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髡咄耆凑庵执蠹易迥诘穆壮5览恚炕故钦馄渲辛碛幸裕俊
(3)更有甚者,第63回写贾敬“宾天”消息传来,既没有人专门通知惜春,也未见惜春闻父亲突然死去如何悲痛之状。至于尤氏“独艳理亲丧”的全过程中置惜春为事外之人,反倒把宁府托给了尤家人。细察整个的丧事中,惜春既没有见老父一面,也没有为父送终尽孝的任何文字描写。古人云“死者为大”,秦可卿之丧是侄媳妇不露面已属有违常情,那么亲父之死不着一字就是没有人伦了!作者何以能够忽略到如此不尽人情的程度?
如果读者将以上事实细细品嚼一番,那就必然感到这是一个谜团——因为这太不违常理、有违常情了!
对此,读者如何解读?我想人们会有各种各样的答案。在我注意到这个问题时,思考了很长时间也没有真正解开自己的疑惑。不过我想到了一点。即要解开这个谜团的钥匙应该是第5回里所写的秦可卿“好事终”,那“曲词”最后的三句是:
箕裘颓墮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敬者,贾敬是也。
2005年11月10日
尤氏心内有什么“病”?
——《红楼梦》“春秋”笔法又一例
《红楼梦》一书多用“史笔”,前人洪秋蕃在《红楼梦随笔》中多有“抉隐”。例如“贾政不学无文”,“贾母确背前盟”、“宝钗矫诈盗名”、“袭人奸淫肆妬”等等,无不揭其隐恶,直吐胸臆。文末又云:“他如苟且之事,暖昧之行,诸如此类:举不胜书,莫不含蓄其词如诗人之厚,而又激扬其语如史笔之严,然则《红楼梦》真枕经葄史之文哉!”(见《书录》第242页)核之《红楼梦》书内正文,第13回秦可卿“病”死之经过,有脂批作证经过了“增删”,但所留下的文字令人“无不纳罕”已足醒世人眼目。他如珍琏蓉三人与尤氏姊妹之“鬼混”,亦多用不写之写,字里行间衬以“史笔”,明眼人心知肚明!
然而,细读《红楼梦》可见作者在贾敬身上更是用“春秋”法子以掩盖其人真面目。秦可卿之判词中有云:“漫言不肖皆从敬,造衅开端实在宁”二句道破天机。贾敬之死,出于吞丹砂烧胀而死,但作者加了一笔“守庚申”的情节,弦外之音昭然若揭。如果再细读第74回惜春与嫂子尤氏的口舌之战,我们又可见作者的“史笔之严”。例如,惜春在决心逐出入画之后说道:
如今我也大了,连我也不便往你们那边去了。况且近日我每每风闻得有人背地里议论什么多少不堪的闲话,我若再去,连我也编派上了。
于是尤氏反唇相讥道:
你是状元榜眼探花,古今第一个才子。我们是糊涂人,不如你明白,何如?
惜春还击道:
状元榜眼难道就没有糊涂的不成?可知他们也有不能了悟的!
从表面上看,这只是姑嫂之间话赶话说出的“气话”。但这段话背后却大有深意,因为宁荣二府是以军功起家,而唯独贾敬是“乙卯科进士”。巧的是正是这位独一无二的进士撇下偌大的家业不管,反去烧丹炼汞,结果是烧胀而死。“可知他们也有不能了悟的!”
重要的是行文至此,作者突然写出了一句雷霆万钧的话:“尤氏心内原有病,怕说这些话。听说有人议论,已是心中羞恼激射。”所谓“尤氏心内原有病”是什么“病”?“怕说这些话”又是什么“话”?追索一下,惜春只说了“我清清白白的一个人,为什么叫你们带累坏了我!”倘如此,读者不仅要问:尤氏为什么对“清清白白”四个字如此敏感,以至于“羞恼激射”?她原有的“病”是否与“清清白白”有关呢?
我很疑心,因为我想起第63回,那回目就是“死金丹独艳理亲丧”!所谓“死金丹”者即贾敬,“独艳”者即尤氏。尤氏“病”根即可由此而上下“抉隐”,或许这就是作者所用的“史笔”一例!
2005年11月18日
看着明白人,倒都是些呆子!
——惜春之“怒”三解
在贾府四位小姐中惜春年龄最小,也最怕事,见到是非绕着走。小说中写她“虽然年幼,却天生成一种百折不回的廉介孤独僻性”,最终出家为尼,与青灯黄卷相伴一生。
或许因为惜春太年小的缘故,小说中有关她的故事描写竟然不如某些大丫鬟,几乎被人们遗忘!她的全部“亮点”集中在第74回,回目中的“矢孤介杜绝宁国府”,写出了这位侯门千金的性格与“杜绝宁国府”的鲜明态度和决心。
惜春的性格与她的姐姐探春截然相反。探春是用自己的远见卓识和不可侵犯的威严来反抗王夫人指使下的抄检大观园行动。但惜春却以逐出自己丫鬟入画来发泄自己心中的积忿。小说中以特写的方式记录了惜春与嫂子尤氏的一场口舌之战,将她多年的识见、怨忿如同倾盆大雨一般激射到尤氏头上,让尤氏羞愧的难以自容。
在这场姑嫂“舌战”中,惜春除了向尤氏说明逐入画的原因之外,重要的是向尤氏指出了宁府之弊。尽管惜春说得十分隐晦,但那隐而含怒的指向却是十分清楚的。
(1)惜春明确指斥尤氏治家不严,令她(也包括宁国府)在大观园众姊妹面前蒙羞。当听说尤氏来到大观园后,惜春主动遣人来请尤氏。这是全部小说中唯一一次写到惜春与宁国府家人之问的近距离的往来——目的是“将昨晚之事细细告诉与尤氏,又命将入画的东西一概要来与尤氏过目。”当尤氏骂入画“糊涂脂油蒙了心”时,惜春直言不讳地指出:“你们管教不严,反骂丫头。这些姊妹,独我的丫头这样没脸,我如何去见人?”
(2)惜春用“风闻”二字,暗示宁府的“不堪”已成世人笑谈。小说中写惜春任由入画哀求留下也断然不肯之后说道:“不但不要入画,如今我也大了,连我也不便往你们那边去了。况且近日我每每风闻得有人背地里议论什么多少不堪的闲话,我若再去,连我也编派上了。”惜春虽身在大观园内暂住,但她是宁国府玉字辈小姐。然而她却把自己的“家”称作“你们那边”,显然惜春内心里已把自己划在了“你们”之外。“杜绝”二字当即由此而出。“不堪的闲话”没有明确的内容,但下面接着一句是:“我若再去,连我也编派上了”,则说明“闲话”不是政治上的“闲话”,也不会是经济上的“闲话”,而应是属于“道德风化”上的“闲话”。
(3)当尤氏听了惜春的话之后,气恼了,认为她说得“没个轻重”,“能寒人的心”时候,众嬷嬷说了一句“姑娘年轻”,惜春立即冷言反击道:“我虽年轻,这话却不年轻。你们不看书不识几个字,所以都是些呆子,看着明白人,倒说我年轻糊涂。”……“我清清白白的一个人为什么教你们带累坏了我!”这段话中的“我虽年轻,这话却不年轻”,是指她所引古人所说的“善恶生死,父子不能有所勖助。”四姑娘人小心不小,她用古人的教诲说明宁国府今日的沦落是任何人都无法救助的。因为宁国之“乱”根在今日子孙的“不肖”!
这就是四小姐的“了悟”。她不但要“杜绝宁国府”,而且她也同红尘“杜绝”。她的出世是她面对冷酷的现实而又无法抗拒的结果。她的心冷口冷是因为现实太冷,冷到有血有肉的活人都麻木了,冷却了!
大幕将落,只有疯子还在扭捏作态,而那些呆子竟然乐滋滋地看着这场虚热闹!
2005年11月10日
一支《寄生草》,填的真妙
——贾宝玉中举出家的伏线
《红楼梦》全书终以贾宝玉中举出家而落下大幕!
对于这个悲剧性的结局,有人质疑,有人不满,也有人愤怒。他们的气没处撒,于是破口大骂高鹗,硬是说这个“光明”的尾巴是高鹗给安上的,削弱了曹雪芹“原著”的战斗锋芒。当然,也有人不同意这种说法,他们列举事实说明那后40回的故事大体上与前80回相一致,虽微有小疵,但并非他人伪续。更有人认为,贾宝玉中举出家是完成了人生所有的“礼仪”之后的“自觉”行动,它的审美意蕴并不比抉微索隐者所说的结局逊色。这场争论究竟谁对谁错,谁高谁低,暂不必去下结论,再争论一千年、一万年之后或许有位智者会告诉人们一个满意的答案!
我个人始终认为,贾宝玉的中举、出家之结局早在前80回中已有了伏笔,而非他人“狗尾续貂”之作。
(1)小说第9回回目是“恋风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顽童闹学堂”。开学之日,恰巧贾政在家会客,听说贾宝玉要上学之事遂问李贵宝玉在学上念了些什么书,李贵忙回道:
哥儿已经念到第三本《诗经》,什么“呦呦鹿鸣,荷叶浮萍”,小的不敢撒谎。
李贵所说的“呦呦鹿鸣”句,取之《诗经·小雅·鹿鸣》篇,原句为“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古人以此为“中举”之兆,后一句“荷叶浮萍”表面上看是李贵顺口溜出来的,但作者却有寓意存焉——即“荷叶浮萍”乃是逃禅(出家)之兆。清二知道人在《红楼梦说梦》末条云:
金陵孙云本明府,名岩,亦喜说《梦》,殊能得雪芹言外之意。吾友陈子为述其语云:“李贵有‘呦呦鹿鸣,荷叶浮萍’之说,闻者皆笑其杜撰之俚。不知‘呦呦鹿鸣’者乡闱报捷也,‘荷叶浮萍’者闱后潜逃也。宝玉之末路已兆于此矣。”伏谶言于游戏之中,雪芹之惨淡经营,非明眼人不及此。
李贵之言“无意”,作者如是写则是有意——即“伏谶言于游戏之中。”
(2)至于宝玉逃禅之兆,非止此处暗喻。第22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中有两处文字值得注意。一是当宝钗念出《点绛唇》中《寄生草》时,“宝玉听了,喜的拍膝画圈,称赏不已”。曲云:
漫揾英雄泪,相离处士家。谢慈悲剃度在莲台下。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那里讨烟蓑雨笠卷单行?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
此以曲写宝玉之未来形景。二是宝钗之谜语:
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
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
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
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
接着小说中写道:“贾政看完,心内自忖道:‘此物还倒有限。只是小小之人作此词句,更觉不祥,皆非永远福寿之辈。’”显然,贾政已知道谜底为“更香”——“琴边衾里总无缘”!
(3)小说多次写到宝黛之间互探心底事,甚至以死明誓。一次当黛玉说到“死”的时候,宝玉立即说“你死了,我作和尚去!”这些话从字面上看或可说是小儿女一时口急不择言,但从文本前后的内在联系看,则是作者有意点染,伏脉千里。
(4)读者一定注意到小说“楔子”中的一段文字,即当绛珠仙草与神瑛侍者“下凡造历幻缘”时,僧道曾有言在先:“待三劫后,……同往太虚幻境销号。”黛玉先“泪尽而亡”已到幻境销号,那么宝玉的结局只能是要么死,要么出家。前者即不是作者意旨,后者出家则是必然之路——石归山下无灵气!
以此而论,贾宝玉中举之后出家的结局是《红楼梦》作者创作的原意,非他人所伪续之作。对此我是心领之神会之,倘是“寻根究底,便是刻舟求剑,胶柱鼓瑟了。”
2005年12月16日
一日倘或乐极生悲
——秦可卿“居安思危”的现代启示
作为小说人物,秦可卿的典型意义及其审美价值在秦可卿本身,而不在小说之外的所谓“原型”,这是中外任何小说研究的起码常识。阅读《红楼梦》、研究《红楼梦》,都必须遵循这一共认的规范。
简而言之,秦可卿的典型意义,主要在于她的“情可轻”是与恪守妇道的李纨的“桃李春风结子完”即“完美”人格相对立而存在。其次通过她的死及其丧事风光的描写,向读者揭示封建世家大族的恣意奢华和道德伦理的沦丧,引起人们对那个腐朽了的封建制度的怀疑与憎恨。
秦可卿是一个貌美而又心性忒高的青年女性。如果不是她的“情可轻”,如果她不是入了那个只有门前两个石狮子干净的宁国府,她的才干或许能够得到展示。可惜她生不逢时,终成那个制度下的一个牺牲品。但是,秦可卿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仍然给读者留下深刻记忆。
所谓“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的故事见于小说第13回,以“托梦”的形式写出来的。从“托梦”的前半部分看,秦可卿不仅是一个“知人善任”的人,而且还是一个胸怀见识能运筹谋划的女人。首先,她把自己的未了的“心愿”托给王熙凤——“非告诉婶子,别人未必中用。”这是因为她深深了解王熙凤“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项冠的男子也不能过”的人。其次,她给只知干缺少算的王熙凤讲了一通“永保”家业的大道理:
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悲生,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诗书旧族了!
然后,她指出:
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岂人力能可保常的。但如今能于荣时筹画下将来衰时的世业,亦可谓常保永全了。即如今日诸事都妥,只有两件未妥,若把此事如此一行,则后日可保永全了。
接着,秦可卿向凤姐提出两件重要的措施:
(1)目今祖茔虽四时祭祀,只是无一定的钱粮;第二,家塾虽立,无一定的供给。依我想来,如今盛时固不缺祭祀供给,但将来败落之时,此二项有何出处?莫若依我定见,趁今日富贵,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以备祭祀供给之费皆出自此处,将家塾亦设于此。合同族中长幼,大家定了则例,日后按房掌管这一年的地亩、钱粮、祭祀、供给之事。如此周流,又无争竞,亦不有典卖诸弊。便是有了罪,凡物可入官,这祭祀产业连官也不入的。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祭祀又可永继。若目今以为荣华不绝,不思后日,终非长策。
(2)眼见不日又有一件非常喜事,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要知道,也不过是瞬息的繁华,一时的欢乐,万不可忘了那“盛筵必散”的俗语。此时若不早为后虑,临期只恐后悔无益了。
由以上两段“原文”中每一位读者可以品味出秦可卿所“托”的“后事”的目的和重要意义了。古人有“未雨绸缪”的说法,秦可卿反复强调“早为后虑”即是此意。她虽然身在温柔乡,但能从眼前繁华中看到“盛筵必散”,即是看到“好”极必“了”的关系。这种远见卓识可以用“居安思危”四个字来形容绝不是溢美之词。可以说,在宁荣二府几百口人中我们无法找到一个人可与秦可卿媲美者。这正是《红楼梦》作者精心塑造秦可卿这个人物的真正目的,也是这个人物的审美价值之所在!
2005年11月20日
裙钗一二可齐家
——王熙凤的“宁府五弊”的现代意义
《红楼梦》中宁荣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