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连走了几天之后,他们已经出了京城地界,离荆州城越来越近,只有半个月的路程了。
而这个时候,有关荆州的一些情况,也已经陆陆续续的传了来。
这段时间,随着荆州地界的饥荒越来越严重,所以楚王的部曲数量也越来越多,从之前的五万,一下子增加到了现在的八万。
八万兵马当中,其中有五万镇守荆州城,另外三万兵马,分别镇守荆门、当阳和宜昌。
想要攻打荆州才楚王李河东,必须先攻破荆门、当阳和宜昌三城。
而这三城的守将,都是以前的官员,分别叫张骆,韩易,以及杨冰。
他们早已经被楚王收买,当初也是他们帮着楚王封锁了消息,并且控制了各自地方的粮草,逼着那些百姓没有办法,只能充当他们的部曲。
这个消息传来之后,秦天和苏定方他们对荆州的情况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而楚王李河东造反,更是早有预谋,并且很久了的。
大家离荆州越来越近,对荆州的情况了解的越来越多,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们三人产生了分歧。
“楚王有三城阻拦,要我说,先集中兵力攻打荆门,拿下了荆门,我们再继续攻打当阳和宜昌。”
苏定方把自己的策略给说了一下,在他看来,不管是荆门还是宜昌,都有一万兵马,所以最好的办法,自然是集中他们三拨兵马的力量,一个城池一个城池的攻破。
而离他们最近的荆门,自然首当其冲。
不过,侯君集却觉得应该出其不意,先攻打宜昌城,攻下宜昌城后,再一个一个的清除这些障碍,最后兵发荆州,灭掉楚王叛军。
秦天对于他们两个的办法是没有任何意见的,因为他们的主线是一样的,只不过先拿谁下手不一样而已。
可侯君集和苏定方两人互不相让,让人很是无奈。
秦天看到这种情况,苦笑:“两位将军,我们这样没有一个共同指挥是不行的,我看这样如何,我们各自领兵,攻打一城,谁最先攻下城池,谁就取的今后平叛的指挥权,以后如何作战,听胜利者的,任何人不得有异议,如何?”
秦天突然提出了这么一个主意,侯君集和苏定方都愣了一下。
因为他们都有自己的兵马,所以来的时候并不像其他时候平叛,会有一个大元帅什么的,他们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政,不过李世民也说了,要他们相互合作。
合作是没有问题的,但没有一个头领着,自然各有各的心思,这合作也就很难继续进行下去了。
有一个人取得指挥权,是好事。
而他们两人的兵马都是一万,比秦天的五千还多五千,他们要攻下城池的话,肯定会特别容易,想到取得指挥权后,就能够指使这些人,侯君集和苏定方都是有一些激动的。
两个人相互望了一眼,紧接着,异口同声道:“没有问题。”
而就在两人应下来之后,苏定方紧接着又说道:“我主攻荆门。”
侯君集撇了撇嘴:“那我就攻打宜昌城了。”
秦天没有选择,只能攻打当阳城。
他们现如今所在的地方,离这三个城池的距离都差不多,所以说谁离的近占优势也没有任何意义,三人这样说好之后,便不做迟疑,各自领兵,向各自的城池赶去。
三拨兵马,从长安城外聚合,一路上勾心斗角了好几天,现如今,终于又各自分开了。
苏定方的杀魔军向荆门赶去,侯君集的烽火军向宜昌城赶去,秦天则带着自己的狂魔军向当阳城赶去。
只是,去的时候,程处默不由得撇了撇嘴:“秦大哥,你是不是糊涂了?”
秦怀玉等人也望着秦天,一脸你就是糊涂的样子。
这话很熟悉,跟程咬金当时说的差不多,秦天苦笑,怎么所有人都把他当傻子?
他要真的傻的话,能活到现在吗?
“我怎么糊涂了啊?”
“秦大哥,三城各有一万兵马啊,而侯君集、苏定方他们也有一万,但我们只有五千啊,要攻城的话,我们肯定没有他们快,你要没有指挥权这事,应下也就应下了,可如今有指挥权,您还跟他们比啊?”
程处默嘀咕着,秦怀玉又加了一句:“还是大哥你自己说出来的,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
大家望着秦天,秦天嘴角微微抽搐,道:“这么做,自然是有我的道理的,我需要这个指挥权。”
有些事情,只有在拥有了指挥权之后才能做,所以,就算胜利的希望不大,秦天也要试一下,万一成功了呢?
第二更
(本章完)
第670章 爆炒蝗虫()
在秦天看来,荆州最大的问题,不是楚王的叛乱,而是蝗灾。
蝗灾肆虐,百姓必定流离。
百姓若是不能够安置好,蝗灾不能够解决,就算平灭了楚王李河东,但还会有更多的叛贼出现。
但要消灭蝗灾,却不容易。
首先,此时的人都把蝗灾作为是上天对人类的一种惩罚,不敢用人力去解决,若是侯君集和苏定方再反对不听话,那这事就更不好解决了。
所以,若是拥有了指挥权,他就有了更多的话语权。
而这个,他之所以没有在长安城的时候提出来,是因为他很清楚,在长安城提的话,自己一定拿不到指挥权。
要知道,若论资历,侯君集和苏定方都比自己要老,论战功,他们也一点不比自己弱,自己这样一个晚辈想要指挥他们两人,在长安城是不太可能的。
但在这里,没有了李世民以及朝中大臣左右,他终归是有一些机会的。
秦天只是把情况简单的跟程处默他们说了一下,程处默等人听完,也就没有再过分的询问。
而后,狂魔军不做迟疑,加快了向当阳城的速度。
而就在他们离当阳城越来越近的时候,沿途所见,令所有人都震了一惊。
这天中午,艳阳高照,众人又累有渴,四周却并无任何水源,而大家携带的水,并不是很多。
大家只能忍着,希望到了前面之后,能有一些水让他们解渴。
而就在他们这样艰难走着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嗡嗡声响,声响很大,听起来很恐怖,而且很恶心,让人不由得浑身要起鸡皮疙瘩。
“什么声音?”
程处默问了一句,但他并没有得到回答,因为很快,他们就看到了声音发出来的方向,有一个黄球在空中翻滚着涌来,而等那个球来靠近之后,他们才发现,那竟然全是蝗虫。
蝗虫很多,在空中飞舞着的时候,就像是一个球,而且这个球有几间屋子那么大,看的人头皮发麻。
更让人震惊的是,就在这只蝗球翻滚过去之后,他们身后寸草不生,不仅青草没有,就是树皮、树叶什么的,都被这些蝗虫给啃光了。
速度之快,令人咂舌。
简直让人不敢相信,直接上竟然有这么恐怖的生物。
秦天的嘴巴长着,下巴久久都没能合上。
他以前也听说过蝗虫的厉害,前世有关蝗虫的图片也看过一些,但那种震撼,却完全无法跟今天所见的相提并论。
那简直是一种最具有破坏力的一群生物,如果这一群生物来回肆虐的话,秦天怀疑他们能够把整个世界都给吞没了。
片刻之间,任何东西都没有留下啊。
蝗虫在向远处跑着,本来还有一点绿衣的地方,在他们经过之后,就只剩下黑黝黝的一片。
嗡嗡的声音渐远,众人除了惊愕,还是惊愕,连秦天都被震惊到了,更别说这些人了。
秦天的眼神有些幽邃,看到蝗虫的破坏力后,让更加的下定决心,一定要除去锦州的蝗灾。
他们这还没有真的靠近荆州地界,蝗灾就已经这么严重了,这要是真的靠近了,那还不知道蝗灾成了什么样子呢。
大家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之后,继续向前走,沿途可以遇见不少逃难的百姓。
这些百姓大多以老弱妇孺居多,毕竟年轻力壮的,都已经成为了叛军的部曲。
而在这些逃难的人中,几乎个个都有些面黄肌瘦,他们可能已经许久没有吃饭了。
而在这些人当中,几个孩童是仅有的面带笑容的人。
他们这些孩子,还不知道蝗灾为何物,他们还只是沉浸在这样有趣的世界当中,还只是把蝗虫当着玩偶,在手里不停的翻滚着。
逃难的百姓成群结队,一路上,不时有人饿的昏倒下去。
秦天看到这些之后,突然停了下来。
前面逃难的百姓也停了下来,他们有些恐惧的看着眼前的人,不确定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因为在这一路上,他们已经不知道被人抢了多少回了。
“诸位乡亲,我乃圣上派遣来平灭叛军的将军,我叫秦天。”
秦天刚说了这么一句,那些百姓顿时松了一口气,紧接着就连忙给秦天归了下去。
“我们听说过侯爷,还望侯爷救我们一救啊,我们自己都没有饭吃了,可那些叛军还要掠夺我们的东西。”
“是啊,侯爷,那些叛军不是人,不过能不能先给我的孩子一口饭吃,他都快饿死了。”
“”
面对饥饿,人性是会丧失的,那些叛军也许以前也是面临饥饿的人,但为了能够让自己活下去,他们不介意再剥削比他们更加弱小的人。
当人性丧失,弱肉强食会变的更加明显。
难民很多,他们的声音此起彼伏,听起来如同哀嚎,程处默有点看不下去,道:“秦大哥,把食物给他们吧。”
他这话说完,秦怀玉的眉头却是微微一凝,道:“你说什么呢,我们的粮草也不多,能不能坚持到攻下当阳城还不好说呢,万一粮草不够,我们前功尽弃,这罪名你来担当吗?”
程处默做事,略有些感性,秦怀玉平日里也是如此,但面对大是大非问题的时候,他又能够保持理智,知道若是同情了这些人,后果可能会非常的严重。
他们是军人,军人若是吃不饱饭,如何平灭叛军,一系列的后续反应,会让这次的征讨失去控制。
程处默撇了撇嘴,没有再说,只是看向秦天,秦天的脸色有些难看,犹豫了片刻之后,道:“把食物分给他们一些。”
“秦大哥”秦怀玉神色有些凝重,他以为秦天是个十分理智的人,应该不会冲动的,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秦天竟然跟程处默一样。
他完全不懂了。
秦天一声轻叹:“他们也是我大唐百姓,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就这样饿死,是你,你忍心吗?”
看这让活活饿死,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一件事情了。
秦怀玉没有再反对,只是问道:“那我们怎么办?”
“放心,我们有办法,不要忘了,这里的蝗虫很多,晚饭,就来个爆炒蝗虫吧。”
(本章完)
第671章 出城一战()
“晚饭,就来个爆炒蝗虫吧。”
秦天这话说出来后,程处默和秦怀玉不由得撇了撇嘴。
蝗虫啊,谁敢吃啊?
这可是蝗神,吃了要遭殃的。
几个人心里打颤,不过也并未在意,以为秦天也就是说说,虽然分给了那些难民一些粮食,但他们还剩下一些,在赶到当阳城之前,若是能够等到朝廷的赈灾粮,那一切也就都好说了。
难民得到了粮食,千恩万谢的离开了,秦天他们带着队伍继续出发。
黄昏来临之前,他们终于找到了一条小溪,小溪虽是小溪,但水位很浅,也许过不了几天,这个小溪就会干涸。
狂魔军把各自的水壶装满了水,然后准备做饭。
不过,就在他们把粮食拿出来的时候,秦天却摇摇头:“从今天开始,我们不再以粮食作为主食了,我们就吃蝗虫,今天晚上,吃爆炒蝗虫。”
秦天望着众人说了起来,只是众人听完之后,却是愣了一下,并没有动。
“本侯的话你们没有听到吗,难道要本侯军法处置?”秦天的神色变的冰冷,军人,只需要服从命令就行了,如果军人不知道服从命令,仗就没有办法打。
终于,有人站了出来。
“侯爷,蝗灾可是蝗神发怒,惩罚我们的,吃了蝗虫,只怕不祥啊。”
“是啊,侯爷,我们有粮食,干嘛吃蝗虫啊?”
“侯爷……”
众人嘀嘀咕咕的说着,胡十八突然怒喝:“闭嘴!”
胡十八的声音很响,本来喧嚣的军营一下子安静了下来,秦天阴沉着脸,道:“你们作为狂魔军的一员,是要上战场杀敌的,是要在尸体和血之间求生出的,本侯从选你们开始,就是看上了你们悍不畏死的性格,一群连死都不怕的人,还怕吃蝗虫?”
秦天的声音振聋发聩,众人相互张望,突然觉得好像是这个理,他们当兵,那就是在刀口上舔血啊,随时都有可能没命,他们干的就是不要命的生计,此时还怕吃蝗虫?
反应过来之后,突然一个人问道:“侯爷,蝗虫好吃吗,要是不好吃,我们可不吃。”
这是一句打趣的话,众人哈哈大笑,秦天并没有生气:“本侯的爆炒蝗虫,保证让你们吃了之后,还想吃,好了,也别废话了,赶紧去抓吧,本侯跟你们一起吃。”
听到秦天也吃,将士们的顾虑就更少了,于是三三两两,带着各自的工具,就去抓蝗虫去了。
这里的蝗虫还是很多的,虽然不像今天看到的那样是一大团,但只要想抓,随随便便就能够抓一大把。
五千来人同时抓,那抓的就更多了。
本来小溪旁边的蝗虫是有很多的,但被他们这些人一抓,最后竟然抓的想找到一些蝗虫都有点难了。
人类在吃方面若是厉害的话,是可以把很多东西都给吃绝种的,蝗虫也不会例外。
黄昏来临,不停的有士兵把抓来的蝗虫拿来,让伙夫给炒。
伙夫这边,忙的不可开交,蝗虫抓来之后,放在袋子里直接拍死,然后倒进油锅里进行翻炒,很快,香味就在军营里弥漫开来了。
这些蝗虫虽小,但好歹也是一块肉啊。
蝗虫炒好,这些将士拿着馒头夹着就吃,那味道别说,还真香,有的人,更是馒头都不用,直接端着盘子抓起来就吃,一盘蝗虫,还不够一个人吃呢。
伙夫这边累的满头大汗。
黄昏落尽的时候,众人都吃的要打嗝。
“别说,这蝗虫爆炒一下,味道还真不错。”
“谁说不是,以前没有蝗灾的时候,我在家就挺喜欢吃蝗虫的。”
“真的假的啊?”
“当然是真的,这东西好吃的很呢。”
吃饱之后,将士们的话就多了起来,而越是如此,他们对蝗虫的恐惧,也就越发的淡了。
程处默这些人本来是不怎么愿意吃的,但见秦天和胡十八这些人吃的津津有味,他们也只好吃了起来。
“秦大哥,这蝗虫真没问题吗?”
“之所以出现蝗灾,主要还是因为大旱的缘故,大旱,水少,环境有利于蝗虫繁殖,其实这些跟什么蝗神一点关系没有,更没有什么天罚……”
吃饭的时候,秦天好好的跟程处默这些人普及了一下蝗灾的知识。
若是百姓对蝗虫没有这么恐惧的话,早早的动手除蝗,那有现在这些麻烦?
都是愚昧害死人啊。
一夜就这么过去了,次日一早,狂魔军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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