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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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赋- 第1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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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曾志同背后的人,和某位郡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破家的县令,遮天的郡守。

    如此一来,曾志同也算是成了气候,外加会做人的缘故,主动将分成降成了八二分成,背后的那个人,也没有拒绝。

    从一家酒楼,开到了二十家酒楼,虽然是八二分成,可是曾志同的入账,也不在少数,也逐渐的成了一个大户人家。

    他就总结出来了一个道理,天道酬勤,勤快的人,终归可以小成一二。

    赌机会的人,兴许还能蒙上两把。

    可将二者结合,才是正途,虽说赌机会,涉及到了一个赌字,可整个人生,何尝又不是一场轰轰烈烈或是平平淡淡的赌博。

    霸州的城门破了之后,大秦铁骑烧杀抢掠,那也是相对而言的。

    烧杀抢掠只是针对于官身加持的人,主要还是官府,至于寻常百姓,本身都是渴的吃雪呢,也没有值得去烧杀抢掠的价值。

    曾志同依然记得那个夜晚,霸州官兵,约莫十五万之众,被聚集在城中最中心的地方,一把大火,焚烧殆尽。

    大火可以祛除阴气,哪怕是屠城,可整个屠城是轰热的,并非想象之中的阴气森森。

    老百姓们,倒也没有什么怨念。

    和官府多少有些横向关系的老百姓,心中倒是怨气滔天,因为断了财路和前程。

    可大多数老百姓们,也没有反感这件事。

    当官的,哪里有不贪的,除了少数文官之外,霸州其余官身加持的人,基本上都被大秦铁骑给屠了。

    也就是那个时候,曾志同才搞清楚,当初支持自己的那个人究竟是谁。

    第一次和那个人见面,那个人虽然不曾锦衣玉带,可看上去,仍然是一个体面人。

    哪怕和那个人见过了很多次,可是当亲眼看见那个人身边跟着一条大黑狗,周围的人都称呼他为亲王殿下的时候,曾志同心里还是有些吃惊。

    原来资助自己的人,一直都是大秦的风亲王。

    夜色里的渔火,明亮而又脆弱,经不起西北风。

    船头上,玄风和曾志同围坐一桌,这样的变故,让曾志同很是不适应。

    玄风问道:“我一直都在欺骗你,也一直都在利用你,如今更是屠城,还是你们魏人的城,难道,你不会恨我吗?”

    这个问题,玄风问的非常认真。

    兴许是认识的时间长了,曾志同看到玄风亲王,也不会那么的拘谨,这些年来,虽然不是经常见面,可一年到头来,还是要见上那么一两次的。

    曾志同仔细的想了想,说道:“我很感谢您愿意利用我,如果您不利用我的话,我想,我现在还是和当初一样,郁郁不得志,日子贫苦,也没有银子去买宅院,去买女人,也不会给家里传宗接代。”

    “我虽然是魏人,可在我自己的国家里,我受了很多委屈,也经历了许多磨难。”

    “这样说虽然显得我这个人很势力,可我也没有办法,底层没有生活,只有生存,比较起那些与野狗争食的人,我还算是一个体面人。”

    “屠城,屠的大魏的城,又不是我自己的城,我的城,也是您出的银子,给我修建起来的。”

    玄风亲王淡然一笑道:“这倒也是。”

    很多年前,大秦就制定了进攻大魏的想法,玄风亲王,是大秦皇室里的头号冲锋大将,表面上,玄风亲王只是知道打仗,不在乎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

    实际上,玄风亲王非常在意这一点。

    大魏和大秦还是不一样的,很多地方上都不一样。

    玄风和拜月山庄打交道,那也是的确是因为拜月山庄的地缘关系不错,可以做些文章,至于拜月山庄的分红,玄风亲王从来都不曾在意过。

    和曾志同打交道,算是玄风亲王随手下的一笔闲棋。

    他想要从长远的角度上来看待一个魏人的心理历程,人生起伏,再来断定魏人的人性。

    曾志同属于那种要什么没什么的人,别人都是靠天靠地靠父母,曾志同只能靠自己。

    一个靠自己的人,多年来的醒悟与觉悟,反而最有观赏价值和研究价值。

    玄风也从曾志同这里得到了答案。

    其实所有人都一样,只是想要活的更好一点,有制度完善的国家,有清正廉洁的官府,有老婆孩子,有自己的土地和遮风避雨的地方。

    这是每一个人心中都梦寐以求的事情。

    这个世道,其实有很多人心里都觉得,我很爱国,可是国不爱我。

    苦难的人,依旧苦难,富贵的人,只要不出太大的乱子,终归还是难以撼动其根基。

    玄风亲王道:“霸州的酒楼生意,你若是想要垄断就去垄断,若是想要百花齐放,那就去百花齐放,那个县令的性命我还留着,他虽然不是一个好人,可作为一个县令来说,他的能力还是值得赞赏的。”

    “你的心里,难道就没有任何的想法,当年那个县令,可是差一点让你家破人亡,在阴暗苦闷的牢狱里度过自己的一生。”

    曾志同释然的笑道:“人总会经历一些事情,在心里沉淀下来即可,无需挂在嘴上,我不会恨那个县令,异地而处的话,兴许,我会比那个县令更加的心狠手辣,所处的位置不同,所干的事情也不同。”

    “仇恨比激情来的更加长久,可我想,若是我被仇恨蒙蔽了双眼,想来也不会走到今时今日这一步。”

    “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过去的,就让它过去。”

    玄风嗯了一声,笑道:“其实那个县令,被我的犬儿给吃了,我问你,只是想要知道你的答案。”

    曾志同心中古井无波。

    最简单幼稚办法,其实最能够窥探人心。

正文 第三百二十四章 善恶() 
    永安村,就在霸州城外,临近城邦。

    虽说地缘关系颇好,可永安村的百姓们,并不是多么的富裕。

    村霸,自古有之。

    村子里,有一个霸主,名曰安永乐。

    多年前,也是混迹于市井街道,黑道里的一个小喽啰,但其自身颇有本事,懂得察言观色,也懂得日鬼弄棒槌,熟悉了黑白两道的游戏法则之后。

    便干了几件惊心动魄的大案子,很快其地位,便在帮会里水涨船高了起来。

    在慢慢的,每年给官府孝敬不少银子,潜移默化的,成了整个帮会的主人。

    有些人,一辈子都记挂着自己的村庄。

    可安永乐不是那样的人,能够混迹于市井的人,在村庄里的口碑自然不会很好,幼年时期,家家户户都嫌弃着安永乐。

    父亲早亡,母亲寒心如苦的将其养到了舞象之年,也就是十五岁。

    本来家里还有一亩三分地的,母子两人在地里倒腾,一年到头,虽然存粮不是很多,可也能吃饱饭,日子不体面归不体面,起码饿不死。

    可安永乐的人生,是非常不幸运的。

    舞象之年过了不久之后,三叔家里,便看上了安永乐家中的一亩三分地。

    说是安永乐的母亲不恪守妇道,安永乐父亲死了之后,其母亲曾在包谷地里和别人的男人幽会。

    这件事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其实不是那么的重要。

    重要的那一亩三分地,本来很早之前就想动手了,可安永乐父亲生前,口碑不错,村子里的人也都向着安永乐的父亲。

    眼看着安永乐要成年了,三叔家里就开始计划这件事了。

    先是口头争执,扯了一大堆伦理道德。

    最后就成了拳脚相加,安永乐的母亲,终归是一个女子,一个不小心当中,被安永乐的三叔用锄头砸在了脑门上,当天夜里,就死了。

    家里没钱,三叔家里又是人多势众的。

    安永乐斗不过自己的三叔,至于二叔那里,也是两眼不看,不闻不问。

    从那时候起,安永乐就清楚,客观上,自己在家族里已经属于多余的那一个人了。

    母亲死了之后,安永乐挨家挨户的跪拜乞讨,要一笔给母亲买棺木的银子。

    除了安永乐当时的玩伴,偷偷摸摸的给了安永乐两吊钱之外,其余的人街坊邻居,也都是闭门不见。

    依然记得,那是一个夜晚,安永乐磕破了头,磕了上百户人家。

    只有三五个玩伴给了几吊钱,剩下的人,都视而不见。

    那时候,也是安永乐明志的时候。

    孤儿寡母好欺负,这话也不是说说而已的。

    没有银子给母亲买棺木,安永乐就背着自己母亲的尸体,披麻戴孝进入了城中,沿街乞讨,城里的人,相对而言要比村子里的人大气很多,给的份额也很大。

    只是两三天时间,安永乐便乞讨够了给母亲买棺木的银子。

    买了棺木之后,安永乐又背着自己的母亲,去了城外的某座大山脚下,将母亲安葬。

    安永乐一辈子都记得,母亲出殡的时候,家族里没有来一个人,母亲娘家那里,也没有来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是安永乐自己操持。

    跪拜在母亲的坟前,安永乐将头插入稀松蓬勃的泥土之中,哽咽良久,却没有哭。

    安永乐知道,自己没有哭泣的权力了。

    跪了三天三夜之后,安永乐就再度返回了城中,成了一个混子,加入了一个帮派。

    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胆大心细,得势之后,安永乐坐着八抬大轿,返回了自己的村庄,带来了一笔银子,说是要垄断村子里所有的地皮。

    村子里的人当然不会愿意。

    所有人聚集在街道上,手拿农具和木棒,抗拒安永乐。

    那一天,安永乐也一辈子都记得。

    村子里几百户人家,两三千口人,能抗能打的青壮,最多不会超过八百。

    可安永乐当时已经是一个黑道帮主了,手底下的打手,都有五百,还不算其余的楼咯。

    那一次,也没有真的打起来,毕竟安永乐对自己的村庄,感情上是非常复杂的。

    外加当初那三五个玩伴说了一堆话,安永乐也没有大开杀戒,可垄断整个村子的地皮,已经是大势所趋了。

    也就是那一天,安永乐当着全村人的面,派人将自己的三叔摁在磨坊的磨盘上。

    安永乐手里拿了一根木棒,先是一棒一棒的朝着三叔的脸上打了下去,十几二十下过后,三叔脸上已经面目全非,瞎了一只眼睛,鼻梁骨算是彻底碎了,牙口也废了,嘴里在吐血,眼睛里也在溢血,场面可吓人了。

    不但如此,安永乐还拿来了剪刀,一根一根的将三叔的手指头和脚指头剪掉了,最后,又是一截一截的剪了一会儿。

    反正当时看见的人,吓得可以说是面如金纸,脊梁骨冷汗都形成了涓涓细流之势。

    心理素质不行的脚跟一软,便瘫在了地上,更有好几个上了年纪的人,被当场吓死。

    就这,安永乐的三叔还没有彻底断气,安永乐亲自砍断了三叔的手脚,将其扔进一个约莫半米深的小水滩里,慢慢的给淹死了。

    至于三叔的棋子,儿女,安永乐也没有手下留情的意思。

    哪怕当时那所谓的亲戚跪在了地上的面前,又是磕头又是下跪,鼻涕唾沫横飞,声泪俱下,求饶声不断。

    安永乐心中也不为所动,将那些人,统统杀了,还是大卸八块式的杀法。

    至此,永安村的地皮,属于安永乐一个人的了。

    安永乐其实也不在意整个村子的地皮,他要争的,就是那一口气,当初你们看老子如同看狗,如今,老子要让你们连狗都不如。

    没有了地皮的村民们,聪明一点的,举家背井离乡,去了外地谋求生活。

    稍微愚笨一点的,死守自己的地皮,也被安永乐给无情的乱棒打死了。

    这件事对与不对,安永乐自己清楚,那是不对的。

    可安永乐也觉得,老子当初不得志的时候,你们欺负老子,得势了之后,老子十倍奉还,那也是应该的。

    如果你们看老子不爽,大可以和老子对着干,你们能弄死老子,那也是你们的本事,可不巧的是,老子有着弄死你们的本事。

    这个道理是没有对错的,世间万物,其实讲究规律,并不在意人心善恶。

    便是这样的安永乐,在大秦铁骑破了城门之中,率领帮中上下成员,约莫五千余人,手里不是匕首,就是短剑,总之,没有能够上战场的兵器。

    村子对他不好,可霸州城对安永乐很好,让安永乐出人头地了。

    面对所向无敌的大秦铁骑,安永乐的黑道帮派,自然不是对手,五千余人,在大秦铁骑的冲锋之下,不到半个时辰的功夫,或是被长枪刺死,或是被弓弩射死。

    身上又没有铠甲,他们手上的匕首和短剑,过于短,根本碰不到骑着高头大马的大秦锐士。

    和砍瓜切菜一般,被大秦铁骑的踩踏成了肉泥,死的很难看,惨不忍睹。

    可临死之前,安永乐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

    “鱼肉百姓大丈夫,誓死不当亡国奴!”

    玄风亲王也听到了这句话,当时玄风便说道:“他不在意以魏人的身份成了亡国奴,他只是害怕,成了自己的亡国奴,他心中,亦有国。”

    事后,玄风亲王命麾下先锋官铁函,将安永乐的尸体,搬到了安永乐母亲旁边安葬了下来。

    安永乐手底下死去的那些人,也都统统被玄风给厚葬了,玄风很欣赏那样的安永乐,立场不同,不过生死。

    至于安永乐的亲眷们,也都被玄风亲王善待,但凡是和安永乐有关的人,在城门破了之后,也还混的不错,起码不像是那些大户人家被洗劫一空,反而过上了锦衣玉食的体面日子。

    中军大帐里,玄风亲王斟茶,铁函坐在玄风亲王的对面,对于这个年轻的小伙子,玄风很是欣赏。

    依稀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语重心长的说道:“初次上战场,你朝气蓬勃,你有万丈雄心,如今亲眼看到了战场与战后,心中可有感悟?”

    铁函有些沉闷,兴许是自己手中的三叉戟杀了很多人,有些麻木了,兴许是自己的火焰龙马受伤了。

    兴许,是有别的原因。

    铁函应道:“感悟都在心里,我不知如何表达,我们大秦铁骑,如此做派,虽然不得人心,也不失人心,大魏的读书人们,对我们口诛笔伐的阵仗很是汹涌,有伤天和,我恐担心,日后拿下整个大魏以后,会后院起火的,或是难以消化。”

    玄风亲王很是赞赏道:“你所言甚是,可你只是说对了一半。”

    铁函不解问道:“为什么?”

    玄风回顾自己昔年的军旅生涯,也曾和如今的铁函一样,迷茫而又自信。

    轻声道:“大魏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全部拿下来的,这世上无数人,说是为了家国,其实更多的是为了自己,你以后会明白的,那等传说中的圣人,古往今来,能有几个?”

    铁函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陷入了苦思……

正文 第三百二十五章 账不敢算() 
    开春,播种。

    元正还在江南之地,但远在西边的云端上城,必然已经开始了此事。

    泰坦巨蟒统治的山脉里,有一地势平坦之地,名曰地昆山。

    方圆五百里,一马平川,钟南倒也不着急这么快就进入地昆山里演练兵马。

    地势虽然不错,可是没有居住的地方,总得修建一下军营才行,不然的话,练兵一事,还真的不好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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