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可以来到此地,但也只能走马观花的游玩,或是读书人来这里赶考。
有明令禁止,在咸阳城除了客栈,青楼,馆子以及咸阳的土特产,其余的生意一律不准做,一旦发现,轻则牢狱之灾,重则抄家。
这也就导致了咸阳的外来人口并不多。
外人来到了此地,除了游玩之外,再也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
来这里就是花银子,咸阳的物价倒不是很高,可一个人长时间居住在这里,又无事可做,除非家底子特别厚实的那种,外人早晚会坐吃山空的。
之所以如此,一来可以防止朝堂上的党派之争,私底下的腌臜事儿。
二来,也能将这种古朴民风,潜移默化的推广至整个大秦。
大秦的帝都,要干干净净的,只有咸阳户籍的人,才可在这里繁衍生息,安居乐业。
外人在这里,是没有安营扎寨的可能。
就是那朝堂之上的文武大臣们,则是被统一的安排至皇宫外围的秦园之中,虽说扎堆了,可那样的扎堆,稍有风吹草动,就会传入皇宫之中。
大街上,元正和李尘四处晃荡,寻找合适的民宅暂时租住。
顺带转悠了一下,咸阳不热闹,但是很整齐,整齐到了没有任何藏污纳垢的空间。
一个君主,对帝都的控制,严苛到了如此境地,真是好大的魄力。
庙堂之上,依旧是水至清无鱼,可咸阳这里,水至清有鱼,这其中的曲折手段,元正是体会不到的。
元正的肩头上趴着一只金丝雀,那是扛把子所幻化的。
这里毕竟是咸阳,海东青和甲等战马这两样,只要敢出现,就会被暗中的谍子发现,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巡查和破事儿。
他们不是秦人,在秦国是没有合法身份的,自然要小心行事。
“说实话,我身上的黄白之物不是很多,勉强够租民宅,和咱们一个月的口粮,我身上的银票虽然多,可在大魏才能花的出去,在大秦很难办。”
“咱们一边读书,也要想办法搞点别的事情,糊住嘴巴。”元正语重心长的说道。
有钱,不见得在哪里都好使。
寻了好久,元正带着李尘进入了咸阳西面大街一个绵长的巷子里面,巷子两旁,修建的都是上等宅院,雕梁画栋,仪门庄严,风水也还不错。
收租,也是咸阳人日常入账的一部分。
毕竟在咸阳,就连咸阳自己人,都搞不起来大生意。
第一百一十四章 落户()
端详了好几家,才发现一家门户外面贴着招租的字帖。
这家的仪门还算是宽敞,可容纳两辆马车同时进入,至于侧门,也可容纳一辆马车进入,算是地地道道的大户人家。
门口的摆设,没有雄伟的狮子貔貅,就是两块大石头,号称守门石。
简介朴素,没有多余的修饰,这是元正对秦人的第一印象。
元正上前叩响门环,锵锵锵几声过后,里面没有多大的反应。
“最好租一个大宅子,和主家生活在同一片屋檐下,老觉得哪里不爽快。”元正说道。
李尘没有多大的反应,长这么大,别说是这种大户人家的门庭了,就连小康之家的门户都没有进去住过,对他来说,无所谓的。
良久后,仪门打开了,是一位约莫五十余岁的老者,身材不高,却极为匀称,留着山羊胡,穿着一席素衣。
看到是一位衣冠佩剑的公子哥,老人家下意识问道:“敢问公子是来拜访的,还是另有其事?”
衣冠佩剑这种事情,在大魏里面,看是在什么地方,如皇城那里,除却有官身的人,余者都不能佩剑,禁止兵刃。
可在秦国就不一样了,尚武之风席卷整个茫茫大秦。
你如果是读书人,出门佩剑,也会被别人多看一眼。
如果你是有钱人,出门手上不拿个家伙事儿,也不见得会受到别人的待见。
看见元正这号人物,一柄木剑,一柄没有剑鞘的剑,这位老人家更是高看了元正两眼。
元正柔和说道:“我来自雍州,来咸阳有些事情,来租宅子来了,看见你们这家有着招租的字帖,这才叩响门环。”
老人家柔和一笑,做出邀请手势,说道:“那便进来说吧,我是这里的管家,这种事情,我也无法做主。”
元正带着李尘进入了这个大户人家里面,庭院很大,没有假山湖泊,倒是有一方小池塘,里面养着一群鲟鱼,还种植了几棵五角树,又名发财树。
老人家带着元正和李尘来到了内屋里。
一位约莫四十余岁的中年男人,躺在摇椅上,身边两位侍女小心翼翼的奉茶。
打眼看过去,这里的丫鬟仆人,最多不会超过十个,但在咸阳而言,这已经算是大户人家了。
老管家上前,轻声说道:“这两位是来租房的。”
这位中年男人各自不算高,起码在秦人里面,属于矮个子的类型。
他有些艰难的从摇椅上起身,打量了一眼元正,看其衣冠佩剑,也是一个不缺银子的主儿。
温和笑道:“不知道小兄弟要租一个多大的房子啊,我这里空房有五间,最大的那一间可以住下十个人。”
元正微笑道:“不知道主人家这里还没有多余的宅院,我喜欢独居,和别人生活在同一片屋檐下,有些不太习惯。”
接下来就是教导李尘读书写字了,这么隐秘的事情,当然要在安静的地方去做了。
中年男人一听,笑的合不拢嘴,看来这位小兄弟还是一个财主啊。
应道:“有,不过在这巷子的最里面,有点深,走路要都走一会儿。”
元正笑道:“那便带着我去看看吧。”
“好勒。”
在中年男人的带领下,走出这间大宅院,继续往巷子的最深处而去。
走到头之后,中年男人最右边的那扇仪门。
说道:“这个院子就是太深,归家的路上要多走一会儿,不过里面还算是宽敞,你们两个人居住,是绰绰有余了。”
打眼看过去,一座四方庭院,没有江南小院那般精致典雅,这间院子显得有些潦草,却也不失开阔潇洒。
在各个角落转悠了一遍之后,元正开口直言道:“不知道租金是怎么算的?”
中年男人道:“一月十两黄金,若是居住一年的话,便是一百两黄金。”
在咸阳这个不能搞大生意的地方,寻常人家一个月能进账十两黄金,那日子就已经过的很红火了。
元正说道:“半年,五十两黄金,你看如何?”
如今也到了夏季,半年之后,差不多就快要过年了。
要是过年还居住在这里的话,难免会引起有心人的怀疑。
中年男人倒也爽利,笑道:“可以,小兄弟是个爽快人,那我也不能太磨叽了。”
元正淡然一笑,从袖筒里面取出了两块大金元宝递给了这位中年男人。
“我初来咸阳,许多人情世故不是很懂,可能日后也需要前辈你来给我指点迷津。”元正道。
拿到了两块大金元宝,掂量了一下,可能还不止五十两,差不多能到五十三两左右,他心里自然高兴。
连忙应道:“无妨,我也不是那种尖酸刻薄的主人家,既然你住到了我的家里,以后咋们可就是一家人了,有什么需要或是不懂的地方,尽管来找我。”
元正微微点头,柔和一笑道:“那到时候怕就要多麻烦前辈你了。”
中年男人爽朗道:“怕啥麻烦啊,这年头,谁还不被麻烦一下了。”
这倒也是,元正无话可说。
中年男人也不打扰元正和李尘了,便返回了自己居住的那个宅子里。
元正等那位中年男人走了之后,才说道:“咱们两个,怕是要过上一段精打细算的日子咯,读书人的文房四宝,卖的挺贵的,也不知晓咸阳这里行情如何。”
“咱们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下馆子这种事情,不能经常发生。”
“你若是会灶台上那些事儿,咱们可以买一些粮油大肉,自给自足。”
李尘说道:“做饭到是会。”
元正嗯了一声,有个煮饭的,那就是一件大事情给落实下来了。
想起了花椒与茴香,要是她们两个还在自己身边的话,那该多好啊。
“咱们先出去逛逛,先把文房四宝买回来再说,顺带吃一碗裤带面,在买点粮油大肉。”元正语重心长的说道。
来大秦之前,元正抱着游历和学习的态度,多少有些效仿那位读书人钟南意思在里面。
可死活都没有想到,来到大秦之后,先是机缘巧合下修炼成了盛神之法和养志之法,又遇到了东方明月。
师姐单容倒是没有遇见。
反倒是遇到了落单的李尘,接着来到了传说中的咸阳,还要教他读书写字。
他自己都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诸侯剑的修行,只能顺势而为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小日子()
……
灶房里,两口袋白面,两口袋米。
十来斤猪肉,十来斤牛肉,其余的蔬菜不计。
元正深呼吸了一口气道:“就这些东西,应该够我们苟且偷生一个月了。”
“煮饭这个任重而道远的任务,就交给你了,你也别指望我,我是不行了。”
李尘嗯了一声,煮饭还是会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虽然李尘不喜欢煮饭,可有饭煮,起码不会饿肚子。
两人离开灶房,一路快步走到了书房。
这一次外出采购,伙食是一方面,元正也买了点书。
书房很大,但是书柜上没有书,就是一个摆设,元正也只是买来了三五本书而已。
《诗经》、《楚辞》这两本是主要的。
还有三本,则是一些可读也不可读的酸段子,书上的内容,要么是青楼里的那些事,要么是赌场里的那些事。
元正将文房四宝,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文案上。
宣纸买了五六十张,一根狼毫小笔。
语重心长的说道:“其实吧,你这个年纪,读书写字已经有点晚了,但好在你还有毅力,我也愿意教导你。”
李尘在一旁默不吭声,他知道元正的意思,教一个小伙子读书写字,是最为难人的事情。
元正苦笑道:“咱们就从最古老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些开始吧。”
李尘手里捧着《诗经》。
元正站在李尘的后面,轻声朗诵,李尘也跟着朗诵。
这个画面有些诡异,元正自己都想要笑出来。
《生死印》这门功法,对于大多数武夫而言,都是梦寐以求的,结果李尘不认识字。
饭都喂到嘴边了,都吃不进去,这么为难人的事情,都让李尘给遇上了。
元正说道:“你看仔细了,看着诗经来读,尽量记得每一个字。”
李尘的额头上渗出了冷汗,读书这种事情,李尘曾经也远远地接触过,有点根底儿,不过那点根底儿还不如没有。
读书,是多少孩童的梦想,能成为读书人,起码比寻常的老百姓要强一些了。
穷酸秀才虽然说穷酸,可在老百姓那里,总归还是吃香的。
说难听一点,穷酸秀才再怎么不济,起码在找媳妇这件事上,读过书的总要比没有读过书的占优势。
李尘觉得这件事很困难,刚开始的时候,李尘觉得挨刀子都要比读书写字好受一些。
元正也只洒脱人,笑道:“你要感觉到荣幸,虽然我在读书这方面没啥天分,可偶尔也是能够写出那么几句骚包的诗词的,水平在寻常秀才之上。”
李尘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继续跟着读《诗经》。
大概是半个时辰,在元正的督促下,李尘皱皱巴巴的读完了《诗经》。
元正说道:“接下来就是《楚辞》,虽然说每一个读书人都必须精通四书五经,不过咱们的情况不一样,对于你来说,只要能识文断字就好,没必要读太多的书。”
“再说了,真的把四书五经给你凑齐全了,你也是头比身子大。”
李尘没有反驳,因为元正说的是实话。
便是这样,读完《楚辞》便是《诗经》,两个换着来。
暂时还没有让李尘动笔写字,等他什么时候能多少认点字的时候,再来说写字的话。
氛围是古怪而又紧张的,不知不觉间,便到达了傍晚。
收工的时候,李尘靠在了太师椅上,太师椅有些嶙峋,必须要正襟危坐,才能让人不受刺激,稍微坐姿随意一点,就能硌的腰部背部生疼。
李尘也不在意这种生疼了。
有气无力的说道:“我还好,多少还是记住了一点。”
元正道:“比我想象之中的强,你吞了紫金鹏鸟的内丹,导致你的感官比寻常人族要敏锐很多,在读书这件事上,虽说你自己没啥天分,可学起来,也比和你差不多大的人要快一些。”
进展不算喜人,也不算让人失望。
李尘收拾了一下,就去忙活灶台上的事情了。
元正走出书房,给自己泡了一壶茶,端到了院落东北角的凉亭里,夏日的晚风,很容易让人想起过往的事情,也很容易让人期待着明天。
自斟自饮,元正是头一次觉得茶水是如此的好喝,如此的提神醒脑。
教人读书写字,不像是别的事情,可以快刀斩乱麻,更多时候,他也只能干着急。
都是年轻人,哪里那么多的耐心与温柔。
半个时辰后,李尘从灶台里出来了,炒了几个小菜,蒸了一锅米饭,端到了这个凉亭里。
品相还算不错,色香味俱全,看上去如此,至于吃起来怎么样,就不好说了。
现在也没有嫌弃的余地了,元正给李尘倒了一杯茶,两个小伙子一起吃饭,一起喝茶。
元正吃了一口小炒肉,评价道:“味道还算是可以,人情味很足。”
李尘尴尬的笑道:“以前我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块肉,做的有很多不好的地方,你也不要嫌弃。”
元正抿了一口茶,他知道李尘的压力很大,读书写字的压力,弟弟失踪的压力,被天魔宗追杀的压力。
安慰道:“你知道吗?在大魏的时候,我乐意干什么,就能干什么,也不缺银子,本来到达秦国之后,打算去秦国的青楼里逛逛,也不是说非要干点什么事情,只是来体会一下秦国姑娘的风花雪月。”
“现在,我也没多少黄白之物了。”
“既来之则安之,没必要想太多,心里有数就好了。”
李尘哦了一声,吃饭的速度很快,和元正比起来,李尘称得上是鲸吞牛饮。
没一会儿,三大碗米饭被吃的干干净净的。
不过李尘很细心,他没有多吃菜,主要是多吃米饭,他将大部分的肉菜都给元正留着。
若是以前,元正也就受着了,但是现在元正是不会受着的。
说道:“我知道你饭量大,给我稍微留点菜就行了,你敞开了吃,严格来说,你都不算是正统人族了,饭量大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你都跟着我混了,饭都吃不饱,那就太不像话了。”
李尘嗯了一声,却也没有立即夹菜,而是吃了几大口白米饭后,才夹了一小筷子的菜。
一只金丝雀,停在了元正的肩膀上,鸣叫个不停。
元正摸了摸金丝雀,柔声说道:“等我们吃完了,再带着你出去开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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