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是好,可是,要租个像样的地方才行,那租金……”夏瑾不是没有想过,可是她的积蓄不多,夜排档才摆了半年,利润薄,要做私房菜,租场地装修等等都要花不少钱。
“那些倒不是什么问题,你不够,我可以借你。刚好我那地盘上有家小吃店要转让,厨房用具都是现成的,稍微弄一下就行了。”叶秉兆今天来找她的主要目的就是这个。
一个女人摆夜排档终究太累了,有他罩着,虽没人敢欺负她,可那也是不是时时刻刻的,总有个把个不长眼的小混混小太妹去找麻烦。况且在露天摆摊,风吹雨淋的,每天都忙到深更半夜,一大早还要赶去买材料,对她身体也不是太好。做私房菜的话,至少,她可以在十二点前休息了。
夏瑾考虑了下道:“要是价钱谈得下来的话,倒是个不错的主意。谢谢你,叶哥。”她由衷感谢这个男人,就像哥哥一样疼爱她。
一个女人,最好生命里有三个男人,父亲、哥哥跟丈夫。她从小没有得到过父爱,长大了也没有找到一个好归宿,但还算是幸运的,在最低谷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哥哥一样的男人来关心她。
☆、第十一章 尾戒上面早已没了你的温度
齐誉到璀璨的时候,果然那几个人都在。
宋诗菲衣着光鲜,棕色的大波浪头发披在肩上,脸孔化了精致的妆容,在酒吧闪烁的灯光下,分外妖娆。她小鸟依人一样的倚在沈逸珲的怀里,凑在沈逸珲耳边说着什么,不时笑出声来。齐誉看到她,心里无端生出一种厌恶感来,也许是因为刚刚看过夏瑾的落魄样。
莫安泽举杯欢迎,给他倒了一杯威士忌。齐誉接过,但只拿在手里没喝,莫安泽注意到了,挑着眉用眼神询问他。
齐誉、沈逸珲、莫安泽是美国常春藤的三剑客,三人之间的默契好到只用一个眼神便能理解。
齐誉搁下手里的酒道:“我开车过来的。”
莫安泽了然:“这么晚才过来忙什么呢?”他的眼神坏坏的,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
齐誉撇了撇嘴,换了个舒适的坐姿:“没你想的那样龌龊,你猜我今晚遇到了谁?”话是说给莫安泽听的,可眼神却有意无意瞟向沈逸珲。
莫安泽顺着他的余光看过去,“哈哈”了两声。跟沈逸珲有关的,又这么神神秘秘的,除了那个前妻,还有谁?
沈逸珲转着尾戒的手僵了一下,抬眸瞟了两人一眼,不搭腔,拿起桌子上的威士忌一饮而尽。他懒懒靠在沙发椅背上,垂着眸子不知他在想什么。一晚上都是意兴阑珊的,有意无意转着手上的那枚尾戒。
宋诗菲来了兴致,凑过来问:“谁啊?”由始至终,她都不知道她跟沈逸珲之间存在过一个叫夏瑾的女人。
“一个很久没见过的朋友,你不认识。”齐誉含糊说了过去,心里补充:但跟你有关。
“哦。”宋诗菲没趣得坐回沈逸珲怀里,趴在沈逸珲胸膛上,撒娇道:“珲,最近好无聊,我们出去旅行怎么样?”
沈逸珲在听到齐誉的话后,心里有些烦躁,随便回了她:“最近公司很忙,走不开。”
夏瑾从来不会这么粘人,只会为他着想。他出差,其实他是出去谈合作案,但他告诉夏瑾,公司派他出差,夏瑾便会给他整理行李箱,满满当当的,衣物药品洗漱用具,甚至还有防蚊水。
那时候,他只嫌她麻烦,直到他们离婚后,他有一次去英国犯了胃病,疼得去买药都困难,才知道夏瑾为他做的准备有多么好。他出差的时间很长,她只会在每天晚上打个电话给他,怕影响他工作,每次通话的时间也不长,只交代他要注意身体,提醒他不要忘了吃饭。
他是个工作狂,一忙起来就忘了吃饭,饿过头了胃就疼,夏瑾为他准备的药包里永远都有一瓶胃药。而她自己生病了也不告诉他,就怕他担心,不能安心工作……
意识到自己又想起夏瑾了,甚至无意识得把她两人做对比,他又是一口喝干了杯子里的酒。齐誉跟莫安泽都知道提起夏瑾,沈逸珲就会难受,两人对视一眼,摇摇头。
夏瑾在跟沈逸珲在一起的时候,她没走入这个男人的心里,却在走后,沈逸珲把她装进了心里,也许,在那两年时间里,夏瑾已经像蜘蛛网一样,慢慢网住了沈逸珲的心,而他只是被原来的旧情迷惑了。
沈逸珲不自觉得又转起那枚尾戒,尾戒尾戒,上面早已没了你的温度……
☆、第十二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小修)
叶秉兆说的那家亟待转让的店铺,夏瑾去评估了一番,位于一条繁华的商业街里,周边环境很好,有家私立医院,有所大学。假如她能在这里开店,生意是不愁的了。
不过,她想起存折上那可怜巴巴的阿拉伯数字,只得望铺兴叹。铺子里,房产中介的人正在那热情地巴拉巴拉说个不停,夏瑾只好摇摇头说明:“太贵了……”
她跟叶哥交情是好,但是这个世界上最难还的就是人情债,她不愿意去麻烦叶哥。
走出那栋商铺大楼,夏瑾走在大街上,太阳晒在身上很舒服,浑身懒洋洋的。她好像成了美国电影里的吸血鬼,总是昼伏夜出,托叶秉兆的福,今天出来晒晒太阳,增加点黑色素。
坐了车转回自己所在的老城区,夏瑾在一家包子铺买了一个大菜肉包子,又倒了些热水在随身带着的保温茶壶里,准备热包子就茶水当午饭吃。她想好了,等存上了足够的钱,她就要开店铺,眼下,能省则省。
夏瑾吃包子有个习惯,先吃皮后吃馅儿,此刻也不例外。待大半包子皮儿啃掉,正张嘴一口下去要吃馅儿,脚下却一崴,踩上了石子儿。手一抖,馅儿从手里滚落,在地上滚上一层尘土的皮,好一个去了白皮,又穿灰皮。
夏瑾看着滚了一层灰的馅儿,一脸郁卒,她的手里只剩了一口的包子皮儿。包子铺养的小灰狗“嗖”一下窜出来,将馅儿一口吞下,完了还朝夏瑾猛摇着尾巴,嘴里“哈哈”伸着舌头,眼睛里精光闪闪。
夏瑾看着小灰狗的机灵样儿,露了笑容,索性将手里剩下的包子一起喂了它。都说狗是人类最好的伙伴,你对它好,它便记着你的好,不离不弃。小灰狗没有因为夏瑾喂了它包子而背弃包子铺,但它倒也通人性,懂得回报。它似乎看出夏瑾心情不好,拿着脑袋蹭她裤腿,逗得夏瑾弯下腰与它玩耍了一会儿,心情阴云总算散了。
夏瑾拿出纸巾擦嘴的空档,隐约听见一旁栗子店的女老板在跟她家老公说话:“说拆就拆,好歹住了那么久了,都有感情了,哪舍得就这么拆了啊……”
夏瑾一愣,拆?什么意思?她用擦完嘴的纸巾再擦擦手上的油,上前问:“老板,你们要装修店面啊?”
老板娘瞥了她一眼,一脸惆怅:“装什么修啊,是拆房子。今早上听来的消息,这儿,这儿,这儿,整个老城区都要被拆了。”她夸张得手挥舞了一下,半空中画出一个无形的圆。
夏瑾心里咯噔一声,老城区要被拆了!她刚在这儿落脚半年,还没存上多少积蓄呢。老城区这里管理比较松懈,路边夜宵摊管理不严,治安管理费也收的少,要去别的地方摆摊,可就难说了。再说她在这里摆摊半年,有了些回头客,这散了还要重新建立客户群,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不管刮风下雨,她都会坚持在那摆摊,为了就是给客户信任,留给别人好感,这才有了今天的一些小成绩,这下可好了。
夏瑾脚步沉重,难怪昨天叶哥叫她想办法自己弄个铺子,原来是他得了些消息的。有店面的商家会得到赔偿金额,但像她这样摆地摊的,属于影响市容市貌的狗皮膏药,得不到半点补偿。老城区里也有不少店面,趁人家还未大量搬出,外面店铺市价未被抬起时先找个店铺租下,那才是最小的损失。
北风吹过,吹得夏瑾心里瓦凉瓦凉的,屋漏偏逢连夜雨,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ps:我喜欢狗狗,所以对狗狗好点儿了。不过现实中是有这样的狗狗的,也不是很夸张。
☆、第十三章 多元化尚城
老城区要被拆的消息传遍。夏瑾默默包着馄饨,今晚大家做事都无精打采的。临近春节,外来务工的人已经三三两两回家去了,生意一天比一天冷清。
摊贩跟寥寥无几的本地客主聊着天。
“我们这号地块在拍卖会上拍了个大价钱,老高老高了。哎呀,听说拍下这块地皮的是那什么什么叫天狼财团的,嘿嘿,拆迁费肯定不会少了。哇,我家房子这么一拆,能去东区买套房子,哎呀呀,儿子结婚房有着落了……”
说话的人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嗓门大,呱啦呱啦说着,难掩兴奋。
夏瑾下馄饨的手一动,“咚”一下,馄饨落了锅里,溅起滚烫的水烫在了手背上。她甩了两下手,抬起来吹了两口,像个没事儿人一样,接着干活。
尽管面上毫不在乎,但心里的疙瘩在,要真放下,哪是那么容易的?
天狼财团——沈逸珲——前夫,一个被深深锁在心底的人,一道深深的疮疤。有些伤痛不是像被烫到那样甩两下,吹两口就不痛的,那是一辈子的烙印,一辈子的阴影。
“小夏,来一碗馄饨,打包带走。”手里捧了地瓜在啃吃的金大爷坐在她的摊位上,向她招呼道。
夏瑾收了思绪忙回道:“好嘞,稍等。是带回去给你家小孙子吃吧?”
金大爷呵呵笑:“是啊,我家小金子就喜欢吃你的馄饨。哎,以后这儿拆了,各走各的了。我家小金子要吃馄饨不知道上哪去找你哟。”
夏瑾笑笑:“小金子想着我就好了。哪天他想吃了,我专门给他做,成不成?”
金大爷哈哈笑:“成,成,你就是会说话。”
夏瑾馄饨做好,金大爷的地瓜啃完。夏瑾收拾桌面的时候,看见桌上那张原来用来包地瓜的皱皱巴巴的报纸,沈逸珲俊朗的照片占了大幅版面。
夏瑾坐下来,将报纸抹平了,就着路灯看。这是财经版采访沈逸珲的一篇报道。天狼财团买下城西地块,在南城朝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光线昏暗,夏瑾眯着眼睛看着采访内容。上面写到老城区陈旧,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但老城区里面有条老街,有着历史的缩影,政aa府一直面临着拆与不拆的尴尬。天狼财团提出了将老城区改建为多元化尚城的构思,可以说这是大财团与政aa府的联手促成了老城区改建的项目。
多元化尚城,集影视城、时尚城、艺术街、古镇于一体,加以巧妙融合,将老城区打造成为南城的一个旅游点,也是南城的新标杆。
夏瑾注意到上面有一段记者与沈逸珲的对话,提到时尚城,也提到了宋诗菲。
夏瑾苦涩笑笑,时尚城是为她而建的吧,时尚教主为爱回国,那作为时尚教主的亲密爱人,不对此做出回应怎么成?
古有一笑倾人城,今有为爱掷亿金。可是沈逸珲,我是否上辈子欠了你,你都已经走回你的阳关道了,为何还要来断了我的独木桥?
寂静无人的时候总有一只小小蚂蚁从心底最深的地方爬出,在她的伤口上狠狠咬上一口,痛得她想将自己蜷缩起来,静静得舔舐自己的伤口。
冷冽北风一吹,将方寸小桌上的报纸吹走,纸片儿在空中旋转飞舞很快消失在漫漫长街的黑暗中去,夏瑾抹了把脸上的水滴,不值得记住的人就该像那张破报纸一样,有多远离多远,沈逸珲对她来说再不具有任何意义……
☆、第十四章 上流社会
天狼集团的年会办在其名下的一家五星级酒店,豪华大礼堂美轮美奂,顶上水晶彩灯变幻,时而是独角兽腾飞,时而是日破云层时的壮丽,时而是鹅毛飘洒,时而是天使徜徉,抬头便是一幅幅美景。大堂里每十步就有一个半人高的立柱,上面放上一捧捧精致的插花,花蔓垂下至地面,生意盎然,整个大堂看上去像是伊甸园一般。
大厅里的男男女女衣着光鲜,优雅走路,优雅说话,优雅举杯,举手投足间皆是一个词“优雅华贵”。能参加这样舞会的人不是公司高层就是商要名媛,用另一个词便可囊括这儿的奢华——上流社会。
齐誉手里拿了杯红酒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下,眯眼看着舞池的一对人,手里酒液轻晃,在透明的玻璃壁上旋出一朵红色花儿,像是舞女旋转开的裙摆。他只是晃着酒,却不入口,今晚的他心情说不上好与不好。
“誉,怎么躲角落里来了,这样的场合少了你可是失色不少啊?”莫安泽拥着舞伴在他旁边的长沙发上坐下,他一手拥着金发美女的腰肢,一手举着红酒杯抿上一口。
“今天没带舞伴来?”他向齐誉四周看了一圈,“这个要不要借你?”
齐誉瞟了他一眼,顺带他身边的美女。那美女大波蜂腰,双腿纤长雪白,是个混血,样子不错,可惜他兴致缺缺,他懒懒道:“算了,本公子今天没兴趣。”他的目光依然看着舞池的那一对人。
莫安泽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转回头时一脸的狭促:“誉,你不要告诉我,到今天你才发现你喜欢逸珲,我会起鸡皮疙瘩的。”说完他浑身抖了一下,逗得那位金发美女捂嘴轻笑。
舞池里最亮眼的一对人正互拥着跳华尔兹,优美得令人转不开视线。一个旋转,一个仰身后弯,一个退步,一个上去,默契十足。
齐誉长腿一伸,踢了他一脚:“去你的。”他的表情有些凝重,莫安泽看出他有心事也不开他的玩笑了,拍拍身边的美女。美女看了他一眼,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后扭着腰走开了。
“说吧,什么事情值得你放着美女不看,只看逸珲那小子?”莫安泽翘着二郎腿,摇晃酒杯道。
齐誉侧头看着他:“你说,最近逸珲那小子跟诗菲是不是越来越黏腻了?”
莫安泽摸了摸下巴,看着舞池那两人,也眯起了眼睛,而后郑重点点头肯定道:“是的。”
“他俩热恋的时候也没见他们这样,就算诗菲回来那会儿,两人和好了,也没有像现在这样黏得这么紧。”
“是的。”莫安泽又点头,随后又随口道:“可是那时候逸珲还没离婚,中间隔着一个夏瑾么,当然会注意一些。现在没了顾忌,又过了磨合期,当然会黏在一起。”莫安泽不以为意。
“是么?”齐誉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双眸盯着手里的红酒呷了一口,若有所思。
莫安泽置了酒杯凑上前,兴致被挑了起来:“你觉得有什么问题?”
齐誉摸摸鼻子看着前方,莫安泽一看来人,举了杯子向来人致敬:“brova。”
ps:brova的意思是好极了,喝彩的意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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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礼物
齐誉笑笑,站起了身,酒杯与宋诗菲轻轻互碰道:“今晚整个风头都被你们两人抢了。”
今晚的宋诗菲绝对是全场的亮点,精致的妆容,再加上一袭低胸鱼尾礼服将她的身材完美勾勒出来,淡咖啡色调衬着她的成熟韵味。浓黑的大波浪头发像是海藻一样披在身后,看上去像是一尾优雅高贵的美人鱼。
宋诗菲撩了一下长发,倚靠在沈逸珲的怀里,对着他们二人微笑:“谢谢。”两人浓情蜜意的样子羡煞旁人。
齐誉看着宋诗菲精美的脸蛋,修长傲人的身材,不知怎地,脑海里出现昏黄灯光下,一个穿着旧毛衣的小个子女摊贩在包馄饨,她的脸苍白静谧,透着点书卷气,手背被开水雾气熏得红通通的……
他撇开头去,抿了一口酒来刺激一下自己的大脑皮层,出什么问题了,这样的场合冒出那样的画面。也许是夏瑾的落魄样子给他的冲击太大了。他认识的人里面,还真没有像她那样穷的朋友。以前只将她划分为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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