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背后,皆是浮云”。孙平步一句话,弄得张宝有些其名其妙,心说,少爷果然是文采超绝的才子,随随便健的一句话就能让自己想上半天,
孙平步选择的住宿地点就是高升客栈,不是因为这里装修的非常豪华,而是孙平步觉得这个名字有些好听罢了。高升客栈面南朝北,占地也颇是广阔,楼面足有三层之高。和一般的客栈布局都差不多,进门便是一个面积足有一百平方的大厅,厅中摆了几十张四四方方的褐红色桌子,在桌子的四周摆的都是长条凳子。此刻,大堂里已经有了不少人,孙平步粗略的看了一下,上座率足有五成以上,看来这客栈的生意还是蛮不错的。
嘈杂和吵闹似乎向来就是客栈的气氛,孙平步和张宝等人一进入大堂被那扑面而来的喧哗声给吓了一跳,张宝有些不自在地憋了瘪嘴,似乎是嫌这里是过吵闹和杂乱了,
吩咐了胡飞去开房,孙平步促随意找了个空闲的桌坐了下来,此时已是正午时分,正好是贩夫走卒们休息吃饭的时段。就孙平步坐下的这会儿工夫,客栈门口已经进来了几批客人,可见这高升客栈在这一片来说,是非常受欢迎的。
孙平步对这客栈的老板还是有些佩服的,毕竟一座这么豪华的客栈,只接受那些文人士子和富商官员什幺的,就足够挣到很多银钱了。京城这么大,不是没有更好的客栈,但孙平步就是喜欢这样有人气的地方,因为在这里他可以收集一些关于京城里大大小小的各种小道消息。
一边和张宝闲聊,孙平步一边侧起耳朵听着大堂里的议论之声,这大堂里吃饭的食客,万贯富商,也有挑着担子走四方的小贩,一个个的竟然毫无顾忌地畅所与言,这倒是让孙平步了解了不少消息,没有多大的功夫胡飞便走了回来,“公子,客房已经开好了,若是累了可以先去修息,打探消息的事情,属下去做就好”。
“难得来一次京城,我现在可是精神呢,胡大哥便坐下一起喝几杯,咱们可不要错过了尝一尝这京城美味的机会”,孙平步微笑着,一边听着大堂里的议论声,一边和胡飞说话。
孙平步这么一大伙人,一进来占去了四五张桌子:那眼观六路耳昕八方的店小二早就在孙平步说话的功夫殷勤的跑了过来,“几位客官,您要点儿什幺,咱高升客栈可是百年老店了,各种熟食名菜,咱们伙房里的大厨可都做得出来”。
“哦!你们大厨有这么厉害?”孙平步有些好奇地转头看向店小二,一般来说,一家酒店的服务员肯定会将酒店夸的比较厉害。
听店小二将话说得这幺满,孙平步眼珠子一转,好玩心起,要逗逗这店小二,便开口说道:“那给公子我来一桌满汉全席吧”!
满汉全席起兴于清代,是历史上最著名的中华大宴。这会儿可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的,孙平步倒是要看看这个店小二此时要如何应时自己的刁难了。
那店小二闻言,有些呆怔,他虽然博闻广记,但是这个菜名,却是从没有听过的,因此便有些磕巴地说道:“这个……公子,您说的这满汉全席可是咱们国朝的名菜?”
“满汉全席,分为卉宴,汇集众多名粹,择取时鲜海货,搜寻山珍异兽。全席计有冷荤热菜一百九十六品,点心茶食一百二十四品,这也就一般般了”。孙平步一脸淡然的说道。(。)
125 一出好戏()
“冷热菜一百九十六道?点心一百二十四道?这还一般般!”小二闻言,顿时惊得目瞪口呆,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了。
“这满汉全席可不止这么简单,其食材包括燕窝、海参、海带、鲍鱼、虾子汤、鱼翅,油炸猪羊肉、挂炉走油鸡鹅鸭、猪杂什、羊杂什……”孙平步一张嘴便是稀里哗啦的一大堆菜名,直听得店小二膛目结舌,晕晕乎乎。最终,店小二垂头丧气的去厨房吩咐做菜去了。
孙平步这侃侃而谈地说了一大堆非常专业的菜名来,也只不过是他的记忆力超强,可以记下来的东西罢了。真要比厨艺的话,孙平步怕是连人家高升客栈一个普通的厨子都不如,不过孙平步倒是不担心这里的大厨跑出来找他请教或者拜师。要知道,失传的绝艺简直太多了,解释因为那些手艺人固步自封,那些人宁愿留到棺材里也不远传于外人。即使别人知道他一身绝活,却也是没有多少人会死皮赖脸地缠着他的。
“少爷,原来您还懂做菜啊,那店小二也被您给唬住了”。张宝一脸嘻嘻哈哈地拍了个马屁,在张宝的心里孙平步简直就是无所不能的,恐怕所有的人都是这么想的。
“人呢,可以孤单,但绝对不能没有志气和奋斗之心,若是连去争取的勇气都没有,那你这辈子只能被别人欺负和看不起了”。有些感叹的话自孙平步口中说出,这也是他有感而发。
人这一辈子,说起来倒是也简单的根,就是在不停的失去与得到之间,不停地丰富自己的人生经验。穿越之前的孙平步一直认为自己失去的比得到的多,穿越之后,孙平步又认为自己得到的比失去的多,而大多数的世人,这一辈子也可以说是终日里纠结于得到和失去问题,在如今的孙平步看来,到底是失去的多,还是得到的多,全看个人心态而已。
如果是个容易知足的人,自然会觉得得到的最多太多了,这类人,也是生活起来非常轻松幸福,因为他知足常乐。若是个贪心的人呢,他永远部是在埋怨得到的东西太少,心里充满了贪婪和欲望,每天都在捉摸怎么去得到更多,这样活着自然要压抑纠结的多。
客栈里的吃饭的人越来越多,张宝和胡飞二人皆都因为孙平步一句随意的话语,而陷入了深思,似是若有所悟。大道理人人都懂,但是懂这些道理,而且又能够真正做到的人却是屈指可数。
可是说到情感生活上,一个人的感情是非常有限的,或许大多数的男人,比如那些被女人们称之为花心的男人们,或许在她们看来,男人的爱情是无限的,是可以支付给无数的美人。但对于白紫菡和苏如是的情感,在孙平步看来,只能说是好感,甚至孙平步觉得自己对苏如是那个小弧狸精的情感,恐怕只有欲望这一种情感。纳妾几乎已经是这个时代象征一个人地位的,
想是一回事,做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孙平步不敢说自己是多么专一的人,但对于感情,孙平步还是很认真并且专注的,小丫头在自己心里的地位,是要超过白紫菡和苏如是太多。
从另一十方面来说。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不论是什么样的人,一旦在一起生活的久了,或许是十年,或许是三五十年,这感情,总是会产生出来的。所以孙平步也不敢说自己将来,他现在的想法,也不过是“顺其自然”四个字而已。
“去年寻处曾特酒·····有凡蔓折归采,玉纤长、尽露罗袖······”吟诗声传自高盛客栈的二楼,悠悠地飘扬到了大堂之中,即使是喧闹无比的大堂中的大声议论也阻挡不了这吟诗之声。突如其采的吟诗声也打断了大堂中的喧哗和吵闹,仿似在那么一瞬间所有的声音,嘎然而止。正在和孙平步侃侃而谈的几人,也被这朗诗声给吸引了注意力,
没有什么人是天生都会的。任何一个知识渊博的人,都是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积累才能达到人生的巅峰。虽然这个世界上从不缺少天才,不论是哪里,人才从来都是群星闪烁。但是,再怎么聪明的天才,若是没有不断的学习和积累,也只是糟蹋了他的聪慧品质而已,
就在那吟诗声刚刚停下之时,一个高傲尖酸的声音在二楼另一间包厢里响了起来:“哎呀,我当是谁在这里卖弄文采呢,原来是山旮晃里钻出来的吴公子啊”!
“周涵,你莫要欺人太甚!真有本事的话,咱们‘万花诗会’上见真章。不要以为你有个当官的老爹就了不起了”。说这话的已经换成了另外一个人,随着房门打开,从那厢房里依次走出了三位书生打扮的年轻公子,说话的,正是最先走出厢房的一位身着宝蓝书生衫的年轻士子。
孙平步仰头,正好看到了这位义愤填膺的俊俏公子,看他那模样也就十八九的年纪,大概一米七五的十头,长着一浓颇为个性化的鹅蛋脸,剑眉星目唇红齿白。不过却是那种病态的苍白,配上那显得有些文弱的身子骨儿,倒是让孙平步想起了病快快的林黛玉。
“林祥云,又是你?!”高傲又尖锐的嗓音再次响起,声音里似乎带看一丝惊异,进而有点的愤怒。“你总是与我作对,上次五韵阁的事情也就罢了,前几天竟然对着那么多人给我难堪!真当我周涵怕了你不成?”隐含着愤怒的质问声像是挤出来一般,可以让人清楚的感觉到声音的主人此刻多么有愤怒。
“嘿嘿!公子我就是看不惯你这般仗势欺人的小人嘴脸,怎么滴,你不服气?说吧,文的还是乌的?公子我奉陪到底!”说着,身着宝蓝书生衫,嘴角翘起,脸上满是不屑和鄙夷:“只要见到你狗仗凡势地欺负人,本公子心里不舒服,见一次,就想收拾你一次,不服气就放马过来”。(。)
126 身份、教育()
“嘭”的一声巨响,、二楼左侧的一间客房门被人大力地拉开,“林祥云,你,你不要欺人太甚了”!愤怒的咆哮,一个二十来岁的魁梧书生,横着一张扭曲的大脸从里面走了出来,后面紧跟着又走出了五六个书生,“若不是看在林尚书与我父亲同朝为官的份儿上,本公子早就……”
“早就如何?呵呵!周涵,你不用颇忌我老爹,有什么招式就尽管放马过来。我林祥云不像某些狗仗人势的白痴,只会仗着老爹的名头到处去欺辱人!”语气里带着浓浓的嘲弄,林祥云似笑非笑地看着气的浑身哆嗦的周涵,“怎么?还不动手?别客气啊!尽管动手”。
“你……”周涵面客扭曲,一脸的怒不可遏,但也只是到此为止而已。他还是心里非常忌讳这林祥云的父亲的,尚书这样的官职,即使只有职衔没有实权的官值,也不是他老爹惹得起的。况且,林祥云的父亲可是地地道道的实权在握的尚书,他虽然脸上表现的怒不可遏,却也不过是色厉内茬的虚张声势而已。
“方兄,白兄,张兄,咱们不用理会这等败类,走,今日祥云做东,咱们去香满搂听惜雪大家唱词去”。林祥云理都不理已经气得面容扭曲的周涵,回头招呼了一声身边的几位书生,便头也不回地下楼去了。
看着那气得脸上如同变色龙一般疏忽不定的周涵,孙平步心中感叹”果然是官大一级压死人啊,这个叫周涵的,相比他老爹的官职比不上林祥云,所以才表现得如此色厉内茬。
权势,在孙平步看来,这也是另外一种形式上的保护,只要自己的权势足够庞大,庞大到让人胆怯和恐惧,那就没有人会敢去招惹自己的家人。这一下,孙平步心中再次加重了他对权势的追求欲望,不是为了什么万千风光和高高在上,而是简简单单的,只是单纯的不想让人有胆子去欺辱自己和朋他的友而已。
“这位公子稍待,小的有事请教,还望公子不吝指教”,一道少年嗓音响起,叫住了即将走出高升客栈大门的林祥云,林祥云转过身,看向身后,在离门口不远的一张饭桌上一个书童正定定地看着自己。
“小哥可是在招呼在下?”虽然看到了对方只是一个书童,林祥云却是没有任何自傲之色,虽不知道这个书童招呼自己有什么事。但林祥云抬头看了一下他的身旁,在那里,正坐着—个脸上挂着平和笑容的年轻书生,那书生虽然就那么平平淡淡的坐在那里,可是他的身上却散发着淡淡的威势。
林祥云知道这种威势,淡淡地压迫的威势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官势’。不是林祥云见多识广,而是他的父亲就具备着这样一种让人感觉压迫的气势,虽然林祥云非常好奇这样一个和自己的年龄差不多的年轻书生为何会拥有这么明显的官势。
“敢问公子,小的先前听到公子说什么花,什么诗的,小的很是好奇,还请公子指教一下,冒昧了”。
“哦!你说的是‘万花诗会’吧?那是咱们京城里的盛会,每年三月初三都会龙风苑举行,算是咱们京城最富盛名的诗会之一”。
“万花诗会?是不是一大群读书人聚在一起吟诗,比较谁的诗词最好,然后决出魁首什幺的那样?”书童带着些恍悟和好奇地看看林祥云,
“恩,差不多就是那个意思吧。”
“哦,原来如此,小的明白了,多谢公子指教”。
孙平步一脸惊讶地看着接人待物中规中矩的张宝,这小子的胆子是越来越肥了,一点儿作为下人的自觉都没有。竟然自作主张的就拦住了人家问事,今日若不是碰到了林祥云这个好脾气的公子哥,孙平步都敢肯定,张宝还是这幺做的话一定没有好果子吃。
不过,他心里也没把张宝当作下人来看,对于不清楚状况的其他人来说,只当是张宝受了孙平步的指示才有胆子这么做的,可是胡飞心里清楚这完全是张宝这个书童自作主张的行为。
“少爷,小宝厉害吧?三言两语就将这什么‘万花诗会’的给打听的清清楚楚”。张宝脸上带着些小得意,“少爷要不要去参加这个诗会?小宝觉得,若是少爷真的去参加这个诗会的话,那什么京城才子的,都得靠边着,排排坐了”。
“你小子,就知道胡说八道,”孙平步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还好这位林公子是个好脾气的,若是碰到像那个什幺周涵那样的二世祖,你可就惨了”。
“哪能呢!凭借小宝我这双眼睛,看人那是一看一个准儿,这林公子一看就是个知书达理的人物,哪是那个周什么的坏蛋能够比的?”
“小宝,你刚才的行为确实有些唐突了”。胡飞在一旁见得张宝这般得意的表情,禁不住地想要提醒他一下“你就这么自作主张的站起来问人家话,若是在仪阳县的话倒还没什么,因为县城中人都得给咱们少爷三分面子,可这里是京城,”胡飞向客栈门口指了指“咱们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你这样自作主张,可是在外面的话,人家会以为是少爷指使你去这么做的,论起身份的话,说不好听些,那位林公子是尚书之子,可比咱们少爷的身份尊贵多了。你一个小小书童竟然起身这么问话,而不是少爷亲自询问,你就不怕那林公子以为少爷轻视了他吗?”说到后来,胡飞的声音也有些严肃了起来,
想想也是,若是在家里的话也就算了,张宝这小子也没大没小惯了。可这毕竟是在人生地不熟的京城里,这里随便出来一个小官都能吓死他们,在这样一个高官,皇族子弟汇聚的地方。所以,尽管胡飞平日里也很喜欢张宝这个活泼的小家伙,这个时候也不得不警告他一下,自己出事的话也就算了,若是因为张宝而将孙平步给连累了,那可就是害人不浅。(。)
127 死太监()
历代的都城毫无疑问的,部是整个国朝政权的象征,每一个王朝都会重视都城的选择和建设视为头等大事,不仅要进行精心的规划和设计。并且因也统治者的思想理念和文化观念熔铸其中。
因此,历代王朝的每一座都城都是传统和现实的统一,在它的建制和布局中,可说都折射着同时期政浩制度、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文化发展的进程等等,伴随着社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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