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间的感情,毫无预兆的发生,心知肚明的结尾。
是那枝头的绿梅子,青涩的口水。
我拿着请帖,伸向桌子上摆放的蜡烛,火舌缓缓的蔓延,贪婪的吞咽,很快,很快的速度,燃过我的名字,燃过他的名字,我手指猛然一烫,后知后觉的松开了手。
侍者瞠目结舌的站在一边看着我,没有拦我。
也对,谁会敢去拦一个双目赤红,却没有半点焦距。痴呆流泪的女人呢。
毕竟这个女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随时会跳起来嘶吼打人的疯子。
火熄了,缘起缘灭了。
我看着那冷冰冰的一堆灰烬,对旁边的侍者露出一个傻子一样得笑容,然后指着那一堆灰,说:“帮我打包,谢谢。”
他继续额瞠目结舌的看着我,然后一边发着抖,一边拿出外卖袋,帮我把面前的那一包灰烬给打包了。
那灰烬,我放进了密封袋,然后塞进了荷包里。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愚蠢,又做着这么难以理解的事,我只知道,这荷包代表着一个字,离。
最初的爱,最后的你,都已离我远去。
——
一直觉得还离我很远很远的婚礼,就这么在日日夜夜的备战中,悄然到达了。
当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竟然还像一个少女一般的紧张,婚礼的前一天晚上,霍启盛如胶似漆的抱着我,他说他要珍惜这最后在坟墓外的一夜,他说:“桑桑,我终于拥有了你。”
我笑了一下,然后伸出手,摸摸他的耳朵。对他说:“你有健忘症哦,说的好像你有多正经似的,我浑身上下你哪里没有拥有过?”
霍启盛学着我的语气,特别讨厌的对我说:“对哦,我有健忘症哦,不如你再让我好好的回忆一次?”
我以为他又要狼性大发,他却像个纯情少男一眼只顾着研磨我的嘴唇。
这个吻好干净。像是带着清风的凛冽,又像是带着桑葚的清甜,霍启盛的嘴巴好可口,我像只蜜蜂一样汲取着他的汁液。
霍启盛嘴巴红肿,一脸忧怨的看着我说:“桑桑,你被我喂的营养过剩,现在胃口都变大了。”
我一掌推开他复又凑过来的嘴唇,义正言辞的对他说:“这位先生不可以哦,我明天就要出嫁了,我哒老公会不开心的。”
霍启盛闻言,看看表,然后开始利索的脱光自己的衣服。
“这位先生,你要干嘛?”
“现在是九点,还有三个小时到明天。我要快点给你提供性服务,一会还有个五十岁的富婆等着我上钟。”
……
他不敢太折腾,折腾完之后,看着我红扑扑的脸,说:“老婆真美,明天不用打腮红了。”
“小牛郎,睡一觉就是你老婆了。你五十岁的织女姐姐,还在等你呢。”
“扯淡,五十岁了还织女,织布去吧。”
第二天,化妆师端详我的脸,说:“你这脸色真好,不上腮红了。”
我的脸忽然一下变得更红。死鬼霍启盛,要是被他知道了一定好得意!
穿婚纱对我来说,已经是一件轻车熟路的事情了,但是这一次对我来说,却意义非凡。
我终于知道了结婚那么麻烦,为什么还要结婚了,它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仪式,脱掉西装和婚纱,大家还是原来的彼此。
但不同的是,当戒指套上你的手指的那一刻,你会找到一种归属感。
就是你属于我,我属于你,世界不属于我们,我们却是彼此的世界。
各位张嘴。接狗粮。
或许我和霍启盛结婚的那一刻是真的很美吧,因为我能摸得到那触手可及的幸福,以及身边那个让我一生安稳的人。
幸福的人嘴角会情不自禁的上扬,幸福的人,怎么会不漂亮呢。
过了患得患失,怀疑对方怀疑自己的阶段,我们从来都不怕说一辈子。这个社会的确越来越浮躁,很多东西剖开现实看本质都是肮脏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尽管你口口声声不相信爱情,尽管你时常标榜自己不会为感情掉眼泪,尽管你不小心陷入着物欲横流的世界。
你那一拳大小的心脏,依旧向往一份纯真而永恒的挚爱。
心若向阳,你自盛开。
你若盛开,芬芳必来。
安安穿着白色的燕尾服,肉肉的小胳膊上还挂着一个花篮,一边走步,一边煞有介事的把花篮里的花瓣撒出来。
我挽着九爷的胳膊,向站在牧师身边的霍启盛走了过去,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九爷是霍启盛的爸爸,也是我的爸爸。
九爷感受到了我的紧张,他在我们还没有走之前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这一段通往幸福的距离,你一定要记住,将来若是两个人闹脾气了,就想想你朝他走过去得勇气,他朝你走过来的距离。”
当九爷把我得手交入到霍启盛得手里得那一刻,他真的像一位松开了女儿的手的父亲一般,眼泪打湿了眼角,再用粗糙的手,悄悄的擦去。
因为父亲,永远坚强。
我已经不知道那个牧师在噼里啪啦的讲什么,我的眼睛里只有霍启盛,虽然那牧师长得很帅,但是此刻我只想让他能快一点的闭上嘴巴。
霍启盛像个傻子一样,露出白白的牙齿看向我,不过戒指却还是稳稳的带在了我的无名指上。
“接下来,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
那喋喋不休,一会汉语,一会英语,一会又法语的牧师终于说了一句中听的话。
我的心脏在胸腔里跳动的异常的快。霍启盛他根本就不懂什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只知道他此刻想立马把我给紧紧的抱住,按在怀里,用力的亲吻。
他的手紧紧的握住了我得腰,热吻深深得压了下来,四周传来雷动的掌声,我的身边好像在一瞬间开满了鲜花,沁人心脾。
我迷醉的闭上了眼睛,唇边荡漾着痴痴的笑声,霍启盛的舌头伸了进来,数完了我的牙齿,沾染了我的口红。
他微微的抵住我的头,疯狂得喘息:“陈桑,听好了,你是我老婆。”
“老公,你也听好了,这后半生,我全权交付你。”
如果幸福有光线,此时一定很刺眼,我笑了,霍启盛也笑了,这一刻,我们的心脏都变成了小草地,开出了五颜六色的小花朵。
————
年轻帅气的牧师的个头很高,身上披着一件黑色得袍子,他扯了扯脖子上的绳,的动作,潇洒之中透着狂发与不羁。
他朝后台走去,给正在抱着手机看《一姐》美女们,每人分发了一把东西。
他的嘴角扬起了一个绅士的笑容,音色优雅的说:“摊开你们的手掌,尝尝我烹饪的狗粮。”
听说——
他叫病爷,
一个谜一样的美男子。
657。他要离开了()
婚礼过后就是摆宴席,果然如我所料,场面可谓是人山人海,人挤满了整个酒楼,足以见得九爷的面子有多么的大。
我脱掉了婚纱,换上了敬酒服。
婚礼的仪式刚刚结束,以至于我走路都是有几分轻飘飘的,好像走在云层里一般,浑身都在发烫。
今天得霍启盛英俊又帅气,想到日后就要和他在一起生活。我就有些想要发笑,虽然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在婚前已经同居,但还是会感到紧张又期待。
当我们敬酒走到刘姿琳那一桌子的时候,我发现她的眼神还是有些闷闷,却也立马收敛起来,强打笑脸的逗着一桌子的人都不由得笑嘻嘻,我抓着酒杯,喝掉了杯中的酒。
心中难免怅然。
尽管我提前和贺绮冰打了电话,但婚礼上。他们还是没有来,也许是贺绮冰与刘姿琳有同样的想法,所以没有告诉沈煜我结婚了。
敬完这一桌子得酒,我的心情难免有些低沉,如果沈煜不知道,到时候再见面,我该怎么和他说我结婚了得事实,他听到之后又会是怎么样的反应,毕竟,他是因为谁才留在的深圳。
很显然,我想错了。
深圳说大不大,说小很小,沈煜怎么可能会不知道这件事呢。
在我想要出去透口气的时候,看到了一个眼熟的身影,那个背影瘦小。带着鸭舌帽,低着头,朝一辆车子上走去。
我立马跑出酒楼,跑到大门前记录来宾的礼金单上,那新鲜的墨汁上,书写着三个字。
我顾不得好几厘米高的高跟鞋,想都没想就朝那个背影追了过去,她打开了车门,正要往上面上,我远远的喊出她的名字:“贺绮冰!”
她回头匆匆看我一眼,像是逃离似的,更加快速的上了车子。
我追了过去,差点崴住了脚。
“冰冰!”
车子已经启动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躲着我?
我一直追,奋力的往前跑,周围的人都在看着我,还以为我是一个被抛弃的新娘,我跑到鞋子差点飞出去,大声的喊了一句停车之后,那车子才终于停了下来。
我气喘吁吁的用力拍打车窗:“开门。”
车窗缓缓降落下来。我靠着车窗,已经没有力气:“贺绮冰,你跑这么快干什么。”
我的声音仓皇无力,额头上已经淋满汗珠,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我边说。边扭头向车子里看去。
我看到了贺绮冰,但我得眼神,最终是停在她旁边坐着的那人身上——沈煜。
沈煜穿着黑色的西装,没有打领结,里面套着一件暗色纹路的衬衣,穿着很正式,也很风采,只不过他明明准备的妥当,却终没能迈出下车的脚步,如果不是在偶然之间看到了贺绮冰。我想我应该看不到他们了。
因为贺绮冰笑着对我说:“桑桑,我,我没有听见你叫我,我和沈煜今天出发去香港,所以才没有留下来吃饭,我们要赶着去口岸。”
“去香港?你们什么时候决定的,这么突然。”
“就是突然间决定的。”贺绮冰说的有点尴尬,因为她要一边回答我,一边用余光去扫沈煜,看看他是什么反应。
沈煜就直挺挺的坐在那里,双手抱着膝盖,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是不看我。
“这样啊……那我去送送你们吧。”
我话音落下,原本一声不吭的沈煜却淡淡的开口道:“不用了,去结婚。”
贺绮冰的眼底闪过一丝丝的悲伤。然后她尴尬的笑了一下,说:“对了,沈煜,我刚刚好像看到了一家糕点店,想去买点点心吃。”
她说完,就直接推开了车门,冲我拜拜一下,便去了街对面。
我张着嘴巴,微微的有些哑然。
一时间与沈煜四目相对,空气凝噎,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久之后才鼓起勇气,犹犹豫豫的问:“你真的要走了?”
“嗯。”他语气冷淡。
我抓着车门框子,不知道该说什么。
“今天我结婚。”
“恭喜。”
我强打起笑脸,假装轻松的问他:“什么时候我能喝上你的喜酒?”
他嘴巴紧闭。寡言少语,默不作声,片刻后,也许是很久后,他说:“快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
“深圳这边市场饱和了,所以,不会再回来了。”
“那我去看你。”我笑着说,沈煜的手却紧紧的攥在一起。
“你想说什么?”他忽然抬起脸看向我,眉头紧拧,那眼神让我不由为之一震。
我想说什么。我也不知。
我只是看着他好半天后,想到那天刘姿琳对我说的话:“听刘姿琳说,那天你来救我,我想谢谢你,这么多年,我总是给你带来麻烦,但你总是不厌其烦的,在第一时间站出来帮我这个拖油瓶,我想谢谢你,一直待我这么好,所以以后如果有需要……”
“没什么好谢的,我从来派不上什么用场,我只是兑现自己对你的诺言,要亲眼看着你周全。”他忽然打断了我的话,说的话没有经过渲染。却好像被戳中了心窝一样,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现在你周全了,我也该离开了。”
“下车。”我对他说,他有些许愕然。
我又说了一遍,他才听话的下了车,站在我的对面。
我得鼻子有些堵塞,吸了吸,仿若很冷的样子,对他笑着说:“离开之前,抱一下吧。”
他胳膊摆在身体的两边。却不动弹,很高冷。
“这个拥抱,我想把我的半份幸运传给你,以后,我们就是共同体。你幸福,我也幸福,你不幸福,我也不幸福。”
沈煜像是看不清楚我似的眯着眼睛。
可阴沉沉,就要下雨的天的光线并不刺眼。
他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人依旧是冷冰冰的,他轻哼了一下,说:“你这个句子有语病,应该是,你幸福,我就幸福,你不幸福,就——”
他的话突然停顿在口中,我在他停顿的时候,上前,抱住了他两只乖乖摆放在身边的胳膊。
我永远都不会知道,他顿在口中的话是——你不幸福,就来我身边。
这沉默伴着这永恒,湮灭了。
我穿了高跟鞋,下巴刚好抵在他的肩膀上。我的手掌不停的拍着他的背,跟随着我心脏跳动的频率。
对沈煜的唯一寄念,就是希望他能够幸福,他已经苦了太久太久,承受的东西也早就超出了他的负荷,他的家庭,他的经历,他的内心,每一点都令人疼痛。
他是雪一般的蔷薇,风一吹便开,雨一下便凋零。
他的手臂,僵硬的从身子两边拿了起来,缓缓抱住我的腰,他指尖温度冰凉,胸前温热。
“陈桑,你会忘了我么。”
“不会。”
“可我会忘了你。”他轻飘飘的笑了一下,天空中伴着那细密的雨丝,像是真的有蔷薇花瓣在凋零。
我们都沉默了,我轻轻搭在他背上的手,也停止了抚动。
忘了。
忘了也好。
因为陈桑带给沈煜的,从来都没有快乐,她只是突然出现在他生命里扫把星,火光一霎而过,砸出再也无法填补的深坑。
细密的雨水打湿了我的碎发,我的睫毛上沾满了水雾。
“下雨了,偷跑出来的新娘,该回家了。”他松开了我,雨水忽然淋的大了,透了,他背对着我,那样挺拔的身姿此时却在密不可分的雨丝中,微微的伛偻着。
我得眼皮不停的眨,眼圈越来越滚烫。
沈煜的侧脸被淋湿,好看如雕刻,他侧着脸,看着地面:“如果下辈子还能再见,我想和你好好的。”
下辈子……
他决绝的闯入那雨帘,汽车轰鸣,杳无音信。
658。与徐月娇见面()
车子走了,他们去街对面接上了贺绮冰。
车窗是黑色的,我不知这绵绵细雨中,沈煜有没有望向我,总之我的视线是一直跟着他离开的,知道看不见的尽头。
胸口的那种温热感还在,逐渐的在冷却。
我低头,终于知道沈煜的胸口为什么会这么热了,因为我的衣服上,是血。
不是我的血。而是沈煜的血,穿透了他自己的衣物,沾染在了我的衣服上。
我给刘姿琳打了电话,雨水涌入嘴巴:“姿琳姐,沈煜来救我的那天,根本不是一直和你待在一起,其实他过去了对不对?”
刘姿琳听了我的话有片刻的愣神,她借着酒气微醺向我吐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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