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可儿点头道:“也有小的,不过一般家都比较宽敞,但房子也旧。”
郑先哦了一声,此时张可儿已经看到了桌子上的满满当当的菜。
“天啊,大半夜的你要请多少人来?吃得了这么多的菜?”
郑先随后和张可儿落座两边,这餐桌是典型的中式风格却有着欧式格局,一条桌子很长,足足有三米长短,两边都坐下的话,能够容纳十多个人一起进餐。
正是这样的一张桌子上,摆放了满满当当的食物,总计不下三十多个菜sè。
张可儿搓了搓手笑道:“那我不客气了!随后张可儿双手合十,不住的念诵着什么。”
郑先知道这是洋鬼子的毛病,吃饭之前先要感谢这个感谢那个,郑先并不反对这个,人有感恩之心总是好事,但将一切感激都放在一个存在的身上,郑先就比较反对了,吃饭之前不是应该先感谢他这个忙了大半夜,一口菜都没有吃上的大厨么?
祷告完毕,张可儿随即动筷,这个典型的吃货吃起东西来一点都不雅观,筷子用的不算太熟练,就是勉强能够夹起东西来吃罢了。随后张可儿便开始围着桌子转。
基本上哪里有好吃的她就走到哪里,端个大碟子,找郑先要了一个大夹子,这边夹一点那边夹一点,夹了满满一盘子之后,便坐回座位大口开吃。
这样子就像是在吃自助餐一样,不过这么多菜不这样吃的话,还真就不成。
郑先此时发现跟一个吃货一起吃饭绝对是一种享受,因为你根本不必藏着掖着,可以完全放松下来,大口大口的甩着腮帮子来吃,不管你干什么对方的注意力都在饭菜上,绝对不会理会你。
吃着吃着郑先不由得皱起眉头来,这丫头也太能吃了些。
她吃的东西,足足比正常人多了一倍,这样的食量跟郑先没法比,但是作为一个正常人,这样的食量就多少有些可怕了。
就在郑先眉头皱起的时候,张可儿终于放下了筷子,哎呦哎呦的道:“不行了,不行了,再也吃不下去了。”
郑先松了口气,生怕张可儿被撑得肚子爆炸了,随即一笑,道:“今天晚上你就睡在楼上,我睡楼下,外面的雪还在下,你就算想走也走不了了。”
张可儿跑到窗口,将窗帘拉开,外面稀稀疏疏的几盏路灯照耀下,处处都是一片白茫茫的雪白。
张可儿露出发愁的神情来,道:“真的是想走都走不了了。对了,那个在路上抛锚的家伙怎么样了?就是举着花雨伞的那个家伙。”
郑先道:“那家伙的车已经打着火了,然后开着离开了。他说要我待他跟你说一声谢谢你。”
张可儿闻言,露出开心的神情来,能帮助别人总是好的。
张可儿想了想后道:“还是你睡房间里面。我刚刚睡醒,现在一点都不困了,我在客厅里面看看电视。”
显然张可儿觉得自己在客厅里面安全感更强一些。
郑先无所谓,直接上楼,郑先并不想休息,回到房间之后,郑先开始修炼。
郑先按照混元极道的修炼之法,不住的调整自己身躯的yīn阳平衡,要想找到一个最适合自己的平衡点,其实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一个人存在生老病死,都和体内的yīn阳平衡息息相关。
这个平衡若是发生倾斜,那么人就会生病,即便没有生病,也会处于现代人所说的亚健康状态。
若是能够将这种平衡把握到恰好的地步,就能够使得身躯变得健康,使人有朝气,jīng力充沛,做什么事情都会事半功倍,尤其对于修行大有好处。
这也正是混元极道的最有价值的地方。
说起来这混元极道其实算是一种辅助修炼功法,在修炼混元极道的同时修炼别的功法要比其他人快上许多。
郑先修为rì深对于混元极道的理解就越深刻。
想要找到身躯最佳平衡的那个点,对于郑先这种刚刚开始修习混元极道神通的修仙者来说,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个环节打通了,以后的修行就全都以这个点来进行了。这个环节要是打不通的话,那么混元极道的修为郑先将永远难有进一步的提升。
郑先不住的微调自己的身躯内的平衡,一点点增加阳xìng,一点点减少yīnxìng,一旦yīn阳两xìng差了些许,便会崩塌,一切打乱重新再来。
这就像是在摆放积木一般,越是接近那个点,越是累积得越高,只要有一点点的误差,这一堆积木就会轰然倒塌。
郑先不住的靠近那个点,然后又不住的崩塌掉,如此来回建设,足足耗用了整个晚上,都没有多少进步。
郑先倒也并不灰心,修行这种事情,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郑先收了修为,摇晃了下有些僵硬的肩膀,进入浴室之中冲了个澡,随后走出房间。
张可儿正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外面的晨曦照shè进来,给她的脸上镀了一层淡淡的金sè。
郑先不由得一笑,郑先似乎能够想象张可儿在沙发上坐了大半夜,到了早上的时候终于挺不住睡着了的样子。
郑先随后发现餐桌上的狼藉一片已经被收拾过了,这倒是叫郑先对这个脑筋和正常人有些不大相同的丫头有了点好感。
郑先看了张可儿一眼,说起来,当初郑先相当排斥张可儿,生怕别人和他走得太近被杀掉,此时的郑先却没有当初那种感觉了。
郑先并不打扰张可儿,放弃下楼,直接走上阳台,四周一片白茫茫的颜sè,空气清冷,头顶上的天空湛蓝得犹如一片大海一般。
郑先深深地吸了一口清冷的空气,冰冷的空气在肚腹之中游走,随后郑先吐出一口浓浓的气息。
吸了好几个月的雾霾,累积在身躯之中的杂质这一刻被郑先全部吐了出去。
不远处的别墅之中。
纳兰金凤喜气洋洋的亲自下厨,炒了一个鸡蛋,随后将鸡蛋还有面包拿出来,摆放在桌子上,还有一个硕大的牛nǎi杯。
。。。
第二百零七章 生不离死不弃()
鬼马从房间里面走出来,粗壮的上半身**着,露出犹如梯田一般的腹肌胸肌。。
鬼马要不是脸上有一块大大的胎记的话,光凭这身板,就足以迷倒不少人了。
鬼马的记忆正在逐步的恢复,此时已经恢复到了二十多岁的时候,想必用不了多久,鬼马的记忆就能够恢复到三十多岁的时候了,到时候鬼马就算是完全彻底的苏醒过来了!
当然这些都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鬼马竟然接受了纳兰金凤,从苏醒过来开始就不再对她有半点的打骂,要知道以往的鬼马可绝对没有现在这样的耐心。
这才是纳兰金凤最看重的东西,至于鬼马究竟变成什么样子,有没有记忆都没关系,只要鬼马知道她纳兰金凤的好,知道纳兰金凤是我的女人就足够了。
纳兰金凤对于鬼马的要求就这些而已,甚至不结婚都完全没有关系。
“醒啦,快来尝尝我的手艺!”
鬼马看着桌子上的炒鸡蛋,脸sè微微发青,他已经连续一个月早上醒来就吃炒鸡蛋,干面包了,鬼马不是不喜欢吃炒鸡蛋,但每天都这么吃的话,神仙也受不了啊。
但鬼马并未表现出一点点的不满,因为他看到后厨里面每天早上都要多出不少的各种各样的食物残渣,纳兰金凤不是不想给他做些别的,不过目前显然还在尝试阶段,做出来的东西都当成垃圾丢掉了。
鬼马有一次稍微尝试了一下,随后就觉得浙西食物当成垃圾丢掉实在是太正确了,这些东西若是端上桌的话,他鬼马脾气再好也得掀桌子了!饭菜和毒药之间还是很容易划分的。
鬼马期待着纳兰金凤有一天能学会别的什么菜sè,至少不必每天早上都吃面包卷鸡蛋,这总算是一个希望。
纳兰金凤看到鬼马出来了,立即甜腻腻的,犹如一个小姑娘一般跑到了鬼马身边,双手挽住鬼马健壮的手臂道:“早上好,亲爱的。”
鬼马看着纳兰金凤大清早就打扮得jīng致无比的妆容,随意的啊了一声,走到桌前的时候,纳兰金凤已经将椅子挪开,将餐盘摆好,随后忙忙碌碌的帮助鬼马将鸡蛋卷入面包之中,加入一片生菜片,挤好了番茄酱,用刀子将夹好了的面包卷鸡蛋的四个边切掉,使得整个面包看上去非常整齐。
鬼马伸手接过面包,免得纳兰金凤将其送进自己的嘴中。
被这样无微不至的伺候,对于鬼马来说,简直就是一种牢狱,所有的一切的事情,纳兰金凤都恨不得帮鬼马办了,也就是上厕所这样的绝对无法被替代的事情,鬼马才有那么一点自主权。
对于这样的照顾鬼马其实不厌其烦,但鬼马依旧承受下来,因为这和纳兰金凤为他鬼马付出的比较起来,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鬼马几口吃下面包,将一大瓶鲜nǎi一口气喝光,随后走到窗前,看着外面那皑皑白sè,开口道:“我出去走走。”
纳兰金凤连忙脱了身上的围裙,显然也要跟着去。
鬼马一笑道:“我出去转转就回来,很快的。”
纳兰金凤抱住鬼马的胳膊连连摇头道:“不行,不行,万一你一走就不回来怎么办?我再也承受不了你上次离开那样的情形了,从今之后无论你走到那里我就跟你到那里,确保你永远都不会离开我。”
鬼马无奈一笑,举起手来起誓道:“我鬼马,不论生死,这一生这一世,都在纳兰金凤身边,若有违背,永生不能接近大道,死后……”
纳兰金凤闻言,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随后连忙伸手捂住鬼马的嘴巴,竟忽然流下泪水来,喜极而泣。
纳兰金凤死死的抱住鬼马的肩膀,身子微微颤抖,呜呜咽咽的道:“我就知道,我在六岁的时候看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的好,总有一天,你会对我起誓告诉我这一生不论生老病死,不论贫穷富贵,你都会对我不离不弃。不过我从未想过这一天来得这么早,这么突然。”
鬼马闻言,再次郑重的举起手,起誓道:“我鬼马,不论生老病死,不论贫穷富贵,不论刀山火海,不论地狱天堂,永生永世都要伴随在纳兰金凤身边,因为他是我的妻子,是我这一生,不,是我无数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一个,不管纳兰金凤对我如何,我起誓对她永远不离不弃。”
纳兰金凤闻言,忽然张开嘴巴狠狠地咬在鬼马健硕的手臂上,鲜血殷红,这是纳兰金凤这一生以来听到的最动人的誓言,听到了这样的誓言,纳兰金凤整个人都处于一种难以言述的激动之中,鬼马对待纳兰金凤从来都是非打即骂,从来都没有正眼看过她,可以说纳兰金凤心中对鬼马有多么深的爱,就有多么深的恨,此时此刻,纳兰金凤将心中的无穷恨意全都发泄出来,从此之后,纳兰金凤对于鬼马就只有浓浓的爱意。
松开了口,鬼马手臂上一个殷红的花瓣绽放开来。
纳兰金凤伸手按在鬼马的伤口上,却被鬼马阻止,“留着这个伤口,这伤口代表了我的誓言,是我对你的承诺的勋章烙印。时刻告诉我自己,要对你生不离,死不弃!”
“鬼马,你杀了我,我真想就死在这一刻,我太幸福了,我若是就这样死去的话,一定就是整个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了!真不敢相信,我怎么能够幸福到这样的程度?”
鬼马伸手捋了捋纳兰金凤的长发,对于这个女人,他的愧疚实在是太多了,道:“傻丫头,说什么呢?再说了,你是杀不死的,你的天赋神通叫做不死,永远不死。”
鬼马说着,将纳兰金凤的眼角泪痕仔细擦去,一笑道:“现在放心了?我就出去转一转,很快就回来的,你帮我准备一下衣服,师父说过,我恢复得差不多了,今天要我去见一见德古拉。”
纳兰金凤蹙眉道:“我爹最讨厌了!总是和我作对,我都跟他说过了,你现在还没有恢复过来,必须要安心休养的,我去找他说理去!”
鬼马连忙道:“金凤,我的xìng命可以说有一半是德古拉救回来的,他算是你我的恩人,于情于理,我都应该去感谢他一下。”
纳兰金凤歪着头想了想后,点头道:“说的也是,这样,一会我陪你一起去。”
鬼马一笑点头,随后披上一件外衣,正要走出别墅,却被纳兰金凤叫住,纳兰金凤伸手在鬼马脑袋上扯了一根头发下来,笑道:“你把你的一道念头留下来陪我,不然的话,我不放心,这样就像是你从未离开过我一样。”
鬼马无奈一笑,索xìng手指一剪,剪下一撮头发来,放出一道念头潜入头发之中,交给了纳兰金凤。“一根怎么够?这些都给你,你要是喜欢的话,我就将脑袋上的头发全都剃下来。”
“别别别,那样光着脑袋多冷啊。”纳兰金凤满心欢喜的将这缕头发用红绳系起,拴在手腕上。
随后才放心的叫鬼马离开。
鬼马走出别墅,陡然轻松许多,被伺候得无微不至,有些时候也是一种负担,甜蜜的负担。
鬼马不由得长长的舒了口气,不得不说纳兰金凤给他一种叫他感到憋闷的感觉,但这种感觉鬼马并不觉得太不舒服,在以往的话,鬼马绝对讨厌死了这样的无微不至婆婆妈妈的照顾,但现在鬼马只希望纳兰金凤开心,若是这样的照顾能够使得纳兰金凤快乐的话,那么鬼马愿意永远被纳兰金凤这样照顾下去,鬼马愿意承受这种憋闷。
此时的鬼马终于明白过来,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就会为她付出,你就会包容她的缺点,显然以前的鬼马是一丁点都不喜欢纳兰金凤的,不然不会对纳兰金凤那么刻薄。
鬼马回头看去,纳兰金凤站在窗户里面,隔着窗户甜甜的笑着,朝着鬼马挥了挥手,又做了个快点回来的手势。
鬼马微微摇头一笑,随后脚步踩在了地上的厚厚的积雪上。
咯吱咯吱的声音还有清冷的空气,使得鬼马整个人都洗涤一新,鬼马的记忆此时依旧停留在二十多岁的时候,一些三十多岁的记忆此时犹如碎片一般,东一块西一块,想要拼合重组起来,艰难无比。
其实有很多事情,想不起来的话,也没有什么,鬼马不在乎,但有一件事情,鬼马必须得想起来,这件事就是究竟是谁杀了他,这个仇鬼马必须得报!
纳兰金凤只跟他说是一个叫做郑先的猎神战士杀了他,为了怕鬼马过度思虑这件事,甚至立即就去报仇,所以纳兰金凤并没有透漏更多的信息给他。
恢复记忆这种事情,最好的办法是顺水行舟,什么时候忽然想起来了,什么时候就记忆恢复了。
强行去思索变成一团乱麻甚至已经完全忘记了的事情,只会使得鬼马陷入思维的漩涡之中无法自拔,到时候越陷越深非但对鬼马恢复记忆没有帮助,反倒会使得鬼马的记忆越来越混乱,最后的结果就是鬼马自己都分不清什么是真实,什么是虚假,那部分是自己脑部凭空想出来的,那部分是确实发生的。活生生变成一个神经病。
鬼马也明白这个道理,每次要思索这方面的事情的时候,鬼马就强行叫自己不要去想。
不去想,不代表鬼马不想知道。
此时此刻,走在雪地之中,jīng神放松无比的情况下,鬼马似乎回想起了些什么,鬼马不敢凝神自己去创造自己所回想起来的东西,只能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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