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的帮助。”
冷漠扑到叶凡怀中,脑袋倚靠着他的肩头,纵声大哭。
不知道过了多久,哭声渐小,最后没了动静,只有均匀的呼吸声,原来冷漠因为过于的身心疲惫,而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
叶凡轻轻地将冷漠放在床上,帮其盖好被子,凝望着那张恬静面容,暗下决定,将来不要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
在他的心目中,冷漠和别的美眉不同,他可以和众多美女们暧昧甚至是滚床单,但是冷漠则不行,完全是亲妹妹般对待,冷轩的妹妹就是自己的妹妹,这是一种无法推辞的义务。
这注定是个不平凡的清晨,因为从这一刻起,猎豹的领死亡,导致这个雇佣兵团群龙无,最终土崩瓦解,退出了舞台,而冷漠则收获了真相,不再被人蒙骗于鼓里,对于叶凡而言,则甚是欣慰,因为不禁找回了冷轩的妹妹,而且还找回了她那颗丢失已久的心。
同样,这一天对于当红小生胡子昌来说,同样是很不平凡的,因为他被剧组开除了。
原来周星星在网上看到了胡子昌脱裤子蹲路边拉稀的视频,顿时很是恼火,如此丑闻,势必会给逃学囧龙带来很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最重要的是,以他的性格,是绝对不允许如此没素质的人出演自己的电影,哪怕对方再大牌都无济于事。
睡梦中,胡子昌接到了肖震带来的电话:“昌老弟呐,有一个不好的消息将要告诉你。”
当红小生心头一惊,莫非自己遥控炸弹一事被调查出来了?那还等什么,赶紧跑路呐,心中一个激灵,手忙脚乱地开始穿衣服。
随后,他的手机里传来肖震的声音:“你被剧组开除了。”
第912章 狼人与吸血鬼()
“凭什么?”
被剧组开除,胡子昌还是头一回遇到如此荒诞的事情。
“这是星爷的意思,我也替你求情,说了不少好话,但你也知道的,他的脾气比较倔,所以抱歉了。”肖震拍着胸脯保证道,“不过你放心,咱们将来有的机会合作。”
胡子昌觉得这是对他的耻辱,不过转念一想,由于他之前制造了爆炸案,所以还是早点离开青阳市为妙,免得夜长梦多,于是答应了下来:“好吧,这是你们剧组的有眼无珠。”
他突然想到了富婆易之花,觉得在临行之前,最好能够联系对方派出人马再教训叶凡,毕竟没有炸死后者,他依旧耿耿于怀。
于是,刚打通电话,胡子昌女人般地嗲声道:“宝贝,我好想你。”
“别特么恶心我。”出乎意料的,那头却是一阵破口大骂,口吻十分粗鲁,令他大感意外。
“好姐姐你这是怎么了?”
“在路边撅着腚拉粑粑的人是你吧,想不到你是这么一个恶心的人,以后不要再联系我了,老娘见你就想吐。”易之花刚说完便“啪”地挂断了电话。
“什么玩意儿!”胡子昌极为不爽地冲着手机屏幕骂道,“老子见你还想吐呢,长得跟大象似的。”
这边,叶凡走出医院,给洪兴打去电话:“洪爷,安排兄弟们找两个保姆,去医院照顾一个名叫冷漠的女孩,具体地址你记一下……”
接下来的几天,他继续投入到了逃学囧龙的拍摄之中,当然也没有忘记帮助赵灵儿疗伤,小丫头的伤势一天天好转,心情自然也是明悦起来。
最令周星星感到欣慰的是,尽管在演戏方面,叶凡是个不折不扣的新人,然而表演起来,却基本是一次性通过,好像就是在真实地演绎着他自己的生活,丝毫看不出任何做作与不自然。
所以一部几个月才能完成的戏,在几天之内便基本拍摄完毕,不得不说,创造了影视界的一个奇迹,星爷活了大半辈子,这种情况还是头一回遇到。
因此周星星跟叶凡半开着玩笑:“所有的导演都喜欢跟你合作,因为你能替他们省钱省心。”
叶凡回道:“主要是剧本写得好,让我本色出演,收放自如。”
他与星爷谈笑之际,或许想不到,在遥远的地方,神秘的种族会在不久的将来跟自己产生交集。
深夜,明月如圆盘,皎洁的月光水银般倾洒而下,欧洲大6,在广袤的密林深处的某个城堡里,数千只狼人从远处急驰骋奔跑,纷纷跳跃上城墙。
城墙之上,站着一个身材庞大肌肉魁梧的中年男子,身高两米之余,脸庞刀斧削过一般,刚劲有型,他是目前狼人族的领威廉。
一只名叫沃里克的狼人微微躬身做出汇报:“领,吸血鬼似乎对咱们的偷袭有着提前的判断,所以他们早已做好了埋伏,咱们的夜袭计划失败,反倒是损失了好多弟兄。”
威廉遥望着远方,那炯炯有神的目光似乎火炬一般可以照亮漆黑的夜空:“咱们与吸血鬼之间争斗了这么多年,依旧没有将其压制下去,反倒是他们的数量正疯狂地增长,必须要想办法将这群难缠的东西铲除,若不然总有一天,大家都将成为阶下囚。”
“领所言极是,然而吸血鬼极难对付,若不然也不会生存了数百年,他们就像芦苇一般,百折不断。”
“我们可以借助逆天的力量,例如某种圣品。”威严心中似乎早已有了答案,目光精芒闪烁。
“领有何高见?”
“在东方国度华夏国,曾经出现过某圣品番天印,它可以封住强大的修真者、古武者和亡灵等厉害角色,当然也能对付吸血鬼,只是这么多年来,番天印一直没有下落,如今我已获得了准确消息,寻找番天印的地图在一个名叫叶凡的手中,你们立刻前往华夏国,找到他,让其交出神印。”
“是。”此时事关重大,沃里克不敢耽搁,立刻带人前往。
威廉的嘴角露出一弯残忍的笑容:“吸血鬼们,早晚我会将你们斩尽杀绝,片甲不留!”
言罢,他仰天怒吼,月光之下,他的身躯陡然暴涨到四五米,变成了一头异常庞大的野狼模样,眼神中充满了残暴之光,锋利的牙齿亦令人感到不寒而栗。
与此同时,在某个宽敞的山洞内,四周燃烧着篝火,其中聚集着数百只吸血鬼,他们面色苍白,嘴唇猩红,獠牙森白,不少人受了伤,身上一道道醒目的鲜血淋漓的抓痕,想必是在之前与狼人的混战中所留下。
“狼人的野心终于还是暴露了出来。”一位面容年轻吸血鬼长叹了一口气,“咱们与狼人族是宿敌,争斗几数百年,这种情况直到几十年前双方签订了互不冒犯的和平协议才终结,想不到他们居然单方面撕毁条约,对我们进行偷袭。”
言语的吸血鬼名叫爱德华,是这群人中目前辈分最高的,职位是亲王。
在吸血鬼家族中,按照职位的大小,分别有亲王、长老、领主、尊主、氏族、初拥等,亲王通常已活了两百到一千年,他们拥有众多强大的能力,血族社会中拥有一席之地,最少有1oo人子嗣或者仆人,掌握了一定的权力。
别看爱德华看上去像一个年轻人,实际上他在这个世界上已经生活几百年甚至是一千年,只是容颜丝毫没有留下岁月的痕迹。
一位普通的吸血鬼说道:“亲王,咱们跟他们拼个鱼死网破得了,大不了同归于尽。”
言语间,他身上的一些伤口还是慢慢地愈合,恢复如初。
爱德华目光冷冷一扫:“幼稚,你是想让咱们族人在这个世界上灭绝吗?”
“不敢。”对方深知自己说错了话,连忙下跪。
“想要除掉狼人谈何容易,他们的力量向来强大,而且这么多年来一直默默地展着势力,就是要将咱们赶尽杀绝,如此形势之下,万万不可冲动,以免羊入虎口,自掘坟墓。”
“难道我们就这样坐以待毙吗?”
“怎会,我们喜欢黑暗,但更渴望光明。”爱德华仰望着山顶,一缕月光从上面倾洒而下。
他颇为遗憾地喃喃自语着,“只可惜咱们族人有着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无法接受阳光的照射,唯有佩戴着特殊的戒指方可存活,否则必然灰飞烟灭。”
众多吸血鬼个个沉默不语,没错,这个缺陷严重影响到了他们在白昼时分的战斗力。
“唯一能够改变这个缺陷的就是传说中的黄金血脉。”
爱德华娓娓道来,“然而在这个世界上仅有一例黄金血脉,他便是华夏国的叶倾城,很多年前,伊丽莎白受命前往东方国度寻找此人,却莫名地失踪。”
爱德华也许并不清楚,叶倾城有个儿子,也已经长大,同样是黄金血脉的拥有者,他就是叶凡。
吸血鬼们继续沉默,伊丽莎白在他们之中最漂亮的,就这样消失了多年,实在是令人扼腕,当然最遗憾的就是没能够获取黄金血脉。
爱德华突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好消息就是,我们已经现了他们的踪迹。”
“实在是太好了!”
先是一愣,随后吸血鬼们欢声雀跃,有的是因为失踪的族人终于有了下落,有的是因为有了黄金血脉的消息,不得不说,这是双喜临门的好事。
“经历这么漫长的黑暗,咱们终于迎来了曙光。”
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了期待与向往。
“现在就将他们带回来。”
爱德华吩咐着一些得力助手,“记住,不要让狼人现你们的行踪,或者说,你们就算是死了,也不要让他们获知叶倾城的存在,否则对方一定会想尽办法杀掉他,灭了咱们的希望。”
一名吸血鬼郑重地点了点头:“是,我们会小心行事,倘若被狼人现,誓死杀敌,如果能够换来族人的强大,就算是死,也是值得。”
“祝你们好运!”
爱德华在言语的同时,不觉想到了吸血鬼族与狼人族之间的种种恩怨,当然是他们之间彻底撕破脸的是一件尤为特殊的事。
当初,狼人露西安和吸血鬼老大的女儿相爱了,吸血鬼不干,把他女儿用阳光活活烧死,露西安却跑了,从此引两大物种之间的战争。
既生吸血鬼,何生狼人,一山难容二虎,爱德华也深知,只要他们彼此存在,所谓的和平契约,迟早是要撕破的,只是他没有想到,那一天会来的如此突然,若不是他警觉心较强,提前做好了防御准备,恐怕今晚会被狼人族来个连锅端。
他喃喃自语着:“伊丽莎白,这么多年你还好吗,我们就要带你回家了,希望黄金血液能够改变一切,咱们的族人可以在阳光下尽情地欢乐奔跑,无拘无束。”
想象着那般美好的画面,他的眼角不觉变得湿润。
第913章 叶倾城藏身地()
“大家要加强警戒,以防狼人再次偷袭。”
爱德华吩咐过后,众多吸血鬼立刻攀附在岩壁上,迅地向上爬行,好似蜘蛛般灵捷。
为了家族,为了领土,为了尊严,他们哪怕是身负重创,也要做好守卫的职责。
唯有鲜血换取的光明,才会那般的耀目,唯有生命换来的自由,才会如此的长久。
一座坟墓中,棺材突然打开,露出一张年轻貌美女子的面容,而在棺材中,还躺着一个中年男子,面如冠玉,目若朗星,尽管面色略显憔悴,不过依然可以看出年轻时算得上是英姿勃的好儿郎。
那女子,欧洲面孔,立体感极强,只不过眼眸是赤红的,而非人们所熟悉的碧蓝,不过这并不影响她的美感,让人望见对方,禁不住地想再看一眼。
“倾城,趁天还没亮,我去弄点吃的。”
言语的女子,正是当年被派遣出来的吸血鬼伊丽莎白,而那男子,乃失踪多年的大名鼎鼎的异能者叶倾城。
谁都不会想到,他们在这座坟墓中,生活了十余年,更多的人觉得,二人早已不存人世。
当年,伊丽莎白以及同伴们找到叶倾城时,后者刚结束跟境外强劲异能者的较量,然而很快他们便陷入到了狼人族的包围圈中。
原来狼人一路跟随,就是为了将伊丽莎白以及黄金血脉的拥有者一并铲除,再无后顾之忧。
由于之前叶倾城在于异能者的较量中,身负重创,加之狼人族高手皆出,所以经过两天两夜的血战,他在击毙了一百多只狼人后,终于败下阵来,而吸血鬼族,除了伊丽莎白,再无生还者。
趁着夜色,叶倾城、伊丽莎白二人逃至荒山野岭之中,并躲进一处坟墓里。
为了避免呼吸惊动敌人,刚认识不久的他们在狭小的空间内接了吻,那种感觉,说不出是美妙还是迷幻,恍如梦境。
在不久前的打斗中,叶倾城和伊丽莎白皆被一狼人高手的獠牙利齿所抓破,而与别的狼人不同,这一只的身躯内含有特殊的剧毒,会导致人身上功力皆失,失去抵抗的能力,浑身绵软无力,别说是飞奔,就算是走动也会变得异常的困难,连婴儿都不如。
狼人族在荒山野岭中寻找了几天几夜,都没有现目标的踪影,他们几次与叶倾城所躲藏的墓穴擦肩而过。
最终,狼人族选择了放弃,不过他们明白,既然叶倾城和伊丽莎白中了特殊之毒,那么必然走不远,就算是一天一夜,也无法从荒山野岭中离开,于是他们在返回欧洲大6之前,特意将整座山的林木都摧毁,并施展了魔法,让这里的突然几乎是寸草不生,至少是高大树木在此难以存活。
如此以来,就算是伊丽莎白若逃脱,也是注定避免不了在白天行走,从而导致在阳光下灰飞烟灭。
这一招不得不说阴险至极,自由就在山脚下,而中了毒的吸血鬼却一生都无法企及,因为在此过程中,她会死亡。
如果叶倾城功力尚存,那么如此棘手的难题必然迎刃而解,然而他中的毒比伊丽莎白还要严重,所以自身难保,根本就救不了吸血鬼。
由于血液里也存在毒素,所以导致叶倾城的黄金血脉失去了效果,就算是伊丽莎白拥有了他的血液,也是无法逆转在阳光下死亡的结果。
这个吸血鬼女孩最后悔的一件事,便是行动之前,忘记了佩戴特殊戒指,所以今生今世,她将被困在这座坟墓中,只有在夜幕降临之际,才会从中走出,寻找着食物。
吸血鬼拥有着特殊的异能,以前寻找猎物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而如今,绝对是手无缚鸡之力,甚至是遇到一只豹虎,处境就变得十分危险。
起初的每一天,都是十分的煎熬,然而慢慢地,伊丽莎白似乎爱上了叶倾城,毕竟日久生情,二人又共处一室,所以有了恋情的她,心情才逐渐好转起来,甚至她已经迷恋上这种生活,与世隔绝,跟恋人朝夕相处,虽不能一起看日光,却可以夜夜赏星星。
唯一觉得内疚的是,那就是没能实现吸血族的愿望,彻底改善他们的缺陷,伊丽莎白内心很清楚,就算现在族人找到了叶倾城,也是无济于事,毕竟黄金血液已不复存在。
在此期间,叶倾城最想念的莫过于自己的幼子叶凡,当时他与境外异能者大战之际,通过信鸽传书让部下叶知秋好好照料儿子,因为他有着一种强烈的预感,今天凶多吉少。
想不到的是,他凭一己之力,摆平了强大的异能者,谁料却无端端地卷入到吸血鬼与狼人之间的争斗中去,并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变成了废人一个。
想他叶倾城一世神勇,却落得个如此落魄下场,屈身于荒野坟墓之中,其实他是有机会逃脱的,但是他丢不掉伊丽莎白,所以放弃了自由,在这里陪伴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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