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我为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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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我为宗师- 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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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

    老萨满失笑:“什么野生动物保护法,人都要死了还保护个屁啊,老虎可不会和人讲什么道理,你在山里遇到野生的虎,也确实是应该说你运气不好。”

    “不过吗,祸福相依,与真正猛虎一战,那种经验,比和人生死搏杀要来的更加宝贵,人拿到明面上的力量也就那么大,人之所以可怕,可怕的不是明面力量,而是是阴谋诡计。”

    老萨满这么说着,那目光似乎又回到了曾经,当中有一抹追忆的神色,于是又喃喃自语:“当然,散沙聚集起来,也能掩盖大河。。。。。。”

    孙长宁把目光投向远方,此时那剩余的九匹狼已经跑的没有了踪影。

    “狼是一种极其记仇的动物,它们这一次走了,一定会回来的吧?”

    孙长宁开口,而老萨满点点头:“是的,虽然狼王死了,但是剩余的狼一定会回来,或许这个时间会很久,久远到我们都忘记这一次的袭击,但是狼不会忘。”

    孙长宁沉默不语。

    狼会报复回来,但又不能把它们彻底杀死,因为草原需要狼的平衡。

    狼,最凶猛的动物之一。正是由于有狼威胁的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被迫进化得更优秀,以免被狼淘汰,从这个意义上说,狼使生态处于平衡的状态。

    但狼做为群居动物中最有秩序、最有纪律的族群,它的作用远不止于此。

    卧薪尝胆狼不会在自己弱小时攻击比自己强大的东西。但一旦时机成熟,它便会跃然而起,而且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众狼一心,自知之明,狼知道自己是狼不是老虎,所以狼只做自己有能力做的事,知道什么时候该进攻,更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后退,并且知己知彼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绝少误入歧途。

    但很可惜,一生不失误,但仅仅是一次的判断失误,所带来的后果就是极其严重的。

    这就和和尚一样,人们问何为佛?即一生不杀一只蝼蚁即为佛,但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所谓一时不杀生容易,一世不杀生,谈何容易?

    “有的时候,人的判断会出错,而一旦出错,所付出的后果是不可估量的,很有可能将半辈子的心血都付之一炬。”

    老萨满咳嗽起来,对孙长宁开口言语:“草原传说自己是苍狼白鹿的后代。所以把狼作为部族的图腾。而实际上,苍狼白鹿寓意的是祖先的生活方式,苍狼食肉,代表狩猎,白鹿吃草代表游牧。这是草原奉之为图腾的根本原因。”

    苍狼主杀,代表杀戮和战争,是草原的武;白鹿象征温顺和平,是草原的文。

    孙长宁:“这也是一对阴阳,孤阴不生,孤阳不长。。。。。。。平衡之道,养与战的结合,保持住心神的稳定,随时随地都处于自身最完美的状态。。。。。。。。。”

    

第二百六十一章 黑色的乌鸦!() 
拳术界有句话:埋头苦练一年,不如名师一点。

    此时在草原上,老萨满就是孙长宁的名师,他从自然万物的角度告诫孙长宁许多的道理,乃至于从这次狼群的袭击当中,告诫孙长宁,不论自己平时的判断有多么准确,也绝不能在下一次的战斗时不去判断。

    俗语有言,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一次的误判,带来的错误是致命的。

    或许有人能够承受这一次的误判,但谁又说得准,那人不会出现第二次误判呢?

    有一便有二,有二便有三!

    有些事情,不能开先河,一旦开了,那后面就收不住了。

    练拳的人,有些看起来外表风光,其实一辈子都在如履薄冰,首先在这一行混,那拳脚功夫必然是要高的,不然回头被人挑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搞得灰头土脸声名狼藉,那就彻底玩完了。

    和人打,那人功夫不如你还好说,但如果高过你了,那摘了你的牌子,你只有刻苦修行再去夺回来,不然这面子就是丢了,这辈子也捡不起来了。

    练拳的人,不能懈怠,三日不打,那和人动手就生疏了,到那时候会出现许多意外,没有办法预料。

    所以,有些人在武界混够了,那就准备退出去,开办个武术馆,自己注册公司,做起生意,那等到势力大了,有名声了,谁来挑战,先要打趴那些武馆的学生,打完之后还有弟子,弟子之后还有亲传弟子,等到这时候,基本上也就把这个人的套路摸清楚了。

    一人单枪匹马的,在武术界难以混下去,因为谁都有重伤的时候,谁都有不舒服,乃至于患病的时候,而有些跳梁小丑就喜欢逮着这种时候来挑战,因为打输了他们不会失去任何东西,但如果打赢了,那名声直接就来了。

    世界上永远不缺少投机取巧的人,一辈子正直的人终究还是少数。

    孙长宁杀死了狼王,把对方的尸体好好的葬在大丘之上,对于孙长宁来说,这也是一个强大无比的对手,同时也是一位良师。

    虽然这个良师被自己亲手杀了。

    三天之后,老萨满把狼王牙齿打磨的骨项链交给孙长宁,那上面四颗獠牙闪烁着明光,如白玉一般,但又有些黯淡,可孙长宁能够确实感觉到,那獠牙之中蕴含的嗜血气息。

    狼王虽然死了,但是狼魂仍旧没有散去,这些獠牙就是它驰骋草原最大的依仗之一。

    孙长宁把这个项链戴在了脖颈上,贴着身子,他感受到一股温凉,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猛兽牙齿所做的首饰戴起来都是如此,起码这个狼牙项链给孙长宁的感觉还是挺舒服的。

    “猛兽只有猛人能降服,对于有些人来说,这东西是宝物,而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这玩意是带来杀戮的东西。”

    老萨满开口说着,那晃了晃手上的佛珠:“你看看我这珠子用的什么木头?”

    孙长宁看了看,摇摇头:“我对这东西一窍不通,但应该是黄杨木什么的?”

    “这是槐木,招鬼的玩意。”

    老萨满把话吐出:“南方民间所说的五鬼木,这玩意还是当年我下南的时候,一个老和尚送给我的,当时我在南方也混了挺长时间,说这东西是槐树弄得,把我吓得不轻。”

    “我以为那老和尚要坑我呢,结果那老和尚说什么,槐树虽然是鬼木,但却亦有封阴之效,成木时是招来鬼魂的东西,但是如果做成法器,那倒是降魔的利宝。”

    “佛珠只是为了让我心中感到安宁,我不是那劳什子藏佛的信徒,其实如果真的要说起来,我自己本人倒是和汉佛的关系更近一点。”

    老萨满这么说着,那佛珠在他手上晃荡,被他用拇指搓着,发出嘎啦嘎啦的声响。

    “缘起缘灭,花开花谢,百年光阴,转瞬便逝去了,当年的故人都已经不在,徒留一地的灰烬,那都是曾经的过往,被时间的烈火熊熊焚烧,化作尘土,终有一日,我也会变成那样的。”

    老萨满看着孙长宁,张了张口,而刚要说出“你也是一样的”这句话,那眼中,孙长宁的身影突然变幻,此时居然化作一块顽石。

    顽石千万年都不会有变化,即使天崩地裂,江河改道,顽石依旧是顽石,哪怕被炸的四分五裂,也仍旧是石头罢了。

    石头是不会变化的。

    老萨满揉了揉眼睛,此时再睁开眸子看看,却发现孙长宁仍旧是孙长宁,没有什么石头,他皱了皱眉,把这个古怪的幻觉归咎于自己的劳累,当下变得有些颓然,对孙长宁道:“休息休息吧,我有些累了。”

    孙长宁不疑有他,点点头,而在静养了两日之后,便又投入到其他的训练当中。

    这里是最原始的地方,也是最广阔的地方,东土的诸片大地,都有着独属于自己的风采,这就是山河的魅力,也正是屹立五千年的魅力。

    五千年的风霜雨雪,这个古老的国家走到了今天,并且在向着更加遥远的未来前行,虽然现在步履有些瞒珊,但终有一日,这步伐会稳健起来,并且开始奔跑。

    自身的武术之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孙长宁如此想着,那身子在草原上奔跑起来,与那些野马同时开始比试。

    野马群开始惊慌,被孙长宁撵的四下奔逃,而孙长宁跟着它们的脚步,施展自己最高绝的身法,如此追了一个小时,直到野马惊慌的逃遁散开,孙长宁才停下脚步,缓缓吐出气来。

    奔跑到了不知道多遥远的地域,乃至于前方都出现了一片水泽。

    草原上的沼泽地是恐怖的,下面藏着无底深渊,谁也不知道其中隐藏着什么东西,乃至于在古老的牧民之间流传出了许多荒诞无稽的传说。

    孙长宁并没有在这里停留,顺着来时的路回到了部族,那身上的气息隐隐躁动,连带着头顶都窜出一道烟云,和炊烟一般,袅袅升上天阙。

    远方飞来了鸟,漆黑如墨,那是乌鸦,或许带来了。。。。。不好的讯息。

    

第二百六十二章 呼风的石头!() 
“智者,大雪山送来了消息,挑战者即将到来了。”

    哈达握着手中的羊皮纸,那眉宇之间酝酿着一丝不屑与恼怒。

    “苍狼又再一次按耐不住了吗。。。。。。他们每一次的动静,总会引起一片又一片的震动,让草原上的诸多部族不得安宁。”

    “大雪山上的放逐之辈,遵守着千年的承诺,却屡屡想要打破这种约束,谁都希望自己能够自由自在的行走于草原之上,而不是在苦寒之地坚守。。。。。”

    帐篷里,火光照亮着人脸,老萨满的膝盖上放着羊皮毯,而哈达早已经把羊皮纸交给了老萨满。

    这个场景就像是回到了几千年前,那原始的世界之中。部落的长者看着手中的文字,做出领导整个部落的各种判断,跌跌撞撞,带领族人走过千百年的岁月。

    “来几次都是一样的,阿古拉会击败所有的敌人,他们所谓的强者,在阿古拉的面前,不过是土鸡瓦狗罢了!”

    哈达如此说着,而老萨满细细看着这卷羊皮纸里书写的文字,过了半响,面色变得凝重起来。

    “神圣的试炼被他们所侮辱,大雪山的人啊,居然许诺了外面的人进来。。。。。”

    老萨满放下羊皮纸,那眉毛皱了起来,当中有着怒意,更有难以言说的愤怒。

    “只要能走出雪山,一切都可以进行交易吗,你们铸下了大错。。。。。。”

    “驱使老虎来杀狼,但是当狼被虎杀掉之后,虎便会转过头去杀了你们,你们永远不知道,那个名为贪婪的怪物到底有多么强大,它能够让一切的理智蒸发,同时带来的,是无边的恐惧与痛苦。”

    “西方的洋人说贪婪是最初的原罪,这一点也没有错的。。。。。但现在你们居然要把古老供奉的东西送出去,而送出去的对象,正是那些西方的洋崽子。”

    。。。。。。。

    部族的气氛紧张了起来,连带着女孩们也失去了笑容。

    孙长宁不了解发生了什么,于是去询问了老萨满,而老萨满对于此事并不隐瞒,遮遮掩掩的毕竟没有意思。

    在草原的北方是蒙古,而东北的方位,存在着的是绵延无尽的雪山,那是靠近俄国的地域,终年被纯白所包围,极度的寒冷。

    “在大雪山中,有被放逐的一族,遵循着古老的规矩,他们守护着长生天的信物,不允许其他人去靠近,而他们自己本身是看守,也是罪人,但如今,他们已经失去了身为看守的身份,余下的只有罪孽。”

    老萨满缓缓说着,火光明亮,照亮了帐篷。

    “长生天的信物,那是什么东西?”

    孙长宁开口询问,老萨满回答:“一块石头。”

    “一块石头?”

    孙长宁感到有些诧异,而老萨满点点头:“不错,就是一块石头,是一块白色的石头。”

    “这块石头不是一般的石头,孩子,你知道的,这世界是上的许多事情,不是能用常识来解释的,即使是如今社会推崇的科学,也是不能尽数的解答。”

    老萨满这么说着,突然发问了。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神吗?”

    这话问了出来,孙长宁微微一愣,而后不假思索的点点头:“或许曾经是有的吧?”

    “哦?”

    老萨满听到孙长宁的答案,似乎有些意外:“我以为南方的人应该都是无神论者,从上个世纪的时候,你们的先辈把自己所崇敬的神灵全部都打倒,这之后连圣人也不能幸免,我以为信神的人应该已经在南方绝迹了。”

    孙长宁笑了笑:“这不可能的,您这话说的就不对了,对于东土的人来说,哪怕什么神都不信,财神爷还是要信一信的。”

    “哈哈哈,也对,财神爷的香火几千年都很旺盛,从来没有断过。”

    老萨满听孙长宁的调侃,不由得也大笑起来,而同时手指头敲了敲木桌的面,对孙长宁继续开口:“你觉得曾经有神,其实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有的时候,你会感觉到一些奇异的冥冥之感,就像是古老的岁月中,有人在向你呓语,尤其是我这种萨满,所谓沟通神灵,就是指的我们这种人,我们是最接近神的人,当然是这是在古代,在如今的社会,萨满已经没落了。”

    “科学比神学来的更加直观,我在几十年前知道的,当时许多人都在搞这个东西,而那时候许多的伟大人物都在世界上大放异彩,只可惜东土没有,那时候我记得有句话,说的很漂亮。”

    老萨满的手指点了点:“科学的强大性就在于把神学那遮遮掩掩的面目撕得粉碎,把最直白的结果摆放在所有的人面前,让大家了解到,看啊,神也就是这种东西而已。”

    “神学喜欢玩弄的神秘性在科学的面前被击溃,而正是因为这种性质,才会有许多的人离开神学,投效科学的怀抱。”

    “只不过,有些东西,科学也未必能够解释清楚。。。。。。你可能觉得我有些顽固,信神是一方面,但是盲目的认为神灵无所不能就又是一方面,可我就是觉得,曾经,世上应该是有神的。”

    “他们匆匆的来,留下了神话,而后又匆匆的走,抛弃了这里,于是那些神话被记录下来,最终口口相传,成为一个又一个的古老传说。”

    孙长宁听得诧异:“其实我有时候也有过这种想法,有一些人匆匆的来,又匆匆的走。。。。。。以前我也是不信神的,因为在科学发展到宇宙星辰的今天,还谈论日月神灵简直就是玩笑,可。。。。。。。”

    老萨满:“那是什么让你发生了改变呢?”

    孙长宁张了张口,最后只能谦然的一笑:“是一个梦,一个荒诞不羁的梦。”

    话语说着,孙长宁并没有说出那梦是什么,而老萨满表示理解,笑了笑:“是吗,一个梦啊,那肯定是个不得了的梦境,能让你发生如此巨大的转变。”

    话语落下,老萨满把话题扯回正规:“我说的神,你既然相信了神,那么就应该相信这块石头了,这快石头有着神异,它所拥有的,是【呼风】的力量。”

    

第二百六十三章 西方来客!() 
“呼。。。。。。风?”

    孙长宁愣在原地。

    呼风唤雨,在道教之中是极其强悍的法术,而在古老神话与各种小说之内,亦是强大无比的神通妙法。

    这四个字是表示能够支配自然的巨大力量,是非凡本领的代名词。

    “草原上的风起了,那代表着的是无数的部族要汇聚起来。。。。。一石动而万风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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