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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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行健- 第2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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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该叫你小郑,少爷。”老吴脸上挂着笑意,象是故意一样地说着。

郑司楚叹了口气。少爷就少爷吧,虽然这个称呼自从共和国建立以来就已经废止了,同时废止的还有“老爷”、“小姐”、“大人”之类的同类尊称。因为共和国以民为本,人人平等,从法律上来说,不论是大统制还是在街上要饭的叫花子,享有同样的权利,当然也不能有人为的阶级之分。可是象老吴这样从旧帝国出来的人,却仍然保留着十几年前的称谓。何况,郑司楚自己也不相信被尊为国父的大统制和一个要饭的乞丐是平等的。

帝国,是怎么样的?

有时郑司楚也这样想过。帝国被推翻那年,他刚开始上学,也刚加入童军团,可是对这个横亘在历史中,绵延数百年的庞然大物,他总是知之不详。从学校的教材中看,帝国是一个腐朽的、堕落的皇朝,为帝国卖命的都是些卑鄙无耻的小人,人民在帝国统治下生不如死,挣扎在死亡线上,幸亏有了共和国,一举推翻这样的腐败统治,才给全国上下的黎民百姓一条生路。的确,书上就是这么说的,他也是这么信的。可是,他记忆中的那些帝国官吏,却并不象书上说的那样獐头鼠目,一样也有气宇轩昂、英武俊朗的人物,和共和国的官员一样,并不是制度堕落,就全都卑劣了。

帝国究竟是什么样的?

这个问题是他在军校时上一门《共和国发展史》时第一次开始思考的。在那本书里,共和国从初起,到壮大,再到得势,写得很是详细,其中最为详尽的是抗击蛇人的七年。然而,他发现那本书却只字未提那七年里依然存在的帝国和共和国的关系,似乎,帝国已经成为一个幻影,就此不存在了。他也问过老师,但老师却以“书上说得很明白”来回答。

这只是一个搪塞。郑司楚明白,老师并不想让自己知道,尽管帝国的灭亡至今仅仅短短十二年而已。但他知道一定可以明白真相的,毕竟时间仅仅过去了十二年,有太多的当事还活在世上。

他走到老吴住的门房里,道:“老吴,你住得惯么?”

老吴笑道:“惯,惯,老爷……啊,郑先生真和气,老头子要说住不惯,那真是良心都没了。”

郑司楚淡淡笑了笑。父亲作为共和军的高级官员,一直对这些工友十分和气,这也让他感到自豪。只是今天他并不是想来听老吴给父亲歌功颂德的。

“老吴,你今年几岁了?”

“我啊,都六十二了。”老吴一说到年纪,马上就来劲了。“身子还好得很,一顿能吃两碗饭。”

“那好啊。对了,你跟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在做什么?”

这已经是个小圈套了。郑司楚说出这句话时,心中有些微微地颤动。共和国明令不得再提十几年前的帝国,而且将雾云城大大小小的街道都改了名,似乎这样就可以将帝国永远埋葬。但郑司楚知道,在老吴他们的脑子里,依然还保留着帝国的影子。

“那时啊,我能做什么?好几十年了,那时我家里穷,我也只有去扛包赚钱。那时苦啊,做死做活,一年也吃不上几口饱饭。”

这些话也都是老生常谈,不过也应该距事实不远。郑司楚听老人们说过,帝国时贫富相差极大,雾云城的乞丐比现在多得多了。他道:“你还记得那时的事啊?那时都活不下去了么?”

“我记得可都是真真的呢。说人人活不下去那也是假话,不过,那时当兵的哪有现在的兵好,一个个凶神恶煞也似,凶极了,也就是那大帅的兵还和气。”

郑司楚皱了皱眉:“大帅?”

“是啊。大帅的兵都很不错,行军时睡觉都睡在露天的,从来不抢人东西。”老吴说到这儿,似乎觉得有点多嘴,忙加了一句道:“当然也没有现在的兵好。”

郑司楚只记得学校里说过,帝国军纪败坏,士兵烧杀掳掠,无恶不做,也没说过有个大帅有过严明的纪律。他道:“你记得是哪个大帅么?”

因为帝国灭亡没有多少年,有些帝国的降兵可能还在军队里,共和军的信条是既往不究,所以除了已经死了的帝国将领,别的一律不提名道姓,他也不知道帝国到底曾有过多少大帅。

“大帅能有几个,就一个啊。那大帅年纪也还轻呢,当上大帅时好象连三十岁都不到,这倒是个好人啊。”老吴咪起眼,似乎回想起当初的事来。“那时若不是怕死,我都差点参军了。嘿嘿,要是一参军,大概也活不到今天的好日子了。”

“他叫什么?”

老吴一怔,敲了敲头道:“都十几年没提,那大帅叫什么来着?看我这记性。”似乎忘了他刚自吹自擂过自己的记性。郑司楚小心地道:“那他姓什么?”

老吴道:“姓那个……咦,就在嘴边上,怎么想不起来了,姓……”他皱起了眉,一副苦思冥想的样子,但看样子实在想不起来。郑司楚有些失望,道:“真想不起来了么?”

“好象很熟啊,可是……看我这记性,真想不起来了。”

郑司楚有点失望,他还想再让老吴想想,这时有人在外面忽然大声叫道:“司楚!郑司楚!”

那是他在军部的同僚程迪文。程迪文和他是同一年从军校毕业的,也一块儿进入军部当行军参谋,平时无话不谈。此时他骑在马上,站在了街对面,满头是汗,似乎有点急事。听得程迪文的叫声,老吴忽然“啊”了一声,郑司楚却已急忙走了过去,也没注意到。他到了程迪文马前,道:“有什么事么?这么急。”

程迪文带着马,大概跑得急,马还在地上打着转,他用力勒住缰绳,气喘吁吁地道:“军部有令,紧急集合。司楚,快去吧。”

军部有令?郑司楚吃了一惊,道:“是不是剿匪军失利么?”

程迪文道:“你可真聪明,好象是的。快换衣服吧,我还得通知几个呢,集合令下得太急了。”他说完,一打马,又沿着路飞奔而去。

共和国建立已经有十七年了,统一全国也已有十二年。但这统一其实只能说是统一了全国的十九分之十八,西面的朗月省一直没能收复。朗月省地势极其贫瘠险峻,人口也很少,帝国灭亡后,有一支残兵流窜到那里,建立了割据势力。由于朗月省实在太偏远贫瘠,共和国建立后百废待新,一直抽不出力量去解决那支残兵,原本也以为在那种地方帝国的残兵一定呆不久的,没想到那支残兵却象生命力极强的杂草一样,在那块土地上扎下了根。共和三年,国内初定,曾派了一支偏师前去,结果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战果,但一直未能将那支势力连根拔除,后来无暇西顾,朗月省也实在太穷,这个省份几乎要被共和国遗忘了,直到今年三月,军部才真正将解决朗月省的问题提上了议程。五月,趁天气转热,由共和国名将上将军方若水统率两万人组成剿匪军出师征剿。两个多月过去了,按日程安排已经开始征剿行动,但听程迪文连夜传令的意思,看来方若水出师不利,竟然吃亏了。

郑司楚急忙家门口走去。军部既然有紧急命令,该马上换上军服前去报到了。他走到门口,老吴迎上来道:“少爷,我想起来了!”

郑司楚已没心思再听他说帝国的事,道:“我得去换衣服,出来时你再跟我说吧。”

他风风火火地冲到自己的书房里,换上军服,佩上腰刀,又从马厩里拉出马来。再到门口时,老吴还站在那儿,他道:“老吴,我得出去了,军部有事。那大帅叫什么名?”

“叫什么名我还想不起来……”老吴也一下看到了郑司楚脸上的不悦之色,忙道:“方才我听得那位将军叫你才想起来,那大帅姓楚,旁人叫他楚帅!”

郑司楚已将马拉出门外,听得老吴这般说,忽然一怔。但他马上跳上马,加了一鞭向军部奔去了。

姓楚……

在马上,他喃喃地说着。这个并不太常见的姓氏恰是他名字中的一个字,老吴也听得程迪文叫自己才想起来的吧。可是,他想到的并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另一个人。

他的枪术老师。那个没有官职,但很受政府中官员尊敬,处于半隐居状态的中年人,他就是姓楚啊。这两个人是不是有什么关系呢?

军部的紧急召集令正是关于剿匪军的事。由于要携带大量辎重,剿匪军是一个月前才抵达朗月省的。方若水是共和国的名将,仅次于三大元帅之下,是五上将中的第三位,匪军数量也不太多,按理不会有失败的道理,但方若水还是失败了,两万剿匪军损失了三千人,更让人担心的是,在那个人生地不熟的偏僻省份里,士兵的士气越来越低落。此事有关共和国的颜面,大统制已下令,不惜代价也一定要将匪军清除,所以势必要组织一支援军,为剿匪军补充辎重和鼓舞士气。

组织会议的是共和国五上将中的毕炜上将军。毕炜统领的是一支使用远程武器的军队,也有相当出众的格斗能力,被称作火军团。虽然毕炜上将军年事已高,快到六十岁了,本就处于退伍致仕的边缘,但这一次还得由他统领这支曾屡建奇功的军团出征,看来大统制对此次征剿已是势在必得,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了。

毕炜上将军分派了随军出征的将领名单。两天后就要出发,郑司楚和程迪文作为行军参谋,都在名单之列。

郑司楚在马厩里给爱马梳洗着。天气很热,马身上也很容易出汗,一出汗就连毛都搭在一处。虽然这种活都该是马夫做的,但对于这匹名谓“飞羽”的爱马,他实在不放心让马夫去做。

郑司楚将一盆水细细泼在马身上,再用一柄软刷轻轻刷着。刚过了七月初九建国节,天就热得如在燃烧。清凉的水洒在飞羽身上,再由软刷梳洗,飞羽舒服抖动细长的双耳,不时打个响鼻。

这匹马只有十二岁口,如果是人的话,就是二十四五的年纪,正是身强力壮之时。一身的黑毛,只有四蹄和头顶一片是雪白的,整匹马漂亮得简直让人不相信。与俊美相匹敌的是飞羽的神骏,他在军校读书时飞羽还是匹儿马,就已经有军校所有的马匹都比不上的脚力了,此时长成了,奔起来更是风驰电掣。当郑司楚一身戎装骑在马上时,雾云城大街两边的楼上,几乎所有的少女都会向这个俊美的少年投来爱慕的眼神,这也让他感到有些得意。

马的寿命平均为四十年,那么飞羽还有二十八年的寿命。一想到这点,郑司楚就有些不快。只是,二十八后,自己也已经足足四十七岁了,那时一个老头子骑着匹老马,大概也更相配吧。他有点自嘲地想着。

“司楚。”

一个男人的声音突然从他背后响起,郑司楚吃了一惊,将刷子放一来,转过身,低下头道:“父亲。”

父亲看了看飞羽。因为停下了刷背,飞羽有些不安地打着响鼻。父亲低声道:“马上要出发了,是么?”

“是,明天就要出发。”

“是火军团的毕炜统军?”

“是。”

父亲背着手,若有所思地看着这匹骏马,仿佛自言自语般低声道:“司楚,你一直在打听帝国的事?”

他从小到大都对父亲有种惧意。从很小的时候起,父亲就似乎能洞察自己的一切,五岁时想要什么玩具,十五岁时第一次爱慕某个女子,父亲对他的想法总是了若指掌,从那时他就知道不该去瞒着父亲。他低下头,道:“是的。”

“你在军校中难道没学过纪律么?任何人都不得谈论前朝之事,你刚毕业就忘了?”

“孩儿知道,以后再不问了。”

父亲的唇边浮起一丝笑意:“原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帝国是人类历史上最为黑暗的一个时期,司楚,你不曾经历过那时,许多事也不必多问,不然是自寻烦恼。”

“是。”

他的额头沁出了微细的汗珠,但并不是由于天热的缘故。虽然也不至于有什么大罪,但对帝国好奇,总是一件有违国家法律的事。幸好父亲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道:“洗好马向你母亲告辞吧,她还不知道你要出发的事吧?”

“是,孩儿原也准备就去告诉母亲一声。”

父亲眯起眼,又看了看这匹马,不知为什么,又叹了口气,道:“我得去办公了。司楚,一路小心,朗月省是边远蛮荒之地,那些匪军又凶残成性,不要再象以前那样心软了。”

他毕业后原本因为火器学一课成绩最好,分入了火军团,但在初入军营时曾不顾一切为一个犯了军纪当处斩首的士兵求情,和长官毕炜闹了不大不小一场矛盾。那时若不是他有个当国务卿的父亲,只怕毕炜会将他也斩了。这件事以后,父亲动用了手中的权力,将他调离毕炜麾下,成为一个清闲的行军参谋。他也叹了口气,道:“是,多谢父亲。”

父亲没再看他,转身走出门去。父亲的车已经在门外备好,郑司楚听得门外的马嘶,知道父亲已经走了,才松了口气。父亲身为共和国的国务卿,素有铁石心肠的风评,但他也许更象母亲一些,总也难以硬下心肠来。

给飞羽洗刷完了,让马夫上些好料,郑司楚换了套便服,转身向母亲房中走去。向母亲禀报了要出发之事后,他才如释重负。母亲与父亲分居以久,但两人难得见一次面也还是相敬如宾。郑司楚听说母亲年轻时也曾是军中统领,而他的外公更是共和国早期名将,在历史教科书上都提到过。对于母亲来说,出征厮杀也并不是一件意外的事吧。

向母亲告辞后,天已不早了,只是离黄昏还远。也许该向老师去辞行?老师虽然说过,平时没事的话不要到他那无想水阁去,可是现在自己马上要出征了,大概不算没事吧。他牵出马来,走出门去。

无想水阁在城外西山山麓。西山上只有零星几家猎户住着,很是偏僻,老师住的无想水阁建在山腰上的一个潭边,只有一条狭窄的小径通到那里,因为走的人少,这条小径上已长满杂草,几难下足。郑司楚走了一程,路越发难行,他跳下马来牵着马走。幸好还不算太过偏僻,走了约摸半里路,转过几个弯,便能听到倾珠泻玉般的水声。

那是无想水阁前的瀑布。这瀑布不大,若是连着一个月不下雨,瀑布便会变得很小,只能听得淅淅沥沥的声音了。前两天刚下过一场雨,瀑布声此时却很大。

他牵着马到了无想水阁前。无想水阁临潭而建,门外是一片菜园,一个戴着草帽的男人正挑着一桶水正专心地浇地。种的是几垄青菜,菜长得很好,碧绿的菜叶,肥白的菜梗,整整齐齐地排成几列,象一幅工笔绘制的图画。

老师听得马蹄声,抬起头来看了看,笑道:“司楚,今天不是练枪之日,怎么过来了?”

郑司楚将飞羽拴在门外的树下,走到这人身边,行了一礼道:“老师,我是来向你告辞的。”

老师摘下草帽,当成扇子扇了扇,道:“怎么了?你不愿练枪了?”

“不是。军队要出发,我也得随军出征。”

老师怔了怔,道:“又有战事了?”

“军部决定派援军远征盘踞朗月省的匪军。动议已获议府批准,明天我就要走了。”

老师手中的草帽忽地停住了,道:“已经开战了?

“是。上将军方若水所领两万剿匪军两个月前就已出发,一月前开战,但战况不利,因此军部决定加派一万援军。”

“谁统领援军?”

“是上将军毕炜,老师。”

“三万兵,两个上将军啊,”老师喃喃地说着,“议府也真看得起五德营。”

郑司楚一怔,道:“什么五德营?匪军叫五德营么?”他听到和看到的军情简报中都称其为“匪军”,“五德营”这个称呼还是第一次听说。老师似乎也发觉自己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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