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们说某人漂亮;有时候也说某人比某人漂亮(当然前提是后者必须公认漂亮),这样说的时候容易引起争执,因为各人的审美标准不甚相同。比如张瑜、陈冲、刘晓庆,到底谁最美?五个人起码有三种结论。这藏族姑娘到底有多美陆高也说不清,反正他觉得她够美的,他觉得比以上三位比另外一些演员都要美一些。丛珊?殷亭如?真由美?
他想不好。他想也许她该当演员。
那以后他和她算认识了,如果走对面要碰额头的时候她准会款款一笑,他拿不准她的会说话的瞳仁说的什么(对不起?你好?),他知道该有所反应就条件反射似地点点头。
姚亮提议去看天葬,这没有说的。陆高看过一组天葬照片,六十几张,一男一女两位老人。天葬是藏族独有的丧葬方式,很神圣。死去的人由亲属陪送到天葬台,由天葬师在曙色到来之前把死者肢解成碎块(包括骨头),然后点燃骨油引来鹰群;当第一线曦光照上山梁,死者已经由神鹰带上天庭了。这是庄严的再生仪式,是对未来的坚定信心,是生命的礼赞。肢解尸身的过程是在天亮前进行的,照片不甚清晰,然而还是可以看到被肢解的尸块内脏。正如医科学生第一次参加解剖尸体,看了照片后有两天陆高吃东西就呕,不过仅两天就过去了。陆高知道自己和其他人也都是一样的血肉之躯,最终也都不免一死。陆高甚至想过自己死时也取这种仪式。他不是相信关于上天的传说,但是他喜欢这样壮阔的想象,这充满想象的仪式本身使他着迷。
他们说好了一道找台车去。天葬台在远郊山上,有十几里远,他们决定去。陆高找本单位司机小何。小何也没看过天葬,一口应承。可是主任给陆高派下差来,陆高需要到拉萨去几天。他们说好了陆高回来第二天一早就去天葬台。陆高出差来回正好一星期,这星期中发生了一件事,那位姑娘遇车祸死了。
那是个一般性车祸,司机酒后开车。小何说她脸全烂了,血肉模糊;小何说她是爱国人士大贵族巴朗的女儿,她和父母亲七七年由挪威回国的,她在北京读书也是刚刚毕业。
经计委明天为她开追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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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姚亮来了,他们去找小何。
“明天还去吗?”
“不是说好了么?怎么不去?”
“去要起早。小何,你把车弄好。” 、
“我睡你这吧,省得一早来回跑了。”
“那就早点睡。”
“睡吧,早点躺下。”
“我有闹表,我叫你们。四点半起来。”
开始下雨了,他们都没睡着就下雨了。西藏的夏季气候有一个特点,通常都是白天晴夜里下雨,早上起来空气洗涤一新。
“那姑娘死了,你听说了?”
“听说了。”
“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姑娘。”
¨……,’
“要是别人死了,我不会多想。”
“想什么?”
“想她不应该死。别人都能死,可她就不能,她不应该死。她死的时候我听说了,我没到肇事现场去,我不想看她死时的样子。”
“怎么回事?”
“你说我爱她了?没有。她太美了,她的美和我和人们拉开了距离,她成了一种象征。就像花朵、雄鹰、大海、雪山这些东西一样代表着某种精神上的东西。美丽的姑娘比任何别人都更能让人直观地感受到生命的存在,感受到生活的价值和意义。这么说有点抽象,我有时就觉得因为姑娘们,特别是因为那些漂亮姑娘人类才生气勃勃地延续和发展……”
“睡吧睡吧,明天要起大早呢。”
“我忘了你刚出差回来,你累了。”
陆高觉得好像睡着的时候,姚亮又开口了。
“你睡了么?我想起件事,大概追悼会没有和遗体告别的节目吧。她是藏族,说不定明天早上我们赶上的是她的天葬呢,你睡了?”
第二天回来的时候,经计委的追悼会刚刚散场,陆高不知为什么想要到灵堂去看看,礼堂布置成灵堂。人们已经离去,陆高进去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她的带笑靥的放大照片挂在舞台正中墙上,舞台上下摆满花圈挽帐。
灵堂自有一种肃穆气氛,陆高不由自主地带上了哀伤的情绪。昨晚睡前姚亮的话留下了重量。陆高走近照片,照片放得很大很大,大约是24时吧。她活灵灵地看着他,他竞感觉不到她已经死了。照片效果很好,明暗适度层次分明,而且她表情极其自然,几乎还原了她和陆高唯一一次对话时的真切神情。细长又圆润的颈项,线条清隽的嘴角,跟耳朵比起来略嫌大些的耳坠,好看的鼻翼微张着,特别是那双凹陷的眸子仍然一如既往地像有话要说。她就这么看着他。他从挽联上知道她叫央金。西藏成千上万的女孩子女人都叫这个名字。
他累了,他要回去换换衣服,擦擦身洗洗脚,最好用热水烫烫脚然后钻被窝睡上一觉。这天是星期天,公休日。
五
我刚才说我不想回内地,不仅仅是因为我要完成这个剧本(剧本当然要完成),我还有另一些原因。今天你们来了我很高兴,想讲一点从来没对人讲的关于我自己的事。不是爱情故事,我没有爱情故事好讲。
我小时候喜欢听神话故事,大概人小时候都喜欢吧。大一点了就不再喜欢,以为那是专门编出来给孩子们听的,是大人为了哄孩子顺口胡诌出来的。后来搞创作看了些文学理论方面的书,又把这些神话归人民间文学类,认为这是广大劳动人民在劳动之余创作的,是人们对善恶是非的褒贬好憎,是对生活理想化的概括和向往。我们生活在科学时代,神话这个概念对我们是过于遥远了。
刚从内地来西藏的人,来旅游的外国人,他们到西藏觉得什么都新鲜;磕长头的,转经的,供奉酥油和钱的,八角街的小贩诵经人。布达拉山脚下凿石片经的匠人,山上岩石雕出的巨大着色神祗,寺院喇嘛金顶,牦牛,五颜六色的经幡,沐浴节赛马节,一下子说不完。来的人围观、照像煞有介事(恐怕你们也一样),须知这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这里的人们千百年来就一直这样生活着。外来的人觉得新鲜,是因为这里的生活和他们自己的完全不一样,他们在这里见到了小时候在神话故事里听到的那些已经太遥远的回忆。他们无法理解,然而他们觉得有趣,好像这里是迪斯尼乐园中某个仿古的城堡。不是谁都能亲眼看到回忆的。
听说我们国家要在西安搞一个唐城,在那里开酒馆旅店茶肆的人都穿唐朝衣服,街道房屋也一律照唐代式样兴建。这是从开辟旅游区的角度考虑;西安附近名胜古迹居全国之首,一个仿唐的旅游城会给国家收入大量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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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穿上唐代服装住进唐代式样的建筑,唐城的居民仍然是现代人,和你我一样;可这里不一样。我在藏多半辈子了,我就不是这里的人;虽然我会讲藏语,能和藏胞一样喝酥油茶、抓糌粑、喝青稞酒,虽然我的肤色晒得和他们一样黑红,我仍然不是这里的人。我这么说不是我不爱这里和这里的藏胞,我爱他们,我到死也不会离开他们,不会离开这里。我说我不是;我也不止一次和朋友们一起朝拜,一起供奉;我没有磕过长头,如果需要磕我同样会磕。我说我不是,因为我不能像他们一样去理解生活。那些对我来说是一种形式,我尊重他们的生活习俗。他们在其中理解的和体会到的我只能猜测,只能用理性和该死的逻辑法则去推断,我们和他们——这里的人们——最大限度的接近也不过如此。可是我们自以为聪明文明,以为他们蠢笨原始需要我们拯救开导。
你们可以在黄昏到拉萨八角街去,加入转经的行列:你们可以左顾右盼看一看穿着皮藏袍的,穿着人民服的,穿着袈裟的人们。他们旁若无人,个个充满信心大步向前,一圈两圈三圈。你会觉得自己空虚无聊,吃饱没事干到这里东张西望,你会觉得自己走错了地方——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跟你们说的这些都是我直接经历过的。
美国人为印第安人搞了一些保留地,这些保留地成了以活人为实物的文史博物馆。这里——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上完全是另一番情景,我的一百八十万同胞在走进了社会主义的同时——在走进科学和文明的同时,以他们独有的方式仍然生活在自己的神话世界。他们用自来水(城镇),穿胶鞋,开汽车,喝四川白酒,随着录音机的电子乐曲跳舞,在电视前看到中国和世界的大事小情。
这些使我想到,光从习俗(形式)上尊重他们是不够的;我爱他们,要真正理解他们,我就要走进他们那个世界。你们知道,除了说他们本身的生活整个是一个神话时代,他们日常生活也是和神话传奇密不可分的。神话不是他们生活的点缀,而是他们的生活自身,是他们存在的理由和基础,他们因此是藏族而不是别的什么。美国在哪?除了地理和物质的差异,它和世界其他民族有什么两样呢,没有。(请原谅在这段文字里用了诡辩术——作者注)。
(作者又注——在一篇小说中这样长篇大论地发感慨是很讨厌的,可是既然已经发了,作者自己也不想收回来,下不为例吧。)
春天的时候我到阿里去了一个月,我跟着一个地质小队的车到了西藏西部的无人区。巧了,那里也是冈底斯山脉的延伸区域。像往常一样我在小队安营扎寨之后离开地质队员们(他们有他们的工作),背着干粮睡袋往西去。我带了指南针望远镜和一支旧驳壳枪。
这里地理情况比较复杂,有草地,有绵亘远至千里的大山脉,有沙漠,也有干涸了的沼泽地。第一天没遇到人,也没发现人留下的踪迹,如果第二天还没有人迹我就要回头了。我的给养只够四天用的。第二天仍然没有人迹,但是我来到一个不大的小湖泊旁边,这真是天不绝我。我先试着尝了湖水,是淡水,温温的淡水。我走累了,天也黑下来,我找了块不长草的沙窝安顿下来。我不打算点火;这里只有枯草,我不能一夜不睡守着火堆添草。我的睡袋挺不错的,是朋友送的抗美援朝战利品。
看白天出太阳挺暖和的,到了夜间气温仍然在零下二十度上下,我索性整个钻进睡袋,把出入口的拉链拉合。睡了一觉我起身解手,突然发现身上沉甸甸地压了好多东西,我拉开拉链时湿乎乎的雪团灌了满脸,是下雪了。我抖抖脑袋钻出来,埋下头解手。等我抬起头,我一下惊呆了。
雪已经停了一些时候,满地素白色,空间很亮,可以看出去很远。不远处的湖面竟像沸水一样腾起老高的白气。天是暗蓝色的,没有月亮,星星又低又密;白气柱向上似乎接到了星星,袅袅腾腾向上浮动着。我相信这景致从没有人看见过,我甚至不相信我就站在这景致跟前。这是一条通向蓝色夜幕的路,是连接着星星的通道。
我以我所剩无几的白头发向你们起誓,那条通道就在我跟前,那天晚上,在那个地图上也没标出的小湖畔,我就这样像个傻孩子似的站了许多时候。我没有向湖泊走近,我怕那是海市蜃楼,走近就消失了。
后来我重又钻进睡袋,这次我把头露在外面,看着星星一闪一闪地眨动,我没做梦就睡着了,睡得沉沉的,直到嘎嘎的野鸭群把我吵醒。这时我知道我可以不必往回去了,我起身后打了两只肥肥的黄鸭。
鸭群只在湖边嬉水,湖心仍然蒸腾着白色的水汽。我为昨天夜里的激动感到好笑,这不过是个温泉湖。在地热源非常丰富的青藏高原上,这样的小温泉湖何止一个呢,可夜里我简直像到了天堂。天气晴朗无风,太阳很快使气温上升,半尺厚的春雪到中午时已经融化得不留一点痕迹,渗入沙质草滩了。
第四天中午我走到了那个巨大羊头所在的沼泽边缘,不能再向前了,我站的地方离它大约三四百米。我沿着沼泽边缘走,试图寻找一条哪怕是能够稍稍接近它一点的途径,我失败了。没有任何一条可以接近它的路。
我是前一天晚上发现它的,当时暗红色的夕阳正缓慢地向地平线滑去。它的剪影意外地印到已经不再刺眼的巨大的落日上,我用望远镜什么也看不清楚,只模模糊糊地知道那是个平地兀立而起的什么东西。
那是个巨大的羊头,两只巨角都已经折断了,凭着几百米外的目测,我估计它有二十几米高。用我的五倍望远镜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它是石质,表面蚀剥得很厉害。
开始我想到的,这是尊石雕。
不对。如果是石雕,它是怎么移到这里来的呢?就体积说它有几千吨,而周围没有大块的石料来源,这里又是沼泽地,它位于沼泽地里面几百米。这是一。第二,在世界各民族的宗教偶像中还从来没有以羊头塑雕的,况且又是这样规模巨大的雕像。第三,望远镜可以清楚看到羊头的各部分比例是合理的精细的,形象酷肖,下颏淹没在积水的沼泽里。我们知道东方的绘画和雕塑都是写意传神的,只有西方古代美术艺术品才是写实的,莫非这是尊希腊石雕?第四……第五……它肯定不是石雕。
这个结论有了,马上也就有了另一结论。
它是史前生物,是什么恐龙吧,也许可以叫它羊角龙吧?最遗憾的是我没带相机,没有留下这个珍贵的印象。我说了没有人相信,地质小队的不信,其他人也不信。我神经出毛病了,我得了狂想症。这是我自己的诊断。
我曾经给有关部门写了信,没有回音。
那么我也不再认真,当玩笑当故事说说而已。可是穷布呢?穷布也得了神经病?
六
这还不是全部,不是他们请你来的缘由。你随他们到山里去,他们指给你一个很大的碎石堆,你看见了他们叫你看的。
那是只朝上伸着的马的短腿,圆的蹄壳,棕红色的短毛。他们告诉你这马就是那熊弄走的,大概它一下没吃完就埋在石堆里,留出一只腿来作记号以便下次能够找到。他们说这是早晨发现的,发现了就及时去请你。他们把你当成了保护神。他们迷信你,相信你可以为他们杀死那头瘦熊。
你知道你得杀死它,你自然是能够杀死它的,因为你是猎熊人,你只能杀死它。他们要留下两个带枪的帮助你,你把他们劝回了。打孤熊不需人多,人多只会增加伤亡的可能性。那次在山地之王的巨掌下丧命的伙伴使你记忆犹新。你一个人留下来,在埋死马的石堆近处隐下身子。你知道来了这么多人,熊一定可以闻到气味,它短时间是不会来的。只有在它饿了又觅不到食物的时候,它才可能来。
你不敢打瞌睡,那样你就成了送上门的瘦熊的又一顿美餐。他们的话重新响在你的耳鼓;第一个人说的你完全不信,可是其他人说的它的情况无疑等于为第一个人的话作佐证,你不能不信大家的话啊。
那么准有一方面错啦,是你还是大家?你当然相信自己是对的,可是难道大家会对你一个人说谎吗?搞不清楚搞不清楚。“到时候就知道啦。等我打死它就知道它是不是长着像手那样的长指头啦。”你对打死它满怀信心。
周围有种你不习惯的静默。你是个猎人,通常你是一个人,按说你早该习惯安静和孤寂了。你其实早就习惯了,只是这一次不同,你觉到了这一次和往常不一样。
山巅一如既往,眩目的白色使你蛊惑,这时你想起该有条狗来和你作伴。连你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你不要一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