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分钟后,那七个混混缓过气,从地上起来,忌惮地看我们,连狠话都没敢撩下,互相搀着跌跌撞撞的走了。那两个女的没和他们同行,两人打的士离开。离开前,她们的眼神还在依依不舍地在陈圣的脸上留恋。
等他们走好,我才有些好笑地对老板说:“老板,你收他们钱了么?”
老板先是没反应过来,看着我洋溢的笑脸,愣了愣,随即才懊恼地拍大腿,满脸的心疼。我看得出来,他这是真心疼,虽然现在不少人说在街边搞烧烤摊其实也是个很赚钱的活,呵,但实际上,凡是能有其他生计的,谁会想没日没夜地这么烟熏火燎的啊?
486。 胡须()
我又对他说,让他别着急,那些混混还会回来,到时候我帮他收钱。
他只当我是在说笑,讪笑两声,没敢搭话。
其实,我是认真的。
陈圣问我怎么知道那些混混就会回来。
我反问他:“那你怎么知道他们就不会回来呢?”
他眨眨眼,说道:“他们应该知道打不过我吧,叫再多的人估计也没用,难道还回来再挨次打啊?”
我笑着说我们当时在道上混的时候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他挠挠脑袋,说:“喜欢去酒吧泡不花钱的妞?”
这话,莫说是我了,连张雷都被他逗乐了。
我也是拿这个死皮赖脸的家伙没有半点办法,只能没好气地说道:“在道上混的混混,最重要的是面子,最大的特点是不怕死。你又没说明你的身份,再能打,他们还能把你给放在眼里?武功再高。也怕菜刀,你总干不过枪吧?”
说到枪,陈圣就不禁摸了摸腰后。
而后,他有些不确定的说:“戚哥,就算他们过来,应该也不敢用枪吧。要是用枪的话,那事情可就闹大了。”
我笑着点点头,说:“应该不会吧!”
至于离开,我、陈圣、张雷三个人都没有说出这样的话来。难得享受这样的时光,我们自然是不会离开的,更何况,要是我们就这么离开,那岂不是就等于是被几个混混给吓跑了?我回去还能睡得着觉么?
陈圣问我怎么办,要不要叫人过来。
我指指马路对面的公安局,笑道:“叫人干什么啊?我们现在可是在国旗笼罩下的烧烤摊吃烧烤。”
他咧嘴笑笑,没再说什么,我们三继续喝酒。
不到十分钟后。陈圣的二叔就赶过来了,没带人,就他自己开着车过来的。
他找到我们,也没客气,在桌旁坐下,就跟我们喝上了。
二叔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听我们说话也是时不时乐得咧嘴,特别是当我们拿瓷娃娃的那个漂亮师傅打趣的时候,二叔的脸红得跟什么似的。他这样的汉子,有些精瘦,脸红起来的样子有多么滑稽就别提了。
又过去十多分钟吧,那帮混混果然是回来了。
老板人挺不错的,可能是因为觉得我和善吧,见我们还在喝酒,没去注意那边,就偷偷地提醒我,让我们快点走。其实,我们就算是不用往那边看,也能够知道那些混混过来了,气机这种东西,当功夫到达某种境界的时候就自然有了,就像是能够感应杀气那样。
我转头看去,那帮混混竟然是纠结了数十个人。
他们的手里都拿着钢管,顺着马路旁的人行道朝着我们走过来,还拿钢管瞧着人行道旁的护栏,叮叮当当的响个没停,让得附近的路人都纷纷避让开了。
我看到这样的情况,也就笑笑。
看来李大堂的能力果真不咋滴,这么多混混,居然敢公然在公安局的对面闹出这样的阵仗来。可以想象。警方对这些混混的威慑力是多么的低。
不远处那桌还在吃的,见这么多混混来,匆忙结账离开。
还有桌后面来的,点的东西都还没怎么吃,也是连忙结账走开了。
整个烧烤摊上,就剩下我们这桌四个人,还有老板。
老板是满脸的苦涩,但也不敢离开。
老板娘似乎是个乡下来的女人,可能是个哑巴也说不定。我没有听到她说过话,只是见她不停地在做活,忙活个没停。我原以为,她应该在家里没什么地位,只是扮演着打杂的角色而已。
出乎我意料的是,老板这个时候竟然是忙不迭地把她给推开了,让她先回去。
女人很“乖巧”,虽没回去,但乖乖到附近大树下坐着。
我轻轻笑,这对夫妻。还真有那么点意思呢!
这个时候,那帮混混也已经走到我们面前来了,但并没有把我们的桌子给团团围住,只是就那么站着,虎视眈眈地看着仍坐在桌旁淡定喝酒吃肉的我们。他们领头的,是个三十多岁的男的。下巴上面的胡须挺茂盛的,我姑且叫他胡须吧。
之前被陈圣打的那几个混混,对着胡须说:“老大,就是他们打的我们。”
胡须瞥他们两眼,“你们连四个人都打不过?”
那七个混混讪讪地没好意思说话,怎么着也没脸把他们是被陈圣一个人给收拾掉的光荣事迹给说出来。对了。还有点忘记说了,他们加起来连十招都没有撑过去。
烧烤摊老板嗫嚅走到胡须前面,弱弱的说:“老大,您看能不能……”
说着,他还从口袋里掏钱,五张被他攥得皱皱的红大妈,朝着胡须递去。
胡须摸摸脑门,斜眼看他:“你这是什么意思?”
胡须似乎是笃定吃定我们了,所以也不着急拿我们怎么样的样子。
烧烤摊老板满脸讨好的笑容:“老大,您、您看能不能别打了,公安局就在对面了,要是惊动警察了……”
他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胡须给打断了。
胡须说:“我要是怕警察,我就不会过来了。”
说着,他接过老板手里的五百块钱,随即却是把老板给野蛮的推开了,几乎摔倒。走到我们的面前,拍拍陈圣的脑袋:“小子。刚刚是你们打我弟兄的?你们跟谁混的?”
我其实本来还想跟他说几句话的,现在,没那个心思了。
因为,他居然敢拍陈圣的脑袋,这不是找死么?
陈圣和二叔也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在胡须的手刚刚拍到陈圣的头上。估计还没能挨着他的头发的时候,他们两个就动手了。胡须能够做为老大,叫来几十个混混,手底下自然还是有些伎俩的,但是,在陈圣和二叔的面前,他显然太远远不够看了。
差不多就个眨眼的功夫,他就被陈圣扭着手腕,然后给踹翻到地上了。当时我就看到他的嘴里连胃酸水估计都吐出来了,眼睛暴睁着,眼珠子都要爆出来的样子,估计是疼得不轻。
胡须倒了,战斗才刚开始。
陈圣和二叔和那帮混混干上了,虽然钢管相交间的叮当声响个没停,但他们两个就像是穿梭在花丛中的蝴蝶而已,翩翩身姿,屁事儿都没有。反观那帮混混,被他们给揍得哭爹喊娘的。才没倒下几个,就有人开始跑了。
我琢磨着,这不会是胡须花钱请来凑人数的吧?
老板看着被砸得稀烂的桌椅,满脸的心疼。
我拉他到我们桌旁坐下,笑着说:“别心疼了,等下有多少损失我都帮你弄回来。这事是由我们惹起的,我不会让你无辜的遭殃。”
他眼睛还在看着打架的那群人,似乎没听进去我的话。
我拍拍他的肩膀,他这才反应过来,脸上满是市井小民的谨小慎微。
他的这种神情,突然让我想到我爸失意的那阵子。还有我刚刚在县城道上开始混迹的那段日子,那个时候,我们的脸上也总是这副谨小慎微的模样,谁都不敢去得罪,总觉得,在这个世界上,自己就是最渺小的。
我突然笑了,“你听到我刚刚的话了吗?”
他却只是说:“没、没事,你们没事就好。”
我说:“呵呵,谢谢你的关心了。”
他见我老是冲着他笑,心里也没那么害怕了,瞧我几眼,犹犹豫豫之后,还是忍不住心中的好奇,问我们是什么人。
我摇摇头,不答话。
他脸色有些变了,当即就不敢再说话了。
估摸着,他此时肯定以为我们是做那种亡命生意的人。因为。我之前和陈圣、张雷在这里吹牛逼的话,他都听着呢,若是正经人,能想着出国买小岛,能想着去老挝做将军么,那不是扯么?
我见他的表情,好像害怕我们比害怕那帮混混更甚似的。
这让我觉得有些好笑,难道未知的事物就真的这么让人觉得害怕?
我说:“你别管我们是什么人,反正我们不会让你吃亏就是了。”
这几句话的功夫,陈圣和二叔也把那群混混给收拾得差不多了,大半是瞧见阵势部队跑了,剩下的就都躺在地上了。此时,地面上除去散落的钢管之外,就是成片的哀鸣的混混。
这样的场面,莫说是附近的路人,就连老板的那个似乎不问世事,只顾做事的安安静静的老婆的视线也被吸引过来。陈圣和二叔这种超强实力,在他们看来,估计就和美国漫威英雄没什么区别了。
胡须不知道是被谁踩到,躺在地上抱着肚子,脸上还有个鞋印。
似乎,那鞋底上还刚刚好有点臭狗屎,粘在他的脸上了嘛!
我本来是想扶他起来的,见他脸上脏兮兮的,也不想去扶了。从桌旁施施然地站起身,走到他的旁边蹲下,问他说:“还打么?”
他的脸色也不知是疼的还是吓的,煞白煞白。
因为他想拍陈圣的脑袋,所以陈圣估计没留多少力气,这让得他现在还没有缓过劲来。连话都说不出来,只是僵硬地扭扭脖子,表达他认输的心思。
我说:“那烧烤摊砸坏的……”
话没说完,我就突然感觉到股强烈的杀气。
这让我不敢多想,也顾不得再在大众们面前装逼,当即就是个懒驴打滚朝着旁边滚去。陈圣和二叔对杀气的感应比我更为敏感,动作比我还要快上那么零点零零几秒,朝着旁边蹿开。张雷手里抄起餐盘子,要甩出去。
这些,都是我在滚出去之前捕捉到的画面。
487。 跟踪()
子弹几乎是擦着我的肩膀过去的,让得我脖子上的汗毛都竖立起来,凉飕飕的。要是我反应慢些,这颗子弹刚刚估计就打在我的后脑勺上了。
我懒驴打滚的同时,也把手枪从腰后掏了出来。
然而,还没等到我站起来,就听得声惨叫,然后枪声就戛然而止了。
我知道,我这枪算是白掏了。
陈圣和二叔掏枪的动作远远比我快,就在刚刚这个瞬间。已经将那个开枪打我的家伙给弄死了。而张雷,也和我差不多,才把手枪掏出来而已,在玩枪方面,他并不是很擅长。
我把枪收起来,看看周围,然后走到那杀手尸体旁边。
他的额头和胸口上,各有个子弹孔,已经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在大街上,就在公安局的对面,发生这样的事情,不用想,很快就会把警察给吸引过来。此时,烧烤摊老板已经是吓得抱头缩在地上,他的老婆竟然是表现出极大的勇气。顾不得对我们的害怕,朝着他跑过来。
那帮被揍趴下的混混们,包括胡须,也是面无人色。
他们的层次,还没有到敢拿枪和人干的地步。这让得我有些疑惑起来。按理说,如果他们是同路人的话,那胆子不应该会这么小才是。于是,我转头问胡须说:“这是你们的弟兄?”
他连忙摇头,嘴里说着不是不是。
我却是瞪着眼。走到他们面前,把他直接给拽到那尸体的旁边,冷声道:“看清楚,你到底认不认识他,如果你敢骗我,让我查出来什么的话,我保证让你死得比他还难看。”
他都快要哭了。
鼻涕淌下来,黏在他的胡须上,透明的那种,有些恶心。
他说:“大、大哥,我、我真不认识他啊……”
我说你不认识他,他怎么会跟着你来打架,而且还带着枪。
他结结巴巴的,说他就是打电话让兄弟们带人来,这里面有些人他也不认识啊,而且他之所以能够叫这么多人来,还是答应每个人给发包烟。
说完,他见我脸色难看,更为害怕。
我也不理他,对着那帮还没能爬起来的混混们吼道:“你们谁认识这个人?”
没人说话。
这种情况。当时也让得我有些无奈起来。且不说这些混混是否真的认识这个枪手,即便他们当中是有人认识的,但是未免惹祸上身,死活不承认,我也拿他们没有办法,我总不能把这些混混全部给干掉。
我有些恼火起来,挥挥手让他们全部滚蛋。
随即,我就蹲下身去摸索这个枪手的身上是否留有什么证据,但最后的结果是我从他身上什么东西都没有能够摸出来。莫说是身份证、钱包、手机什么的,他的口袋里竟然是连张纸屑都没有。
陈圣脸色有些凝重地对我说:“戚哥,这不会是个杀手吧?”
说着,他也蹲下身,仔细看这个杀手的手指。
我问他怎么样。
他说应该是个职业杀手,这人的大拇指和食指上都有厚茧,这种茧通常是长期练枪而形成的。他们陈家高手个个都是这样。这很难掩饰得掉,懂行的人都知道。
现在,我算是相信胡须的话了。
这个枪手是个职业杀手的话,那胡须他们只怕是真不认识他的。
他们这种普通的小混混,可能会认识职业杀手么?
只是。这个杀手又怎么会混到他们的队伍里面来呢?
我意味深长地笑笑,眼神稍稍在周围扫过。看来,有人时刻在关注着我啊!
因为打架,烧烤摊已经被砸得七零八落的了,我对胡须说:“你把这里给砸成这样。知道该怎么做吧?”
他怔怔神,惊恐还未消散,随即才反应过来。
只见得他哆哆嗦嗦地把口袋里的钱都掏出来,然后忍着疼爬到那个还没有从震惊、害怕中挣脱出来的老板面前,把钱递过去。
胡须这样的人。我可以不在乎,但是烧烤摊老板却不敢惹他。
所以,老板有些犹豫,不敢去接。
老板娘这个时候的勇气倒是显得比老板还要大不少,瞧瞧我之后,就把胡须手里的钱都给接过去了,怕是有千多块的样子。我自然知道她那个眼神是什么意思,于是,我走到胡须面前,说:“以后这个摊位由你罩着,懂吗?”
他丝毫不敢忤逆我的话,慌忙点头。
没两分钟,对面公安局有警察跑过来,个个都是荷枪实弹的,还穿着防弹衣。怕是有数十个人。他们气势汹汹地涌过来就要抓人,见到地上的尸体后,有个领导模样的人吼道:“在场的人全部给我抓起来。”
他这话说出来,不仅仅是那些混混,就连烧烤摊老板和老板娘的脸色也是更为剧变起来。没有人想到局子里面去,哪怕是这事跟他们没有什么关系,他们也同样是这样,局子,总是让寻常人觉得恐怖。
我冷声说道:“人是我杀的,我跟你们去就行。”
那个领导没见过我,见我这么嚣张,很是不满的瞪我,问我是谁。
我说你别管我是谁,我跟你过去你自然就知道了。
然后,我也不等他们过来拷我。就带着陈圣、张雷、二叔又朝着马路对面的公安局走去。那帮警察还没有离开,看那样子,分明是要把所有人都铐起来似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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