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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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 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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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云峥笑了,拿着杯子对那个少年说:“这个杯子我要了,不过,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你应该将自己的名字铭刻在杯子的底部,我相信,这只杯子会因为你的名声,而让他的价值倍增的。”

“诺楞格,我叫诺楞格,我还没有资格把自己的名字刻在银器上,我没有錾子。”小少年有些窘迫,两只手局促的在大腿上蹭。

“没关系,这只杯子我要了,但是你需要在被子底部刻上你的独门标记。”

小少年的眼睛立刻就发光了,取过杯子飞快的拿小锤和铜丝,在杯子的底部镶嵌出来了一只小狗,小狗的鼻子很大。

“这就是我的标记,狗鼻子诺楞格,如果镶嵌的铜丝掉了,或者杯子扁了,你拿来我帮你修补,不要钱!”

云峥大笑着在那个孩子比一般人稍微大了一点的鼻子上拿手指弹了一下,就付了帐,手里拿着这个银杯继续逛街。

邈川城实在是不够大,云峥甚至认为,一架八牛弩就能从城北将弩枪送到城南的城墙上。从那个制作银器的小少年那里到整座城池最高大的那间屋子的距离是一百一十七步,这个距离恰好就是一个战士从开始奔跑,在跑出三十步之后将速度调整到最佳,最后奋力投掷出标枪的最佳距离,在这个距离上,是标枪威力最大的时候。

云峥在遂川城转悠了半个时辰,就把这座城能去的地方都去了,甚至在遂川还顺便做了两笔不大的买卖,眼看着日头升到了头顶,确定角厮罗不会见自己了,这才怏怏的出了城回到了城外的商队。

角厮罗没有接见云峥,但是他却接见了巩丰,人还是如同以往一样的仁慈,笑容满面,巩丰自己知道,在这张慈祥的面孔下面的,会有一颗何等冷酷的心。

角厮罗翻拣着云峥的账簿,最后指着三十三匹战马的那一项问巩丰:“这些马为何不在纳税的范围之内?我记得青塘不允许商贾贩马。”

巩丰拱手回答道:“大帅,这些马并非云峥贩售所得,这三十三匹战马全部是青塘人送给商队的礼物。”

“他何德何能会受到青塘百姓的如此亲睐,你就没有查查这里面到底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我听说宋人商贾,最能钻空子,我们青塘的律法未免宽疏了一些,有些问题是我们根本就没有想到的,如果他在利用青塘百姓的淳朴和厚道敛财,就算他是大宋的官员,我也定斩不饶。”

巩丰摇头道:“司税所的都头亲自跟随这支商队进行实地监督,经过他们的所见所闻来看,这支商队确实是在老老实实地做生意,没有不法事发生。”

角厮罗忽的站了起来,再一次问巩丰:“你确定他没有不法事?战马是青塘人的命根子,怎么可能会轻易地赠送给一个商队?”

巩丰见惯了这样的恫吓,沉声道:“这是云峥在一路上治病救人获得的赠礼,您也知道青塘人如果把马匹送给那个人,就说明这个人对他的恩德很重,属下认为不可轻慢。”

角厮罗疑惑的朝身边的董毡看过去,董毡连忙说:“父亲,确实如此,这些战马总共有三十三匹,都是牧民送给云峥的代步工具,其中三匹战马就是在孩儿的眼皮子底下被送给云峥的,青谊结鬼章看到的更多。

云峥托青谊结鬼章向父亲问好,话里还说道这三十三匹战马的问题,云峥说只要父亲不愿意青塘马外流,他就打算拿这些马匹在遂川城交换一些货物,决不让父亲为难。”

“说的好听啊,董毡,你以后做事要学学这个官员商贾,他说不为难你父亲我,其实在说出这些话之后,他就把难题交到了我的手里,我若不同意青塘马外流,就会被牧民们看做小人,如果让这些战马外流,就开了一个非常恶劣的先例,不管怎么做都是里外不是人。

巩丰你和那个少年谈论了很久么难道说就没有发现他真正的意图?老夫总觉得一个聪明到这个地步的少年怎么可能会不畏艰险的来到河湟开拓商道,这样的年轻人在大宋也应该不多才是,巩丰,说说你的见解,马匹的事情就这样了,既然是情义的象征,我们就不好下手,这小子好命啊,如果他早来三年,老夫一定会抢夺他的财富,不管他聚敛了多少财富,到了最后就全是我们的,吐蕃人最值得依靠的东西还是刀剑。”

巩丰笑着说:“此人绝对是少年中的尖子,卑职以为,他来到青塘的目的不过有三,其一,出售蜀中的丝绸,这一点已经证实,去年蜀中遭灾,粮食减产严重,百姓手中的钱财都被粮商盘剥干净了,所以官卖丝绸就成了唯一的救民手断了,在这样的大事件面前,派出蜀中精英前来也就顺理成章。

其二,卑职探查得知,此人其实不是武官,最初是一介文官,您是知道的,在大宋,文官被替换成武官,这几乎就是一种羞辱,所以卑职猜测,这个少年人为了显示自己的才华,所以才来到青塘,这是他为自己捞政绩的一种法门。

其三:卑职总觉得此人目标不在我青塘……,因为他在青塘的作为非常的散漫,将自己的姿态降到了最低,所以卑职猜测,他有求于我青塘……”

第二百四十章 狐假虎威的道理

鸽子已经放出去了,云峥就在等候鸽子自己飞回来,董毡是鸽子,青谊结鬼章是鸽子,巩丰同样是一只鸽子。

鸽子会回家的,即使有一两只迷途了,总会有一些能飞回家,能够带来角厮罗那里的信息,不管角厮罗是对自己的官方身份感兴趣,还是对自己的敛财手段感兴趣,亦或是对交子感兴趣,只要有了好奇心,云峥就有把握借用角厮罗这张巨大的虎皮。

狐假虎威被世人所不齿,却不知这是弱小者最有效地武器,一只兔子单独到野狼的面前,不管他说什么,都逃不掉被吃掉的命运,如果这只兔子后面跟着一只老虎,或者大熊,需要战栗逃跑的就会是野狼。

云峥非常的想借用大宋这张属于大宋臣民的皮,披上之后才发现自己披的是一头肥猪皮,只会引来更多的饿狼和野兽,所以只能换一张皮披上,只有这样才能掩盖自己是只狐狸的本来面目,也只有这样,自己火中取栗的计划才能有机会实施。

野兽的法则很简单,就是弱肉强食,而西夏人和青塘人他们遵循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法则,大宋遵循的是另外一套蛊惑性很强的法则,幸好现在辽国也在学习这一法则,他们的野蛮本性还没有完全退却,等到野性消除掉之后,也就到了灭亡的时候了。

云峥有时候看史书的时候觉得非常好笑,一个个野蛮,健壮的民族,发展到最高阶段的时候他们竟然被懦弱的汉文化所吸引,抛弃了刀剑,开始和敌人讲道理,只要开始讲道理,他们就会被后起之秀吞噬,分割。这样的例子不知道有多少,那些野蛮人却从不知道悔改,于是就有了笑破汉人肚皮的那句话——胡人无百年的国运。

云峥从油饼事件发现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只要是人,天生就有安逸享受的惰性,追求美食,追求美丽的衣服,追求华美的宫殿,当然,这中间不能缺少妖娆的美人。

想要诱惑一个人,需要从触觉,味觉,视觉,听觉下手,充分的满足这些感受之后,被诱惑的人安宁的就像是在母亲的子宫里一般,也只有到了这个地步,自己才好下手。

佛家要求摒除五识,认为就是五识在污染一个人,讲好生生的纯洁无瑕的人变成各种恶棍,所以只要是佛家反对的,云峥就打算大力的推行,在某种意义上,自己就是佛门高僧眼中的天魔,云峥想知道自己一旦这样做了,会不会被打入无间地狱!

冬日的青塘空气清冽而干燥,冷风吹的人脸庞发疼,天空中只有鹞鹰在展翅翱翔,有时会会像箭一般的从高空落下,从草从里提起一只兔子,然后再飞向遥远的老巢。

狐皮裘衣不如老羊皮袄暖和,唯一的优点就是暖和,云峥在尝试过狐皮裘衣之后,果断的就抛弃了这个华美的服饰,继续裹上自己的那件老羊皮袄,除了在白白的羊皮上套了一层布帛之外,没有做任何的修饰,看起来古朴而厚重。

说道古朴,梁楫的衣衫最是古朴,一件巨大的老羊皮袄套在身上,走起路来威风八面,为了显示自己山东大汉的彪悍气,特意不穿里衣,赤裸着肌肉虬结的胸膛,站在寒风里半个时辰都不带动一下的,这就是二百五的做派了,商队中武功最高的寒林,这时候却像是一只慵懒的老猫,蜷缩在帐子口,晒着太阳,那双眼睛从来没见他睁开过。

别的人,包括梁楫,都迷上了骑马,不过在寒风里骑马,一个个都冻得鼻涕流的老长,不过寒风也不能阻碍他们骑马的热情,营地里有三十三匹骏马,这时候不骑,以后未必会有骑马的机会,他们笨拙的骑马姿态没有少被牧人们耻笑,人家骑着光背马,赤手空拳也能用胳膊把这些厢军从马上弄下来。

不管是牧人,还是厢军,对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冬日里的活计相对的少,所以牧民很喜欢和这些厢军打成一片,更何况还能有美味的油饼和米粥喝。

云峥吩咐过了,营地里的酥油茶不要停,不论谁过来,都送一碗酥油茶暖暖身子,天寒地冻的日子里,谁不喜欢热气腾腾的酥油茶呢?更何况送茶的那个家伙脸上堆满了笑意,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

“浪里格,我不相信你还能把我从马上拽下来!”梁楫很明显的急眼了,被一个精壮的青年牧人一连从马上拽下来三次,脸都丢尽了,操着磕磕巴巴的河湟地方话向年轻的牧人发出挑战。

梁楫见年轻的牧人抱着胳膊轻蔑的看着自己,回头四处看看,咬着牙把自己的解腕尖刀连鞘拿了出来,放在草地上说:“你如果还能把我从马上拽下来,这把刀子就是你的。”

这是一把很漂亮的刀子,是梁楫从剿灭赵三炮的战利品里挑出来的,绿色的鲨鱼皮刀鞘,在北方难得一见。

年轻的牧人看看刀子,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在地上疾走了两步,手在光背战马的背上按了一下,身子就飞了起来,稳稳地落在马背上,战马好像没有半分的不适应,瞅着已经跑远的梁楫,露出大白牙笑了一下,在马的脖子上摸了一把,那匹灰马就叫唤了一声,追了下去……

云峥从帐篷里看到了这一幕,知道梁楫的宝刀保不住了,浪里格是著名的“铁鹞子”原本是西夏人,后来因为战乱,才逃到了河湟,铁鹞子是西夏人中最厉害的勇士的称号,据云峥所知,整个西夏人中间能被称为铁鹞子的,也不超过五百人。

浪里格简直就是一个传奇,如果不是云峥一贯的保持着谦虚谨慎的态度面对所有的人,就会错过这个英雄人物,因为他是孙七指的朋友,两个人窝在干草堆里喝酒的时候被云峥发现了,云峥没有斥责孙七指,而是让人给孙七指再拿一壶酒过来,说这家伙喝酒就好好喝酒,怎么钻草堆里喝。

很小的一件事,云峥转眼就忘记了,到了晚上,孙七指搓着手出现在云峥的帐子外面似乎有话说,云峥请他进来后,他才磕磕巴巴的说浪里格打算在商队找个差事干。

云峥比较忌讳为人加入自己的队伍,不过听说浪里格是西夏的铁鹞子之后就立刻改变了主意,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让孙七指把浪里格招进商队,工钱给的也不是太高,和一般地掌鞭没什么区别。

据云峥所知,铁鹞子在西夏军中是一个异类,几乎和后世的特种兵是一个模样,在军中担任突击搜查,以及担当斥候的重任,人数虽少,却是精锐中的精锐。邈川城的对面,就是西夏的卓洛和南军司,云峥猜想他是从那里逃出来的。

猜想这东西只要起个头就会自动的延伸下去,既然浪里格从五年前就已经到了河湟,那么能把一个前途无量的铁鹞子军官逼得到处跑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李元昊。

云峥把历史往前推五年,然后他就发现那一年刚好是西夏兴都王野利遇乞死的那一年,种世衡卑鄙的盗走了野利玉乞的宝刀,并谎称这是野利玉乞投奔宋朝的信物,而这把宝刀又是元昊亲自赐给野利玉乞的。种世衡活用《孙子兵法》的“生间”和“死间”,终于让元昊下定了决心,腰斩了野利玉乞。一代西夏名将,走上了最凄惨的末路。

走上末路的不只是野利遇乞,还有他庞大的族人,跟随自己的族长一起死于非命,当然,她美丽的老婆没藏氏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李元昊的老婆。

这个女人也就是后来也成了西夏的皇太后,浪里格如果不是野利遇乞的族人,也必定是人家的家将,落到现在这个地步还是说的通的。

这些人如今都是惊弓之鸟,对他们太好,他们就会生出强烈的戒心,毕竟是大名鼎鼎的铁鹞子,所以云峥打算先把这头隐藏身份的孤狼先弄成自己的家将,有这样一个箭术,骑术高手,对自己的帮助非常大,能躲过铁鹞子的只有铁鹞子自己!

云峥放下手里的笔,从帐幕的缝隙里往外看,命令自己的部属必须非常的熟悉骑术,这也是云峥的目的之一,在西夏那个危机重重的地方,云峥的打算就是见势不妙立即远遁千里。到时候没有一个好骑术可不行。

浪里格如愿以偿的赢了,在马上俯下身子从草地上抄起那把短刀,朝垂头丧气的从地上爬起来的梁楫挥挥手,就跳下马,去找孙七指喝酒,他在云峥商队里的任务就是照顾三十三匹战马,他非常的喜欢这个活计,孤身一人住在草料棚子里,一袭老羊皮袄,一张包裹在羊皮里的大弓,一把折铁刀就是他全部的家当。

青谊结鬼章来了,看见云峥的部下在练习骑马,嘲笑了一番就进了云峥的帐子对他说:“阿大要见你!”

第二百四十一章 骗子云集

青谊结鬼章出去找食物的时候,云峥一个人坐在帐篷里快速的把自己来到青塘做的事情细细的回想了一遍,可以了,没有漏洞了,现在要做的就是向角厮罗阐明自己的想法,能不能说动这个枭雄,云峥一点把握都没有,只能随机应变。

既然已经和人家的儿子结成了朋友,这次见面就只能矮人一头,一套精美的茶具就是云峥的手信,两罐子今年的新茶加上一条洁白的哈达是云峥表达晚辈敬意的方式。

这种场合只能由陆管家和猴子陪着前往,一个机灵,一个持重,想必这样的组合是最完美的组合了。

到了这个时候云峥不得不脱掉老羊皮袄,穿上名贵的火狐裘衣,头发老老实实地扎起来挽成发髻,一根青玉簪子显得整个人都精神起来,腰间挂上玉佩,天青色的儒衫让黑脸的云峥显得多了几分儒雅的气息,这是云峥刻意为之的,宋人么,不给人儒雅的感觉还能给人家什么感觉,细节有时候是决定成败的关键,云峥把自己仔细的洗刷了一遍,指甲缝里都用毛刷子刷过,不允许有半点的黑泥。

青谊结鬼章看到云峥这副打扮,惊讶地叼在嘴上的油饼都掉了,吸溜了一下口水,围着云峥转了两圈子,好奇的碰碰云峥的发簪,有摸摸云峥的玉佩,今天的云峥干净的过份,最要命的是身上还有一股子非常好闻的香气。

“你别碰好不好,这是去见长辈,必须讲究礼仪,喜欢簪子和玉佩等我拜访完长辈就送给你,另外,你不要在我脖子上嗅来嗅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想吃了我!”

青谊结鬼章摇摇头说:“簪子,玉佩我家也有,从西域过来的暖玉,比你这套还要好一些,为什么我戴上只会招来耻笑,你戴上比女子戴上还要讨人喜欢?”

云峥翻了一个白眼说:“书读千遍,文气自生,玉这个东西和文人其实是最配的,这叫做儒雅气,你一个骑马耍锤子的和我这个读书人比文气,你这是找不自在,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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