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住着一户人家,三百多年前就定居,却一直神神秘秘的,没有与外界有任何交往。
不过那里门高府大,是向阳路第一大户人家,且在饥荒年间,经常施舍钱财,请人来施粥,救人无数。
人生总是起起落落的,也就那户人家像是常青树般,三百年来,住在这一带的人,很少没有接受过其恩惠的。所以那里虽然神秘,却不被人所恐惧,又因为人们对那户人家的敬重,而没有人去强行探查。
当然,几百年,总会些不长眼的毛贼,最后都被用来证明那个地方的深不可测。
所以看到俞明可,这里的人心中自然有种,见到传说中的人的感觉。接着是释然,也对,这样俊俏的小娘子,也只有那里才有资格拥有。他们都知道那户人家的规矩,知道俞明可的身份后,就没有再多问什么,只是亲近之意更浓了。
俞明可只是微笑,然后回家做饭,饭菜很丰富,既好看又香,她本就聪敏,又有足够的时间,早已把厨艺磨练到极致。
她装了两碗饭,两双筷子,两把汤勺。
“多吃点,这些都是你最爱吃的。”她夹了块红烧肉放在米饭上,看着空无一人的,夏雨常坐位子,眼中是能融化钢铁的温柔。
聊着家常,吃着饭,她脸色红润,兴致有些高,时不时笑笑,就像,就像夏雨还在的日子一样。
“什么,那不可能,不要老是异想天开好不。”“你说你想出去逛逛?好啊,本来就是多出去呼吸下新鲜空气晒晒太阳比较好,再窝在家里,人都要发霉了。”“今天我洗碗吧,你最近做实验挺累的,早点休息。”
天很亮,餐厅中,她在对着空气说笑着,笑的很灿然,几米之外阳光明媚,却比不过她的笑容。(。)
ps: 晚上还有一章,嚯嚯,明可很厉害的。
第一百六十二章 活着()
李彦不是原来的小二,而是在七年前被掌柜招进来的,并没有见过东家。
不过关于东家的故事他可是听过不少,有个漂亮的老婆啊,人长得帅气啊,各种聪明到上天的商业手法啊。听了不少,他就知道一点——咱东家不是一般人,很厉害很厉害的那种。
在他的认知中,掌柜的也很厉害,不说这家小小的有间客栈,就算是更大的酒楼,也绝对能够游刃有余。
不过掌柜的说他原来不是做这个的,而是当兵的,受了些伤做不了重活,也没什么本事。
然后因为一些机遇,在前任掌柜退下之前,被介绍给东家。
李彦当时就惊讶了,当兵的和掌柜,完全是八辈子打不着一杆的,更何况掌柜说他出生农村,本就没多少文化,就认几个字。
掌柜的说得到消息的时候,也和他一样的惊讶,不明白为什么是他。有间客栈几百年的声誉,就算没做大,积累下来的名气和人脉也远胜那些大酒楼,怎么也轮不到外行人当掌柜。
后来掌柜的才明白,东家要的只是个嘴巴严,品性好,肯认真做事的人。
至于能力,掌柜的是东家一手带出来的。
能将一个木鱼脑袋的当兵的,一年内调教成一个精明,呃,至少表面上看起来精明的掌柜,这是多么厉害的人啊,小二是想不到世界上有什么人能把他调教成掌柜那个模样。
对于有间客栈的东家,被掌柜神化的人物,李彦一直都很敬仰,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然后六天前,女主人回来的,李彦有幸看了几眼,果然是国色天香。就算是未施粉黛、穿着适合运动的普通衣着,因为赶路而带着些疲惫之色。也难以掩盖她的美丽。
女主人不是凡人,掌柜也不是凡人,可以想象两人的中心,东家绝对是更厉害的人,东家在他心中的模样渐渐出现些模糊的轮廓。
然后在今天,他心中的轮廓清晰了,清晰的让人感到恐怖!
大白天的,外面的阳光还有些刺眼,他干了不少活身上都出了汗,可是现在他却感到一阵发冷。感觉之前还人气旺盛的客栈。现在却起了连连阴风,见鬼了!
不是骂人,而是真正的见鬼了!
那个漂亮的女主人,倒了两杯茶,然后对着身旁的空气说话。那没有丝毫虚假的表情,自然至极的动作,说话中透露出来的感情,还有清脆的笑声,无不说明那位子上坐着一个他看不见的人!
他左瞧右瞧。换了姿势看,都看不见,不要说人,连个影子都没有——有影子的话就更恐怖了。
把那些客人。其中不乏有身份的贵客清下楼,宣布客栈暂停营业,就算是掌柜的,加上这间客栈的面子。也不容易。被掌柜委托好好照看,他也不敢私自离开,再害怕。也只能躲得远远的看着。
没一会儿,他就听明白了,女主人身边的那个鬼,不是别的,就是东家。
他的东家是个鬼!曾经在脑海中光芒万丈的形象,模糊的面容,现在就变成鬼气森森,青面獠牙应该不是传统的鬼怪形象吧,他不相信有人能对那么丑的鬼笑的那么开心。
“掌柜,掌柜的,东家是个鬼?”听到脚步声,李彦连忙跑到掌柜的身后,小声问道。
掌柜的叹口气,一脸愁容,还有,很深很深的伤感,他摇头道:“世界上哪有什么鬼怪,东家说过,自古的鬼都长在人心上,只要心术正,什么都不用怕,俞娘子,她这是唉。”
他在东家那里学了很多东西,东家不仅仅是教他做掌柜,也教他做人。
基本上就是把他原来眼中的世界给揉碎了,然后重新拼出一个世界给他看,一个更加道理分明,能让人看得清楚的世界,东家在他心中,不仅仅是个东家,还是人生导师。
所以他看得明白,这不是见鬼,而是女主人疯了。
前几天女主人回来时,说的那些话,他回家细思之后,就觉得十分不对。东家不是那样的人,东家绝对是个长情的人,能讲出那些道理,对那些道理有深刻认知的东家,绝不可能做出那种事。
且东家和女主人的感情,他一直看在眼里,他也担忧过东家会不会出事,只是女主人看起来还算正常,也就按奈下来。
而今天,女主人一走进客栈,他就看出来了,女主人的精神不对劲,马上暂停营业。
现在,看着女主人的模样,更是确定心里的猜测。
因为当时东家教他的时候,女主人也经常来凑热闹,他知道女主人是个不逊色与东家的能人强者。这样的人,就算东家变心,也绝对不会是这幅摸样,不是想办法把东家抢夺来,就是更干脆的恩断义绝。
出现这样的情况,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东家不幸遇难,女主人相思过度,出现幻觉,以为东家还在。
按照东家的说法,这是人体的自我保护,在心灵支柱倒下的时候,为了不崩溃疯掉,有人会换一个心灵支柱,而那些极端的人则会自我虚拟一个虚幻的精神支柱。
他能做出肯定的判断,是因为东家曾经讲过。
东家很厉害,不仅懂得做生意,懂得做人,在医术上面也是神了,所以他不怀疑女主人十年都没变老。
在那三年,他见到东家出手过几次,都是旁人眼中的绝症,结果自然是药到病除。其中一个就是类似的症状,不过那个女人是精神崩溃,疯了,失去理智,变成痴傻。
东家讲过其中的道理,对于那个女人,东家直接用神奇的手段封住她的记忆,让她的记忆停留在没疯掉之前。
不过他做不到,没那个本事,就算有那本事,他也不会去做。女主人这样的情况,虽然是疯了,但是也没疯,生活能自理,思维清晰,做事有调理,甚至如果接管客栈的话,能比他做的还好。
东家说医者只能管身心健康,至于别人想要怎么活着,管不了,也不用管。
掌柜的看了一会儿之后,就让小二退下,他亲自来服侍,和最开始学习的时候一样,给东家和女主人倒茶水。掌柜的也配合,假装东家就在那,端几碟小菜出来,还上了一壶热酒。
俞明可朝掌柜的点点头,道:“你以为我是疯了对吧?”
这和判断的不一样,掌柜的有些惊异,难道俞娘子其实还清楚着?可是既然清楚着,那为什么又
“你认为什么是活着,一种与死亡相反的状态?是肉身的存活,还是精神的存活?一个人的灵魂和记忆都消失的时候,那这个人如何才算活着?”俞明可如同一个哲学家一般,高深莫测道。
掌柜的傻了半天,勉强回答道:“精神吧。”
俞明可一拍掌道:“没错,就是精神。”然后她指了指心口,道:“他活在我这里,真正的活着,那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状态,凡人永远无法理解的状态,只有我知道,只有我能懂。”
果然还是疯了,掌柜的表面上配合着,心里已经在考虑是不是找个人照顾她。
这找人也不容易,普通人估计得被个吓死。(。)
第一百六十三章 日记本()
如今电灯虽然已经出现,但还未普及,多是一些权贵在使用。
向阳路不是什么富贵人家的聚集地,这条路真正称得上有名的,也就是夏雨和俞明可的家,他们家自然是第一批使用灯泡的。
夜晚,俞明可没开灯,整条街都暗淡无光。
府中一片寂静,没有虫鸣,连风吹过的声音都没有。主卧的门窗紧紧关着,不留一丝缝隙。俞明可盖着厚厚的棉被,整个人如同婴儿一般,卷曲起来抱住膝盖,缩成一小团,让被子完全覆盖住。
很冷,每天夜里都感觉到刺骨的寒冷,不管加多少层的被子都没用,心脏仿佛不再跳动,全身血液凝固。
可能白天的时候太活跃了吧,一个人活两个人的份,所以所有的活力都在白天的时候挥发掉。晚上,自然从身到心都是深深的疲惫,疲惫到身体不再动弹,血液不再流动。
没关系,没关系的,只要熬过去,新的一天来临,她又会恢复活力。
夏雨已经睡着了,所以,她也要睡着,让身体休息,才能维持明天两个人的活动。没错,这具身体已经不是她自己的了,夏雨就在她的身体里,她能感觉到,两个人真正的合为一体了。
永远永远不会再分开,也没人能将他们分开,带着安心的笑容和冰冷的身体,俞明可闭上眼睛,呼吸渐渐变得微弱。
后半夜,所有人睡最深的时候,城市是死寂的。
卧室,一片漆黑中,出现一些响动,声音很细碎,然后变为脚步声,嗒嗒嗒。脚步声从里到外。
咯吱,窗户被打开,清冷的月光斜射进去,一个身穿白色睡衣的女人,披散着头发,嘴唇几乎看不到血色,眼神和月光一样清冷。俞明可站了一会儿,关起半边窗户,坐到梳妆台前,对着镜子。慢慢梳理起自己的头发。
头发很长,很直,很顺滑,一遍就梳理整齐,而她却机械的,一遍一遍地重复梳理着,眼睛盯着镜子中的那个人。
镜子中的女人,不像人,看的久了。更有一种五官移位,变为另一个人的感觉。
慢慢的,慢慢的,俞明可眼中的清冷之色退去。嘴角弯起。
现在的她,更像是镜子中那个看的久了,变得陌生的女人。然后她放下梳子,走到床边。对着面前的空气轻呼:“哥哥。”接着掩口笑笑,又轻声道:“哥哥,你回来啦。”
三个月后。俞明可背着个画架跑到野外,到农田边找个地方坐下。
稻谷才微微泛黄,却已经长得十分茂盛,风一吹,一大片稻田如同海洋般,起一片片波纹。俞明可放下笔,按住帽子,几缕秀发调皮地跑到眼前,好大的一阵风。
等风平之后,俞明可又拿起笔,悠闲地画着稻田,绿绿的,黄黄的,蓝蓝的。
都是风景也太单调了,加几个人比较好,俞明可点点头,把自己画进去。头发是黑黑的长长的,帽子是蓝白色的,带着点花边,身上是白色带纹路的裙子,皮肤偏白色
然后,哥哥的头发短短的,硬硬的,身上是黑色的夹克,看起来特别帅,手上戴着一块表
两小时后,一幅画完成,一个少女坐在田边画画,前面是一大片稻田,绿油油的带给人好心情。她身边站着一个少年,少年笑的很腼腆,伏着身子,眼睛中是少女的侧脸。
“哈哈,搞定!”俞明可站起身,笑道:“漂亮吧。”
身后,一个二十多少的女人眨眨眼,原来已经被发现了么?而后她也笑了笑,道:“很漂亮,画中的那个男孩是你男朋友吧?”
“不是男朋友,是老公哦。”俞明可歪着脑袋道。
‘老公’是新鲜词,在这里流传甚,虽然没有取代正统称呼,不过大多数的年轻人都知道。
女人也是年轻人,还没被时代抛弃,知道老公就是丈夫的意思。眼前的女孩,看起来完全一副少女的模样,笑容特别的干净漂亮,没想到已经结婚,为人妇了。
“你老公可不够体贴哦,竟然让你这样的大美女一个人来这里,可不安全。”女人眨眼俏皮道。
俞明可的笑容有一种很深的感染力,容易让人产生好心情,本来心情有些抑郁女人,现在一看她的笑容,就马上开朗起来,女人觉得如果能天天和她在一起,自己能年轻好几岁。
听到女人的话,俞明可惊讶道:“老公一直在这里啊。”
俞明可指了指面前的空气,想了想,又指了指身旁的画,画中那个男孩,然后又若无旁人地和她老公聊起天来。
女人脑袋一僵,这时她突然发现,女孩问‘漂亮吧’并不是对着她,眼睛看的是她身前!
所以说她并不是被发现,而是自己误以为被发现了。
等等,女人看看画,又瞧瞧俞明可,忽然觉得这里有些凉飕飕的。这幅画非常的写实,简直就和真的一样,画中少年身上的每一个细节,都与这里的环境相配合。
风的方向和大小,导致衣服的褶皱,脸上的光彩,少年看着少女的神情,全部都那么真实。
不可能是凭空想象的!也许画了几十年的老画家能做到这种程度,但一个十几岁的少女绝对做不到!还有,现在明明是春天,画中的少年却穿着寒冬的衣服
女人僵硬着身体,不知道哪来的胆子,伸手向前碰触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她感觉自己的手指特别冰凉。
却见刚才还在笑着的少女突然皱起眉头道:“你还是快跑吧,老公生气了,他不喜欢别的女人碰他。”女人第一次发觉,原来她可以跑得这么快,绝对比兔子还快,然后她发誓这辈子都不来这里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转眼,又一个月就过去。
今天不打算出去了,就在家里休息吧,闲暇之余,俞明可便给家里做起大扫除。
“咦?哥哥什么时候写了日记。”俞明可在房间中找到一本日记本,打开,是新的,写的是近四个月的事情。虽然没有写名字,但是从笔迹中,她就认出是夏雨的字。
一七九四年一月二十四日,阴天。
看起来好像会下雨的样子,所以我们没走多远,就在棋社看看。看了一会儿,我不禁有些心里痒痒的,明可看出我想下棋,就代替我去向那些人挑战。哈哈,我和明可果然是心意相通,我都不用说话,明可就知道我想下哪步棋,我们合作,败尽棋社高手。
一七九四年一月二十五日,大雨。
今天和明可两个人窝在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