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政面如死灰……
新的一天又结束了,清冷的月光下,只有李德政被绑在柱子上接受蚊虫的叮咬,其实叮咬他的蚊虫并不多,第一天被烧死的那些人的尸体和战马的尸体发出了难闻的臭味,吸血的蚊虫受不了火油刺鼻的味道不敢过来,而那些吃肉的夜间小兽全部都被那些尸体所吸引,李德政第一次发现原来蝙蝠也会吃肉。
野叟回来了,云峥立刻就将这位丛林贤者请进了自己的军帐,虚心的向他请教今天搜查森林的结果。
“走进丛林的交趾军队并没有走到我们的后面去,而是找到了另外的一条路,这对你来说可能是好消息,也是坏消息,好消息就是说这些人没办法立刻和你碰头狙击你,不好的消息就是那条路也能勉强通到七源州,如果他们抢先出了丛林,就一定会在七源州阻击你。”
云峥皱着眉头道:“他们的准备充分吗?我是指粮食和其他物资。”
野叟摇摇头道:“不算充分,那条路是交趾丛林中最难走的一条路,而且还远,而交趾人控制的另外一条道路会通到广源州,我知道你在来的时候就已经封锁了那条路,所有从那个地方出来的人都会被你们的军队剿灭,我担心交趾人已经派人进入那条道路了。”
云峥点点头,他不知道余靖率领的广南军队能不能帮自己堵死那条路,不过广源州已经是疫区,没有办法可想的李日尊可能会派死士去尝试一下,毕竟他手下的军队实在是太多了。
自己小看了李德政的几个儿子,还以为他们会在最艰难的情况下夺嫡,可是到如今,外面依旧没有任何动静,这不合常理。
最后离开的商贾已经安全到达第一个驿站,这是一个好现象,说明这些商贾确实在非常努力的往家走,超负荷载货的情形下,还能有这样的效率,很令人欣慰。
连续两天李日尊再也没有派军队来攻打军寨,甚至连晚上的骚扰也停止了,他的部下正在日夜不停的拓宽峡谷里的道路,只有开辟出足够宽阔的道路,他们的大型攻城器械才能运进来。
两侧山崖上的营地已经在遭受越来越密集的攻击,交趾人在山岭上开辟出无数条道路,蚂蚁一样军卒从密林中钻出来就疯狂的进攻营地,笑林和梁楫各自在山岭上作战,每天都有大量的伤员和战死者的遗体被运送下来,短短的一天时间,武胜军就伤亡了尽千名军卒。
云峥瞅着山岭上腾起的火焰,无奈的摇摇头,这是笑林和梁楫最后的防御手段,全军携带的火油全部被他们泼在那些绿意盎然的藤蔓和树木上,一把大火就让无数的交趾人从那些开辟出来的小路中抱头鼠窜。
云峥衷心的希望两面的大火能够多燃烧一阵子,帮自己拖住交趾人,可是一场不大的春雨彻底让他的愿望落空了。
这里守住的希望已经不大了,虽然比原计划的时间早了一天,他依旧下达了转移伤兵的命令,同时命令全军坚持到晚上。
这是云峥一生中渡过的最漫长的一个晚上,死伤惨重的交趾人终于退了下去,当笑林和梁楫站在云峥面前的时候,他几乎认不出这两个自己最熟悉的人。
笑林的腿上被长枪捅了一个透明窟窿,而梁楫的脸上有一道巨大的伤口从额头一直绵延到脸上。
亲自将他们俩人送到大象的背上,命令郎坦在前面开路,由野叟亲自带着连夜向森林撤退,云峥拒绝了吴杰要把军寨烧毁的建议,在打退一波试探他们的敌军之后,趁着月色也进入了黝黑的林莽之中……
第四百二十七章 聪明的野叟
李日尊每隔两个时辰就会对军寨发起一次冲击,这是他早就拟定好的战术,一个时辰之后战奴从悬崖小心的进入军寨时,才发现这里已经是人去寨空,寨墙上只有百十个假人立在城墙上,在明暗的火光中和真人无异,绑在木头柱子上的李德政也不见踪影,只剩下一具没头的尸体让人惊疑不定。
当李日尊要求把这具尸体当做李德政来对待的时候,招到了交趾皇族的极力反对,并且有皇子直接指出这不是父亲的尸体,催促李日尊快速进军,从宋人手里夺回父亲,只有确定父亲已经死了,或者被救回来,李日尊才能顺利的进行即位大典。
暴怒的李日尊当场杀掉了那位向来以仁孝闻名的皇子和其他反对者,这一切都落在了有心的眼中,这些有心人不但有其他皇子的眼线,也有武胜军。
一架八牛弩被牢牢地固定在大树上,三支粗大的弩枪已经被架构在弩槽上,在确定站立在那具假李德政尸体旁边的人就是李日尊后,先点着弩枪上的火药捻子之后,一锤子下去就激发了机括,三柄弩枪越过两百余丈的军寨空地,带着刺耳的尖啸直奔李日尊,方向早就是定好的,距离也是早就测算好的,之所以留下那具尸体就是要李日尊亲自过来查看。
刺客甚至不看结果,点着了缠绕在大树上的火绳之后,就被两个黑乎乎的高棉人夹着用早就选择好的藤蔓猴子一样的荡着向森林的深处遁去。
李日尊的护卫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异常,他来不及拖走李日尊,习惯性的用身体将太子挡在里面,力量强大的三枝重锤弩枪就像三柄铁锤轻易地击碎了护卫的大盾,锤头在击碎了大盾和一个护卫的胸膛之后,整只弩枪轰然一声爆裂开来,爆炸的碎片彻底的撕碎了李日尊的防卫圈,三枝弩枪爆裂的后果就是飞溅的蓝色磷火密密的笼罩了三丈方圆的地方。
见风即燃的磷火转瞬间就落在人群里,无论他们怎么扑打都无济于事,手上沾染上磷火,手会燃烧,衣服上沾染磷火衣服会燃烧,哪怕是兵刃上沾染了磷火,兵刃也会燃烧,李日尊惊恐的看着自己腿上燃烧的青色的火焰,怪叫着往身边的护卫身上蹭,那个已经着火的护卫惨叫一声就被侍卫首领一刀砍死,侍卫首领拎起燃烧的尸体,将尸体上喷溅的血液一股脑的倾倒在李日尊的腿上,鲜血带走了一些磷火,黑乎乎的燃烧的血液泛着一种渗人的幽蓝色。
等李日尊腿上的火焰熄灭之后,他已经疼的昏迷了过去,在昏迷过去之前,他依旧下达了全面警戒准备出击的命令……
李日尊醒来的时候早就天光大亮了,他第一时间看了一下自己烂糟糟的左腿,还在为昨晚的袭击感到心惊胆颤,就差一点啊,如果弩枪的数量再多一点,自己一定会被活活的烧死。
到了此时此刻,他对面前的宋军充满了恐惧,还以为宋军都是懦弱的,侬智高的乌合之众就能糜烂半边天,让他对宋军没有一个切实的认知,如果侬智高起兵的时候面对是这一支一万余人的军队恐怕根本就掀不起浪花,就被轻易地斩首了。
如果说军寨中间是被武胜军的远程武器控制,而让交趾武士的近战力量无法施展,那么,山岭争夺战,让他彻底的见识了一下宋军的战技。一想到自己亲自训练龙卫死伤了两千余人,李日尊就完全兴不起追击宋军的兴趣。
宋人的武器太恶毒,太恐怖了,残破的升龙城他看到了,尤其是那个巨大的缺口只要想起来他更是历历在目,什么样的力量才能将巨大的青石城门完全摧毁?
太医那药水轻轻地给他清洗烧伤的小腿,踌躇半晌才对他说:“殿下,火毒入体,只有拿刀子将上面的这层肌肉刮掉,您的伤口才会痊愈。”
李日尊挥挥手道:“该怎么做就做,孤王只需要早日痊愈!”
汗如雨下的李日尊为了证明自己的强悍,在太医为自己割肉疗伤的时候依旧在听取部下的禀告,升龙城毁坏之严重,周边寺庙毁坏之严重完全超乎了他的想象,当他听到整个皇城已经被付之一炬的时候,他连割肉的痛苦似乎都忘记了。
“殿下,升龙城已经不适合再作为皇都了,臣以为,殿下如今最重要的事情并非追捕已经遁入林莽的宋军,而是早日登基安定民心,少城王和大城王已经秘密的建立了盟约,准备杀死太子之后将交趾分成南北两部。
如果殿下此时依旧追击宋军,折损自己的力量,这正中少城王和大城王的下怀,宋军拿走的只是钱财,他们拿不走百姓和土地,只要殿下休养生息几年,那些财宝依旧会装满交趾的国库,何去何从请殿下早下决断。”
太子上师伽依的一番话彻底的惊醒了李日尊,自己只要和宋军多纠缠一日,就会损失一分力量,这是一种资敌的行为,就算自己将宋军全部剿灭抢回财宝,恐怕自己的力量也会所剩无几,想起自己那两个能干的弟弟,李日尊断然下令:“命玉龙关钱德万率领精兵五千继续追剿宋军,所部大军立刻回师升龙城,召集皇族和勋贵,孤王要在升龙城登基!”
伽依见太子到底听从了自己的建议,笑着点点头就下去准备,这一次真正遭灾的其实只有升龙城一城而已,虽说国库和皇宫宝藏被劫夺,对整个交趾国运的影响并不大,交趾乃是百城之国,这些损失,只要聚敛几年,依旧会有,更何况周边还有无数的国家可供自己劫夺,只需要将损失转嫁到别的国家身上也就是了。
云峥到现在还不能肯定交趾人会不会发疯追过来,按道理来说李日尊不会这么没脑子,自己离开军寨的时候留给他的大礼也不知道收获如何,此时此刻,和交趾追兵相距只有不到三十里让他非常的头疼。
山谷一战让武胜军元气大伤,笑林,梁楫,彭九,吴杰这四位悍将全部身负重伤,笑林好歹还能活动一下,其余三位只能躺在大象背上哼哼,所以断后的事情只能自己亲自上阵了。
云峥给自己留下来五十头战象,很可惜,大象的发情期就那么几天,回程的时候再也没有大象加入自己的象群,留下来的每一头战象都是一座战争堡垒,神臂弩在这样的环境里最能发挥自己的作用,强劲的动力让每一个冒头的交趾人都成了靶子。
“野叟大师,那些交趾人为何一定要随着林间道路追过来,难道就不能从两侧绕过去再攻击我们吗?”
已经俩天了,轻装简从的交趾人到底追上了云峥,本来很担心交趾人绕过自己去攻击前面的商队和后勤营,结果他发现那些交趾人从不插队,就这样死死地咬住自己不放,总是从后面发起进攻,这和送死差不多。窄窄的林间小路云峥觉得有十来把神臂弩就完全可以克敌制胜了。
野叟穿上衣服之后就多了一份古意,忧愁的对云峥道:“这就是道路的价值,所谓的道路就是森林中最安全的一条线,有了这样的道路,野兽蛇虫都不会轻易来到这些道路上,没有沼泽,没有瘴气,是最适合人通过的地方。
我现在很担心啊,交趾人已经知道我们在帮助你们,今后恐怕很难在交趾立足。”
云峥奇怪的看着野叟道:“你们在升龙城抢粮食,抢女人的时候人家早就知道你们的来历了,再说你们的样子特殊,瞅一眼之后想要忘掉都难,就算你们蒙上脸也一样。既然参加了抢劫,你们就该有被发现的觉悟才是啊!”
野叟还想说话,就听见树林里传来哔哔的哨子声,那些阴魂不散的交趾人又追过来了,云峥和野叟都躲在战象背上的大盾圈里,听着外面弩箭的鸣响继续讨论这些话题。
弓弦的声音响了一柱香的时间之后,就被大象慢吞吞的脚步甩在了后面,交趾人的弓箭够不到的地方,正是神臂弩发威的距离。
“其实你们可以到大宋来讨生活,因为有这一次的功勋在手,官府都会善待你们的。”云峥总觉得应该再来一趟交趾,如果每隔一二十年来一趟交趾收割一下财物还是不错的,所以他很想笼络住野叟和高棉族。
“呵呵,我们是森林的子孙,就该生活在森林里,离开森林我们会死掉的。”野叟回答的很认真。
想想也是,一个民族如果没有了自己的特色,确实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尤其是面对汉族这个有着强大同化能力的种族,其它小民族确实不该和他靠的太近。
“你不愿意我也没法子,既然你们喜欢住在森林里,那就尽量的住在靠近大宋这边的森林里,万一你们有危难的时候,我也好帮你,野叟大师,这一次非常的谢谢你,没有你们就没有我们此行的辉煌。”
第四百二十八章 流言
到了第一个驿站的时候,云峥打算给后面的追兵一个教训,野叟的族人早就告诉他后面的追兵并不多,而且那些追兵的粮食已经被他们偷走了好多,既然如此,这些人就没什么可怕的。
云峥的大军在森林里走动每隔一百里就需要建立一个驿站用来修整一下,补充食物和水,这些交趾人背着干粮袋子就敢追进丛林,这样的勇气让云峥佩服的五体投地。
不带吃的和水能在森林里活着的好像只有这些猴子一样的高棉人,他们的脚掌都已经快要变成猴子了,至少云峥就没见过那个人的脚底板可以围成一个半圆抠住大树的。
一两个人的水源好办,砍一种树藤就能解决,那种树藤不太多,只要拿刀子砍断,就会有清水流出来,味道不错,清甜可人。
但是好几千人喝水的问题就不是一两根藤条能解决的,别看森林里到处都是水洼,但是那些水要嘛有毒,要嘛里面有寄生虫,只要喝几口,短短几天那些虫子就会在你的肠胃里孵化出来,用不了多久,你的肚子就会变得很大,最后被虫子吸干全身的营养而死。
不要说森林里的水了,就连天上掉落的雨水有时候都会有问题,在这样的环境里,李日尊还派兵追杀,完全就是让这些人送死的,是为了堵交趾人的嘴,免得别人说他不救援自己的父亲。
天气越来越热,雨季即将到来,只要有会喘气的动物走过,道路两边树木上就像长满了刺,无数的蚂蝗伸长了身子想要吸点血,从树下走过,蚂蝗就会雨点般的掉下来,猴子帮将主打着伞,能清晰地听到噼里啪啦的声音。
大象已经夹紧了尾巴,卷起了鼻子,其余的地方皮太厚,蚂蝗根本就咬不动,至于战马,骑士每隔半个时辰就要仔细的检查一下,免得蚂蝗钻透绸衣跑进去吸血。
云峥外面套着一件蓬松的绸缎衣服,还戴着一顶斗笠,躲起来看着那些跟踪自己已经六天的交趾人,为了方便他们特意将驿站给他们让了出来。
果然,不到一柱香的功夫,交趾人就纷纷从林子里钻了出来,云峥几乎分不清这些人是人是鬼,他们进了驿站之后甚至来不及检查,就脱掉衣服鬼哭狼嚎的点着火烧烤匕首,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开始清除身上的蚂蝗。
光溜溜的人鬼不分交趾人处理完蚂蝗之后,才发现周围站满了举着强弩的甲士,因为身上套着绿色的绸布,在光线晦明的傍晚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来。
弩箭嗤嗤的从对面射过来,没有任何防御的交趾人哀嚎着倒在地上,只有那些刚刚走进驿站的交趾人依靠同伴身体的掩护,赤身裸体的逃遁进了森林。
武胜军没有追杀,那些光着身子逃走的人,在森林里是活不下去的,笑容满面的野叟又收集了大量的武器,不算从升龙城中得到的武器,光是这里的武器就足够武装他为数不多的族人了。
驿站成了死人的园地,武胜军已经没有办法再留在这里了,森林里的食腐动物已经在四周不断地巡梭,水桶粗的蟒蛇悄无声息的滑过来,开始吞噬尸体,就连远处的鳄鱼也迈着断腿跑的飞快,这是人家开盛宴的场所,武胜军不好打扰,迅速的抖掉身上的蚂蝗,沿着泥泞的道路继续向东。
一连走了三天,身后再也没有人来骚扰了,云峥在确定自己已经完全甩掉了那些可恶的交趾人,就下令在一座新的驿站里全军休整,他准备在里停留三天,据前面留下的消息,商队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武胜军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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