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业从草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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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业从草原开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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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侠肝义胆才学过人的陆铮情商却是欠费停机感情世界一塌糊涂导致开车分神出车祸殒命上天眷顾让他穿越到北宋末年的平行世界大华朝还带着神秘的系统系统提供的有些东西几乎是闻所未闻被救命恩人从狼群中救出醒来发现居然穿到了蒙古草原自己却是汉人身份美丽的草原双珠耿直热血的救命安达让他感受到了最质朴的情怀为救双珠草原掀起血雨腥风帮安达建立势力回到大华摇身一变中举人变才子助家族大兴商业外敌入侵朝廷无能没事我有三百勇士足够了树大招风引来强敌环视甚至世外高人且看陆铮如何搞发明兴家业秀诗词练尖兵皇帝都得来求他救命此为架空历史请勿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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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嗖。。。。。。

    高速公路上,一辆运动版的路虎揽胜急速驶过测速探头。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时速至少150。

    陆铮开着车,脑子里不断回想起之前5个月里发生的事情。那本来是美好的故事,为什么转眼间就让人哀伤心碎。

    陆铮家算不得是巨富,但是在自己生活的二线城市里也算是相当富足的家庭了。

    父亲是做生意的,矿业、房地产,都有涉及。但他并不是别人口中的那种不学无术,只知道拼爹的人。他自身多才华,能力出众,喜欢学习。

    医学本科毕业,读的书很多,文化底蕴不错。而且为人亲和、善良,最喜欢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甚至有几分天真。待人有礼,颇讲义气。

    为什么说他天真呢?因为他的梦想就是,让天下人都能不愁吃穿,人人快乐!

    他总是跑到乡下去义诊。自己带着大批药物,对于真正困难的人,分文不取。对于想来捡便宜的,也不吝啬用用自己学了很久的散打。

    他才华横溢,侠肝义胆。可在感情方面,却是运气不佳,甚至可以说是一塌糊涂。

    陆铮今年三十二岁了,之前一直都没有结婚。就是因为有几次失败的恋情,大部分女孩子都是冲着他家的钱来的。只是这些女孩掩饰的不好,没有足够的城府,被他提早看破了。

    之后就有点心灰意冷,觉得现在的这些女人不知道怎么了,只知道钱钱钱。拿着爱情、婚姻、身体的代价去交换物质。

    她们根本不是在寻找情投意合,可以相守一生的丈夫,而是在寻找无卡就能取现的提款机。

    这完全就不科学,自己读的那些书里,古代传承多少年的相濡以沫那里去了,只要两情相悦便至死不渝的爱情哪里去了?难道是现代社会男女平等了,反而造就了这种扭曲的情感世界?

    女人不赚钱不工作,连洗衣做饭都不愿意做,更别说伺候丈夫的传统了,那是什么鬼?

    只需要嫁人,就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生活了。而男人只要不能满足女人的各种要求,就是女人眼中无用的废物。

    其中最讽刺的是,在父母的催促下,他无奈之余随便相处了一个女人。

    这女人,长相普通,身材普通,高中文化,毫无特长。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一张口就是京城买房,百万彩礼!没房不嫁,没车不嫁,没彩礼不嫁,工资不上交不嫁,男人不听话不嫁,上述所有条件,少一条不嫁!!

    在这些恋情里,他不但损失了大量的金钱,也损失了大量的感情。

    陆铮终于决定换一种方式去寻找一下爱情,毕竟已经三十多岁了,父母也在催促,再不结婚也说不过去了。所以做最后一搏。

    于是他去了另外一个陌生的城市,隐藏了自己的身份,随便找了一份工作。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和李清秋相遇了。

    那是一次偶然,像是所有爱情故事里一样。他们在一次公司互动的商业酒会上认识了。

    李清秋穿着廉价的礼服,可看起来是那么的清新可人。她的表现就像是一个丑小鸭一样,呆呆的站在那里,不会和人互动,也有些不知所措。

    陆铮仿佛在纸醉金迷中看到了一股清流,让他心中一颤,那曾经冷了的心,又有了温度。就像是一个色盲,在黑白的世界当中,忽然看到了彩色的风景。

    他们很快相爱了,李清秋喜欢陆铮的学识渊博,喜欢陆铮的见多识广,更喜欢陆铮那种仿佛已经是事业有成而贵气逼人的气质。

    陆铮喜欢李清秋的淳朴、善良、和那种没有被社会污染的纯真。

    两个人可以挤在一个和别人合租的房子里,可以吃一份盒饭,可以为了看一场电影而好几天不吃肉。

    两个人一起做饭,一起做家务。每天到了上班的时间总是李清秋催促陆铮起床,两人匆匆跑去赶公交。

    李清秋节俭,总是把手里有限的钱规划的井井有条。因为电费很贵不舍得开空调,两人在寒冷的夜里,抱在一起,互相温暖着对方。

    而省下的钱,李清秋在陆铮的生日那天,为他买了一块手表,金色的。。。。。。很华丽。。。。。。

    终于,陆铮决定了。这个女孩,就是他的妻子了,就要和她,共度一生!于是,陆铮带着李清秋回家了,从一无所有的打工族,摇身一变“王老五”。

    陆铮爱李清秋,所以对她毫无保留,带着她去见自己所有的朋友。当然,大部分非富即贵。

    李清秋哪见过这种阵仗,出门路虎揽胜,吃饭星级酒店。陆铮的朋友也是各种豪车,唱歌专属豪华包间,走到哪都是VIP。

    买衣服只看品牌和样式而不看价格。吃一顿西餐,光一瓶红酒就是几万块。自己曾经梦想中遥不可及的水果手机,现在看起来像是一个笑话。

    李清秋眼里无限震撼的东西,只是陆铮的生活常态而已。其实,就现在的社会状况而言,这只能算是小富圈,完全达不到更高层次。

    毫无悬念的,他们结婚了。陆铮为了找到一个只爱人不爱钱的老婆而高兴。李清秋的心情却是复杂的,有种乌鸡变凤凰的感觉。

    他们幸福的过了一段时间。直到一天,陆铮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一切才变得有些不可捉摸起来。

    陆铮打算去偏远的贫困山区助教,同时发展农业养殖业。帮助留守老人儿童。这是他一直都有的想法。

    虽然现在大部分人能吃饱穿暖生活富足了,可还是有很多连饭都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在新闻里都可以看到。

    李清秋当时倒是跟来了。可在那个贫瘠荒凉的小山村里只呆了十多天就受不了了。于是发生了争吵。

    李清秋觉得陆铮是不务正业,那么好的家族产业不去做,跑来这里浪费时间。每天不是教那群没有教养的孩子认字,就是在猪圈鸡窝里瞎捣鼓。要么就是看着村外的田地发呆。

    而陆铮觉得这是本来已经富裕的人应该做的积善业的事情。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以他的学问和阅历,想要改变这个山村的生活状况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有什么不对吗?

    陆铮据理力争,生气之后说要靠自己的能力生活,而不依靠父母。总要为自己的一生,留下一些有用且美好的东西。

    陆铮留下了,李清秋走了。

    李清秋回到娘家,和母亲说了这件事。李清秋的母亲和她倒是很有共识。认为陆铮就是富二代,没有上进心。只知道做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还喜欢用理想做借口而虚度光阴。

    自己老子那么大产业,不知道赶紧把握到自己手上。在他身上,完全看不到希望。

    于是,一件让陆铮沉浸在新婚不久的幸福当中,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李清秋电话里话说的很决绝,只要陆铮不回来继承家族产业,那么就立即离婚。

    陆铮的心,又一次掉进了深渊。离婚这种话,是随便闹一点矛盾就说的吗?还是说离婚是用来威胁一个爱你之人的最强手段?

    陆铮又想起了之前的那些奔着钱来的女人,心中失魂落魄。以他的阅历,冷静下来不难判断李清秋的格局。

    很明显,她见过了好日子,有钱生活,就迷失了本心。陆铮这个人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陆铮能为她带来什么。

    哀大莫过于心死,这世界真的没有可以相濡以沫的人了吗?既然如此,李清秋也已经不是那个陆铮爱的人了,随她去吧。

    离婚办的很快很干脆,陆铮不缺钱,懒得打官司。婚后的别墅、车、银行存款。统统给了李清秋。就当是自己对曾经心动过的那份爱,做的祭奠吧!

    车速越来越快,陆铮自己却深陷回忆当中,毫无所觉。直到行驶到一个急转弯处,由于车速过快,精神不够集中。他反应过来以后,想要减速已经来不及了。

    索性放开了方向盘,还狠狠地踩了一脚油门。他累了,想休息休息。。。。。。随着车里飘来的那首《男人花》,陆铮飞出了高速。。。。。。外面就是深渊。

    那运动版的路虎,动力十足,流线刚劲有力,飞起来的样子,依然是那么迷人,让人忍不住想要拥有。。。。。。

第一章 魂兮归来 净土结义() 
身体很温暖,只是眼皮有些沉,脑子乱乱的,一片空白。

    陆铮醒来了,外面投进来的阳光有些刺眼。那光束里浮动的细小尘埃,清晰可见,仿佛舞动的精灵。

    空气无比清新,外面的鸟儿欢快的叫着,那是从来都没有听过的鸟鸣,清脆、婉转,仿佛在述说着什么开心的事情,真是好听。

    隐约闻到了青草的香气,这种味道,只有在别墅的园林工用机器修剪草坪时候才能闻到的,熟悉的气息。

    记得自己好像出车祸了,可这明显不是医院,自己是睡在地上的。虽然铺着很厚的毯子,身下还有好像什么动物的毛皮。软软蠕蠕的,但是,还是在地上。并没有床。

    仔细看去,这完全是一个大号的帐篷,底下圆的一圈一米多高,往上是圆锥形的,顶子尖尖的。就像是一把雨伞扣在一个木桶上。

    “毕海惹的一热森!”外面远远的传来了人说话的声音。可是听不懂啊。

    “系统检测到外族语言,语言系别为蒙语。自动启用语言互通功能,可使宿主熟练使用当前语言,此功能无消耗。”一个机械的女人声音在脑海里响起。

    陆铮还在蒙圈中的时候,一个风风火火的身影冲了进来。这身影很是壮硕,明显是个男人。身着长袍,脚踩长靴,带着一顶看不懂的帽子,直扑陆铮而来。

    “赛拜闹。。。。。。”这男人到了陆铮跟前一屁股坐下来,嘀哩咕噜说了一大串话。

    随后陆铮脑子里好像有一丝电流涌过,这人说的话变得能听懂了,就好像自己熟悉的普通话一样的明确。

    “休息好了吗?我尊贵的客人!你们这些迷途的羔羊,怎么去了狼群出没的地方,你商队的人死了几个,其他的都跑了。如果不是我阿尔斯楞正好在那里放牧,把你扛了出来,你就要回归长生天的怀抱了。”这男人大咧咧的说着。

    陆铮开始的时候有些大写的懵逼,随着这人说话的时候,脑海里有陌生的记忆侵蚀融合进来。

    这是一个十八岁少年的身体,跟随伯父到草原走商,遇到了规模极大的狼群。商队死了几个人,自己也死了,剩下的人都跑掉了。而陆铮就这样穿越到了这少年身上。遇到狼群之前的记忆却是一片混乱,极不清晰。

    整理了一些破碎的记忆,才知道这里应该是宋朝,只是这不叫大宋,叫大华。和自己记忆中的宋朝历史有很多一样的地方,却也有很多不同之处。

    历史的大致走向差不多,但是人物和事件上,却有很多不同。陆铮明白了,这应该是一个平行世界,是真真切切的古代。少年的记忆就是证据,而且巧合的是,这少年,也叫陆铮。

    “谢谢你,草原上的勇士,你救了我的性命,我会报答你的,如果你不嫌弃,我们可以结为安达。”陆铮用流利的蒙语说道。

    虽然不知道这个男人是如何把自己从狼群里救出来的,但是一定很危险。陆铮心中对这个陌生的汉子有着说不出的感激与亲切。

    阿尔斯楞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的说道:“如果挡住你的脸,不看你的衣服。我会觉得你就是土生土长的草原汉子,你说起我们的话来,根本就不像个汉人!”

    这时,那个机械的女人声音在脑海里再一次响起:“成功获得他人崇拜,崇拜值+10,崇拜值可用于兑换系统物品,也可以用于升级系统,获得更多物品及功能。由于宿主初次获得崇拜值,特发放新人礼包,存放在系统储物空间,请查收。”

    陆铮注意了阿尔斯楞的表情,明显阿尔斯楞是听不到这个声音的。只有自己能听到。

    额。。。。。。好吧,我穿越了,还带着系统!

    当陆铮完全明白了状况以后,很是庆幸。自己非但没有魂归天外,还穿越了,获得了系统,也获得了再活一次的机会。那么这次,陆铮决定,必须活得精彩!

    “哈哈哈。。。。。。你的性格也像我们草原的汉子一样直爽,我喜欢。你来到我的毡包,就是我尊贵的客人。你愿意和我结为安达,这是我阿尔斯楞的荣幸,我还没有汉人安达呢。你叫什么名字?”阿尔斯楞嗓门很大,豪爽且高兴的说道。

    陆铮刚才检查了一下自己身上,发现腹部有伤,已经包扎好了,小腿上也有伤也处理过了。看情况需要休养一段时间了。

    “我叫陆铮,十八岁,是大华人。听你刚才说,你叫阿尔斯楞吧?能在你的毡包做客,也是我的荣幸。”依然是流利的蒙语,陆铮自我介绍道。

    “阿茹娜,阿茹娜!快进来。我们的客人醒了,我要和他结为安达,快帮我们准备最肥美的羊肉,和最烈的酒!”阿尔斯楞抻着脖子,探头往外面喊着。

    过了一会,就听到一阵木桶碰撞的声音。帐口走进来一位提着几个小木桶的女子,看样子也就十六、七岁左右。

    她穿着白色的皮袍,袍子宽大,看不出身材。头上戴着一顶毛茸茸的帽子也是白色皮毛的。黑而细长的眉毛、丹凤眼、睫毛很长,挺翘的鼻梁,脸部线条有着蒙族姑娘特有的棱角,嘴不大。五官搭配起来恰到好处,给人一种英姿中带有婉约的美感。可一点都不显得矛盾,反而让人过目难忘。

    “哥哥,白色的冬天就要来了。希望今年能少死些人吧,你最好早做准备。还有啊,你们连话都说不通怎么就要结为安达了呢?我可不知道你还会说汉话。这些汉人就像狡猾的狐狸,总是用廉价的东西换走我们最好的皮毛。这汉人也真是的,从我进来就盯着我看,我的脸上难道有花吗?”阿茹娜的声音很是动听,就像是陆铮刚醒时听到的,那好听的鸟儿的声音。

    陆铮尴尬的看向阿尔斯楞,阿尔斯楞也呆呆的看着陆铮。

    “呼。。。。。。呼。。。。。。哈哈哈哈。。。。。。”忽然,阿尔斯楞大笑起来,起初还想憋着笑,可实在憋不住了,就索性大笑起来。

    陆铮也嘿嘿嘿的干笑了几声,想掩饰自己的尴尬。阿茹娜看着这两个无故发笑的傻子,一对毛乎乎的眼睛扑闪扑闪,左看看,右看看,显得很是迷茫,也煞是可爱。

    “美丽的姑娘,我为我刚才的失礼而道歉。你的美丽就像春天里最美丽花朵,天空上最洁白的云彩一样,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忍不住想多看你几眼,差一点就迷失在你耀眼的光彩下。阿尔斯楞救了我的命,我们汉人也懂得有恩情是要报答的。是我提出和他结为兄弟的。”陆铮几乎是不假思索的说出了这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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