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无忧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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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无忧传- 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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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愿意,请领主大人吩咐!”拉花娜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那好,你现在就去追龙无忧。追上之后,如果能活捉,就活捉回来;如果活捉不了,那就带着他的人头回来见我。”内姆斯满脸阴狠的说道:“至于哥顿手下的那个卡嘉莉,你就直接想办法干掉她,别让她妨碍你。还有,你那把神器长刀,已经被龙无忧带走了。你可以在抓捕龙无忧的时候,顺便拿回来。”

    拉花娜略微犹豫了一下,咬牙说道:“是!请领主大人放心,我一定会将龙无忧活捉回来的。”

    内姆斯眼中闪过一丝狠毒,说道:“那你现在就出发,尽量赶在卡嘉莉之前找到龙无忧。”

    “是!”拉花娜躬身领命,随即全速向东飞去。

    看着拉花娜离去的背影,内姆斯嘴角扯出一丝阴狠的冷笑。

    如果拉花娜成功抓住无忧兄,或者杀了无忧兄,那么一切都好说,拉花娜依旧是内姆斯手下最忠心的大统领。而一旦拉花娜失败,那么内姆斯也完全可以把责任都推到拉花娜身上,说她是因为对无忧兄怀恨在心,才去追杀的。总之不管是哪种情况,对内姆斯都没什么坏处。

第二百三十三章 珍惜生命,远离贫血!

    ( )天地有阴阳之分,人有好人坏人之别,修真类功法自然也有正气浩然与邪气凛然之不同。

    洪荒天地初开之时,生有幽冥血海。在幽冥血海之中,天生孕育有一个胎盘,后生成冥河老祖。而冥河老祖修炼的功法,则是以天地间最污秽的血气为引,是最邪门最霸道的杀生之法。

    无忧兄融合了造化玉牒碎片,自然知晓洪荒时期每一位大能的修炼功法。但是他并没有具体选择修炼哪一种,而是集众家之长,自创了以阴阳之气为引的双修功法《阴阳造化功》。

    每一种修真功法都是各有所长,同时又存在着一些缺陷。无忧兄的《阴阳造化功》修炼速度要比一般的修真功法快数倍,修炼出来的真元浑厚绵长,所能发挥出的威力也要比其他修真功法强出许多。

    不过很可惜,世界上不可能存在百分百完美之物。《阴阳造化功》虽然威力强大又易于修炼,但是它却并没有速度奇快的逃遁之法。

    为了能从14阶恶魔领主手中逃脱,无忧兄选择了洪荒大地之上速度最快,但同时也是对自身伤害最大的逃遁之法,那就是冥河老祖的血遁。

    而因为无忧兄并没有修炼冥河老祖的功法,所以为了施展血遁,无忧兄还必须提前在自己身上画上引血符文。为此,他还特地让美杜莎帮忙拖延了不少时间。

    本来无忧兄是准备在与第二只12阶恶魔对战时,施展血遁跑路的。可谁知道内姆斯领主因为拉花娜的背叛而怒火中烧,直接想射杀了他。还好,内姆斯用来射杀他的不是别的武器,正是他自己的花月斩。

    在被花月斩射中的一瞬间,无忧兄将花月斩和神圣衣都收入了体内,同时发动了身上的引血符文,将自己暂时性的爆炸成一团血雾,以消耗自身大量血液为代价施展出血遁,急速向东逃去。

    如果是冥河老祖亲自施展血遁,估计也要消耗掉他体内四分之一的血液。而无忧兄靠着引血符文施展血遁,需要消耗的血液也就更多了。为求活命,无忧兄遁出了非常远的距离,而代价,就是他体内足足一半的血液。

    普通人类只要失血超过三分之一,就可以去阎罗王那里挂号了。无忧兄虽然是出窍期巅峰的修真者,11阶巅峰的全系下位神,但是体内一半血液的流失,还是使得他尚未来得及主动停下血遁,就重新现出人形昏迷了过去。

    在无忧兄从空中掉下去的一瞬间,天马立刻将神圣衣重新穿在了无忧兄身上,并且保护着无忧兄慢慢降落到地面。而金铃则立刻控制着恢复成了金铃剑形态的本体飞出无忧兄体内,然后现出身形戒备着四周的情况。

    “金铃,主人现在超级贫血,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我们该怎么办啊?”天马虚浮在无忧兄身旁,愁眉苦脸的问道。

    金铃观察了一下四周的情况,肃声说道:“这里是深渊,我们必须先找个地方躲起来,然后再考虑主人的问题。要是被高阶的恶魔发现,那主人就永远也没机会醒过来了。”

    “咦?你们应该不是恶魔?”一道柔和中略带好奇的男声突然在头顶上响起,把金铃和天马都吓了一大跳。

    天马立刻躲进了本体之内,而金铃则变成半透明灵体形态,手持自己的本体抬头向上望去。

    头顶上虚立着一男一女两只恶魔,刚才说话的那只男恶魔,有着一头披散开来的柔顺银色长发,太阳穴位置长着两只向后弯曲的长角,面相和一般的男恶魔差异很大,不但与人类非常相似,看上去还非常柔和。那只女恶魔有着一头褐色的中长发,额头上长着一只小巧的独角,背后有着一对蝠翼,面相看起来很像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

    虽然对方看起来都不像是坏人,但金铃还是紧张得要死。能无声无息出现在自己头顶上,实力绝对不是一般的强。而且无忧兄现在生死难料,如果再受到攻击的话,即使有神圣衣保护着,也肯定必死无疑。

    在金铃抬头的一瞬间,那只男恶魔很明显愣了愣,随即看向金铃的目光越发柔和起来。

    “你们是什么人?”金铃紧张的朝着头顶上那两只恶魔问道。

    那只男恶魔微微一笑,说道:“你不用紧张,我们不会伤害你的。你现在最要紧的是赶紧救治你的同伴,他的生命气息越来越弱了。”

    听那只男恶魔这么一说,金铃立刻仔细感觉了一下无忧兄的状况。结果非常不好,无忧兄因为大量失血,体温正在急速下降,心跳也越来越无力了。

    “怎么办啊,我该怎么办啊?”金铃此时也顾不上再理会头顶上那两只恶魔了,焦急的在无忧兄身上来回扫视了几遍,然后眼睛一亮,连忙变回实体形态,俯下身去翻找无忧兄的空间戒指。

    “丹药呢,丹药怎么一颗也没有了啊!”金铃找不到疗伤丹药,心急之下一股脑将空间戒指内的东西全倒了出来。

    在遗忘之地北部与阿历克斯等人战斗后,无忧兄的丹药就已经全部消耗完了。后来利用从那些恶魔身上搜出的材料再炼制的丹药,也已经消耗完了。而且就算还有丹药,一时半会儿也无法让无忧兄产生大量新生的血液。

    金铃不停的翻找着能救无忧兄的东西,而头顶上那两只恶魔,却被无忧兄空间戒指内的一些玩样给吸引了下来。

    那只男恶魔很识货的研究着无忧兄那架黑色的钢琴,而那只女恶魔,在确定了无忧兄随身携带的苹果和一些食物能吃后,就毫不客气大口大口吃了起来。而且一会儿之后,还喝起了无忧兄私藏的好酒。

    金铃此时正忙着救无忧兄的命呢,可没空管他们在做什么,只要他们别突然发动攻击,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翻找了一会儿,丹药没找到,不过却被金铃找到了另一种能救无忧兄的好东西,那就是歌蕾儿送给无忧兄的黄泉果实。

    歌蕾儿曾经说过,食用了黄泉果实的能力者,平时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能力,但是在能力者死亡之后,却能复活一次。不过复活的机会也就只有一次,再次死亡之后,就复活不了了。

    无忧兄此时已经命在旦夕,如果不能及时补充大量的血液,肯定是要嗝屁的。金铃在找不到丹药的情况下,只能给无忧兄吃这颗黄泉果实了。

    可问题是,无忧兄现在是昏迷的,根本就吃不了东西。略微考虑了一会儿,金铃决定自己先将黄泉果实嚼碎,然后再嘴对嘴的喂给无忧兄吃。

    “喂,你这是干什么啊?”就在金铃将黄泉果实送到嘴边,并且张开小嘴准备一口咬下时,那只男恶魔连忙阻止道:“你已经是透明果实能力者了,再吃这颗黄泉果实可是完全没有效果的。”

    见那只男恶魔不但对自己等人没有敌意,反而还好心的提醒自己,金铃微微一笑,说道:“不是我自己吃,我准备嚼碎了之后喂给我主人吃。”

    “那也是不行的。”那只男恶魔摇了摇头,说道:“谁第一口咬了恶魔果实,那么恶魔果实的能力就归谁。要是每个人咬一口恶魔果实就能得到能力,那不是能力者满天飞了吗!”

    “啊?”金铃诧异了一下,随即焦急的说道:“那该怎么办啊?现在没有丹药,主人又吃不了黄泉果实,要不了多长时间,主人就会死的。”

    一股平和但却异常强大的威压一闪而逝,那只男恶魔在查看了无忧兄的情况之后,微笑着说道:“能一下子失去一半的血液,但身上却并没有什么伤口,你的主人也是个人才啊!拿去,把这个喂给你主人喝下去,应该能救他一命的。”

    那只男恶魔伸手递过来一只纯金的小瓶子,起先金铃还有些犹豫,但是看了看躺在地上满脸苍白,双唇毫无血色的无忧兄,金铃还是伸手接过了那只纯金瓶子。

    “这是我在一座地下溶洞内发现的,对气血的恢复很有帮助。你喂给你主人喝下之后,应该很快就会有效果。”那只男恶魔微笑着说明了一下。

    当金铃小心翼翼的打开瓶盖时,一股淡淡的幽香立即从瓶中飘出。仔细闻了闻香气,再往瓶子里看了看,金铃瞪大眼睛惊呼道:“石钟乳!而且还是千年以上的石钟乳!”

    “嗯?”那只男恶魔好奇的问道:“你认识这东西?”

    “一会儿再给你说。”金铃应付了一句,连忙跪坐到地上,将无忧兄抱在怀里,然后把黄金瓶子对准无忧兄的嘴,准备喂无忧兄喝下这千年石钟乳。

    但是昏迷中的无忧兄,嘴巴是紧紧地闭着的,乳白色的石钟乳顺着无忧兄嘴角往下流,并没有被他喝下去。

    金铃见状,连忙伸过头去,用嘴接住了这宝贵的石钟乳。然后毫不犹豫的举起黄金瓶子,往自己嘴里灌了一大口石钟乳。紧接着,金铃包着一嘴的石钟乳,吻上了无忧兄苍白的嘴唇,慢慢将石钟乳渡进了无忧兄嘴里。

第二百三十四章 原来是大BOSS!

    ( )看着金铃一点一点将整瓶石钟乳全都喂给无忧兄喝了下去,那只男恶魔并没有因此而感到心疼,只是在看到金铃与无忧兄接吻时,心中有一种莫名的酸酸的感觉。www..et牛bb

    石钟乳不愧为真正的天材地宝,更何况无忧兄喝下的还是超过了千年的石钟乳。没多大一会儿,金铃就感觉到无忧兄体内的真元开始自行运转,将石钟乳的药性传遍无忧兄全身。

    金铃微微舒了口气,不再为无忧兄的安危而担心了。

    “谢谢你!”金铃将已经空了的黄金瓶子还给那只男恶魔,诚恳的说道:“今天要不是你帮忙,估计我主人就要有性命之忧了。虽然你是恶魔,但我主人是个恩怨分明的人,等他醒来之后,肯定会好好酬谢你的。”

    “谢就不用了,举手之劳而已。”那只男恶魔微微一笑,很有礼貌的说道:“你能告诉我,那种白色的乳液到底是什么吗?如果方便的话,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得知你的名字呢?”

    对方帮了自己,而且说话又这么客气,金铃当然不会拒绝他的提问了,微笑着说道:“那种白色乳液名叫石钟乳,是地下溶洞内那些钟乳石经过漫长的时间所产生的。普通人喝下了石钟乳,能治疗多种内腑病症,并且能强身健体。修炼者喝下石钟乳,不但能恢复元气,更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修为。你用石钟乳救了我主人的命,我主人肯定也会还以重礼的。”

    顿了顿,金铃继续说道:“至于我的名字,当然也可以告诉你了。我叫金铃,是主人的侍女。如你所见,我和我主人都是人类。因为一次小小的意外,我和主人不小心来到了深渊。先前为了躲避一些恶魔的追杀,主人使用了某种禁忌魔法,所以才会大量失血的。”

    虽然对方是无忧兄的救命恩人,但是金铃可不会傻呼呼的把实情都说出来。要是这只男恶魔和内姆斯是一伙的,在告诉了他实情之后,无忧兄可就要再次陷入危险之中了。

    “原来是金铃小姐,失礼了。”男恶魔朝着金铃微微行了一礼,微笑着说道:“我名叫伊斯力,是一位恶魔领主。那位正在吃东西的小姑娘,名叫菲斯娜,是这片领地的主人。先前我感觉到有一股怪异的能量波动出现在这里,所以才赶过来看看的。我的领地就在南边不远处,如果金铃小姐不嫌弃的话,可以带着你的主人去我那里休息一下。”

    金铃傻了,目瞪口呆的坐在无忧兄身旁,完全没有半点反应。

    眼前这位温文尔雅的男恶魔,居然就是深渊第一大BOSS,被恶魔们称为“白银之王”的伊斯力。而那位一直在偷吃无忧兄东西的女恶魔,居然就是深渊第一女疯子,有着“双面领主”之称的菲斯娜。

    刚刚从内姆斯的狼爪下逃生,又一下子撞进了虎口,以金铃那超高的智商,也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不过还好,关键时刻总会有可靠的人出场的。

    先前躲进本体内的天马,突然又冒了出来,大大的舒了口气,说道:“原来是伊斯力啊,我还以为是敌人呢!这下子好了,我们不用再为主人的安危担心了。”

    “你白痴啊!”金铃抓狂般的跳了起来,指着伊斯力对天马说道:“那可是伊利斯和菲斯娜啊,最强的恶魔领主和最可怕的恶魔领主啊!你居然还说不用为主人担心,你脑子进水了啊!”

    “就是因为他是伊斯力,我们才不用担心的啊!”天马对金铃的反应感觉有些莫名其妙,憨憨的说道:“主人的丈母娘美杜莎说过,只要主人能跑到伊斯力的领地,就不用再担心被追杀了,她说伊斯力会照顾主人的。要是你不信的话,等主人醒过来你自己问他好了。”

    神圣衣是天马的本体,所以当无忧兄和美杜莎拥抱在一起说话时,别人可能听不到,但天马可是一字不漏的全听到了。而金铃当时还被拉花娜握在手中,所以并不知道美杜莎和无忧兄说了些什么。

    “你是说,躺在地上的这个人类是美杜莎的女婿?”听到天马的话,伊斯力略感诧异的指着无忧兄问道。

    “是啊,我主人就是美杜莎的女婿。”天马点了点头,很自然的说道:“歌蕾儿是美杜莎的女儿,同时又是我主人的老婆,所以我主人就是美杜莎的女婿啊!美杜莎和主人说过,只要主人告诉你他是美杜莎的女婿,你就会照顾主人的。”

    虽然天马说的话有些绕口,但伊斯力还是听明白了他的意思。看着躺在那一动不动的无忧兄,伊斯力笑着说道:“那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你的主人就是美杜莎的女婿呢?”

    “有,在主人的空间戒指里。”天马看了看地上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憨憨的说道:“金铃把空间戒指里的东西都倒出来了,你自己找找!美杜莎在和主人拥抱时,偷偷塞了一把匕首给主人。那把匕首是蛇形的,很好找的。”

    美杜莎和男人拥抱……

    伊斯力嘴角微微抽了抽,然后摆了摆手说道:“不用找了,我相信他就是美杜莎的女婿。蛇形匕首是美杜莎的随身之物,除了我和耶泽蓓丝,没人知道。既然美杜莎将匕首给了你主人,那就证明美杜莎和你主人的关系非常密切了。”

    就在这时,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无忧兄身上,突然发出了剧烈的能量波动。金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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