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染征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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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血染征袍- 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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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荣耀帝国的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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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魂大主祭欧文。塞恩,只是在荣耀之城逗留了一天的时间。

    便带着他的小女儿贝西。塞恩,匆匆回归了遥远的拉明人森林王国。

    灵魂大主祭欧文虽然带走了贝西,却为荣耀之城留下了两万斤‘铁晶’。

    并十分慷慨地,留给荣耀之城足够的时间,来铸造三千套铠甲武器。

    除此之外,灵魂大主祭还与雷震天提出约定,在一年以后的春之月,由他亲自到拉明人森林王国,向贝西小姐提出定亲。

    “一年的时间吗?足够了。……呵呵,一年以后,荣耀之城必定会登门拜访。”

    荒原大陆是一个原始的部落社会,但从灵魂大主祭眼里,似乎对荣耀之城的各种建筑,并不感到吃惊的神色,便足以让雷震天对遥远、神秘的森林王国,渐渐有了一丝向往。

    老雷与他的‘未婚妻’匆匆一别,从见面到离别,前后总共说过的话,都没有超过五句。

    由此可见,将贝西下嫁到荣耀之城,灵魂大主祭欧文,似乎并不怎么热心。

    即使老雷提到外族入侵来作警告,这位灵魂大主祭依然是我行我素,并不重视与荣耀之城的的联盟。

    通过察言观色,雷震天从灵魂大主祭的眼中不难推断。对方除了对‘铁器’贸易并不看重,对荣耀之城的实力也同样看不上眼。

    如果说,在荒原大陆的三大鼎盛文明中,哪一个文明最富有,最鼎盛,拉明人的森林王国都屈指可数。

    从布兰特的口中得知,为了攀上灵魂大主祭这根树枝,从而撬开拉明人的国门,巴金王朝和哈本人部领,从一年以前开始。就对贝西大献殷勤。

    而就是这种**裸地蔑视,最终让老雷下定了决心,一定会在以后,亲自登门拜访,让骄傲自大的拉明人刮目相看。

    灵魂大主祭对拉明人文明自视甚高,有灵魂祭祀的存在,让他们并不看重铁器,在老雷看来,这是一个非常致命的错误。

    而同样的错误。雷震天绝对不会再犯。从今天开始,他就下令。在荣耀之城兴建灵魂神庙,并由布兰特来担当主祭,着手开始为荣耀之城来培养‘灵魂’精英。

    无数铠甲防御,甚至无视武器格挡,这样直接作用于灵魂的神奇力量,让雷震天感到惊悚的同时,对触摸这种神奇的力量,也怀满了深深的渴望。

    ……

    …………

    ………………

    一头森林绿龙的入侵、以及还有铁器贸易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

    雷震天从冰蓝恶龙塞西莉的手中。又得到了大概两万枚恶龙人卵包。

    盯着战略地图,深思了一整天。人口增加数倍的荣耀之城,当务之急,就是迅速扩张。

    吞没沿海荒原的十八个荒原部落,在高山部落建立要塞,阻断外界对沿海荒原的影响,大概是摆在荣耀之城眼前的重要战略。

    牛头怪所控制的野兔部落。老雷只能先放缓一段时间,再去理会。

    毕竟牛头怪的实力不容小觑,换了是谁,也不可能随便丢掉一块已经进到嘴里的肥肉。

    在无法确定外族登陆入侵的时间之前。野兔部落是沿海荒原的一大隐患。

    能够与牛头人达成结盟的目的最好不过,一旦不能达成,老雷只能将他们迅速连根拔起。

    “…………目前荣耀之城需要铲除的是,相邻的花豹部落、乌鸦部落、还有豪猪部落。”

    “根据哨探的报告,在荣耀之城得到大量的铁器之后,以乌鸦部落为首的十二个沿海部落,战斗力得到了空前的提升。将花豹部落和豪猪部落,已经打到了快要崩溃覆灭的边缘。”

    “……此刻、十几个沿海部落,几乎全部出动,将花豹部落和豪猪部落给包围了起来,就像一群狼,盯住了某只体肥臀圆的猎物那样贪婪。却将后方的大本营,全部丢给了老弱妇孺。”

    “—————树上的果子已经成熟,现在该是到了摘取胜利的果实的时候了。”

    在征求了布兰特的意见之后,老雷迅速召集了荣耀之城的十三太保。

    “千夫长杰基尔,率领两千恶龙之炎,扫灭蝎子部落、石貂部落、黑熊部落、这三个人口不过万的小型部落。”

    “千夫长杰克斯,率领两千恶龙之牙,扫灭实力略微强大一点的金猫部落、渔猫部落、马鹿部落。”

    “千夫长贝林格,率领二百恶龙之炎,和临时组成的五千轻甲步兵,清扫勺鸡部落、灰鹤部落、灰燕等等这些根本不值一提的小型势力。”

    而雷震天自己,则率领一百个刚刚选拔出来的见习百夫长,和两千恶龙之炎重弓手,亲自奔赴十几个部落堆积在一起的鲜血泥潭——花豹部落。

    “灵魂大祭司、事务官布兰特,负责留守荣耀之城。”

    听到留守的命令,布兰特在旁边会心一笑,从容接受了雷震天所下达的指令。尽管他对这次大规模的闪电战,有些微辞。但雷震天的眼光毒辣,还有心机胆气,都让他感到了由衷的佩服。单单从雷震天的个人魅力而言,布兰特就能够判定,这次发动的突袭闪电战,已经有六成的胜算。

    “六成吗?”听到布兰特的预先判断,雷震天的嘴角微微上翘。发动一场战争,有六成的胜算。对老雷来说已经足够了。

    接下来老雷的目光,在布兰特的脸上稍微停留了一下,继续环视四周,说到了这次突袭闪电战的重点,“十几个荒原部落的步兵,基本上全都云集在花豹部落周围,他们的部落大本营,则全是老弱妇孺。所以发动这次闪电战的制胜关键,只有一个字,那就是——‘快’!所以我们不留任何的俘虏。”

    一口气下达完这些命令。从老雷的眸子里,渐渐射出了两道冰冷的光芒,关于这次的闪电大突袭,他还要补充最重要的一点,“……你们都给我听着,攻下一座部落,立即放火焚烧,不允许留下一座完整的木屋。”

    “扫灭一个部落,会让敌人对我们萌生刻骨的仇恨。所以必须斩草妖除根。为了奖励表现出色的战士,可以留下年轻的女人。但是其他一切会动的东西,一定要全部杀掉。有谁不能做到这一点,现在可以马上退出。”

    鬣狗部落有过部落被覆灭的经历,所以为了不让十三太保对这些遭到覆灭的部落产生同情,老雷必须把丑话说到前头,“好!既然你们没有人退出,那么现在,我就立下军令,凡是不遵总督命令。留下活口的人,事后军前斩首、绝不饶恕!”

    雷震天所下达的这条死命令,让荣耀之城十三太保的心中,同时一震。

    据他们所知,总督大人平时、特别是在战前所下达过的指令,还从来没有哪怕一次反悔的时候。可谓是令出必行,在奖罚一方面。除非情况特殊,否则对任何人都不会例外。

    ……

    …………

    ………………

    当所有的恶龙战士,还有临时召集起来的轻甲战士。全部饱餐了总督大人分给他们的鲜肉,并在身上带足了行军干肉之后。他们个个精神焕发,在荣耀之城的前方排成整齐的队伍,等待着总督大人的发令。

    男儿生于天地间,能够游行成为一个战士,并能够为家园而战,为总督大人效劳,厮杀战场,当是他们无上的荣幸!

    此时、春风拂面,掠过此片人头攒动、和无数明晃晃的尖刺头盔空旷场地,雷震天召唤圣冠战甲,骑着威猛的魔虎穷奇,神采奕奕地踩在荣耀之城的城门高处,将眼下一幅大气磅礴的场面,尽收眼底!

    随后,等清点了人数!斯巴达战枪斜指苍穹,雷震天大吼一声,“鲜血即荣耀!——!”

    荣耀之城的城门下的每一个战士,精神抖擞,共同的大声回应了三遍。

    “鲜血即荣耀!——!”

    “鲜血即荣耀!——!”

    “鲜血即荣耀!——!”

    战前誓词,仿佛预示着战无不胜的前景。

    “出发!——!”

    在荣耀总督阿帕奇。震天。雷的率领下,恶龙战士们毫无畏惧地开始了他们的征途,为一举奠定荣耀帝国的基础,全部浴血奋战!准备下一次血的洗礼。

    ……

    …………

    在以乌鸦部落为首的十几个部落,与花豹部落和豪猪部落,又一天的激战过后。

    在平原上只剩下遍地硝烟,血流成河,那些最英勇最出色的部落战士,都永远倒在了战场上,他们的鲜血染红了黄色的荒原,而部落的兽皮旗帜却在猎猎的西风中飘扬,在夕阳中显得格外地鲜红。

    被包围的花豹部落酋长,站在哨塔的最高处凭空远眺,看着远处,属于高山部落的连绵山脉,莽莽苍苍,如大海一般深邃,却没有一丝动静。而黄昏的夕阳渐渐落下,剩余的一抹霞光如血一般映红了天际,映红了地平线尽头,一支金晃晃的‘恶魔’部队。

    不但花豹部落的酋长发现了这支人数大概在两千人左右,却无比特殊的‘恶龙’军队。

    包围花豹部落的乌鸦部落,蝎子部落、石貂部落、黑熊部落……等部落的酋长,同样提早发现了来自荣耀之城的重甲军团。

    哗哗、哗哗、哗哗、

    随着一排排整齐的肩膀一浮一动,只见得一面面飘飞的战旗,上面刺绣着一条栩栩如生的蓝色恶龙。

    战旗在风中猎猎作响;一阵阵行军的号角,雄浑有力。

    还有红色的头巾下面。那一双双冷酷嗜血的眼睛,随时准备择人而噬,那一把把寒光闪亮的重弓,和每个恶龙之炎身后所背负的箭镞,一片白色的箭羽,以及每一个恶龙之炎腰里悬挂的重刀…

    伴随着整齐的步伐声,在所有荒原部落人的视界里,呈现出一幅庄严、肃杀的画面。好像迎面而来的不是一只猎手部队,而是从深渊地狱爬出来,为抵地狱恶龙所效力的恶魔军团。

    当所有荒原部落人将目光。全部聚焦在这支恶魔军团身上的时候。

    吼————

    从恶魔军团的背后,突然传来一道响彻天空的吼声。

    “哗哗、哗哗”当恶龙之炎整齐地向两边分开,从整齐让开的过道中央,缓缓走来一团红色的血影,而在这团血影的背上,端坐着一个手持重枪,披挂苍黑重甲的人类,他见过着一袭黑色的披风,目露两道如实质的血红目光。简直就像是一头地域龙的完美化身。

    “鲜血的盛宴、人肉的狂欢!——乌鸦酋长,这样的盛况。怎么能够少得了荣耀之城的参与!”

    沙哑而又深邃的声音,回荡在所有人的耳膜里。

    这神秘而又恐怖的冷冷的嗓音,几乎让所有的荒原部落人都魂不附体,屏声静气,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

    乌鸦部落酋长,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他穿着紧身的兽皮,并且脚上也穿着高筒粗制皮靴,头上带着用一堆鲜艳的羽毛拼成的王冠。高个子,方脸盘。长得很魁梧。下巴上有一颗黑痣,那双眼睛在黑暗中闪着亮,使人觉得粗犷又精明。

    ……

    …………

    ………………

    “沿海荒原秩序的守护者,血石部落的毁灭者,荣耀之城的‘大酋长’,乌鸦部落酋长沃特莫,向您献上诚挚的问候。”

    第一次见到雷震天。乌鸦部落酋长沃特莫,非常知趣地单膝跪地,表示了臣服。

    而在这些大大小小的部落酋长中,大概也只有面前的乌鸦部落酋长。和黑熊部落酋长,值得老雷去正眼看待。

    不过这种正眼看待的目光,也仅仅限于一天的时间,因为今天之后,沿海荒原不再存在什么荒原部落,沿海荒原的主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荣耀帝国。

    如果雷震天推断不错,这个时间,十几个大小部落,他们的部落大本营,都已经沉浸在一片火海中抖动、沉浮。

    相比乌鸦部落酋长,黑熊部落酋长只是一个其貌不扬的老人,黑熊部落酋长的头上,戴着一顶高高的草帽,露在这顶草帽‘王冠’边沿外边的头发,已经斑白了。

    肩上搭着一件灰不灰、黑不黑的兽皮。黑熊酋长的整个脊背,看上去又黑又亮,闪闪发光,就像是涂上了一层污油。

    下面的兽皮裤腿卷过膝盖,毛茸茸的小腿上,布满大大小小无数个筋疙瘩,被一条条高高鼓起的血管串连着。脚上没有穿鞋,脚板上的老皮怕是足有一指多的厚度。

    “沿海荒原秩序的守护者,血石部落的毁灭者,荣耀之城的‘大酋长’,黑熊部落酋长伯格,向您献上诚挚的问候。”

    不但黑熊部落酋长伯格有样学样,其他部落的酋长也相继向雷震天表示了臣服。

    而老雷面具下的目光,却是始终盯着被四面包围的花豹部落。与血石部落类似,花豹部落也是健在一块平原凸起的高地上,与其说这是一个部落大本营,倒不如说是一个大型的木质要塞。

    要想攻克这样的要塞,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只看平原上,那横七竖八地摆了一地的尸体,老雷便知道了大概情况。

    “乌鸦酋长,黑熊酋长,花豹部落已经到了快要覆灭的边缘,你们为什么不继续进攻,让花豹部落的鲜血彻底流尽……”

    明明已经看见了真实情况,却还要多此一问。

    老雷自然是有着他自己的算盘,因为今天,他不光是为了覆灭花豹部落而来,更是为了消耗这些大大小小的荒原部落、在他们的背后捅刀子而来。

    因为等不到乌鸦酋长、黑熊酋长这些大大小小的酋长们发现,荣耀之城已经在背后偷偷烧掉了他们的老巢,停留在数百米开外的恶龙之炎,便会在背后射出致命的一箭。

    所以老雷抢在乌鸦酋长和黑熊酋长开口婉拒之前,抢先说道,“我在这里声明,谁能率先攻下花豹部落,不但能获得原属于花豹部落的猎场。还可以得到荣耀之城的一万把铁器,一千车食物,还有六百车皮毛。”

    反正是不用兑现的买卖,老雷许诺起来,自然是无所顾忌。

    而这些天来,荣耀之城在也能够奴隶与铁器的交换贸易上,已经形成了良好的信誉。

    所以,当听到雷震天开出的丰厚条件,立即有人蹦出来,要抢着进攻花豹部落,抢着去送死。

    由此,连老雷都忍不住在心里发出感概,“……难怪拉明人素来看不起一般的荒原部落,脑袋愚钝不说,还真是一群天真的原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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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荒原血浪战鼓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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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兵进攻,草地踏碎,刀兵相见,呐喊喧嚣。

    整个战场气氛被渲染得淋漓尽致,在极短的时间里,形成了一道意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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