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将无影刀谱炼到炉火纯青登峰造极的地步,宝刀便会与自己融为一体,说不准会化为他的右臂,到时候自己又将变成一个完整的人。
无论是为了报仇,还是重新恢复臂膀,这无影刀,势在必得。
它对自己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逍遥子冷哼一声:“徒弟,你是不是脑子犯浑了,我看是你应该讲道理才对,明明是为师我先现的宝刀,你偏偏说是你藏的,有人证吗?”
“再说了,你还没有资格跟为师讲大道理。”
李明宇闻言,气得只想骂娘。
玛德,这无名岛上目前只有他们二人,哪里来的人证。
逍遥子摆明就是在耍无赖。
他真想分分钟捏死对方。
毁我手臂,抢我宝物,老子跟你有不共戴天之仇!
李明宇想了想,突然说道:“我有物证,可以吗?”
“好啊,你倒是说说看,你有什么物证。”
“你猜这泥土中,除了这把刀,还藏着什么?”
李明宇笑了,逍遥子肯定猜不到,除非这老东西有阴阳眼,或者是瞎猫碰死耗子蒙对了。
逍遥子闻言一愣,想不到徒弟居然会跟自己玩这么一出,他不由冷哼了一声:“我怎会知道。”
“那就让我来告诉你吧,这泥土里藏着一具尸骨。”
“哈哈哈哈。”逍遥子突然仰面大笑,紧接着说道,“我当然也知道了,刚才为师在逗你玩呢。”
李明宇气得简直要疯,他真想连踹逍遥子的脸庞数百下,要看看对方的脸皮究竟厚到了何种令人指的地步!
“那你说说,那尸骨头朝哪个方位躺着的?”
他突然心生一计,连忙追问着。
“朝……”
逍遥子顿时语塞了起来,他连骨头都没见到呢,哪里会知道那玩意躺着的具体方位。
东南西北,他猜对的概率只有百分之二十五。
李明宇见状,不由笑道:“怎么样,你回答不出了吧,快将宝刀还我。”
随后伸手向无影刀的刀柄抓去。
逍遥子立刻连退两步,刀尖直指对方:“你他娘急什么,老子打了一个饱嗝,晚点回答不行吗?”
于是他随后说了一个方位:“朝南。”
“你确定?”
“没错,就是头朝南躺着的。”
“师父,不好意思,你回答错了。”
李明宇边说边单手将泥土向两侧拨去,不一会儿,之前那个刀魔聂疯的尸骨重见天日,他头部的方位是朝东。
逍遥子狡诈地笑道:“哎呀,师父真的是老了,记性不好,所以才会记错,我刚才的确见到他是这么躺着的。”
李明宇登时暴跳如雷,再也不顾及什么师徒情面,补怒不可遏地骂道:“你要不要点脸!”
第422章 李明宇要发疯()
逍遥子闻言更是大怒:“臭小子,你他娘敢骂我,没大没小,知不知道我是你师父。”
李明宇很不服气:“师父就应该欺负徒弟嘛。”
“我哪里有欺负你。”
“这刀分明是我藏着的,你为什么要占为己有。”
“上面刻有你名字吗?”
“……”
“那就不得了。”
“可是刚刚证明这刀是我埋藏的。”
“那又怎样,我问你,徒儿该不该孝敬师父。”
“该……”
逍遥子得逞地笑了:“那就算这宝刀你的,送给为师,孝敬我又能怎样。”
“我可以用别的来孝敬你啊。”
“你该不会要拿那白头蜥蜴来孝敬我吧。”
“不是……”李明宇闻言心头一惊,自己的诡计该不会被老东西识破了吧。
“那这把破刀也不值钱,你那么心疼做什么,就算是送给为师孝敬我的了。”
“正因为不值钱,所以我才更不能用它来孝敬你。”
“不,我很喜欢这刀,就这么定了。”
逍遥子边说边将无影刀收了起来。
李明宇无奈至极,想抢夺宝刀是不可能的,因为以他目前的身手根本无法跟逍遥子较量,那无异于以卵击石。
逍遥子突然脸色一沉:“臭小子,我可警告你,你最好不要打什么歪心思,为师我生气了,是很可怕的。”
“知道了。”
李明宇心想,我还很生气呢,后果很严重。
师徒俩一前一后往林子外走去,一个满面春风,一个垂头丧气、满目怨气。
出了树林,李明宇直接进了自己的卧室,关上门,倒头就睡。
尽管睡不着也要躺着,他不愿意见到逍遥子那张脸。
玛德,人生好不容易走了一次****运,获得一件绝世神器,还没来得及捂热,就被师父抢走了。
这叫什么事。
哼,纵然拥有神刀又有何用,没有刀谱,注定不会取得太高的成就。
老子有秘诀在身,加紧修炼便是。
李明宇觉得,一定要将无影刀谱藏好了,绝不能让它落在逍遥子的手中。
他打定主意,每天每夜都要将刀谱藏在身上,就算睡觉也不例外。
逍遥子望着木屋外,铁笼中的白头蜥蜴,脑子中突然掠过一种预感。
李明宇该不会打算用这毒物来谋害自己吧。
毕竟这蜥蜴有别于同类,毒性极强,人一旦被咬中,几分钟之内必死无疑,连送往医院抢救的机会都没有。
更何况,这荒郊野岭的,哪里有什么医院。
逍遥子觉得李明宇一定是在撒谎,养什么宠物不好,非要捕捉这剧毒之物。
他早就看出徒弟不是啥好鸟,所以绝不能给对方阴谋得逞的机会。
他走到铁笼旁,望着其中的白头蜥蜴,不禁嘿嘿干笑了两声:“小家伙,我来送你一程。”
话音落下,掌心窜出一团火球,直奔对方而去。
“嗡!”
那火团直接将蜥蜴淹没,对方吱吱叫了一阵子,上蹿下跳,企图将身上的火撞灭,又好像是要从笼子里冲出来。
没过一会儿,蜥蜴身上的火苗渐渐熄灭,它也停止了挣扎,浑身焦黑,包括头部。
它四肢朝天地躺着,四肢僵硬,一动不动。
倘若李明宇见到这一幕,一定会气得吐血的。
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费了好大一番力气才抓到的动物,竟然被逍遥子偷偷弄死了。
最关键的是,这动物对于李明宇而言,无异于无价之宝。
要想练就毒药师,少不了这白头蜥蜴。
烧死蜥蜴后,逍遥子打开笼子,拎着它的尾巴将其提了出来,随后开始自制起烧烤来。
他笑道:“天天吃兔子肉都腻了,不如换换口味。”
李明宇迷迷糊糊刚睡着,只听逍遥子在外面敲了敲门:“徒儿,别睡了,大白天的睡什么觉,起来吃烤肉。”
一缕烧烤的香味从门缝里传了进来。
引得李明宇口水差点没流下来,之前追逐白头蜥蜴以及用铁铲挖土洞,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不觉间已是饥肠辘辘。
跳下床,打开门,见逍遥子一手吃着烤肉,另一手则递过来一块腿肉。
李明宇以为这是兔子肉,接过来便啃,入口后觉得味道十分鲜美,不禁啧啧称赞:“不错,今天这兔子够肥啊。”
逍遥子微笑不语。
李明宇之所以如此放心地食用逍遥子制作的食物,那是因为他觉得师父没有毒害自己的必要,他还要利用价值。
要不然凭逍遥子的身手,随时后可以干掉自己。
待他吃完手中的肉,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无异于晴天霹雳的话语:“徒儿,这蜥蜴肉还不错吧。”
蜥蜴?
这是自己捕捉的那只白头蜥蜴?
李明宇像石化一般呆呆地立在了原地,头脑嗡嗡作响。
逍遥子见状,心中暗想,这小子果然是要拿这蜥蜴来干坏事,要不然怎会有如此失魂落魄的神情。
他明知故问地关心着:“徒弟,你还好吧。”
李明宇没有作声,一把推开他,疾风般冲了出去。
当他望见地上那空荡荡的铁笼时,顿时浑身好似失去了所有力气似的,瘫坐在了地上。
“不就是一只蜥蜴嘛,用不着这么伤心吧。”
逍遥子假装同情地安慰道,其实内心笑开了花。
“你懂个屁!”
李明宇回过神来,站起来眼睛怒睁地吼道,“你为什么要杀了它!”
“因为饿了啊,又不想让你跑出去抓野味,为师特定为你下厨,你不感谢也就罢了,居然这副态度。”
“我之前跟你说过,这是我抓回来玩的。”
“改天再抓一只嘛,徒弟,别生气哈,为师真的不知道这蜥蜴在你心目中的地位是如此的重要。”
逍遥子笑的很欠扁的样子。
李明宇觉得这老东西摆明就是故意的。
自己修炼毒药师,功亏一篑,缺乏很重要的一样东西,看来暂时只能搁浅了,只有再寻找到白头蜥蜴才能实施。
可是这又谈何容易,那毒物在地球上本来就很少见,更何况是在这个小岛上。
也许就仅有一只白头蜥蜴,还被逍遥子给弄死了。
擦他大爷的!
断我右臂,夺我宝刀,杀我毒物,老子跟你没完!
李明宇怒气冲冲地朝着海岸线方向走去。
身后传来逍遥子的声音:“徒弟,你去哪里啊,填饱肚子再走啊。”
“去散步,我不饿。”
李明宇心想,气都气饱了。
他其实并不是去散步,也非去海边吹吹风,而是有自己的打算。
那就是一定要毒死逍遥子。
在饭菜里下毒基本上是可能了,因为老狐狸的警戒心太高,根本没有任何的机会。
但是李明宇依然有自己主意。
人都是被逼出来的,绝境之中,才会激出自己的潜力。
他之前在毒药师谱中了解到,在世界众多剧毒物种之中,有一种特殊的动物叫做石头鱼。
石头鱼生活在海洋之中,通常躲在海底或岩礁下,将自己伪装成一块不起眼的石头,以守株待兔的方式等待食物的到来。它的硬棘具有致命的剧毒。
李明宇是这么打算的,活捉石头鱼后,将它脊背上那像针一样锐利的背刺掩埋在逍遥子的必经之地。
石头鱼的背刺会轻而易举地穿透人的鞋底刺入脚掌,使人很快中毒,并一直处于剧烈的疼痛中,直到死亡。
到时候,就让逍遥子一不留神猜到毒刺,然后在痛苦中死亡。
想到这里,他不由阴狠地笑了起来。
无毒不丈夫,对付老狐狸,必须要阴险一点。
待干掉逍遥子,就可以将无影刀重新夺回了。
……
夜莺酒吧。
叶凡、林鹰、幻娘、洪义、巴力齐聚一堂。
众人相互认识了一番后,便齐齐开酒,举杯畅饮。
巴力在叶凡的推荐下,已是夜莺酒吧的一员,很受洪义器重。
今天他尤为开心,因为见到了传说中神龙见不见尾的道中之****鹰。
真不敢相信,对方竟是如此年轻,更不会相信,自己能与对方一道坐下来畅饮美酒。
这要感谢叶凡。
出乎巴力意外的是,叶凡跟林鹰居然是结拜兄弟。
“恭喜大哥抱的了美人归。”
叶凡端起酒向林鹰表示祝贺。
幻娘立即说道:“我才没被他抱过呢。”
林鹰微笑点了点头:“没错,我被她抱过。”
“啊……”
洪义跟巴力不约而同地拖曳着长长的惊讶的嗓音。
“想不到鹰爷这么有福气。”
“你们别误会啊。”林鹰解释道,“当初我身负重伤昏迷,是她救了我,当然要被她抱过。”
幻娘面色一红,不由嗔怒:“你做梦的吧,想得美,当时我是背着你的好不好。”
“没事。”叶凡嘿嘿一笑,“今晚再抱也不迟。”
众人闻言,不禁哈哈大笑。
林鹰、幻娘二人默不作声,只是相视一笑。
见到他们的样子,叶凡感到很欣慰。
美女有很多,不一定全部要拥有,叶凡觉得自己身边的佳丽已经很拥挤了,况且幻娘不适合自己,跟林鹰在一起,才更郎才女貌十分般配。
幻娘在离开无名岛之前,肯定不会想到,今天会跟叶凡坐下来喝酒,自己的计划不是要杀掉他嘛。
人生真是世事无常。
第423章 外国佬闹事()
酒过三巡,洪义突然提议。
“凡爷,我有一计划,不知当不当讲。”
叶凡点头:“都是自家兄弟,何必见外,请讲。”
“我觉得咱们的势力范围必须扩大,仅经营一家酒吧是远远不够的。”
“继续说下去。”
“除了克莫拉,还有很多势力对咱们虎视眈眈,一旦夜莺酒吧遭到破坏,鹰爷您将损失惨重,但是如果咱们有很多娱乐场所的话,就可避免这一弊端。”
叶凡话语里充满赞许:“果然不愧是洪义,想法周全,对你的观点,我深表赞同。”
尽管目前克莫拉暂时没有任何动静,但是叶凡知道他们不会善罢甘休的,一定是在暗中默默汇集着力量,只等合适的时机,给予自己毒蛇般最致命的一击。
在青阳市,自己得罪的恶势力、大家族不在少数,除了克莫拉,还有很多,相信他们一旦得知叶凡是夜莺酒吧的幕后老板必然会想尽办法来闹事的。
“去收购几家规模大一点的酒吧,钱的问题不用担心。”
叶凡吩咐着洪义跟巴力,百草斋的收入每日井喷式增长,就算是在青阳市再收购十家酒吧,财力丝毫不成问题。
目前,夜莺酒吧安保人员过于拥挤,分散一点也大有益处,至少不会遭遇伏击时,被强敌一锅端。
“有凡爷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接下来的几周时间,洪义跟巴力相当给力,收购了青阳市市区几家最大的娱乐场所。
众所周知,开这种场子要黑、白两道通吃才行。
警方这边,青阳市警局从王旭局长到普通的警察,哪一个不给叶凡面子,见到他都得个个点头哈腰,尊称叶少。
黑这方面,洪义的能力更不用提,毕竟曾经是林鹰最得力的助手之一,巴力虽说刚踏入社会不久,但是也非吃素的,一般的小混混遇到他,只要被吊打的份。
他俩联手,叶凡基本上不用烦了。
遇到较为厉害的角色,叶凡出马,多棘手的问题也能迎刃而解。
后来,叶凡的势力逐渐扩大,慢慢垄断了青阳市的娱乐场所。
当然这是后话,言归正传。
随着夜幕的降临,酒吧内,66续续进来一些客人。
一名男歌手也抱着吉他在舞台中央进行倾情演唱,那动情的歌声引得几名客人拍手称赞。
这时,几名身材高大的欧美男子走了进来。
在一卡座处坐下后,点了几瓶皇家礼炮、芝华士、轩尼斯、拉菲、马爹利等洋酒,海喝起来。
“嘭!”
突然一名长过肩的外国佬将酒瓶往地上一摔,出巨大的响声,吓得男歌手的歌声都不觉一滞。
一个服务生赶紧跑上前,彬彬有礼地询问着:“先生,生了什么事?”
“特么的,你们店里卖假酒。”
对方竟然会用华夏语进行国骂。
“这位先生,你是不是喝醉了。”
“你什么意思,难道是在怀疑我撒谎?”
长外国佬不由分说地甩起了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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