感觉,而且有了他的照顾,我再也不用住地下出租屋了。”
“我们的生活谈不上浪漫,他每天都去上课,我每天都去打工,当然那时我已经找到了一份出纳工作,而不用再去洗碗、端盘子了,我觉得这样的生活也挺好的,简单、充实,如果我好好干,也一定会在工作上有所发展的,总之,所有的一切都按照我期待的那个方向在发展,我对我自己的人生又开始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可是,好景不长,很快他的父母知道了这件事,他们不同意我们在一起,觉得我配不上他们的儿子,而事实上,从门第上来说,我的确配不上他们的儿子,我的父母不过是最普通的老百姓,而他们都是京城当大官的,我怎么可能配得上他们的儿子呢?我想既然他的父母不同意,我们不如就分了吧,否则在一起彼此都累,可他不同意,可能是小孩子的一种叛逆心理吧,越是父母不同意,他就越是要在一起,当时我也很矛盾,真让我割舍那段感情,终究有些不舍,虽然我们的感情算不上很甜蜜,但我已经习惯和他在一起了,习惯那种安定、和谐的生活,不想就那么放弃,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这个发现让我很慌张,我觉得这个孩子来的不是时候,想悄悄把她流了,然后跟他分得一干二净,结果被他发现了,他不让我流,他说他的父母最疼他,早晚会接受我们的,让我把孩子生下来,我当时也不知怎么想的,总之,被他感动了,鬼使神差地信了他的话,觉得他是个有责任的男人,跟着他回到了他租的公寓。”
“后来,我才发现我的想法太幼稚了,他的父母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我这样的女人做他们的儿媳的。几个月后,他母亲来到了美国,把我约到一个咖啡厅里去见面。她是一个高傲的女人,一见面,便趾高气扬地让我放她儿子走,把我说得很不堪,说我就是想用孩子栓住她儿子,我听了心里很不舒服,恨不得站起身就走,可想着肚子里的孩子,我还是忍住了,我苦苦哀求她,希望她能够接受我,低声下气的,说了许多好话,可是,她一点都不为之所动。她劝我理智点,把孩子流了,然后和她儿子分开,她说,她儿子是坚持不了多久的,一旦他们断水断粮,她儿子就一定会乖乖地听他们的话。我知道她说的没错,像庄文南那样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男人,怎么可能去过每天端盘子、洗碗的日子?”
“在那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错了,我把一切都想得太美好、太简单了,我开始后悔,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应该听他的话把孩子留下来,而那时我的女儿已经在我肚子里五、六个月了,她已经会动了,我对她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我怎么可能那么残忍地剥夺她的生命?于是,我只能求庄文南的母亲,求她让我把孩子生下来,我说,我可以离开庄文南,但她必须答应我,帮我把孩子养大。”
“您的意思是让她把您的女儿带走?”邓诺天问道。
顾怡点了点头,说道:“这个决定是我以后回忆起来最后悔的一个决定,可当时的我,只能那样做。我的父母根本不知道我怀孕的事,我也不想让他们知道,让他们为我担心,所以他们是不可能帮我带孩子的,我一个女人独自带着一个孩子在美国工作会很不方便,我的孩子跟着一个连自己都照顾不了的妈妈也不会有好日子过,而他们家条件那么好,一定会给我的女儿一个很好的生活环境,让她接受最好的教育,她一定会过着公主般的日子,而不会像我这样终日为了生计而发愁。我当时觉得这个决定不管对我,还是对我女儿都是对的,可是,现在看来,我错了。我一直生活在悔恨中,每晚我都会被一个女孩的哭声给惊醒,而我的女儿看来也根本没有在他们家住过,她这些年到底怎么过的,过得是好还是坏,我一无所知!”顾怡说到这,眉间微拢,眼底里掠过一层阴霾。
“您这些年一直没跟庄家人联系过吗?”邓诺天有些不解地问道。
“是的,当时他母亲根本不同意我把孩子生下来,我一再肯求,连跪都跪了,她没办法,才答应的,但她也有一个要求,就是以后不允许我和他们庄家人有任何联系,我女儿从此以后也将与我无关,我不想这样,可我知道他母亲是不可能再让步的,只好咬着牙,忍痛答应了她的要求。”顾怡说完那话,脸上的神情变得更加凝重、忧伤。
喝了一口茶,她又继续说道:“其实这些年,我也曾想过找我的女儿,不是想收回她的抚养权,只是想看她一眼,可庄文南的手机号码变了,打到他家里,他母亲的态度极其的恶劣,并拿出了当初的协议来威胁我,她说,如果我真的为女儿好,就不应该来打扰她现在的生活。再后来,他家搬了,电话号码也变了,我也渐渐放弃了找女儿的打算,心里默默祈祷着她过得比我好。”说到这,顾怡的眼里蒙上了一层水汽。
邓诺天的脑海里忽然闪现出苏国梁和王雪燕的身影,眉头不禁蹙在了一起,那两个人原本就冷血、世故,如果苏晓瑾真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那苏晓瑾以前所曾过的日子真的是可以想像的凄惨,想到这,他不禁轻轻摇了摇头。
这落在顾怡的眼里,心更是凉了半截,她瞪着眼睛,紧张兮兮地问道:“难道晓瑾以前过得不好?”
邓诺天正准备宽慰她几句,却听见“呯”的一声响,顾怡的茶杯掉在了地上,接着她整个人也倒在了地上……
*
邓诺天终日忙着“菲利集团”收购的事,虽然那些股东都对他没什么意见,可公司里的一些中层却意见多多,有些甚至动了歪心眼怂恿邓诺成夺了公司经营管理权。
“二老板,这次可是您的绝佳好机会,邓总整天忙着收购国外公司股份的事,弄得人心惶惶的,您现在去竞选公司总裁一职,得胜的机率会很大,再说,您的工作能力哪点比你哥差呀,这些年您就是被你哥给压制了,一旦您当选了公司总裁,无论对公司,还是对您个人都好啊!”来者言辞灼灼地说道。
邓诺成冷哼了一下,说道:“是吗?感谢老兄您这么看中我,这么多年过去了,您怎么才发觉到我的好啊?既然您老心都慌了,我们可不敢害得您老人家得了心脏病,不如另攀高枝吧!”
邓诺成不是不想当总裁,不是没有欲望,可他更在意的是他和邓诺天之间的兄弟情义,那些为了钱财兄弟反目成仇的,他见过好多,他不想那样,他深深明白他只有一个哥哥,而且没有这个哥哥,或许他就没这个命坐在这里。做总裁自然好,坐在那个位置上,指挥着下属,所有的人都得听你的话,的确很威风,但坐在那个位置上同时也会很累,你的一句话,一个决定,都将会对公司产生极大的影响,他觉得他哥哥做得很好,总是一副运筹帷幄、信心十足的样子,他的话,下面的人没有几个不服的,如果真让他坐他哥哥的那个位置,他觉得自己未必能做得比他好,既然如此,不如安心做他的下属,好好辅佐他,毕竟这是家族事业,做得好,他也可以多分些钱,如果真和他哥哥对着干,那只会玉石俱碎,这样又对他有什么好处呢?怕是只落得外人观景、嘲笑而已!
那些人见说不动邓诺成,竟打起了黎美娜的主意,心想女人目光短浅、心胸狭隘很容易被说动,就在邓诺天忙着把顾怡送到医院时,那些人来到了黎美娜的办公室。
黎美娜不过是一个项目组办公室的小主任,见来了几个公司中层,不免吃了一惊,接着,心里掠过一丝不安,无事不登三宝殿,这些人,平时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现在却突然出现,摆明了没安什么好心。
听完了那些人的叙述,就更加肯定了黎美娜的想法,她的心里不禁打了一阵冷颤,这些人平时在邓诺天面前总是唯唯诺诺的,一副忠心耿耿的模样,背地里竟打起了这主意,真的是人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