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云又深情道:“夏社长。这个农场是我们何家的最大遗产,我们何家几代人艰苦开辟,辛苦经营,才有了农场今天的局面。
而我自幼就在这里长大,对农场的感情,比谁都深,我真的不想就这样放弃它。
但时势不由人。在这里耕作的工人,也已经不在了,单靠我们几人,也无法再维持下去,农场早晚得丢荒。”
说到这里,何云的老脸已经淌下了滚滚的泪水。
而他的夫人,以及何深、何依,也都是热泪满眶。
夏锋点头:“我能体会到你们对这片土地的深情。”
何云抹掉泪水,又道:“夏社长,我们现在马上就要走了吗?能不能给我们多一点时间,把农场整理好,收拾必要的东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放心离开。”
夏锋点头:“理应如此。不瞒你们说,你们一家本来不在我的接人计划中,而且,金雕也不能一次‘性’乘载这么多人,不安全,所以我们必须分两趟走,而第二趟最快也要到明天才行,慢的话,恐怕要过几天。”
这确是实话。他还要接其他的社员呢。
另外,这先后顺序,其实是有很大的利害关系的。
现在有夏锋和金雕在,这次走的,肯定是安全的;但是下一趟,就难说了。
日期不定,不知要等多久,而在这等待的期间是有可能遇到危险的,譬如被巨人群入侵,或被变异猛兽袭击,那么留在这里的人就肯定会遭到不测。
简而言之,早走早好,迟走难保。
“那就让建文一家先走吧,我们家等下一趟。夏社长,麻烦你了!”何云道。
夏锋还没回话,彭建文的父亲彭鸿就‘插’话道:“不,让年轻的先走吧,阿深和阿依跟建文先走,我们四个老的,就等下一趟好了。
说实话,虽然在这里才生活两个多月,但我对这里也有感情了,也很不舍得这个地方,我也想待久一点。”
“嗯,老鸿说得对。这里是好地方,本来我还打算在这里安享晚年呢!”彭建文的母亲陈‘玉’荷附和道。
两老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想让年轻的一辈先走,他们老的,就等下一趟。
“三妹,老鸿,这怎么行,建文记挂着你们呢!你们一家应该一起走。”彭建文的二姨道。
“嗯,三姨,你们一家先走,我们一家都想在农场多待一会。”何深也道。
接下来,这两家子在相互推让,几乎“争执”不下。
彭建文夹在中间,有些难为。
他心里当然是希望父母现在就跟着他一起回去,但是,他的父母不这么想,非要让何深和何依跟他先走。
夏锋看着这一切,不‘插’话,他心里是明白几人的意思的,也各有道理。
彭建文的父母主张让两外甥先走,在情理上是说得过去的,毕竟这两个多月,是何家关照着他们。
而现在,也该轮到他们关照回何家了,而且长辈关照晚辈,也是应该的。
两老主意已决,即使彭建文本人也无法劝说。
夏锋看清局势,于是一锤定音:“好了,大家不用再推让了。何深、何依,你们和建文先走。四位叔叔阿姨,就麻烦你们等下一趟了。”
不管大家心里是如何想的,顺序就这样定下来了,毕竟夏锋才是手握决定权之人。
不过,这时何依‘插’话问道:“那大黄怎么办?夏哥哥,你能不能把大黄也带走?”
众人这才想起还有大黄呢
第441章 种粮人才()
何依的问话,让大家想起了大黄,夏锋也因此陷入了沉思。…。。…
大黄,这头忠心且不失灵‘性’的变异狼狗,在何家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可以说比金‘毛’在夏锋心中的地位还要高。
毕竟在过去两个多月的苦难日子中,大黄寸步不离,一直忠心耿耿地守护着何家,守护着这个农场,击退了一次又一次巨人以及变异猛兽的入侵。
可以说,如果没有大黄,何家早就被毁了,彭建文的父母,也不可能活到现在。
所以,如果何家要迁往大学城,那他们必定希望夏锋把大黄也带走。
夏锋对此很明白,也很理解。
只是,要把大黄这头巨大而沉重的变异大狼狗,从东官市郊区带到羊城大学城,实在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毕竟这当中的距离有一百几十公里。
夏锋想了两种方案。
第一种方案――让大黄自己跑过去。
这几乎不可能做到。
且不说大黄不认识路,不知道怎么走,即使它知道怎么去大学城,但要它一个人,噢不,一条狗,独自穿过这一百几十公里的危险区域,也不太可能。 '
毕竟路上太危险了,这不单是对人来说,对于大黄这头变异狼狗来说,同样如此。
最大的威胁自然是来自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的巨人,其次是一些巨大的变异猛兽或猛禽,最后是军方或民间的武装组织。
大黄虽然是3级的变异狼狗,实力不弱,但它毕竟是独自一个,面对实力不弱、数量众多的巨人群,它是无法战胜的。
想当初夏锋遇到金‘毛’的时候,后者也正是被十多头巨人围攻,身上多处受伤,形势十分危急,如果没有夏锋的出手相助。金‘毛’早就被巨人群分尸了。
当然,如果大黄在路上夹起尾巴、不主动招惹巨人猛兽、小心翼翼地潜行前进,那么它应该不会遇到太大的麻烦。
只是,要大黄如此憋屈地“跑路”,那它还是那头威风凛凛、敢对着金雕咆哮的大狼狗吗?
大黄肯定不会这么干。
所以,要让大黄自己走去大学城,是不太可能的。
第二种方案――让金雕吊着大黄飞走。
这种方法之前夏锋已经用过很多次。几乎是屡试不爽。
不过,这也要看情况。
因为。其中最惨的一次,就差点出大事故,让金雕和夏锋到现在为止都心有余悸。
这就是前不久,夏锋让金雕吊着大黑从羊城市区飞回大学城的那一次。
过重的负荷、途中的遇袭以及几十公里的长距离飞行,让金雕耗尽了体力,最后在降落湖心岛时造成“小坠机”,令金雕和大黑都受了点皮‘肉’伤。
这还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如果金雕力竭在高空中坠落,或者坠落到大江大河上,或者被地面的武装火炮击落。又或者大黑力竭在高空中脱手跌落这任何一种情况,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这也是夏锋到现在为止还深感后怕的原因。
现在,如果也用“空运”的方案接走大黄,那其中的危险,也是可以预见的巨大。
大黄,这头3级的变异狼狗,个头和金‘毛’差不多。都是高大壮硕、体重巨量,虽然还比不上大黑这头4级的变异黑猩猩,但也不会相差太多。
所以金雕若吊着大黄飞走,必定会很吃力。
更重要的是,这一次是跨市行程,一百几十公里的距离。足足是上次羊城市内三五十公里行程的三四倍。
这么遥远的距离,若吊着沉重的大黄飞越,金雕必定会力竭而“坠机”的,除非是分成几次走,中途落地休息。
而且,大黄不像大黑那样手脚灵活,它的狗爪子抓不住金雕的脚。所以还必须专‘门’为大黄制作一个大吊篮或吊板,让它站在里面,金雕则吊着绳子飞。
还有一点,整个过程,都必须要大黄非常配合才行,它是否足够聪明,是否能遵从安排,这还有待夏锋去验证。
说这么多,归根到底,就是说――要把大黄带走,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比接其他人走困难多了。
若说接走彭建文二姨一家是夏锋意料之外的任务,那么,接走大黄,更是意外中的意外了。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可都是额外的任务啊,无形中增加了夏锋和金雕的负担,也给十三社其他还没有接亲的社员带来了滞后影响。
毕竟本来只是接彭建文的家人,一趟就可以完成,而现在,若要接走彭、何两家所有人,包括大黄,则至少要走三趟。
所以,当何依提及大黄的时候,夏锋就开始头大了。
不过,经过再三考虑之后,夏锋还是决定要把包括大黄在内的何家全都接回大学城。
这里面有夏锋的正当理由和长远考虑。
何家几代都是经营农场的,以种植蔬果和杂粮为主,也就是说,他们一家是农业种植的能手、专业人才。
这种人才,是夏锋十分渴求的。大学城若要建成幸存者基地,绝不能缺乏这类人才。
一个基地,除了人力、武装、地形等要素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食物!
食物问题若不解决,那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幸存者基地。
食物可简单分为主粮和‘肉’类,对于大学城来说,‘肉’类并不缺乏――
数量众多的巨人,可以提供大量的‘肉’食;此外,城内少量的变异猛兽和禽畜,中心湖里、大学城周边江河里的水产,也可以提供部分‘肉’类。
再不济,若大学城里的巨人都被杀光了,那么,还可以出城到羊城市区捕猎巨人或变异猛兽。
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不用担心大学城的‘肉’类来源。
但是,大米等粮食就不一定了。
之前的一段时间里,大学城幸存者粮食的来源主要是原有的各家各户里的储粮,以及各店铺、超市里的米粮。
这个数量是极为有限的,到现在,大米等粮食已经吃得差不多了,若没有补充,那么接下来,大家就要开始挨饿了。
第442章 大黄变脸()
其实,夏锋之前一直都有思考,如何在大学城里种植水稻等粮食,确保大家不会饿肚子。 。
大学城并不缺乏土地,缺的只是种粮的农业人才。
大学城之所以不缺乏种粮的土地,是因为大学城在未开发为学府之地前就是一个农耕之地、孤立的岛屿,里面有几条村落和不少原住民,后者以农耕为主。
即使后来大部分的土地都被改造为现代化的学府建筑,城里依然还有不少可耕作的土地,毕竟,大学城本就是一个高度绿化的好地方。
再退一步说,即使大学城本身的土地不够,但大学城附近至少还有两个面积不小的岛屿,其中也有不少的土地可供耕作。
所以,这里不缺种粮的土地。
相比之下,种粮的人才,就极为缺乏了。
城里的幸存者以大学生为主,而大学生大多是来自各地的“天之骄子”,家中的独子独‘女’,不少大学生连田地都没有下过,连水稻都没有见过,更别说是种田掘地了。
当然,也有部分学子是来自农村的,他们耕过田,种过地,吃过苦。
但他们以前的主要任务还是学习、读书,即使会种粮,也够不‘精’、不够专业,远远比不上何家这种几代都是经营农场、以种粮为主的专业户。
考虑到这些,夏锋先前才会下劝说何家迁去大学城,才会下定决心不惜多跑两趟也要帮助他们迁走。
当然,这不是说夏锋做出这个决定完全是出于功利‘性’的考虑。
他对何家的关心也是真心实意的,因为他看得出这一家子都是好人,都是值得信赖的人,再加上彭建文这一层关系,他就更加要关照何家了。
至于大黄,夏锋决定把它也接走,除了何家的关系外,还有充分的理由。
首先。像大黄这种巨化变异后不失灵‘性’的变异巨兽,是很稀少的,整个大学城,也就只出了一个金‘毛’。
所以,这种变异巨兽,遇上了,就不要错过了――虽然大黄是何家的成员。
其次。大黄和金‘毛’一样,都是有灵‘性’的家伙。有较强的战斗力,又听话,可攻可守,它对于何家、十三社乃至大学城的幸存者来说,只会有利无害。
最后,夏锋想给金‘毛’找一个伴,毕竟他越来越忙,没有太多时间陪金‘毛’玩。
当然,这个“伴”。不是伴侣的“伴”,而是玩伴――据夏锋目测,大黄的‘性’别和金‘毛’一样,都是公狗。
两条公狗,做玩伴、做兄弟就好了,别做什么伴侣的,也别搞什么的ji(此处省略数千字)。
so。低头思考了好一会后,夏锋决定要把何家一家以及大黄都接回大学城。
何依以及何家其他人,看着低头沉思、不言一语的夏锋,都不禁有些忐忑和紧张起来。
他们都非常喜欢大黄,早已经把它当作家庭的一员了,他们不忍心抛下大黄。非常希望夏锋答应把大黄也接走。
“夏哥哥,大黄怎么办?”何依见夏锋久久未作回应,等得心焦了,于是再次出言询问。
“噢噢”
夏锋闻言,从沉思中回过神来,抬头看到何家众人一脸紧张和渴望,才意识到自己刚才思考得太入神。让人久等了,于是连忙回道:“你们放心,我会把大黄也一起接走的!”
“耶,太好了!”听到肯定的答复,何依惊喜大叫,高兴得跳起来。
随即又笑靥如‘花’地对夏锋道:“夏哥哥,你实在太好人了!”
看她的样子,还想上前给夏锋一个热烈的拥抱,不过双方还没够熟络,她刚上前半步后就马上退回去了,脸蛋粉红,尽是羞涩之‘色’。
夏锋当看不见,不着声‘色’地摆手道:“别客气了!”
心里则暗道:别随便给我发好人卡,我之所以答应把大黄也接走,是出于多方面的考虑的
何云等人也纷纷向夏锋拱手言谢。
彭建文对夏锋的这个决定,心里也是高兴的,不过他对夏锋也不陌生了,知道后者必定是出于多种因素的考虑才做出这个决定的。
夏锋又道:“你们加上大黄,一共分三趟走,大黄走最后一趟。何叔,麻烦你稍后给大黄做一个可以让它乘坐的吊板或吊篮,配上结实的长吊绳,到时候好让金雕把大黄吊起来接走。”
他打算让金雕吊着大黄飞走,当然,金雕中途至少要落地休息两三次,免得力竭。
“没问题,农场里各种材料都有,我等会就做。”何云爽快应道。
“好了,现在时间比较紧,既然我们决定下来了,就要开始行动了。”夏锋对众人道,“你们先把必要的东西收拾好,不仅仅是衣物,其它能带走的,这次也都尽量带走。”
“好的!”几人回道,便开始行动。
“噢对了,何叔,提醒一下,农作物的种子以及其它与种植相关的必要物品,一定要带走,大学城那边有土地,我们可以在那里种植。”夏锋叫住何云道。
何云闻言刹住脚步,回头看了一眼夏锋,眼睛一转,随即点头。
以他的老到,经这么一提点,心里便明白了夏锋所主要考虑的问题。
夏锋又道:“对了,我要先去看看大黄,和它认识和熟悉一下,免得到时候它不肯跟我和金雕走。
唔,我现在就这样过隔壁棚屋去看它,它不会直接冲过来咬我吧??还是说,你们来一个人带我去,帮我‘引见’一下?”
面对陌生人,狼狗免不了要大吼几声,而对于夏锋这样的“危险人物”,它直接冲上来张口就咬,也不出奇。
“我!”
听见夏锋的话,已经走开几米的何依立马举手,大声应道。
“夏哥哥,我带你去看大黄吧,它和我最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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