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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看站在一旁的四人,笑了笑:“叫你义父可以,但是我不接任暗王。”
“为什么?”老人家似乎很不爽。
“我欠令主五百万银子,他日还清银两,我挥一挥衣袖便要走了,怎能被暗王的位置束手束脚?”
“那是你和清云之间的事,我可管不着,总之你要叫我义父!”
好无赖……。我瞪着眼前的糟老头,没想到堂堂暗王竟然还耍无赖。
“暗王,当初您该不会是也想收他们四人为义子,都被拒绝了吧。”
刚说完就被狠敲了一顿:“混账小子!他们想当我义子都当不得呢,你竟然身在福中不知福!你知道我老人家平日里寂寞,好不容易有个能说话的伴。”
噬血盟里能忍受这位老人的无赖的,估计没多少个。三王平时都是冷冰冰的,不擅言语,老人逗他们却引来认错声连连。我想我的个性是被王惯坏了。
当年为了练习不被气势强的人压到,和王相处中得到不少经验。
“义父。”
这一声唤,彻底改变了我在噬血盟的地位,因为我的平易近人,暗部里很多人都愿意和我攀谈。二十人中有三人被三王选去当了副手。还分别给他们改了名字。灵芝依旧留在暗部,平时很照顾我的衣食住行。能吃到好吃的饭菜,全靠灵芝了。风远山想挖走灵芝我都不让呢。
但地狱般的魔鬼训练并没有结束。剑术,暗器,使毒,轻功,我们全都要练,除了暗器方面,其他的一切技能我与剩下的十六人都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练的。除此之外,我还在私下研究。我有兴趣的是使毒暗器和轻功。对于剑术,我兴趣不大,因为背着一把剑去游山玩水,真的是件很累人的事。所以并不精专。
而风远山那个老头子好像故意针对我一样,对我特别严,训练达不到他的要求不给吃饭,但是我从不担心就是了,灵芝会偷偷送饭来给我吃,日显也会来指点我的剑法。让我早日过关。也就是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以前我一直偷学日显的剑招的事,他都知道,所以才会一招一招重复地练给躲在暗地里偷看的我。虽然日显天性比较冷,但其实是个温柔的孩子,被我和灵芝带着一起闹。犹如地狱般的噬血盟,对于我来说,并没有多残酷,因为,我是魔,地狱便是我的家。
若在21世纪,我的绝技是使枪。天底下只有王一个人的枪法比我快。我喜欢使枪。小巧便于携带。我看着画上的草图,托着下巴想得入神。那是一支枪,至普通的枪。但对于我来说,却是梦寐以求的东西。
风远山无意中看见这张草图,便带给我一个惊喜,他会造!虽然不同于真枪,真功能却与枪有几分像。如果里面不放子弹的话,可以放毒针之类的东西。然后高高兴兴地拿着草图去研究去了。因为对这些新奇的东西有十分浓厚的兴趣。所以对于我给他的每一件草图,都很认真地去研究。我也乐于拿到一些在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暗器和工具。
在噬血盟之后的五年里,我总是懒懒散散的。和混进学校那一年一个德性。那时候最是无忧。因为混进去,是为了杀龙域集团的少爷。那个和我一样,从小便接受各种训练的集团继承人。他是个不好对付的对像。我只好混进他所在的那间贵族学校里接近他。我一生中唯一感受到幸福的一年。太短暂。失去幸福后我有一年时间的不适应,越回想越觉得窝囊。然后我便决定,不轻易让自己接近幸福了。因为失去后的痛苦,令人无从适应。再之后,我便更加滥情,对谁都温柔,但到最后关头,我却能脸不红心不跳地杀掉他。最是多情亦无情。所以,别爱上我给的温柔。温柔是最残酷的毒药。那位少爷告诉我。
在这个五年里,我和三王都混得挺熟,靠近他们才发现他们并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东王表面是很无害的,可私下面对我时却是一只修练了上百年的狐狸。南王则是个伪君子一个,跟我差不多,背地里面对我们时,总是一副“我是好人”的样子,千万不要相信,否则会被他吃得骨头都不剩。北王日显,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个见到的人,依旧寡言,但时而留露出的温柔似乎只有我能独享。
十年的训练,三个王的武功已经得风清云真传,而我,非常惭愧,对于剑术,依然只是中上水平。比之剑术精湛的日显,我是远远不如的。但是在暗器和轻功方面,我当仁不让。因为这两样对于暗杀来说,才是最重要的。暗部中人,不为外人所知,所以堂而惶之地用剑的机会,远不如使暗器少。而轻功则是为了逃跑。当然,不完成任务就以身殉职这是暗部的规矩。但却与我的办事原则有出入。没有我杀不了的人,只是时间上的问题。我一向这么认为。一时不成,总会有成,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要留得青山在,就要需要高超的轻功。以便他日风清云改变主意,不放我走,我岂不是要逃。依然要依仗轻功。
我的武器,是风远山专门为我而制的,一把白色的羽扇,朴素而华美非常,且别看它像贵妇人用的东西,这把扇子里配置了一百八十个暗器机关。我用了五年的时间将它练得死熟,它几乎成了我身体里的一部分了。这羽扇还有一个好处是,冬天可以拿来暖手,夏天可以用来扇凉。于是我给它取了个名副其实的名字:天羽。
而今天,将是我在暗部的最后一次试练。
事实证明,当年留下来的20人果真非泛泛之辈,十年中不停的试练,竟然能全部存活下来。不过可惜的是,留下来的20人中,只有灵芝一人是女子,其余十九人皆是男子。
“作为一个杀手,除了要强,还不能有弱点。暗部虽然是一个部门,其实要的人并不多,现在我要在你们20个人之中,选出三个。我只要三个最好的。”
“义父老头子,把规则说一说吧。”我帮灵芝理整齐衣服,温柔地笑道。在这里的众人都习惯我的说话方式。见怪不怪了。
“臭小子。”风远山瞪了我一眼。继续说道:“大混战,最后还能活着走出来的三个人,为胜。记住了,打到其他人死为止。”他指着那个犹如笼子一般的战斗圈。
我笑笑,“收到!”笑嘻嘻地牵着灵芝走进大笼子里。
其余的人早已在里面了。只是我顾着和灵芝调情,才慢吞吞走进去,他们明显等不及了。
此时除了我笑容满面,唐宁满脸不在乎,灵芝心不在焉之外,其余众人都有点恐怖。
平时和我谈得最欢的万煜凑过来,陪笑道:“夜杀,我们十年兄弟情义,我知道你是暗王的义子,你可要保我啊。要不这样,以后我叫你老大。”
拉关系?找我啊?找错人了哟。我微笑着把短刀送进他的腹部。“不好意思,防碍我的人,别说义兄弟,亲兄弟我都杀。”
我明显感觉到周围的人明显一颤。看来这次给他们的震撼真的不小。十年来我都以温和无害的好学生形象与他们相处。如今给他们看到我残酷的面目,估计吓到不少人。不过惊讶的是,风远山只是一愣之后,并没有什么特别表情,又恢复原来的狐狸面目。
我看看灵芝,笑问“怕我吗?”
灵芝摇摇头,我满意地笑笑,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转眼间又以暗器断了一个人的脖子。不动声色,弹无虚发。被我这一击,原来愣着不动的人纷纷反应过来,操起武器齐齐砍向灵芝。
“我的好姑娘。让我看看你能做到什么程度。”
“一定不让你失望。”灵芝在我脸夹轻啄一口,转身挥袖,撒下一片毒。“沾衣亡”,灵芝独创的毒药。沾到一点,若强行运功,只需一刻便会蔓延全身。毒发身亡只是一瞬间的事。
待灵芝收势回到我身边,以十分优雅的姿势倒入我怀中,而剩下的人,全在唐宁凌厉的剑气下,应声倒下了。识时务,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对自己来说最好的选择。唐宁是吧,只不知是敌是友。平时他话不多,我几次去搭话都碰了钉子。只不知他背负着什么,让他少言至此。但如今看来,也是个不简单的角色。
“好!好!好!”风清云带着三个好字走出来,真怀疑三个好字都是分别送我们三人的。
“这一代的暗部人少得很呐,幸好我的四个孩子也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既然暗部这么少人,只能大家共用了。”风清云面无表情地说着貌似是笑话的句子。
“不是吧,义父!!!!”我哇哇叫起来,早知道当初我就多保几个下来啊。怎么也没想到这两只老狐狸会阴我!“呜呜呜~~阿芝~~我好可怜~~”
“不哭,不哭,以后有阿芝陪你。”
“还是阿芝最好了。”
我看见众人头上隐隐约约的黑线…。。
任务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错别字完毕
暗部筛选的结果有点出乎我意料,原以为选出没有一百也有五十人,那样的话我可以平安地混在里面。没想到十年前第一轮筛选就已经只剩二十人。然后十年里,二十人都平安无事,原以为这二十人留在暗部已成定局。没想到最后竟然只选三个。不在沉默中死亡,便在沉默中爆发。只是这一爆发便一反十年里吊儿郎当的模样,出乎所有人意料。除却灵芝。
灵芝是我亲自培养出来的,她能胜出在我的意料之内,只没想到,那人与我同样低调的唐宁也能胜出。
听完风清云的解释,我哭笑不得,原来当年我们五百人中选出的二十人,是暗王候选人,而十年前那一场筛选,只死掉了七十八人。没死的人一直在暗地里接受训练,自然辛苦程度是不能和我们比的。
其实我也猜到了,当年的森林里跟本没有五百号尸体,所以我猜想那几百号人定是被人暗地里带走了。但现在说这个,似乎意义不大。
噬血山庄正厅,高层人物全员到齐,风清云坐在高座,风远山坐在一旁。而东南北三王齐齐站在下面。我们三个则直挺挺地站在正厅下方,面对着风清云。
“十年的试炼,你们三个能站在这里,就是我噬血盟的骄傲。现在本座要在你们三个中选出一个,作为一下任暗王,现在有三件事要三王去做,抽签,抽中什么签,就要跟哪位王座去办事。”
我点头,心里开始计量那五百万两的事。
抬起头便撞上日显的目光,我煽煽一笑。继而低声对灵芝说,“阿芝啊。如果你抽到能助我拿到很多钱的签,就让给我。嗯。”
灵芝乖巧地点点头,因为在大庭广众,我不能奖赏地轻吻她的脸,只能歉意一笑。
唐宁看了看我们亲密的模样,先走上一步,抽出签,展开一看,便呈上给风清云。
“唐宁听令。”
“属下在!”
“命你助北王去夺日辉剑!”
“是。”
日辉剑在夏国,是夏王朝的镇国宝,要夺那宝剑,不容易啊,我勿见日显脸上闪过一丝失望。我冲他眨眨眼。拉着灵芝的手,一同伸入竹筒。我展开一看,灵芝也将她抽到的签递给我。我一笑,又递回去。
她看看我,便呈上给风清云。众人被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一声了。我的灵芝永远都是把我放在第一位。反将至高无上的令主摆在其次。
“灵芝听令。”
“属下在。”
“命你助南王去萧国夺噬魂大法的秘籍。”
“是。”
噬魂大法的秘籍在萧国,目前我还不想远行,五百万两,我决定搜刮完烈国再去搜刮其他两国。而我手上的这支签,正合我意。
“夜杀听令。”
“在。”
“命你与东王入皇宫盗“琼枝玉露”。”
“是。”
东王陆少宁,比我大七岁,平日里和我们混熟了,可是他狐狸一样的德性总让我不得不每时每刻都小心翼翼。
会后,我吩咐了灵芝一些事宜,便跟随东王回阁。在行动前,我必须知道关于烈国皇宫的一切,及琼枝玉露是什么玩意。
“陆王。这琼枝玉露是何东西?”
“一种神药。有何效果全看吃的人身体状况而定。然而对于习武之人,是一种增强功力的好药。”
“有没有副作用的?”我天真地问。
陆少宁回头,意味深长地笑了,“你真想知道的话,拿到手后,我会让你试试的。”
果然是只狐狸。
从陆少宁口中得知,烈帝,烈天洛,是个不好应付的对象。武功高强远胜于陆少宁。连风清云也要估量着下手。为人阴翳狠辣。不擅治国,却擅用人,平时都是大臣帮忙打理朝中事务,国内一切事务,都由两位丞相处理,只需给他最后的方案便可。只是作为最后的决断者,还有各地都有他安插的心腹,不由我让想起类似于东厂之类的机构,他算是很闲的一个皇帝,于是偏好武功,便将许多时间用在习武上。朝中能人很多,估计也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否则烈国也不会因为有个暴君执政,却依然成为三国中军事最强的国家了。据说这个暴君喜好美人,男女不鞠。这一点却是让我有机可乘了。但一个单单是好色的君王,是绝对不可能将这个国家军事化成这样的。轻敌的事我从来不做。
“我记得,你曾经说过,对于武功比你高强的人,你也能暗杀对不对?”
“嗯。”我并不否认。
“那么对于烈天洛,你有什么计划?”
我歪过头,“任务只提到盗玉露,没说要杀他啊。”
“你怕了?”
“随你怎么说,我不喜欢节外生枝。杀烈天洛,没有人给我付钱,亏本生意我不做。”
“皇宫戒备深严。我们要先想办法混进宫。你要想办法拖住烈天洛。盗玉露的事,你便不用操心了。”
“是,东王阁下。”我弯腰退下。
他走了几步,突然又回过头来说道:“义父之所以没下令让你杀他,是因为根本不用他下令,你杀不了他。
“听这语气,好似你认识他?”
陆少宁不再说什么,但隐隐中却能听见他一声冷哼。这噬血盟的秘密可不是一般的多,可惜我不八褂,闲事懒理。
在出发之前,我要让灵芝给我一些药备用。然后还要去找风远山给我铸点暗器。真不知该怎么说这风远山了。简直是个鬼才。也无愧于暗王一位了。我自认不能胜任暗王的。论武论文不及他千分之一。也无心管理那么大的部门,对于没有工资领的义务劳动我向来不做。
手里拽着那一包铁片暗器。还有一支枪形发射器,里面装满了暴雨梨花针。暗器之最,亏得风远山能做得出来。对于枪形发射法,比我厉害的人不在这个空间里。腰间挂着我独一无二的天羽,时不时拿出来摸摸那白色的毛。爱不释手。
一切准备完毕,我跟随陆少宁前往烈京,烈京地处烈国北方,与噬血山庄相隔不远。大概也就五天路程。这五天路程是对于这个交通不发达的年代而言。若是现代。几个钟快班就到了。
一路陆少宁竟然能很有耐心地跟我搭话。
“夜杀,为什么总是听日灵和灵芝叫你阿七啊?”他搭着我的肩膀说道,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平时我除了和日显灵芝最熟之外,和陆少宁,蓝胜意交情也不赖。但我的小名我却只和日显和灵芝说过,他们叫习惯了,身边相熟的人也跟着一起叫了。
“阿七是我的小名。”
“那我也可以叫吗?”
我看了他一眼,心想他这般与我套近乎是什么目的?但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