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闲。”
“嗯。”
“我……我……我们……过两天就天晴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五章 夕阳下的你和我()
没有说出口,唐玲珑剧烈跳动的心脏缓缓平息下来。
她胆子很大,确认自己心意后能够下决心改变自己在唐闲心中的印象,能打定主意做些阴暗的事情。在唐闲昏迷之后,她也能为了钱,果断投入那个完全陌生的领域,她一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但是现在,她无法开口,就算从唐闲口中得到想要的答案——和梦中的妻子很像,一直不离不弃……但,说不出口。
可能是惯性吧,二十多年的姐弟相称,一时要迈出那一步,比想象中的困难。
她的心里其实准备好了,从意识到自己喜欢唐闲就开始准备,但是,这种事不是一个人单方面准备好就可以。家庭,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家庭,这方面是优势,也是劣势,她不知道父母会如何看待。
父母都是很传统的人,从小是把自己当作亲女儿一样看待,女儿和儿子,也许会乐见其成,也许会拼死反对。
她不能无视父母的意见,唐闲同样不能。
还有唐闲,她有自信唐闲会同意,但是那也只是自信,唐闲……也许是恐惧,她给自己找个借口,唐闲的病才好,不宜给与太大的刺激。几个月的复建运动,身体上是恢复过来,但据医生说,唐闲有可能有精神上的疾病。
持续一年的睡眠,脑部强烈的活动等等,都可以说明,唐闲与普通的昏迷不同,精神上面的问题也不是不可能……好吧,谈这些都是虚的,其实就是害怕,就像婚前恐惧症一样。
她也知道不应该害怕,应该大胆讲出来,然后,那些担忧可以两个人分担。
她是菟丝子,不是大树,当依靠一个人的时候也是完全相信一个人的时候,不会自作聪明把所有问题都揽在自己身上。不能解决的事情,就交给自己的男人,然后在背后为他摇旗呐喊,成功的时候献上香吻,这才是她该做的。
反正没有其他选项了,有任何困难,都只能面对。
理清思绪,把握内心,她花了两天的时间,太阳,如期升起,地面的水蒸气升腾。一日时间,便使院子恢复干燥,多日积累下来的衣服也洗净晒干,连被子被单枕头套都清洗了一遍。
干干爽爽的世界,她和他,肩并着肩。
小镇依山而建,背后是郁郁葱葱的山林,一条新建的水泥路从县城引出来,路过小镇,爬上山岭,弯弯曲曲延绵到视线的尽头。他们走出房间,走出院子,沿着马路走过一段路程,一个拐角,入眼是一望无际的田野。
青色的稻谷在风中叠起浪潮,对面的山顶,夕阳露出半张脸,把他们的影子拉的长长的,慢慢的,两个影子连在了一起。
牵手已成自然,从小到大,他们的手一直都牵在一起。
她依靠在他肩膀上,发丝在风中,不时拂过他的脸颊嘴巴,他说了声‘洗发水的味道’拨了拨她的头发。调皮的风不肯停下来,不断挑衅着,他放弃徒劳的动作,报复性地一口咬住一撮头发。
只是用嘴唇合着,倒没有粘到口水——就算她不恶心,他也觉得恶心。
唐闲无聊地把玩着她的头发,捏成一柄小刷子把在脸上刷刷,编织出两根手指长的细辫子,觉得编的不好又松开,用头发弄她的耳朵,痒痒的,引起她的反击,又嘻嘻笑着。
把头发玩出几十种花样,然后,两人坐在田边的草地上,互相依靠。
依稀记得小时候,他们经常在与小伙伴玩闹过后,就趁着日落前,来到这里,吹着风,说这话。那时候大多是说些吃的、玩的、小孩子间的矛盾,十几年时间多大都记不清了,不过那些不重要,重要只有身边的人。
他们说着家里的事,谈起以后的规划,聊到唐闲提出的构思。慢慢的,跨越十几年的身影,过去的他们与现在的他们,变成两张照片,一张老旧,一张崭新,重合起来。
照片上,不变的稻田,同样的夕阳,还是他们俩。
有变化的是,矮矮的小小的他们长高了,长大了,还有以前是小女孩比较高,现在男孩已经比女孩高了很多。
“小闲。”
“嗯。”
“十年后,我们还会像现在这样一起坐在这儿看夕阳吧。”
“会的。”
“二十年后呢?”
“会的。”
“三十年后,四十年后,等我们都老了,白发苍苍的时候呢?”
“也会,只要你愿意。”
“未来,山还是这样的,稻田也是这样的,夕阳还是这样的,只有我们两个,慢慢从儿童变成少年,从少年到成年,到中年,到老年,最后化为两堆白骨,两堆骨头混在一起,分不出是你的还是我的……感觉,很美。”
“……分得出的,现在的科技手段很高。”
“科技是笨蛋。”
“而且我们这里的地段其实不错,我是说从大的方面,整个省这样的大范围。你看,这里,到这里,大概五六年吧,会建起一条高速公路,横穿整个小镇。然后你看那个地方,会被推平,然后建成一个机场……”
“我不喜欢这样。”
“这种事情并不以个人的意志改变,当然,只是我的想法,不过应该差不了多少。”
“小闲是笨蛋。”
“我是笨蛋,规划局的那群人只会比我更笨,其实……”
“小闲是笨蛋。”
“……”
“小闲是笨蛋。”
“好吧,也许他们为了保护自然环境,不会在这里通高速公路,也不会建造机场,十年,一百年,一千年小镇都不会改变,还是这片稻田,还是这座山,还是可爱的夕阳。”
“小闲真聪明。”
“……”
“小闲最可爱。”
“……我都二十五岁的人了,还可爱,你夸我成熟稳重我会更高兴的。”
“小闲是坏蛋。”
“……”
“我比小闲大四岁,你二十五,也就是说我已经二十九,再过一年就三十了。三十岁的女人,就成没人要的老女人了。你看,我现在还没有男朋友,碰到动心的肯定要很多年,然后,要结婚的话仅仅喜欢不够,至少要知人知面之心吧,起码得四五年时间了解,那时候的我就成豆腐渣……”
“才不会老,姐看上去最多和我一样大。”
“咳咳,我也这样觉得,不过终究还是老了,年龄摆在那,我长得老不老没关系。”
“那也不能随便找个人,不要觉得自己老了就随便找个人嫁掉,现在社会上坏人很多的。比起以前,现在的物质生活丰富,人的心思也变得复杂,真正专一的人在减少……所以,综上所述,要看清一个人四五年是绝对不够的,最少也要十几二十年。姐,不急的,你这么漂亮,有文化,性格又好,又温柔,典型的贤妻良母类型,就算到四十岁,都不愁嫁的。”
“打死你,你想让你姐成四十岁都嫁不出去的老**是吧!你这小没良心的,亏我从小那么照顾你。”
“你打死我吧。”
(这几章文风可以能有些变化,毕竟地球和修真界不一样,两者不是一个画风,所以文风也发生了变化……其实最近重温一遍隐杀,很喜欢里面的那种细腻的味道,感觉比较适合现在的情景,就试了试。当然,功力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而且香蕉大魔王的书,学者生像者死,我不会去作死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六章 我们结婚吧()
打打闹闹后,他们便手握着手,走过小桥,走过马路,回到家中。
唐玲珑带着甜滋滋的笑容,青春洋溢宛如少女,踩着轻快的脚步转身,伸手,抓住,嗖,夕阳的尾巴在手中溜走,夜晚降临。屋顶上空炊烟袅袅,家里的灶台被妈妈像宝贝似地打理出来,这一年多,每天都要烧上一次。
她说土灶台煮出来的东西,有种特别好的味道,不是城市的煤气灶台能比拟的,对此唐闲和唐玲珑不与辩驳。
话说以贤妻良母为终生目标的唐玲珑,洗衣、打扫卫生、针线、刀功、挑菜……样样都会,唯一一点怎么也学不会的,就是做菜,曾经在厨房当助手一个月后,妈妈就坚决不让她进厨房。
做菜这种事,其实并不需要多少天赋,做家常菜不复杂,只要掌握火候用料和做菜步骤,基本谁都能做几样拿手菜。
唐玲珑不笨,只是不知道怎么的,做菜天赋是负数的,一进厨房只会引起灾难。
所以家里做菜的都是妈妈,偶尔唐闲也会去偷偷做点宵夜,在妈妈的观念中,是不允许男人下厨房的。唐闲最执着的一次,是他出院后身体恢复,因为梦让他有种已经是特级厨师的感觉,怎么说都要做一顿饭。
最后呢,勉勉强强能吃吧,毕竟许久没下厨,做出来的东西比以前的都不如,也让唐闲确认梦只是梦。
到厨房外,两人探头,鬼鬼祟祟地瞅瞅,妈妈在烧火,大砂锅中装了些水,然后一个大木桶放在上面,盖子和木桶中间,放着一层白布。这是蒸笼,妈妈经常用它来蒸饭,蒸出来的饭粒粒饱满,又香口感又好。
不一会儿就被发现,两人被一瞪眼给赶出来,灰溜溜地跑到客厅中。
隔壁的婆婆正在和爸爸讲着些琐事,俩人安静地坐在一边听着,不过交谈已经到末尾,两三分钟就结束。阿婆这才注意到两姐弟,呵呵笑着,脸上的皱纹皱成一团。
“两姐弟的感情还是这么好啊,黏糊糊了十几年,也不腻啊?”
“不腻不腻,一辈子都不腻。”
“一辈子啊,夫妻才能腻在一起一辈子,姐弟还是会分开的,不过小玲珑愿意嫁给我家阿志,你们两姐弟也可以一直在一起啊。”
“才不要,我要嫁给小闲!阿志是丽华的,给他们一百个祝福。”
“呵呵,这孩子,这孩子……”
“阿婆慢走……”
唐闲斜靠在门边,瞧着热情高涨,突然间心情好到过分的唐玲珑,调侃着‘返老还童啦’‘姐姐加油,抓住青春的尾巴’‘姐姐越活越年轻,我是越来越老了’脸上是似笑非笑的表情。
所谓男君子动口不动手,唐玲珑是君子,不过是女君子,女君子与男君子不一样,自然是动手不动口。
她笑嘻嘻地搂住唐闲的脖子,不顾唐闲‘就要死了’‘不能呼吸了’‘姐姐是魔鬼’之类的话,向老爸求救,只得到‘好自为之’的眼神,于是唐闲被强硬地拖进房间,按在床上。
唐玲珑的闺房对他来说并不陌生,两人,在唐闲十五岁之前,他们就一直睡在同一个房间——市里的房子是两室一厅的小户型。
后来唐玲珑上大学了,两人才分开,唐玲珑大学毕业回家找工作的时候,唐闲又正好上大学。两人都步入社会,唐闲就被赶出去,在离工作地点近的地方租了间房子。
这个闺房,是唐闲恢复之后,才开始布置的,其中也有他的一些设计。
不过,墙壁上的这副照片是怎么回事?唐闲看着床头上方照片,照片中的他们,他看着前方,唐玲珑看着他,脸上都带着笑容,不知道是不是摄影角度的原因,感觉唐玲珑在亲他似得。
“我记得上面是幅风景画吧,山、树、牛、水的那幅画。”
“不好看,就换了。”
“可是……看起来有点像是结婚照吧,如果不是熟人看到,肯定会这样认为的。”
“不会被别人看见的,我不让其他人进来。”
“哦……”
就这样,半遮半掩,大大小小的示意,一次次的暗示性的挑明心意。虽然不明显,一次两次,会让人觉得自己只是想多了,误会了,但是每天都来个一两回,每次都巧妙地制造出暧昧的气氛。
两个月后,唐玲珑认为时机到了,唐闲就算再是木头,在自己这样一个大美女主动下,也肯定不会什么想法都没有。她问过,知道唐闲心中理想型的妻子,性格人品身材外貌能力,就是她这个类型的。
他肯定会做思考,然后,结论,只要他不是笨蛋都会得出那个结论。
“我们结婚吧。”
非常成功的,唐玲珑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唐闲没有露出任何意外之色。
唐闲思考了一会儿,问道:“我们已经在一个户口本上,结婚的话,不知道在法律上面有没有问题?”
“应该没问题吧。”唐玲珑眨眨眼,这些她倒是没想过,一直认为阻力只有父母,她道:“不是说三代血亲才不行,我们又不是血亲……我认识一个律师朋友,就是帮我搞定合同的那个,可以去问问她。”
他点点头,又提出几个意见,碧如‘要结婚,首先做出一定的成绩,现在的家庭条件要培养孩子压力有些大,最好等事业走上正轨’‘家里基本不用当心,以前的话有可能会反对,现在,我的这次昏迷,吓坏他们了,所以我提出的话他们肯定不会反对,慢慢想通也就接受了’。
“三十岁就是老女儿了,我想在变成老女人之前把自己嫁出去。”唐玲珑可怜兮兮道。
呃,所有的问题都被这句话给击倒,唐闲转念,一切以在今年之内结婚为前提谋划。如他所想,父母的阻力不大,妈妈还有些不愿意,像他说的是被这次昏迷吓坏,才答应下来,爸爸似乎是乐见其成的态度。
后来他们想起,一直催她结婚的,只有妈妈,爸爸每次都笑眯眯的样子,应该早就知道她的心思。
不久之后就定下结婚日期,妈妈念叨着也算是冲去这次生病的晦气这样的,然后,亲戚朋友那边就爆开了。她是养女这件事情,只有老一辈的知道,年轻一辈大多以为他们是亲姐弟,毕竟他们的感情好到过分。
各种一惊一乍的,一段时间唐玲珑电话响个不停‘弟控玲终于迈出这一步了’‘血缘已经阻止不了你们了’‘你把我们的小弟怎么了’这样掉了眼球下巴的惊叹。
解释是件麻烦事,还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有些家伙把他们当成稀有动物,特地跑来观看,结果自然被一脚踹回去。
总之,这个婚也算结的热热闹闹的,把冬天抄的火红火红的。
不过在结婚那天,也不是一帆风顺,说捣蛋也算不上,应该说是个小插曲吧。有人抢婚,是个女人,抢的还是唐玲珑,然后又抢唐闲,最后说什么‘不能结婚,结婚会很麻烦’的话,具体又说不出所以然。
出于对美女的优待,大家都只是把其当作婚礼上的趣事,那位小美女倒也没坚持,被劝退之后又神神叨叨几句,顺从的参加了婚宴。
结婚之后,其实也没多少变化,本来就是一家人,只是空出了一间房。
而那个在婚礼捣蛋的小美女,似乎缠上了他们,不知道怎么办到的,她说服了唐玲珑,成为他们创业的小帮手。
当然,不需要人的情况下,硬插进一个人的后果就是,没工资。
唐闲非常凶残的以零工资威胁小美女离开,小美女死皮赖脸的要留下,就算没工资也没问题,最终资本家的良心让那间空出的房间又开始住人,餐桌上多了一双筷子。
让大家都满意的是,小美女的厨房技能点满,妈妈在厨房终于有了帮手……很快妈妈便退化为成帮手,小美女成了厨房的主人,这是厨艺上的碾压,她用厨艺征服一家人的胃,真正融入这个家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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