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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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 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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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顺便再扯上几尺绸缎打算去献给庙里的神灵。

这样一来就非常的和谐,吃油饼的人少了,云峥终于松了一口气,见席子上还有些油饼,就大方的往牧民带来的孩子手里塞,不要钱。

只要你愿意付出,在哪里都能交到朋友,坐在一群牧人中间,强忍着羊臊气,听着“包中”唱歌,如果没有难闻的气息,云峥非常的喜欢这些淳朴的歌谣。

美丽的姑娘在岭国,

她往前一步能值百匹骏马,

她后退一步价值百头肥羊;

冬天她比太阳暖,

夏天她比月亮凉;

遍身芳香赛花朵。

蜜蜂成群绕身旁;

人间美女虽无数,

只有她才配大王;

格萨尔大王去北方,

如今她正守空房。

第二百三十六章 商贾都是贪婪的

如果云峥带着千军万马来到青塘,这时候一定会被董毡打的落荒而逃,根本就用不到角厮罗出马,战斗,勇猛的战斗是吐蕃人与生俱来的本能,这是恶劣的环境赋予他们的宝贵财富。

但是云峥避开了吐蕃人最强的一点,在向青塘原始的商业进攻,在这个卖油饼都能让买家疯狂的地界,云峥认为自己应该有更大的作为才是。

赚钱这是肯定的,从董毡允许自己以物易物开始,注定青塘极度脆弱的货币体系就会被摧毁,只要是明眼人就会看出货币在交易中的作用,因为有用,自从贝壳货币出现,人们经过数千年的时间才慢慢走上了货币交换的路途,现在,因为大宋货币的不规范,青塘的人就会走回头路。

青塘这个绝世美女正在独守空房,就像歌词里格萨尔王美丽的妃子一样,是经不起云峥这头洪荒猛兽侵袭的。

只要高兴,牧人就会唱歌跳舞,他们崇尚简单,简单的作战,简单的生活,还有简单的交换,他们不知道,交易的过程越是复杂,这中间产生的利润就越大,当云峥代替他们成为货物的供应商之后,整个草原的商业都会产生变化,云峥会像吸血鬼一样吮干他们的最后一滴血。

不过青塘这头肥羊过于强壮,云峥很希望能多几个人过来帮着吸血。

手舞足蹈的跳了一阵子舞蹈之后,云峥抹掉额头的汗珠,回到了自己的帐房,陆管家的老脸笑的就像一朵花一样,按照目前的模式进行下去,四千多匹丝绸,不用等到去西夏,就能全部换完,堆积如山的牛皮和羊毛毡,让老管家几乎忘记了自己还在青塘。

“姑爷,咱们的丝绸还能把价格调高一些,您为何不允许呢?”高兴了一阵子的老管家也有了别样的雄心。

“不能提价,必须给牧人一种错觉,自己卖羊皮的钱根本就不如直接拿羊皮交换到的丝绸多,你不必问为什么,从明天起,我们的商队就要离开这里继续向草原深处进发,最好能在邈川城做完最后的交易,这是我们的第一笔交易,所以要打响名气,要草原上所有的人都知道我们不是吸血鬼,是规规矩矩的以货易货的好商人,不但要我们满意,也要让吐蕃人满意才成,只有这样,才算是打开了商道。”

陆管家现在对自家姑爷的睿智佩服的五体投地,丝绸从蜀中运到吐蕃,原以为会赔本,没想到这里的人这样的喜欢丝绸,虽然脏了一些,穿上丝绸有些糟蹋,不过,东西已经卖给了人家,怎么处置是人家的事情。

老管家很清楚自家用丝绸换到的这些东西的价值,在成都府一条羊毛毯子的价值比同样大小的丝绸要贵三倍不止,但是在这里三条羊毛毯子才能换到同样大小的一块丝绸。

从来没有人拿着丝绸到草原上贩卖,所以它的价格是按照大小来确定的,一旦用铜钱来衡量,就没有这样大的利润了,这是一个秘密,需要严格的保密,相信以后过来的商贾也会严格的按照这样的价格进行操作,杀他的头都不会泄露。

老管家出了账房,看着那些牧人欢天喜地的互相把丝绸挂在对方的脖子上,第一次觉得蜀中的丝绸就该卖到草原上来,而不是卖到其余的什么地方。

角厮罗站在草原上,看着枯黄的草一直绵延到天边,无数的牛羊正在低头啃食枯草,努力地为自己身上添最后的一道秋膘,只要这里的牛羊健壮,青塘的地位谁都无法撼动。

和大宋结盟,亦或和西夏结盟,角厮罗心里有一本明白账,自己并不够强大,没有办法同时应对西夏和大宋两个对手,必须从中选择一个盟友保证自己不会同时受到两面夹击才好。

西夏的元昊很明显不是一个好的盟友,角厮罗不敢指望一个连自己母亲和怀孕的妻子都杀的人能够遵守盟约,相比之下,大宋就温和得多。

那是一个奇怪的国度,只要自己低头称臣,就能得到好多自己做梦都不敢想的好处,他们似乎只在乎一个名义,不在乎实际的好处,这样的代价角厮罗出得起,只要能保住青塘,就算再卑微角厮罗也不在乎。

因为有更加富裕的大宋在身边,元昊才没有向自己发起进攻,所以角厮罗虔诚的希望佛祖能够保佑大宋万古长青。

一声唿哨从地平线上传来,角厮罗的眼中满是慈爱之色,这是自己最心爱的儿子董毡回来了,他身边的那个人应该就是青谊结鬼章那个憨货,一个英雄三个帮,角厮罗还是认为自己儿子的帮手太少了些,不过董毡这孩子的眼光未免太高了些,他的两个哥哥他都不放在眼里。

看着站立在马蹬上纵马奔驰的儿子,总让角厮罗想起自己年少的时候,这是自己的骄傲,一个好的继承人对草原的主人来说比牛羊牧草更加的珍贵。

“父亲,我回来了!”董毡从战马上跳了下来,比他晚了一步的青谊结鬼章也下了马,不过这孩子嘴里嘀嘀咕咕的似乎在埋怨这什么,这就难得了,他很少有不满意的地方,即使有他也会用自己的刀子消除不满意。

“赛马谁赢了?”角厮罗哈哈笑一声,没有问董毡事情办得怎么样,而是直接问青谊结鬼章为什么会不满,如果董毡耍赖,角厮罗就打算判青谊结鬼章获胜,朋友之间公平很重要。

“阿毡赢了,大,今天本来有非常美味的东西,我想给您带一些,结果阿毡不许。”

角厮罗哈哈大笑道:“傻孩子,一点吃食而已,只要你心里想着大,就算不吃我也是甜蜜的,汉人总有一些奇妙的法子做出令人无法忘怀的美味,等到你年纪再大一些,就知道这个世上还有比吃东西更重要的事情,怎么,那个汉人商贾请你们吃东西了?他守草原的规矩吗?”

“父亲,他很守规矩,孩儿去的时候他已经到了青谷三天,这三天他没有进行一宗交易,一直在等候孩儿的命令。”

“他都带了些什么样的货物?茶叶?盐巴?白米?还是麻布?”

董毡疑惑的回答道:“来的人是一个年轻的大宋官员,官阶不高,孩儿非常的疑惑,他带了茶叶,也带了盐巴,麻布和白米也有,他甚至带来了药材,这些东西孩儿明白,唯一不明白的就是他带来了好多的丝绸!”

“到草原上贩卖丝绸?”角厮罗的笑脸顿时就阴沉了下来咬着牙问道:“他打算如何出售他的丝绸?想让牧民穿着丝绸做的衣衫放牧吗?”

角厮罗直接坐到草地上,示意董毡和青谊结鬼章一起坐下来,他准备给他们上一堂关于奢侈亡国的古老例子。

不等他说,董毡就说到:“他卖的丝绸不是供人做衣服的,而是作为礼品送给最尊贵的客人的,‘包中’们的歌谣里也有关于哈达的传闻,听说是莲花生撷取天边的云霞化成的,给人送上祝福,祝愿每个人幸福吉祥的。格萨尔王传里也有这样的描绘,孩儿听的很清楚。”

董毡说完,就从怀里掏出那条洁白的哈达挂在父亲的脖子上,并且送上了最诚挚的祝福。董毡说的和角厮罗心里想的完全不一样,从脖子上取下丝绸忽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味,这股味道很特别,似乎要一直钻到脑子里去,戴上这样的一条所谓的哈达之后,很舒坦,脑袋也非常的清醒,这绝对不会是什么污秽之物。

就在角厮罗拿捏不定的时候,董毡从怀里掏出一把碎铜钱放在父亲的面前说:“那个大宋官员说了好多孩儿不懂的话,只能向您请教。”

角厮罗看着那些碎铜钱从里面挑出那两瓣太祖铜钱放在平地上叹口气说:“这枚铜钱是最值钱的,后面的四枚一枚比一枚差,这是我们青塘的哀痛,明知道是大宋朝廷在使坏,我们却无法应对,如果这个商贾想要用最差的那种铜钱买东西,我们能做的就是提高一点价格!”

董毡摇头道:“那个人不用铜钱,他说自己准备以物易物,用他自己的货物换取牧人的货物,至于价格,由他和牧人自行商定,只要愿意就能交换,不愿意就不交换,直到大家都满意之后再进行交易,孩儿认为这个法子还算公平,就同意他可以交换除战马,甲胄刀剑之外的所有货物,但是要求他结束交易之后必须用铜钱或者白银来缴纳商税。”

“你不会就这么回来了吧?”角厮罗看着儿子问道。

“没有,孩儿派了人去监视他们交易,自己在远处拦住那些完成交易的牧民问过,交易的过程很公平,每个人换到的货物比用等量的铜钱买到的货物多。

有些牧民喜欢吃一种叫做油饼的食物,甚至不惜用战马换取,都被他拒绝了,还告诉牧民,一个油饼不值一匹马,也不值一只羊,甚至不值一张羊皮,他只值一大把羊毛。到了最后,他干脆就不卖油饼了,把那些东西都送给了小孩子。

您说过,商贾都是贪婪的,可是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圣人的美德,父亲,难道说您说的这句话出现了例外吗?”

角厮罗的脸色变得很严肃,看着云峥做生意的方向一字一句的对董毡说:“孩子,你记住,商贾都是贪婪的,这句话一点错都没有!”

第二百三十七章 最好的商队

“我们其实是非常贪婪的,比狼还要贪婪,可是我们要记住,在这里我们是朋友,所以必须要收起我们的白牙,利爪,还有血红的眼睛。

必须抱着最诚挚的心去攫取我们的利润,牧人一时拿不出那么多的货物交换,记着,你要在按照对等交换的原则榨干他最后一张毛皮,最后个一把羊毛之后,要把牧人非常想要的东西大方的送给他,当然不是给他全部,而是很小的一少部分,告诉他,这是朋友送给他的礼物,不能流露出半点施舍的表情,我们是来交朋友的,不是来抢劫的。或者施恩的。”

在角厮罗教育自己两个憨直的晚辈的时候,云峥也在帐篷里培训自己的部下,诺大的一个帐篷里全是甲子营里面最机灵的军士,他们是这场商业大游行中的主力军,猴子和憨牛也在,彭九在听到精妙的地方赞不绝口,而梁楫这样的笨蛋,已经睡得口歪嘴斜。

葛秋烟这时候才发现自己输得一点都不冤枉,她根本就想不到在她看来非常下贱的商贾之术,实际操作起来也是如此的恐怖。

现在才明白当初在皇泽寺,云峥为什么愿意将五沟的重要性告诉自己了,他打的主意就是把自己拖进一场交易,拖进云峥自己最拿手的节奏里,通过稀奇古怪的交易示敌以弱,最后再出奇兵,一把毒药就让自己的百十名部下魂归离恨天。

葛秋烟甚至觉得高昙晟也中计了,因为高昙晟也在和云峥做交易,葛秋烟不认为心高气傲的佛子谈交易的本领会比云峥强。

好在有极乐丹,给了葛秋烟一点来之不易的信心,否则她会在第一时间逃离这里,这里根本就是一个邪恶的大本营,弥勒教的秘密监狱也比这里干净。

云峥的商队在缓缓的向邈川城进发,生意做了一路,好事也做了一河滩,这一路上,修桥补路的事情没少干,他甚至在一个刮风的下午,停止做生意,派出自己的部下帮着一对年老的牧人到处寻找走失的羊羔,彭九冒着危险从沟壑里拴着绳子把羊羔救上来的时候,这里的牧人对这支商队的好感已经上升到自己人的程度了,虽然那只小羊羔被救了上来,感激不尽的老牧人大笑着杀死了小羊羔的母亲,做成美味的手抓羊肉款待这些找羊的好人。

彭九死活不白白接受老人的羊皮,二话不说从粮车上装了三碗米硬塞到老人怀里,请老人家熬点稀粥御寒。

别人都在欢笑,到处都洋溢着和谐喜庆的气氛,只有葛秋烟越看越觉得浑身发冷,武艺高强的葛秋烟在这一刻终于发现,自己才是身处狼群中的那只可怜的羊羔!

云峥发现,把这些中成药送出去的效果要比卖出去的效果好十倍,自己只会治疗一点轻微的跌打损伤,也会治疗一点头疼脑热,到了草原上,云峥惊奇的发现自己居然是神医。

难道说草原上的情况都是一样的?封闭落后的雄鹰部是这样,难道庞大无比,离大宋很近,也相对富裕的青塘部也是如此?

最后的结论就是如此,自从云峥给一个哭闹不断的孩子治好关节脱臼的毛病之后,就有无数的人过来找神医看毛病,那个孩子被家人请了无数巫婆,还有高僧看过,都不能让那个孩子停止啼哭,还说这孩子是被邪魔入侵了,差点被放到火堆里烧死。

无奈之下想要云峥这里要个油饼安慰孩子,如果还不好,就只能是当做邪魔入侵了,云峥看不过眼,检查了一下这个脏孩子,结果发现是孩子的肩膀脱臼了,这样的疼痛大人都受不住,更不要说一个还不会说话的孩子了。

洗澡,除虱子,多喝开水,这样的万金油药方云峥不知道开出了多少,自己的帐篷外面永远熬着一罐子药草,治不治病的先要有医院的氛围才好。

人的自愈能力是非常强的,更多的时候,心理暗示要比治疗还要重要些,云峥自己就是这么认为的,真正让云峥的神医之名传扬开来的是一个脑袋被狼抓了一爪子的家伙,头皮已经被撕开,都能看见头盖骨,所有人都认为这个人已经活不了了,但是云峥发现,这家伙就只是头皮撕裂而已,只是脑袋肿的很大,拿酒仔细的清理了伤口之后,给他拿丝线缝上,三天以后,这家伙基本上就没事了,自己骑着马跑了几十里地追上商队感谢救命之恩。

监视云峥做生意的吐蕃人,对云峥的这支商队的好感达到了极致,见云峥总是把拿来卖的药材白白的送给牧民,他非常的不忍心,担心这样下去整个商队会亏本,这个年轻人就没脸回去见爹娘,所以不允许云峥白送,牧民们也不是白眼狼,送来的礼品根本就不容拒绝。

官员认为病人赠送给云峥的青塘马,的确是属于云峥的,这已经不是买卖的范围了,天上的雄鹰感谢恩人的时候命都可以不要,一匹马算得什么,所以云峥的帐篷外面拴着三十几匹好马,那个官员就当没看见。

高耸的玛尼堆上已经飘满了经幡,这一次已经有了各色丝绸制作的经幡了,被北风一吹,在草原上非常的显眼,这里是人与天神交流的地方,云峥恭敬的将一面哈达绑在绳子上,从远处搬来一块小石头垒在玛尼堆上,双手合十祷告一番才离开,这样的行为已经变成云峥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陆轻盈见到夫君穿着皮袄的样子绝对认不出来,她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想到这个有着黝黑面庞,大口的喝着酥油茶,一笑一口大白牙的吐蕃男子会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丈夫。

别人晒的都没有云峥这样夸张,这是他故意而为之,这里的紫外线非常的强烈,只需要七八天的时间就能把一个粉嫩的蜀中俊秀才变成一个彻底的吐蕃人。

他有时候会跑去没人的地方,趁着日头好脱得精光,让日头彻底的把自己变成一个黑人,做每一件事情都需要付出代价,随着事情重要性的提升,代价也会相应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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