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面阎王(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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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面阎王(穿)-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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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道闪电划亮了漆黑的长空,落地窗后的人望着几个月以来难得的倾盆大雨,嘴边牵起一丝微笑,令他魅惑众生的容貌更添亮彩。可惜他身边的男子却不为所动, 
大手举起一杯酒,笑道“怎么,又有哪个不怕死的惹到你啦?” 
窗边男子亦拿起一杯酒,其优雅的动作既使是受过专门训练的调酒师也要自愧不如。 
“没有,只是想起前些日子伟说的话。” 
“伟说什么话,竟然可以使冷血的你笑起来?” 
轻含了一口酒,仔细品赏了一下才说“伟说我在这个世界没有缘分,要到另一个世界寻找,不过我和那个有缘人却没有名分。” 
“什么怪论调,另一个世界,伟这个占卜师似乎想是混口饭吃而已,不必当真。” 
“不,伟不是那种信口开河的人,而且这个世界我也玩厌了,换一个地方玩也不错。” 一栋雄伟的建筑中,人人像繁忙的蜜蜂一样,忙个不停。此时 ,自动门打开,一个俊得不像话的男人走了进来。不是时下一般少女迷恋的清俊模样,也不是前些日子流行的酷男,他的五官立体,双眼不是虎目,而是连女人都恨不得拥有的凤眼,微微一眯,散发出万伏电流,连男人也难挡其万一。希腊式的挺直鼻形,诱人犯罪的艳丽薄唇,看上去有点单薄的身子却有着1。82米的身高,完美的九头身比例,标准的衣架子身材,无论他穿什么衣服都可以穿出其独有的品味。 
但忙碌的人们见到此美男却不见任何迷醉的目光,反而个个像见到的阎王一样怕得连冷汗也快出来了。对,他正是商界上人人惧称的“玉面阎王”——龙风。龙风能在商界上呼风唤雨不是偶然,他强硬的作风,对经济的绝佳触感令他在商界上无往不利,但他也像是没有心似的,只要有利益,便不顾人死活,往往令人家破人亡。所以,商界上一谈起他都谈虎色变似的。可是他的绝美容颜也令一群不怕死的狂风浪蝶为他疯狂不已。 
无视身边人们一幅惊怕的表情,龙风心情愉快地走进他的专用电梯,因为伟预言的日子差不多到期了,他挺期待他会到什么世界去。突然一阵摇晃,电梯的电灯一闪一闪,瞬间便漆黑一片,再出现光线时,龙风发现自己已身处另一世界里了。 唐朝开元盛世,作风相当开明,不管你是何种种族的人,都能在长安的大街小巷找得到,妇人也能随意在街上行走,更不用说她们的衣裳也是数个朝代中最为“轻凉”的。 
龙风到这个时代也已经一个月了,随意的四处游玩,他从各地的富公子身上拿到的财物也差不多用完了。看着自己身上的雪白衣袍似乎有变灰的趋势,他走进了一家有名的酒楼。普一走进大门,一声声抽气声不绝于耳,一道道惊艳的眼光向他投射过来。龙风不为所动,要了一间上房和一些酒菜便随小二上楼。店小二几乎是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为这位娇客布置好一切。 
换过雪白的衣袍,有些长的柔软黑发用一条雪绸带随意束起,吃着酒楼的招牌菜,心想:这个伟也真是的,说什么另一个世界,让我有些期待,谁知只是回到了古代而已,也没有什么好玩的。 
“啊!”一声尖叫声划空传来。 
龙风被这声尖叫打断了思绪。 
紧接着碗碟摔破的声音不断传来,似乎下面正在撕杀一般。 
龙风皱了一下眉,他最讨厌别人在他想东西的时候传出杂音。放下了筷子,龙风走出了房门,探头往下一看,只见楼下不知何时,来了两女一男,两位女子生得是花容月貌,一位身穿月牙色的衣裙,头带金钗,另一位以花为钗,身穿粉红色的衣裙,倒是男子正和别人交手,看不到样子,但以他的身手来说,应是数一数二的高手,因为只用了几招,和他交手了人已躺在地上扒不起来了。 
像是有所感应似的,两位姑娘往上一看,都不由倒抽一口气,什么时候看过这样优雅的人物,那长相简直令她们妒忌不已,但在情窦初开的心灵里,那个如天仙一般的人物,已占据心灵,不能自己了。 
龙风看了一会,见没什么好玩的,就要转身回房间。 
“公子,可是要用膳,不如和奴家一起用膳,补偿打扰公子用膳的罪过。”两声娇唤同时响起。 
龙风冷哼一声,转身就要走开。 
“两位姐姐好意邀请你用膳,你居然一声不响就走开,好大的胆子。”不友善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龙风转头一看,不知何时,那名男子已从楼下来到楼上。龙风冷笑一下,已经好久没有听过这么没礼貌的说话了,竟有点怀念起来了。 
“怎么,见我没有答话,便替美人出头了,要知道你的大美人可是在钓我啊!想不到来到唐朝,女人也是一样的烦。” 
虽不清楚龙风在说些什么,但任谁看见龙风的模样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好说话。 
“你不要以为你俊得不像话,我就不敢打你,要知道谁敢惹我姐姐不高兴,我就不放过谁。” 
龙风认真看了这名男子一下,只见他龙眉虎目,小麦色的皮肤上有些细小的伤痕,穿着一身短褂功夫装,年纪约有十八、九岁左右,谁比不上他两位姐姐的绝丽容貌,但也算得上是一位充满男子气慨的美男子了。腰间佩了一把宝剑,但从他刚才不用剑便能打倒几个剽形大汉来说,他武功应该十分了得。 
两个美男子一站起来,龙风比起这名男子还要高一些,这也是男子不高兴的地方之一,为什么这个娘娘腔的家伙比他还要高。 
龙风微微一笑,让人看不出他想干什么,只是一个劲的沉醉在他的微笑中。“这么吓人啊!那我只好陪你们吃顿饭了。” 大家分位置坐好,两位姑娘坐在龙风的左右两边,男子只好 坐在龙风的对面。酒菜陆续上来,龙风难得十分有礼貌地询问两位姑娘的闺名。 
一位姑娘羞答答地回答道:“奴家姓钟,名为真。”又指着对面的粉红色衣裙的姑娘道:“她是我的妹子,名晴。这位是我的三弟,名实。” 
龙风笑了,“你爹还真有文化,居然帮你们取名叫忠贞、钟情、忠实。难不成还有忠心、忠诚、忠厚。” 
“公子,真是好聪明,我家虽没有忠厚,但我大哥、二哥就是叫钟新、钟诚。” 
“姐,你和他说什么,快点吃饭吧,我都快饿坏了。“ 
“真没礼貌,公子,还未请问你贵姓了。” 
龙风望着她故作矜持的样子,心中冷笑一声,“我爹没有你爹那么有才华,只给 
我取了一个风字,你可以叫我龙风。” 
“那我唤你龙大哥可好?” 
“你还是唤我龙公子好了,免得你弟弟说我损坏你的名誉。” 
钟真有点忧怨地看了龙风一眼,见他连看都不看自己,埋怨龙风的不懂风情,有点生气地端起饭吃。 
钟晴望见姐姐被龙风拒绝,有点高兴地笑了笑。整顿饭就在这种气氛下结束了。为了可以再看心中人一眼,钟真姐弟三人也同样寄宿在这间酒楼的上房中。谁知第二天 
两姐妹再去找龙风的时候,龙风已经走了。 
玉面阎王 第二章 
龙风走在长安最旺的一条街上,手上拿着刚“借”回的那些富家公子的钱财,心中不禁为昨天自己居然和自己最讨厌的女人同桌吃饭感到迷惑,可能是想看一下那个钟实发怒的样子吧。因为这个钟实还真的对他的两个姐姐有恋姐情结。 
不过这只是一时的乐趣而已,过后却没有什么成就感,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回去,起码未来还有几个不怕死的兄弟陪他玩。 
不知不觉龙风已走出城门,来到城外的森林中了。忽然听到一阵兵器撞击声,不怕死的过去一看。 
“哦?” 
龙风不禁吃了一惊,昨天那两个文弱女子钟什么的,现在居然拿着剑,和那个钟实一起凶神恶刹地对付一个受重伤的男子。那男子长发披肩,远远地看不清模样,浑身都是鲜血,一件灰色的衣袍都快变成血色了。 
“你们还是不肯放过我吗?我娘已经为了我已经自尽在你们堂前了。我们欠你们的已经还清了。” 
“哼,狐狸精的儿子,我告诉你,我娘亲对你那低贱的娘是永远都不会原谅的。只有你们全都死了,我娘才解心头之恨。而且你已是人不人,鬼不鬼了,何不和你的娘一起到地狱去呢?”钟真一脸狠毒地说。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虽不是同母所生,你…。。你…。我也是同一个爹啊!”男子痛苦地说,一口血喷了出来。 
钟真闪过血,“我才没有像鬼的兄弟呢!还有不要乱叫,我爹才不是你爹呢!” 
再一剑剌出,男子大喷鲜血,像是死了一般倒向地上。 
钟真三人探了探他的鼻息,才抹干剑上的鲜血,踢了一下地上的死人才走。 
“真是最毒妇人心,看来古代的女人要比现代的女人狠。”一边走向地上的死尸,一边自言自语地说,龙风查看了那男子一下,发现仍有一丝很微弱的气息,“就算是捡一个玩具回去吧。”龙风抱起那名男子,往森林深处走去。虚弱地睁开眼睛,幻世望了望陌生的房间,满屋的药香扑鼻而来,屋子不大,除了自己的睡的木床而外,只有一张木桌和两张椅子,窗外隐隐传来鸟鸣声,阳光透过虚掩的门射过来,十分柔和。 
“我还没有死吗?”疑惑地望着身上的绷带,幻世挣扎着爬起来。 
“你在干什么,伤都没有好,就想再伤一次?我可没那么多闲功夫照顾你。”一个冷漠地声音传来。 
沿着声音的源头看去,阳光下似乎站着一位仙子,黑发半披,雪白的脸孔上带有一丝倦色,但丝毫不损她的美丽,幻世有些痴了地看着仙子。忽然想起自己鬼一般的脸,立刻掉过头去,不敢折损仙子的眼睛。 
“还藏什么,要看我早就看过了。”磁性的声音不悦地传来。仙子的声音怎么像男子一般,幻世有些奇怪。 
“还有,我是男的,不要想些无谓的事情。”龙风从他的眼中看出他的疑惑,难得好心地为他解说。 
“你是男的。”像是松了口气,又像是有点遗憾地口吻。 
龙风不再理他,只是拿起药给他喝。“喝完它,想我活了二十五年,还是第一次帮人熬药。快点喝完它。” 
幻世不再言语,静静地喝完药,慢慢地又沉睡起来 。 


再次醒来,已是日落时分,桌上点着腊烛,龙风正在吃饭,“请问恩公尊姓大名,幻世一定会报答恩公的。” 
龙风一脸冷静,并没有被突然出声的幻世吓到。“你叫幻世,很奇特的名字。我叫龙风,你不用恩公恩公的叫我,我救你可是有目的的。” 
“幻世已是无用之人,我想可能帮不了恩公。” 
“叫你不要乱叫,你可以叫我龙风,不过我告诉你,我救你,只不过是我刚好缺了一个仆人,又看你挺顺眼,才救你的。你不用感激我。” 
“只要公子愿意,幻世愿意用一生偿还公子的救命之恩。”幻世一口答应。自小就孤苦一人,唯一的娘已经过世,还有什么值得在意呢。 
“好,等你伤好了,你就是我的仆人。”随意地在街上走着,龙风不理会别人投射过来的惊艳眼光,反正天生美貌难自弃,如果有哪个呆子来提供一点乐趣更好。 回到客栈,幻世已经整理好一切行李,龙风结帐以后,两人走在大街上,和刚才的惊艳眼光不同,这下子眼光全变成了惊恐了,幻世垂着头,一点也不敢向前看。龙风看着途人和刚才不同的反应,心情愉快地向前走,还从未被人当怪物看过呢。 
在前往洛阳的途中,龙风仔细地看着幻世,说实在的,幻世其实并不丑,五官像刀刻一般深刻,身材强壮有力,和他的身高比起来,两人好像也差不了多少,搞不好,他还矮一点。两人比起来,幻世混身充满男子汉气概,和自己中性的美貌不同,相信是很多女子心中的良人。可惜的是,他的脸上布满了伤痕,有刀伤,也有烫伤的痕迹,一张好好的脸就这样毁掉了。而且他的自尊心好像也毁得差不多了。一个大男人低声下气地服待自己,一点也没有心生不愤。 
对龙风充满打量的眼光,幻世尽量装着视若无睹,自己的丑自己知道,其实他真的不配站在天人一般的龙风的旁边,但龙风好像真的一点都不在意自己的丑陋。对龙风他真的是当主子一般看待。从小所受到的厌恶、憎恨、惧怕的遭遇,让他知道龙风也会有嫌弃他的一天,在这天还未来临之前,他一定要好好侍候龙风 
第 三 章 

一路相安无事,龙风来到了唐朝第二个城市——洛阳,龙风决定买间房子住下来好避避暑。 
‘真是的,古代的人真是老古董,天气这么热,还穿这么多衣服。”龙风一面扇扇子一面嘀咕着。看着正在砍柴的幻世,一点汗也没有,难道他不是人吗?龙风有点怀疑。 
幸好救了他,现在有个人服待他,衣服脏了有人洗,肚子饿了有人煮饭,茶没了有人冲,在这么热的天气里,什么都不用做,还真是惬意啊! 
看着幻世一身古铜色的肌肤,说实在的,龙风还真有点羡慕,望着自己总是雪白的皮肤,叹了一口气。不知不觉睡着了。 
幻世把柴抱进厨房后,来到大厅就看见龙风躺在长椅上睡着了。看着龙风雪白的脸庞,无瑕的肌肤,幻世看呆了。明知他是男子,却总是被他的绝色的脸所迷惑,平时带着冷漠眼光的眼睛闭起来,显出了长长的睫毛,柔软的长发不规则地散在额头上,艳丽的薄唇像是邀请似的微微张开,轻轻的伸出手,轻抚着雪白的肌肤,从额头到面,绕着美丽的唇线轻轻地画着。两人的气息越来越近,就在两唇贴近的时候,龙风的一声轻呓打断了一切。 
我在干什么?幻世迅速地弹开,双膝跪下,两手抱着头,痛苦地想着。他是一名男子,他是你的恩人,你想对他干什么,你竟然想用污秽来沾染他,你只是一个仆人,你只是一个丑陋的人,你凭什么抚摸他。拼命地打着自己,嘴角已经流出血了,仍不知觉。被拍打的声音吵醒,龙风睁开双眼,只看到幻世不断地打自己。 
“你疯了?住手,你干什么打自己?”捉住幻世的双手,龙风问道。 
像是碰到脏东西似的,幻世迅速甩开龙风的手,站起来, “没什么!你饿了是 不是?我去煮饭。”说完,不理龙风的反应,立刻向厨房走去。 
“搞什么鬼嘛?”龙风摸了一下头,不解地骂着。自从幻世那天没头没脑地打自己以后,龙风发现幻世变了,恭敬依旧,但眼光却从不接触自己,和自己说话,连头也不抬一下。只是一个劲地练功。 
决不能让龙风鄙视自己,只有他,幻世一生都不想看到龙风鄙视自己的眼神,如果龙风鄙视自己,他真的是生无可恋了。曾经想过死亡,所以同父异母的兄妹想杀自己时毫不抵抗,世界上除了母亲、师父外,再无其他人关心自己,平等地对待自己,与其活在仇视自己的世界中,不如跟随在地下的母亲、师父还来得开心。 
但是龙风出现了,他不但救了自己的性命,也救了自己的心。在龙风身边,他感受不到轻视、厌恶,相反,在龙风身边,他觉得自己是有用的,无微照顾着龙风,感受龙风的喜怒哀乐,虽然龙风大多数时候都是冷酷无情的。 
在什么时候自己对龙风有了不一样的感情,这种禁忌的感情,不是把龙风当主人一般敬仰,而是想接近他亲近他抚摸他,感受他的体温,那是自己污秽的愿望。 
望着龙风低着吃饭而露出的雪脖,出神地凝望他美丽的脸孔,是第一眼吧。当天人一般的龙风出现时,自己的心就已经沦陷了,相处越深,理解越深,泥足也已深陷,不想逃,不愿逃,只求能在他身边多待一些日子,把他的一切都深藏心中。 
五指在幻世面前摇晃,搞什么,这么久还不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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