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然一声,一道金色的大手印如垂天之印落在了元正的剑气上。
两股截然不同的真元激烈相拥,接近着,轰然一声炸响,一股浩荡的罡风,朝着方圆十里弥漫而去,沿途不知多少参天大树被连根拔起。
秋季,秋叶飞舞,秋叶漫天狂舞。
一掌过后,僧人的脸色有些苍白,但脚跟很稳,直视元正,沉声道:“公子先是斩断我的降魔杖,更是祭出了这等凶魔之剑,日后恐有劫难缠身。”
元正冷笑道:“少来这一套有的没的东西,天地万物,自有其法则,这头别云兽如果注定是我师姐的,那就是师姐的,如果不是,也不用你来这里横插一杠子。”
“若你成心是来找茬的,就手底下见真章。”
僧人没有回答,而是聚集真元,隐约间,其体内想起了诵经声,其诵经声恢弘而壮阔,却不刺耳。
恍惚间,元正闻得这样的经文,差一点放下了手中狱魔,要立地成佛了。
还好,他修行过盛神之法,养志之法,实意之法,这种被其降服的虚无之感转瞬即逝。
咧嘴一笑道:“差点信了你的邪,看剑!”
一剑笔直刺出,衍生出无穷生机,无穷真灵,其剑意直冲天宇,有破天之势。
僧人的脸色剧变,这一次他是没有胆子正面撄锋了。
元正换了纵剑术,纵剑术本就可以利用万物法则为己用,继而升华出浩荡生机,有驾驭万灵之力。
可狱魔是一柄地狱之剑,用的虽然是纵剑术,可实际上,是两股截然不同的剑意相辅相佐,横冲斗牛。
这一次元正没有用庶人剑,用的是自己刚刚起步的诸侯剑,号令一方真灵,其气势难以言表。
僧人避无可避,使出解数,金刚大手印,降魔掌,均无效。
所有的真元,在这一道剑意面前,不堪一击,被破碎成了齑粉。
轰!
僧人铤而走险,一掌悍然击出,继而微微侧身,这一道剑意落在了不远处的一座山头上,瞬间地动山摇,那座山头被斩断,滚落下无边山石和巨木。
僧人的这只手臂,也被一剑斩断,伤口整整齐齐,没有流血。
可体内煞气横生,席卷僧人的五脏六腑。
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抬起头,眼神不卑不亢的凝望元正,沉声道:“公子这般作为,有伤天和,还请公子放下手中魔剑,去我大华寺念经诵佛十年再出山。”
这话说得其实不假,只要元正手中的狱魔出鞘,自然是有伤天和。
且元正每一次动用狱魔,便会忍不住的热血沸腾起来,如一尊魔主。
很难想象,没有修行盛神之法,养志之法,实意之法之前的元正若是握住狱魔,会是什么可怕的后果。
可元正也不尽然相信这位僧人所说的话。
淡然笑道:“高僧所言极是,高僧也言重了,若不是高僧来当拦路虎,我手中剑何至于出鞘,更不会伤及了那座山头里的生灵,这一切都是高僧咎由自取的。”
“若是我因为今日之事而遭了报应,那么今日之事也和高僧有着千丝万缕的缘由,要遭报应,也不是我一个人遭报应。”
这话说出来以后,这一位高僧有些哑口无言了。
元正也惊艳于这一位高僧的武道修为,能抵挡住自己两剑,还没丢了性命,也算是不错了。
异地而处,元正无手中狱魔,自然也不是这一位高僧的对手。
人强不如家伙强,这句话实在是太有道理了。
有些剑客明明剑道修为极强,可没有趁手的家伙,最终败给了贫穷。
而这位僧人的降魔杖也是一个不错的家伙,可和狱魔比起来,相差甚远。
只能怪他点子背,他今日也无法普度这只别云兽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抵达()
单容的额头上浮现出一抹红晕。
眼角绯红,汹涌的真元同神识共鸣,娇躯静止不动,丹田处却是翻江倒海。
觉得有些头晕眼花,双腿沉重。
渐渐地,单容的脸色苍白了起来,到了这般田地,太鸾更是发出了嘹亮凤鸣。
别云兽渐渐力不从心,渐渐的低下了自己高贵的头颅,单容会心一笑,缓步上前,温柔的摸了摸别云兽额前的云图,顺滑可人,继而做出翻身上马的姿势,骑在了别云兽上。
别云兽一双凤翼展开,散出无尽的祥和。
清澈明亮的光晕,照耀这片山谷。
元正回过头看了看,看到师姐大功告成了,心里也就松了口气。
还真的担心,要是师姐和别云兽生死搏杀,师姐万一有个什么闪失,那可怎么办。
僧人的眸子里满是愧疚和无奈,他已经无能为了,他不是这位少年的对手。
单容骑着别云兽过来,也没有为难这位僧人,而是诚声道:“无关你我,这头别云兽自己选择了我,此地的风水气运也不会改变,往后一切如常。”
断了一条手臂的僧人,好像也不是怎么在意自己失去的那条手臂。
僧人闭上了眼睛,跪在地上,一语不发。
对于这样的僧人,元正真的不知道如何处理。
“走吧。”单容道。
眼睁睁的看着单容骑着别云兽腾风而行,元正紧随在后,外面,李尘和李鼎在等着。
看见师姐成功了,这两兄弟也是有着与有荣焉的成就感在心里铺展开来。
扛把子看见别云兽后,立马化出本体,绕着别云兽打了一个转转,别云兽有一双凤眸,也看着扛把子,没有扛把子那么的活泼,这一头别云兽,还是挺矜持的。
元正玩笑道:“我若是骑着万里烟云照,师姐若是骑着别云兽,大概只需要三天时间,就能抵达传说中的北海,你们两个不如在后面一路狂奔追随我们,如何?”
李尘:“……”
他和弟弟就算是跑断腿,也绝对追不上万里烟云照和别云兽。
元正道:“话说那个僧人真的要放了吗?若是回去报信,也许会有更硬的点子来找我们的麻烦。”
“佛门中人看似不是那么的世俗,可一句佛靠金装,难免让我心生芥蒂和防卫。”
单容道:“无所谓了,别云兽已经是我的坐骑了,和你的扛把子一样,也喜欢吃妖兽,也只会认我一个人,我若是有什么闪失,这头别云兽也不会独活。”
元正点了点头,然后想到了一件事情,问道:“师姐的坐骑应当属于初代灵兽,可以幻化万物吧?”
“万一日后我们走到了人多的地方,不太方便的时候,也需要换个模样,掩人耳目。”
单容却苦涩道:“应该是可以的,可我和别云兽刚认识,还没建立起感情,还需要朝夕相处一段时间,它才能知晓我的心意,接下来的路,还是以深山大泽为主吧。”
元正了然于心,如此就好。
别云兽也很气派,拥有凤凰神通,还有着凤凰没有的神通。
四肢与凤爪,粗壮有力,极为贴合地面,快速奔腾也可以,御空而行也可以。
和万里烟云照比较起来,也相差无几。
元正有些时候很有恶趣味,他想知道,若是扛把子和师姐的别云兽打一架的话,到底谁更厉害一些?
可这话他也不能说出来了,说出来有些破坏气氛。
略作修整之后,众人便上路了。
李尘和李鼎在地面上狂奔,追随前面有坐骑的师姐和元正。
不到半个时辰,李尘和李鼎的脸上便已经被汗水浸湿。
李鼎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小腿肚子在打架了。
“要是我真的能够降服駮马的话,我一定会骑着駮马,风风光光的巡游一番,也让他们在后面追着我。”李尘苦笑道。
“可是駮马的速度,也不见得能够追上别云兽和万里烟云照啊。”李鼎很实在的应道。
一时间,李尘有些无话可说了。
李鼎有时候说出来的话,总能堵住别人下一句话。
至于暗中跟随的千华,此刻也不好受,她也没有坐骑,也幸亏懂得一些步行神术,否则还真的追不上李尘的背影。
不知不觉间,一路走走停停,停停走走。
皑皑白雪,覆盖了整个世界,又是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呈现在眼前。
一片苍茫不说,有些时候起了雾,更是看不清前路。
还好,一行人在初雪过后,总算是抵达了距离北海不远的一座城镇里。
这座城就叫北海城。
北海城倒不是很大,只是覆盖了方圆五十里地。
可这座城里的风气,有些野蛮,也有些江湖。
有豪门世家,也有贩夫走卒,至于这里的城墙结构,房屋布局,多数都以极为坚硬的金刚石砌成。
北海一片苍茫,若是在北海城建立木结构的房屋,一旦海风席卷而来,风浪稍微大一点,所有的木结构房屋都会被连根拔起。
更重要的是,北海城周围也没有多余的木材,所有的木材都用来建造船只,和日常取暖生火煮饭用,木材在这里还真的有些稀罕呢。
外加只有石头结构的房屋城墙,才能镇得住北海的海风。
冬季,海风时常呼啸,北海城有些清冷的大街上,若是哪位姑娘的腰肢稍微细嫩了一点,海风袭来,她可能就会被摔倒在地上。
临近年关,北海城每家每户张灯结彩,过年的氛围还是有的,但没有散播开来,只有一家人齐聚在一起,才能感受到过年的氛围,若是一个人的话,会在北海城体会到什么叫做人单影只,孤魂野鬼。
来北海的人,分为三种。
第一种便是如李尘这样的人,来到北海为了寻找传说中的駮马,这样的人,也不乏一些王公贵族。
第二种,便是来到北海寻找营生的主儿了,有些水性不错的,也可以跟着外出探险的船队,挣点辛苦钱,可能有些时候海浪滔天,一个不小心就会给家里发放一笔安家费。
第三种,也是最主要的一种,北海不但有駮马,还有各类奇珍异宝,或是在海底深处,或是在某个岛屿上,基于这样的环境,来这里探险的船队只多不少。
哪怕有些时候徒劳无功,可北海凶险万分,却也跟让人明白啥叫富贵险中求。
北海很美,可惜花朵无法盛开。
第一百六十四章 再度窘迫()
客栈的包厢里,元正四人围坐一桌。
桌面上有着一大盆海鲜汤,冒着热气,至于其余的菜肴,都是鱼肉和海带为主。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单容的肩膀上,趴着一只云雀。
一路来到北海城,从不熟悉到熟悉,再到建立起了感情和羁绊,别云兽终归是能够和单容互通心意了,也能和万里烟云照一样幻化万物。
它有一个不是那么可爱的名字,叫做魁首。
大概也是从元正的扛把子那里得到了大部分的灵感,单容也给自己的坐骑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元正喝了一口汤,说道:“北海城什么都好,就是茶叶有点贵,不然的话我还想去买点茶叶喝呢。”
听闻海边的人,一般都不太爱喝茶水。
兴许是靠海太近,本来就不缺水,自然也就对茶水没有什么兴趣了。
抵达北海,并不意味着可以看到传说中的駮马,因为駮马生活在北海上的岛屿。
至于北海之上的岛屿,千奇百怪,数量繁多,鬼都不知道哪里有駮马,哪里又有什么值钱的珍宝。
更让人无语的地方在于,有些岛屿,其实一直都在漂浮,听传闻说,有些岛屿,可能是巨兽的脊背。
越想,越觉得心里发慌。
曾经天境强者抵达北海,北海深处有巨兽,逼退了天境强者。
海中的妖兽,到底有多强,人们的心里没有个定数,但起码不会弱。
李尘道:“我们从咸阳搞来的金元宝,大概够租船用了,可还需要一个掌舵的船长,出驶北海,怕是要花费不少的金元宝,可能还会遇到各种风险。”
“我都有些后悔了,为什么要来到北海,为什么要去征服传说中的駮马。”
在没有到达一个地方之前,总会将那个地方想的很美。
其实吧,只有心里的远方最美,当真的到达了所谓的远方,可能觉得还不如故乡。
远方无法容纳灵魂,故乡无法安置肉身,从此便有了漂泊。
元正笑道:“都已经来了,便也由不得我们了,若是来了就走,也太对不起我们一路的风霜了。”
李尘喝了一大口汤,海鲜汤还暖胃,口感不错,喝了也舒服,可心里总觉得会有一些别扭。
眼下是冬季,北海外围海域,已经覆盖了冰层,管你是渔船还是战船,在冬季就别想着出海了。
要想看传说中的駮马,大概也只能到开春以后了。
不过北海这里的冬季格外的漫长,说是开春以后,实际上真的算起来,要到了初夏时节,才能真的出海。
想到这一点,又想起了钱袋子,金元宝暂时倒也够用。
可四个人一直住在北海城,然后每日无所事事,四处转悠,也难免会坐吃山空。
且还有可能会遇到打秋风的地方豪强。
李尘忽然间抬起头说道:“不如我们尝试着去赌场里走上几步,最起码也要干一票,解决一下当下的窘境。”
元正摇头道:“这里可不是咸阳啊,咸阳那里毕竟是大秦的帝都,发生个什么不好的事情,官府里立马就有人过来了,御林军也随时候命,也出不了大事情。”
“可这北海城就不一样了,从外地而来谋生计的,也有不少的江湖人士干着打家劫舍或是打手的营生。”
“民风彪悍是一方面的,更多的是这里制度松散,真的发生了杀人放火的事情,北海城的城主也不见得会主持公道,这里本就是富贵险中求的地方,出个人命也没什么稀奇的。”
“咱们当下不惹事就行了,至于赌场那里,敢来北海混的人,谁还没有两把刷子了。”
“试想一下,我们在北海城的赌场里再一次遇到了杨四海那样的人,可就不好收场了。”
“也许我们打了一个人,或者杀了一个人,不到一炷香的时间,恐怕便有成百上千的人来找我们的麻烦。”
“出门在外,管你有本事还是有钱,低调一点,总是对的。”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此北海城,那种投机取巧的事情还是算了吧。
虽不至于满大街都是亡命之徒,可北海城的亡命之徒绝对不少。
既然都来到了北海,元正也不得不破费,租住了一个院落。
石头院落,扛得起海风的摧残。
至于庭院里面,冷清一片,没有假山湖泊。
大户人家喜欢在自家的庭院里面种树,安置假山,然后种一片竹林,再有一方湖泊。
种树通常都是五角树,俗称发财树。
安置假山,所摆放的位置,都在靠北朝南的位置,俗称靠山。
至于湖泊,在风水上,水就是财,家里有湖泊便能积蓄财力,要是湖泊里有锦鲤更好,因为说不准哪天家里有后人干了一件大事,锦鲤也会来一次跃龙门。
还有竹林,老话说得好,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竹子挺拔玉立,高风亮节,也隐喻着家里以后的后人可能会出现龙凤之姿的人。
这些讲究,在大魏的江南一带特别盛行,纵观天下而言,也普遍有人有这样的讲究。
可讲究这种东西需要本钱,没有本钱也是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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