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我为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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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我为宗师- 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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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与虎,虎未曾吃人,人虽伤,但已杀虎。

    “咳啊!”

    孙长宁的身子猛地跌倒在地,那左半边身子剧烈的颤抖,肋下的皮与肉都被抓的血肉模糊,一片殷红,那衣衫早就被撕裂,在这种巨大的力量下完全没有半点抵抗能力。

    这只老虎不是一般的老虎,力量至少在人工驯养的恢复种两倍之上,这从体格就可以看出来,即使是一头饿虎,那身躯也远远比寻常的华南虎要巨大一些。

    看着这具虎尸,即使说这是一头东北虎的尸体都有人相信,因为这确实是超出了普通华南虎身躯的大小,如果不看皮毛,是辨别不出来的。

    但现在要紧的问题并不是关心这头老虎,更不是关心这老虎被打死之后,自己要不要坐牢。

    孙长宁强行让自己移动起来,那身躯麻痹,一巴掌几乎把四海都打的裂了,不知道伤没伤到五脏,但肋骨是已经断了好几根。

    只有强行让自己入定,借助那只金鲤鱼的力量来复原,否则别无他法。

    但眼下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入定,又有新的掠食者顺着血气追踪过来,那要怎么办?

    “只有赌一赌了!”

    孙长宁咳出气来,那当中已经隐有血丝,身上的气血被那一巴掌拍的直接乱了。

    脑海中莫名的想起来一些人话,似乎是川岛大雄,又似乎是源藤武的话语。

    那说的是自己的实战经验不足。

    当初自己并不以为意,因为他们都是自己的手下败将,但如今面对这种超越了人类的生灵之后,孙长宁觉得,自己的实战经验,确实是少了。

    擂台比武和遭遇战终究是不一样的,如果遇到这种最原始的掠食者,自己的经验,确实是稚嫩极了。

    

第二百三十二章 白石、金鲤、黄河!() 
身子挪动到一处树木前,这里距离那头老虎的尸身并不远。

    虎尸身上冲天的血气能掩盖一切,当然,这里说的是血气而不是血腥味。

    “脑袋嗡嗡的。。。。疼死。。。。”

    孙长宁皱着眉头,那一只手抚在面上,有些痛苦。

    这是被那大虎一巴掌拍的后遗症,巨大的力量也传入了脑袋,那是全身的震颤而并非仅仅是肋下受伤那么简单,对于一头饿虎来说,它临死前的爆发绝对是难以想象的,因为那本就是冲着杀死对手而击出的一招。

    尸体脖颈上的血窟窿虽然在流淌着血,但终究不是被五马分尸的模样,那一个拳头大的窟窿,对于这头老虎来说,并不显得巨大,血水流淌,但飘散出去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

    山林之中是没有鬣狗的,那玩意在东土看不见,更没有秃鹫,这或许是唯二的两个好消息。

    剩下的,在东土的猛兽一般已经很少了,而这一带既然都是这只猛虎的行走范围,那么这就足可以说明一件事情,至少不存在其他的山林性动物,譬如曾经在陕西偷吃牛羊的那只金钱豹。

    而黑熊基本上已经只出现在四川了,那么剩余的,或许需要警惕的只有狼了。

    山林之中一样有狼,狼并不是草原的固定物种。

    剩下的,狐狸之流,狍子都不足为惧,那么需要警惕的,反而恰恰是野猪?

    这东西脾气倔,力气大,而且貌似也会吃肉。

    孙长宁仔细的想着,过了一会,摇了摇头。

    自己终究不是什么动植物学家,对于东土山中存在的猛兽,认知度也就只能到这种程度了,相对的,那对于非洲大草原的野生动物,自己因为以前常常看纪录片的缘故,反而知道的还要多一些。

    双目渐渐闭上,孙长宁不由得在心中感叹,自己习武以来,至那次差点被唐严庭打死,从那以后,基本上就不愿意再把自己的命交托在老天爷的手里了。

    即使是和源藤武对打,也是因为胜算有五成的缘故,而现在自己因为大意被那老虎拍了一掌,受了重伤,在借助金鲤鱼疗伤的同时,也只能把自己的性命托付给老天爷了。

    “赌这种东西,终究不是好东西。。。。。。能少赌,还是要少赌,这一次确确实实,是因为我的经验不足啊。。。。。那几个东瀛人没有说错。”

    孙长宁苦笑着叹气,闭目养神,试图陷入入定的状态。

    其实孙长宁心中一直都有一个疑问,那就是那金鲤鱼真的还会按时出现吗?

    虽然它每次在自己重伤的时候都会出现,从不爽约,但因为对方太过神秘,这反而让孙长宁每一次都心神不宁。

    如果它这一次不出现了,那自己要怎么办?

    是真的就在这山林当中,听天由命?

    虎尸的血气迟早会逸散出去,最多三天,就会传遍方圆百里,人自然是不知道这里会有具虎尸的,但是野兽可以闻到,毕竟那些野兽的嗅觉,至少都是人类的二至三倍,而寻常的,基本上是以十倍为起始点。

    自从上次,在梦中见到龙门时,那道人说的话,一直都让自己有些在意。

    【“四十年修真学道,金鱼要换金丹。。。。。”】

    【“可这年岁未到,光阴只走过了一半,这怎么办呢?”】

    【“你的年岁太轻了,还没有到时候呢。”】

    【“你还需要继续磨练,路漫漫其修远兮。”】

    【“下一次你见我,我就不是现在的我了。”】

    道人说的是临别赠言,而那金色的鲤鱼和他又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从那一次和虞秋霖激战完毕,自己呼唤出金色鲤鱼的时候,就已经有些明白,这鲤鱼,似乎是类似武侠中真气一样的东西?

    但似乎又有一些不同,这金鲤鱼只有在自己受伤时候才会出现,如果把人比作一个电脑主机,那么这个金色鲤鱼就是高级修复软件,只有在程序破损的时候才会自主启动。

    当然,似乎也可以看做是。。。。更新软件。

    这只是一种比方罢了。

    双目紧紧闭着,孙长宁陷入一种空灵的境界,那浑身的汗毛在抖动,感受着风与光的抚摸,而同时,那小腹处,有一股热流在缓缓升腾起来。

    漆黑的景色当中,有金色的光渐渐显化了。

    没有让孙长宁失望,金鲤鱼如约而至,似乎总是那么的准时,而这一次,同样的,开始在孙长宁的经络之中游荡,那些血管就像是江河,筋骨就像是桥梁,它宛如一位尽职尽责的修理工人,不断地开始缝补那些破损的地方,并且将它们变得更加坚固。

    孙长宁的意识处于模糊的状态,气血的损耗与精神的疲惫让他无法仔细查看金鲤鱼的状态,不过最起码,他能够知道金鲤鱼正在他的身躯当中进行修理的工作。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总而言之,意识渐渐恢复正常,而那抹金光似乎完成了任务一般,缓缓的消弭于视线当中,但是这一次,似乎有些不一样。

    孙长宁的眼中出现了一块石头。

    金色的鲤鱼退入了那块石头当中,而后消失不见。

    那是一块白色的石头,上面有些空洞。

    紧接着,这块石头也不见了,仿佛就是幻境一般,而随之闪烁过的,是上一次自己看见的那条大河。

    仅仅是出现了一瞬间,随着大河的消散,孙长宁的意识也恢复了清醒,而在清醒过来的一瞬间,那双目中出现的,就是那只大虎的尸体。

    “沙沙!”

    有野兽窜入草丛的声音响起来,同时伴随着的还有轻微的唾液味。

    唾液味?

    孙长宁耸动了一下鼻子,而后耳中清晰的传来了一些古怪且低沉的吟唱。

    没有预兆的,那脑海当中,直接就蹦出一个字来。

    “狼!”

    山中的独狼!

    那声音是狼的嘶吼,只不过非常的低沉,它似乎是饿了,在附近已经盘旋了很久,只不过因为这里死掉的是一只猛虎,所以它没有轻举妄动?

    孙长宁仔细感觉了一下,而后猛然发现,自己的五感似乎更加的敏锐了。

    思维更加的清晰,各种声音很轻易的就能听清楚,包括视线,也能看的更远了一些。

    只不过,头还是有点疼。

    

第二百三十三章 吞虎驱狼!() 
独狼是危险的,但同时它也是智慧的。

    这头老狼显然是发现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那就是一头猛虎为什么会死在这里。

    而虎尸不远处,还坐了一个人。

    这就很容易串联起来了,狼的智商非常的高,并且做事极其谨慎,而独狼更是如此。

    它没有贸贸然的下山进行攻击,而是试探着的对虎尸进行了探查,同时在警戒孙长宁。

    它知道,如果这只猛虎是那个人类打死的,那自己绝不是那个人的对手,即使那个人似乎睡着了。

    这是生物对于比自己强大生物的畏惧本能,在动手之前会进行斟酌。

    孙长宁看了看那虎尸,突然发现老虎屁股上少了一些肉。

    那是狼吃掉的。

    “俗话都说老虎屁股摸不得,这下倒好,不仅被摸了,那肉都被咬下来了,这头老虎算不算虎中之耻?”

    孙长宁此时突然想到这个梗来,那胳膊动了动,此时站起了身。

    就是这一个动作,那藏在某处的狼就开始退去,那步伐十分的轻盈,但仍旧能被孙长宁听见。

    一切的声音都变得更加清晰,就像是戴了一个加强版本的助听器。

    说是捕风捉影,可能还达不到,但是差的也不多。

    孙长宁走到虎尸体的边上,那手伸出来,在虎背上猛地砸了一下。

    无数骨裂声响起,虎尸的骨自然没有它活着时候坚硬了,当然具体为什么孙长宁也不知道,不过现在对于孙长宁来说,倒是一个好事情。

    他要吃了这只老虎。

    食野兽之肉,补人身之气血,那古时候的练武人常有吃猛兽心脏的,为得是感受那种强大的心脏律动,而第二种就是源自于东土古人的一种。。。。嗯,一种谚语?

    所谓吃啥补啥啊!

    当然这是一句调侃的话,有的人吃了一辈子鱼眼珠子也没见视力提高,当然虎鞭壮阳这个确实是真的。。。。嗯,应该是真的。

    孙长宁的脑袋里胡思乱想,当然很快就把虎鞭的问题压下去了,那玩意自己现在可不想吃,关键的还是肉。

    “华南虎是国家濒危保护动物吧,我这一口,少说也要判上三五年,全吃了怕是牢底坐穿了,不过在山里也没有办法,虎兄,借你肉用用了!”

    孙长宁自己嘴里嘟囔着,那五指硬生生的嵌入猛虎的皮毛下,那暗劲猛地一发,施的就是刀抚鱼鳞的拳法。

    唰啦一下,抓了一手的毛,当然还有皮肉,那一处的毛皮被撕开,鲜血流淌出来,那股腥味顿时四散开去。

    虎死掉的时间不长,身躯内的肉自然是新鲜的,孙长宁把那一手毛甩掉,在四周找了个尖锐的石头,很快开始处理起这头虎尸来。

    火被升起,熊熊燃烧,而虎肉被孙长宁用木头穿起,放在火上熏烤。

    当然不会烤的时间太长,不然这和外头餐馆没什么不同了,只是稍稍烤一烤,就把那些肉块吃下了肚子。

    在火上过一下总是好的。

    孙长宁狼吞虎咽,练拳的人需要大量气血,古时候的练武人,一顿饭能吃下两头羊,那气血越是强大,也意味着他越能吃。

    当然,吃的多,消耗的多,这并不是武道,所谓收发自如,张弛有度,练拳人能把气血拿捏的很好,平常时,就像孙长宁,甚至能保持一定时间的不进食,而在这种状态下,武力甚至比吃饱了还要高。

    这是拿捏气血的缘故,而吃饱了不一定就说明能打,往往人在饱了之后不如自己半饥半饱的状态,就像那句俗语说的,吃饱了不想动。

    这是懒惰在作祟。

    七情六欲虽然虚幻,但确实是真正存在的,它们影响着人,时时刻刻都在影响,只要还活着,就不能摆脱七情六欲的控制。

    人若是无情,就不是人,人若是无欲,就不是人。

    道家要忘情,是为了把精气神控制在一个水平,譬如进入了天人合一的状态,身如自然,如果在这时候忘情,那么没有情绪的波动,没有欲望的蛊惑,随时随地都处在天人状态,这样的高手是极其可怕的。

    佛门要灭欲,欲是难,是佛徒的苦,要渡过苦海,就是要渡过欲海,所谓如是白骨观,一切皆泡影,红尘满地,尽是白骨盈盈。

    儒家讲究控制,由此分出了许多的道,而古儒家讲究修身养性,故此有君子六艺九思之说,而后来的程朱理学则是要存天理,灭人欲,这就有些极端了,但是对于当时以及后来的的统治者而言,算是良策。

    气血升腾,人的欲望也会随之放大,这就是兽性的体现,在科学角度上来说,人也是一种动物,只不过是高级灵长类而已。

    人之所以被称呼为人,与所有的动物隔绝开来,就是因为人有七情六欲,并且懂得思考与创造,所以即使没有强大的先天力量,但是后天能够发展出的力量,是绝对的强大。

    孙长宁啃噬着虎肉,感受着身躯中的气血翻涌,乃至于心脏都在剧烈跳动。

    猛兽的气血即使死了仍旧活跃,需要很长的时间冷静下来,这种气血是蕴含在肉与骨血当中的,并不是说肌肉反射什么的。

    古时候有些故事会说人吃了虎肉什么的,再喝点酒,会变得有些凶狠,这是气血的刺激作用,因为不能很快的消化那种力量,所短暂带来的兽性增加。

    一口一口的吞噬,即使孙长宁的胃口不小,此时敞开了肚皮吃也就只能吞掉一半的肉,而那口中满是血腥与肉腥的味道,实在是不好闻。

    如果不是从火上烧过了一下,怕是连下口都难。

    孙长宁擦去嘴上的血,身子在原地走动,扎了一个大桩。

    三个小时过去,孙长宁的额头上,手臂上都开始冒着白烟,而他身子动了动,发出噼啪的声响。

    那些沸腾的气血已经渐渐平缓,不再躁动。

    目光注意到树林中吊着的独狼,眯了眯眸子,把火踩灭,转身离开了这里。

    有时候,也要给野兽们一些好处,不然送走了老虎,又来头狼,可是烦人的很。

    “这虎尸能让你吃上几天吧,呵,我走了。”

    话语落下,人已经拨开草丛离去,隐入林中。

    等到孙长宁走了很远,那只老狼才从草丛当中钻出来,绕着虎尸走了一圈,这才继续下口吞吃。

    它明白那个人有多恐怖,所以一直没有出现在那个人的面前。

    

第二百三十四章 大草原上的北风!() 
。。。。

    在练武人的行当里,把劲分为七重:

    一为明劲,用筋骨打人,分明刚明柔,身力扭在一起,发有雷音,谓之千金难买

    二为暗劲,用心去打人,分暗刚暗柔,心提气血发全身,五指并拢作刀剑,崩人五脏六腑。

    三为化劲,明暗四劲练到全身上下,劲力深入骨髓,八万四千劲,浑身上下无处不可打人。

    四为丹劲,结混元大丹,谓之道家金丹,八万四千劲汇成一股,拳中为王,有龙虎象威。

    五为罡劲,炼劲成罡,拔气成丝,一指能有穿金截铁之力,身躯归返先天,气冲霄汉不散。

    六为浑劲,化罡成浑,为不坏之躯,可见人身诸神,唤作金刚不坏、纯阳无尘、天象之身。

    七为意劲,秋风不动,秋蝉先觉,不见不闻,意至身至,光阴难错,其中玄妙不可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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