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遇到了车窗、车门本身就开着的废弃汽车试了试,但好容易拆开车锁的面板,看到里面那么多电线朱凌路就败退了。
但现在朱凌路感觉没办法了,他必须逼着自己去弄辆车子,无论是晚上过夜,还是明天用车子代步,对于朱凌路来说,都很重要。
根据观察,朱凌路感觉自己现在又位于城市中的一处商业街道,两边主要是各类服装专卖店,有些像是城市里的什么商业中心的味道。
其实亚特兰大市也就是些英文标示,超大城市建筑等等之类有些异样,但城市的局部和普通现代化城市差不多,朱凌路有时候也有一种走在国内城市的味道。
而现在这处商业街区,同样也没有多少行尸存在,也不知道是自己游荡走的,还是被什么吸引走了,反正现在朱凌路已经习惯了少数行尸在周围游荡的环境。
此前朱凌路也在这些店里给自己又挑了几条裤子,几件衣服,把自己身上穿的一套都换了,那一身实在太热了,完全不是现在这个季节应该穿的。
所以朱凌路已经换了一身休闲装,只是在手腕上绑了布条护腕,腿上绑了布条护腿,这样哪怕是热一些,至少身上凉快了。
同时朱凌路也找到了一些水擦了擦自己的身子,算是让自己感觉舒服了许多,这些水不喝的话,身上又没有伤口,应该就还是安全的。
另外现在朱凌路手里的武器也已经换了,原本那根棒球棍被他摒弃了,但没有扔,只是插在了他后背的背包上。
朱凌路找到了更好的武器,那就是近一米长的短柄消防尖斧,相对于那根棒球棍,朱凌路感觉这个短柄消防尖斧更顺手,劈起行尸的脑袋更有效。
朱凌路已经算是有些经验了,前面遇到过脑袋壳很硬的行尸,他的棒球棍敲了好几下,才把它的脑袋敲破了,而有了这柄消防尖斧后,基本上对行尸的脑袋是一下一个。
最重要的就是顺手啊,哪怕不是用消防尖斧的斧刃,用尖斧另一侧尖头榔锤般的斧背,也足以直接砸进行尸的脑壳,绞碎它们的脑汁。
这可比原本剧情中那个号称榔头男的黑人壮汉所用的榔头武器威力大了不知道多少,哪怕朱凌路的力量不如那个黑人壮汉,但朱凌路也不至于让自己冲进行尸堆里。
所以绕到行尸背后,用一米长的短柄消防尖斧砸碎行尸的脑袋,对朱凌路而言,确实是一件最合适他战术的武器。
至于棒球棍在必要时候,还是可以作为推开行尸的障碍棍,反正背着也就是背着了。
这个短柄消防尖斧的得到过程,还真没什么可以说的,它原本就在一个红色的玻璃消防柜里,朱凌路一眼就看到了,然后直接砸碎了玻璃,取得了这短柄消防尖斧。
不管怎么样,在进入这个世界差不多六小时的时候,朱凌路已经适应了自己的面对的状况,让自己穿着不再消耗自己的水分和体力,得到了一件不错的武器,然后找到了矿泉水和少量食物。
接下来就是,就是寻找可以渡过夜晚,并能休息的安全屋了……
十六、成功的弄了辆车子()
朱凌路继续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往前看去路旁似乎有一个停车场,里面也没看到什么行尸的身影。
朱凌路握着那短柄消防尖斧,心头也充满了勇气,也就不客气的走了过去,里面停的车子大概有十来辆,有小轿车,也有皮卡车。
朱凌路先到了一辆皮卡车旁,相对于那些好看的,昂贵的小轿车,或许还是这种旧式皮卡车更适合用电线点火。
为了写小说的真实性,朱凌路依稀记得自己在网上也查过所谓的摩擦电线偷车。
反正到了现代,越是好车,想用电线摩擦来启动车子就越不容易,好车的防盗锁之类设施更齐全,另外车子也会有更多的警报器。
朱凌路可不想再让车子鸣叫起来,天色黑了,在要是被行尸围上,还真担心会一头撞进行尸群里去。
所以朱凌路先选了一辆黑色的皮卡车,往里面看了几眼,没发现有报警器的闪光,便放心的拉了拉车门。
车门自然是锁着的,朱凌路不客气的直接用消防尖斧砸向了车子后侧的车窗,没多久便把车门拉开了。
再伸手拉起了驾驶室车门的防盗锁,便打开了驾驶室的车门,这算是熟门熟路了麽?
车内的光线有些黑暗,朱凌路手里倒也有一个搜寻到的led电筒,可以用来照亮。
此前一路扫街,朱凌路的背包里除了吃的、喝的和穿的外,就是找了各种有用的小工具,这个倒是朱凌路的习惯,见到什么有用的,就会顺手捡上,至少在他感觉自己背不动前,他是不会丢了的。
也许下一刻,朱凌路实在背不动的时候,便会找出一些没用的,直接扔了减负。
不过要是有了车子,这些倒是不用减负了,直接可以放在车上备用,不管怎么说,朱凌路的心思还是很细腻的。
用一字螺丝刀撬开了方向盘下侧的车锁塑料盖板,朱凌路便看到了里面红、白、黑、黄等不同颜色的电线组,那些电线至少有十来根。
之前,朱凌路就是看到了这些电线组便头疼的败退了,现在他却不得不逼着自己试一试。
可伸手将这些电线都拉了出来,朱凌路还是有些无从着手的感觉。
凭着自己的理解,朱凌路知道这些电线里面应该有电源线、打火线,“我记得红色的好像是电源线,其他的,呃,算了,要不全部弄断了,一根的试过来,或者把它们全都连在一起试试!”
朱凌路似乎想到办法,继而便用从背包侧袋拿出了一把瑞士军刀出来,直接把这些电线全都挑断了,露出了内中的铜线。
随着他胡乱的一捏,把露出来的电线两段,直接摩擦了一下,果然这辆皮卡车似乎发出了一声震动。
“嗯,好像可行啊!”
朱凌路感觉有戏,除了皮卡车产生了反应,发动机明显震动了一下,车子里的其他设备似乎也都有了反应。
可是这么一下并不能让车子马上发动起来,朱凌路忽然意识到这样也有可能会让车子短路了,还是只能一根根的寻找点火线和电源线。
但任何事情有了开头,又感觉可以成功后,朱凌路还是有耐心去尝试的。
最终果然找到了,那红色的果然是电源线,另外有一根黑色的是点火线,在两根电线相碰后,一条细微的电弧花爆发了开来,整辆车子随着发动机的响动,震了一下。
如此朱凌路小心的尝试了几次后,车子终于被发动了起来。
只是车子倒是开始震动起来,车子上的那些仪表盘却都没有反应,应该是朱凌路把电线弄断了,这些仪器没有电源,自然就不会工作。
可车子还是可以开的,朱凌路是有驾照的本本族,虽然驾照考出后基本没开过车,但现在也没人会在意你有没有本本,至少你会点开车的技术就行了。
这辆皮卡车是手动档的,朱凌路回忆了一下开车的程序,先把自己的背包放下了,扔在了副驾驶座上,自己就坐在了驾驶位,拉手刹,挂挡,踩刹车,踩油门,松刹车,将车子启动了起来。
将皮卡车开出了车位,朱凌路看着那没有反应的仪表盘却又皱了皱眉头,停下车将目光看向了停车场中的其他汽车。
随后朱凌路就把车子停了下来,虽然现在没钥匙可以熄火,但车子长时间的静止不动,自己也会熄火,倒是不用担心这样开着,会把油给耗光了。
而朱凌路又瞄上了另一辆皮卡车,有了前面的经验,再次查看车内是否有报警器,然后砸后座车窗,开门进去,拆开了车锁。
里面的电线果然和前一辆差不多,这次朱凌路有经验的只挑出了红线和黑线,弄断后就把它们摩擦了一下,车子也就顺利的启动了起来,这次那仪表盘上各处亮起的夜光灯也显示着车辆的状态。
这辆车大概还有三分之二的油量,这让朱凌路很满意,所以朱凌路很快将留在前一辆车上的背包、棒球棍都换了过来,就驾驶着车子往停车场外开去。
不过没开多久,车子就熄火了一次,让朱凌路不得不重新断开电线,再连接启动汽车。
没办法,一个本本族遇到手动档的车子,一开始难免要熄火几次的。
其实朱凌路还有一点比较幸运,这个世界如今的时间是在2010年的5月份左右,而他所启动的车子也属于老式的皮卡车,所以汽车的方向盘并没有安全锁,否则朱凌路就算是能发动汽车,也未必能转动方向盘开起来。
虽然朱凌路是想找地方安全过夜,可现在有了汽车,朱凌路觉得自己可以驾车到周围逛逛,也许还能找到合适的地方睡觉。
就这样开着车子过了一个街道,朱凌路忽然发现前面有一个白色高铁塔,下方是一处广场,周边还有几个卖水果、卖饮料的摊铺。
这里是他还没来过的区域,看上去那边的行尸也不是很多,或许这个铁塔可以当作一处过夜的安全地……
十七、安全的过了一夜()
从远处望去,这个铁塔上似乎没有可以舒服躺下的塔屋,但看过去上面也有一些铁皮铺成平地,只要把自己的身子绑在铁塔上,应该可以安全的过夜。{中文}
想到了就做,朱凌路直接驾车开了过去,这一路上直接用车撞翻了两个行尸,也没管它们的脑袋是否挤破了,不多时已经开到了铁塔的下方,幸好这边的行尸也不是很多。
此时仔细看这个白色的高铁塔,原来是这处商品区用来装饰的灯光柱,抬头望上去可以看到很多巨型的照射灯设置着。
这个铁塔上大概有三处地方有类似平台的所在,最低一处大概在七米高的位置。
朱凌路看了一眼,虽然以他恐高的心理来说,这不是他喜欢的高度,但从安全性上看,绝不可能有行尸能爬上去。
所以朱凌路还是让车子自动在塔下熄火,便重新背起了旅行包,拎着那短柄消防尖斧,就往塔上爬了上去。
没多久,已经到了第一层平台位置。
原来这平台下面设置了一些变电箱,大概是为了给铁塔上的广告灯提供电源用的,但现在这变电箱自然成了摆设,可对朱凌路而言,却是一处能够躺下来的地方。
在周围还有一圈铁网保护着,甚至都不用担心睡着后滚到平台下面去。
从这处平台向周围眺望,朱凌路感觉自己好像到了亚特兰大市的中心商业区,是在城市中心吗?
根据朱凌路此前一路行来的经验,亚特兰大市里的行尸似乎都沿着公路往城市周边移动开去,真正留在城市里的行尸,还真不是很多。
或者说,城市太大了,让留下来的行尸分散各处,在一定范围内的行尸,看上去就不是很聚堆了。
可惜城市里也没办法满足幸存者的食物、水源所需,所以在城市里的幸存者应该也没多少,反正朱凌路这一路过来,还没遇到过一个幸存者。
在脑中胡思乱想着,朱凌路便让自己背靠着那塞得鼓囔囔的旅行包,在铁塔还算是宽敞的平台上躺了下来,从来到这个世界至今,他还没能有心思放松下来休息。
现在到了这个平台上,感受着四周吹来的凉风,朱凌路感觉真的很舒服。
不过,虽然到了晚上,这个气温还不是很低,从此前朱凌路看到的一些台历之类信息看来,也许现在确实是五月到六月左右。
也算是初夏时分了,难怪此前朱凌路穿了那些衣服,就感觉浑身热的冒汗,这天气本来就不凉嘛。
想到这个,朱凌路才又感觉身上黏黏的难受起来,这辈子也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虽然朱凌路心头有一种莫名的兴奋感,可要是能洗个澡,让自己的身体干净一点就更好了。
虽然此前也找了干净自来水随便的冲了冲身子,但心里毕竟不是怎么安定的,所以也就冲去了一些汗水,让自己凉快一下,便匆匆的离开了。
之后,哪怕是换了清凉的休闲衫,可又走了这两个来小时,身上自然又被汗水湿透了。
但现在也没办法了,朱凌路从背包里拿出了一瓶矿泉水,几个真空包装的面包和其他罐装肉、金枪鱼之类的食物,一边吃着,一边向四周观望着。
虽然没有了城市灯光,可如今静下心来,借着夜色天光望去,朦朦胧胧的还是能看到周围的一些状况。
周边主要还是一些高楼大厦和宽大的停车坪,虽然看过去没看到大数量的行尸存在,但还是能在几处街区交汇之所,看到成百上千的行尸堆积着。
遥遥望去,那边像是有大型的超市和商场,想来一定是有其他的幸存者曾经想去那里寻找食物,结果引来了行尸围困。
也不知道,那里是不是还有幸存者在里面。
“唉,明天我该怎么办呢?要不,还是学着那些剧情主角的方法,离开城市去周围乡镇吧,今天虽然找到了一些吃的,可这些吃的终究坚持不了太久的!”
朱凌路其实也是真的累了,这样观望了一阵,脑袋胡思乱想了一阵,便有些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朱凌路便醒了过来。
看了看时间也就是早上六点多些,天色已然大亮,朱凌路在高塔的平台上,嚼着口香糖,又向四周观望了一阵。
这种条件下肯定是不用考虑洗脸刷牙了,嚼个口香糖,也勉强算是刷牙了。
经过对自己所在环境的再次辨认,他现在的位置确实像是亚特兰大市的中心区域,依靠他那半吊子的英文辨识能力,朱凌路读出了桃树广场和城市中心广场的名号。
可在铁塔下的广场上,也不知道从哪里游荡来了十来个行尸,让朱凌路皱了皱眉头。
但随着昨天杀行尸的经历,此刻朱凌路对行尸似乎也不是那么畏惧了,只要不被它们围上,也就是一斧子的买卖。
再往远处眺望,朱凌路心头一惊,只见大群的,几乎望不到边的行尸,缓缓在一条大公路上挪动着,看数量至少有数万之多吧。
这种状况,昨天朱凌路其实也是有所发现的。
只是昨天是从地面上看,也只能在远处望见大批的行尸存在,就提前绕路避开了,自然感受不到数万行尸群的气势。
而如今在高塔的平台上望过去,那些行尸潮就像是流动的腐烂波涛,一眼望去根本就是无边无际的样子。
朱凌路发现如今城市里的行尸,似乎都有一种沿着大型公路游荡的趋势,它们密密麻麻的几乎将城市里的四车道、六车道公路,完全都堵塞了。
也许是城市里幸存者的逃亡,都是开车行走在公路上,所以随着时间延续,城市里的行尸也就不由自主的被吸引到了公路上,然后沿着公路,开始向城市周边的乡镇、农庄扩散。
根据朱凌路对行尸走肉剧情的了解,行尸应该是没什么智力的,可不知道是剧情需要,还是另有可能,那些剧**物总是在一处地方定居不多久,就会遭遇大数量的行尸袭击。
这样的话,行尸还能感应到活人的气息吗?
只要人类聚集的数量增多,便能渐渐的吸引行尸汇聚过去,这一点,朱凌路暂时也是吃不准的,毕竟他没有真正研究过行尸……
十八、怎么会多了0。3()
朱凌路心头也隐隐有一种感觉,如今在下面广场上游荡的十来个行尸,仿佛就是循着他的痕迹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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