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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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心迷路-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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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的没错,对我来说,工作从来就不重要。无论多门重要的会议还是简报,我之所以能轻松以对,就是因为对我来说,这些事根本没有太大的意义。我维持沉默不语。
    「不光是工作而已,妳对他人温柔体贴,是因为妳想要和对方保持距离。当对方靠近妳时,妳就变得格外敏感。妳天生就很灵巧,既可以表现得很有社交能力,也可以表现得像冷酷的聪明人。不光是工作,妳在和朋友交往时也一样……」
    她停顿了一下,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她的声音很轻,好像在呢喃。
    「……恋爱也一样。我和女性朋友商量后。大家都反对我的决定,认为我根本不需要和妳分手。放弃妳太可惜了。但是,我一直看着妳利用这份天生的灵巧,在自己的周围筑起一座高墙。这两年来,我们曾经度过许多愉快的时光,也曾经去旅行,交换礼物。我家人对妳的印象也特别号。不过,我已经忍无可忍了。即使我们牵着手,也像是一个人在走路;即使深夜相拥,妳仍然是孤独地。我不够坚强,无法一直陪伴孤独地妳一直走下去。从今以后,我想和真正需要我的人一起生活。」
    她流的眼泪丝毫不少于她的话语。眼泪很容易感染,我也在不知不觉中哭了起来。
    我之所以无言以对,是因为她的话语直直的刺进了我的胸口。说出真相的话语,总是具有可怕的力量。她流着泪,露出微笑。
    「但是,我相信我永远都不会讨厌妳。即使和别人交往,也会忍不住和妳比较,也许会在比如人共同生活的同时,深深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可惜的决定。是不是很可笑?」
    她放声大哭起来。我一边陪着她一起哭,一边点头。因为,她是真心的。一旦她做出了决定,任何人都无法阻止她,任何人都无法动摇她想要分手的意志。我也无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经过了将近三十年,终于和这个世界达成妥协。对我来说,世界并不是一个舒服的地方。
    「不过,真遗憾。」
    她抬眼看着我。
    「遗憾什么?」
    「我还以为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等到有朝一日,当我以某种方式成功时,我以为妳会陪伴在我身边,为我感到高兴。而且,我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和妳结婚,共组家庭。」
    她穿着大衣哭泣不已,把手伸到桌子中间,我握着她冰冷的指尖。她看着我的眼睛说:
    「我也曾经希望,有一天可以成为妳的新娘。但我早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我相信,有朝一日,妳会用我意想不到的方式获得成功。因为,妳本来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妳不会想要别人理所当然接受的东西,即使别人拿再好的东西给妳,妳也会说我全部都不要,然后把它们丢弃。除了妳真心想要的东西以外,妳什么都不要,妳就是这样的人。」
    这时,她的嘴角微微上扬。
    「但是,妳想要的东西并不是我。我可不可以最后问妳一个问题?妳真的喜欢我吗?」
    我认为,即使再亲密的人,也有绝对不能发问的问题。我无法立刻回答,她握着我的手,很有耐心的等待着。
    「我喜欢妳,但或许不是妳希望的方式。不过,我不太了解如何用和大家相同的方式喜欢一个人。」
    她有笑了起来。
    「不用勉强。我和妳在一起的时候,从买没有感觉到妳爱我。不过,我很爱妳,所以,我并没有后悔。」
    「但是,妳仍然要和我分手。」
    「对,和妳分手后,我会后悔。」
    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从背后紧紧抱着坐着的她。
    虽然第二天还要上班,但那天晚上,我们聊起了往事,直到凌晨四点,会议源源不断的涌现。一旦决定分手,再不足为奇的事都恢复了往日的璀璨光芒。第二天早晨,我送她到车站,然后打电话到公司,请了休假,然后,哭着笑着,一整天都漫步在冬天的横滨街头。
    至今为止,已经过了将近十五年的光阴,我写下这个短篇小说,确认青春时代的结束,我莫名其妙开始写小说,我的书莫名其妙出现在书店,我希望,写作不是我筑起的另一道墙,至于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其实我也不太清楚。
    她和我分手后,和别的男人结了婚,有离了婚。我们至今仍然是好朋友,她说很可能会和她的青梅竹马再婚,我希望她可以幸福。因为,她值得。
    第七个故事  天才女服务生
    天赋异禀的人可以在小说中绽放光芒。然而,天才有各种不同的形式。我们很容易联想到莫扎特,法国诗人韩波这些杯具的天才,其实,才华的形式很丰富,无法一概而论。我认为,无论服务生、情理烟囱,或是挖耳朵的各行各业中,存在着无数如假包换的天才。因为他们的存在,才能够使这个有点脱线、不够完美的地球继续旋转。比起浪漫的悲剧性人才,我更欣赏像这则短篇中所写的,能够带给周围人幸福的才华。因为,任何人都不敢在莫扎特面前哼歌,如果韩波从键盘后方探出头来张望,恐怕很难用浪漫这个字眼来形容。故事中的女服务生确有其人。那是我一位广告撰稿人朋友的妹妹,当初是在喝酒的时候,大笑着听他说起了这个故事。我并没有亲眼见过她。所以,我有点担心她看了这个短篇,不知道会有何感想。
    我是在两年前的冬天,遇见这位天才女服务生。那天,为了谈工作的事,我走进神乐坂后方小巷内的一家小餐厅。看起来像是山中小屋的透天厝既不会给人高级的感觉,也不像会提供什么独具匠心的菜色。
    餐馆里没什么客人,除了我们以外,还有一桌也是出版业的客人,很奇妙的是,光是闻味道,就可以感受对方是同行。
    我们一行四个人,点了生啤酒和几道下酒菜,又各自点了主菜。服务生是一个圆脸的丰腴女孩,上半身很魁梧,但穿着白色丝袜的双腿很修长紧实,有点像在电影中看到的国外酒吧的女服务生。她那体型宛如球形的身体上长着像木棍般的手脚。她的手脚缓缓摆动着,穿梭在店内。
    我们点了七、八道菜,就像所有任性的编辑一样,对每道料理都有特别的要求,她笑脸盈盈的听完我们点完菜,没有重复就走进了厨房。
    当时,我们并没有特别在意她,吃完送上来的料理,尽情的聊着出版界的八卦消息。在东京,每天晚上都有数十场这种编辑和作家之间的讨论。
    一年之后(之前那本书颇令人满意,也令我很有成就感),为了讨论新作品,再度造访了那家餐馆。因为,我对高级餐厅敬而远之,喜欢轻松自在的地方。那家餐馆虽然看似普通,但料理和服务都无可挑剔。
    女服务生把我们带到和一年前相同的桌子。这次因为时间比较早的关系。并没有看到其他客人。她对我们说:
    「是不是要四杯生啤酒。」
    我和其他人互看了一眼后说:
    「对,还有。」
    「要点什么菜?」
    大家纷纷打开菜单,女服务生说:
    「妳们去年冬天来的时候,点了烤小羊肉、鳀鱼意大利面、炸明虾和鲜贝,还有苏格兰蛋。」
    其中一个编辑瞪大了眼睛。
    「妳全都记得?那妳知道我们上次点的是什么沙拉吗?」
    「鱼卵洋芋沙拉、荤菇沙拉配日式沙拉酱,还有,这位先生……」
    他转头看着我,轻轻笑了笑。
    「要求把炸海鲜中的鲜贝换成牡蛎。」
    在场的所有人一阵哗然,我问:
    「妳还记得?」
    女服务生红着脸,点了点头。她并没有得意洋洋,也没有搽腮红,而是原本就是健康的玫瑰色脸颊。另一位编辑问:
    「那妳也记得客人的长相和名字吗?」
    她圆圆的脸偏向一侧。
    「不,没有那么厉害。不过,我不会忘记客人点了什么菜,以及有没有吃得津津有味这些事。虽然我并没有特别留意,但对感觉不太满意,或是没有吃完的客人,自然而然会印象特别深。」
    我立刻产生了想采访她的冲动。可以写成小说的有趣题材不是存在于那些珍奇的材料中,而是存在于日常遇见的普通人身上。我问:
    「妳来这家店多久了?」
    「差不多两年半。」
    编辑发出惊讶的声音。
    「妳可以记住这两年期间,所有客人点过的菜吗?」
    年轻的女服务生镇定自若的点点头。我感到太不可思议了,忍不住问她:
    「假设一天有五十名客人,各点两道菜,总共有一百种。以一年两百天来计算,两年就是五百天。妳可以把五万道料理全部记住吗?妳能不能写在纸上?」
    女服务生说了声抱歉,转身离开后,拿了四大杯生啤酒走了回来。她的手臂很粗,但很柔软。年轻女人往往很在意自己的手臂太粗,却不知道健康而饱满的手臂比瘦巴巴的手臂更有魅力。
    「并不是像电话簿那样按顺序记住,有点像是把客人和写着料理的卡片随意丢进抽屉里收好的感觉。」
    一位编辑问道:
    「这么说,并没有特殊的记忆法吗?」
    「对。只要看到客人走进店里,就会自动浮现出他以前点过的菜,最喜欢吃的是哪一道菜,以及是不是吃得津津有味,就像快速播放的录影带一样。」
    我不由得钦佩不已。
    「妳记住了几千人的资料。」
    「这并没有什么。」
    「我下次可不可以采访妳?我是写小说的,很喜欢了解别人的事,因为这对我的工作有帮助,我可以请妳吃妳喜欢的东西。」
    听到采访时,丝毫没有表情的她,一听到我说要请她吃美味的佳肴时,立刻笑逐颜开,我立刻见缝插针。
    「妳现在想吃什么?」
    她毫不犹豫的回答:
    「鸡。」
    在场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她在说「鸡」这个字时,好像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她的语气不卑不亢,令人感受到健康的欲求,我笑着说:
    「没问题,下次我会预约到一家好吃的土鸡店。」
    下一个周末,我和她相约在惠比寿的餐厅。这家用石窯慢火烤出来的土鸡餐厅十分有名。她说她的食量很惊人,所以,我点的一整只鸡已经送到桌上。微焦的皮亮晶晶的,皮下的肌肉像白肉生鱼片富有光泽。我正准备下刀时,她想要试试。
    她好像在进行脑部手术般,用刀叉正确而利落的切开了烤鸡。鸡胸肉、大腿肉和塞在肚子里的烩饭漂亮的装在三个盘子上。我道谢后,开始吃烩饭。我喜欢吃米虾饭。吸收了鸡的油脂和高汤的米饭美味无比,而且带有迷迭香和白牛杆菌的芳香。她用比我快一倍的速度吃着烤鸡。
    「妳的食欲真旺盛。」
    「对,我最喜欢吃了,大家回忆孩提时代的时候,通常会说去迪士尼游乐园玩,或是大人买玩具给他之类的事吧?」
    我点点头,看着她把橄榄球那么的鸡吃掉了一半。她的食量真令人感到畅快。
    「不过我只记得在哪吃过什么东西。小学的时候,第一次吃菠菜牡蛎烩饭,国二的时候迟了丁骨牛排,对高中第一次约会时,吃了白酱披萨,都是令我难忘的美味。」
    说着,她拿起了鸡腿骨,用门牙把鸡肉从骨头上撕了下来。隔着半透明的鸡骨,可以看到血色的骨髓。
    「不好意思。」
    她双手用力,随着「啪」的一声,把鸡的大腿骨折断了。然后,面带笑容的抬眼看着我说:
    「里面的骨髓很好吃。」
    她把断裂的地方放在嘴唇上,吸着骨骼的精华。不禁思考着,她发自内心享受其中,也给周围人带来了快乐的波动。
    「还要点什么?」
    我满怀幸福的心情,请服务生送上菜单。
    第八个故事  0。03mm
    这次因为适逢另一本杂志的截稿日期迫在眉睫,所以我完全没有做任何准备。时间在烦恼中一点一点消逝,截稿日也渐渐逼近。我转念一想,干脆利用这份焦躁作为创作的主题。对了,以前曾经听过邦乔飞的专辑。有一首曲子设定的场景,就是人妻和情夫翻云覆雨时,丈夫回来了。以扎实的吉他前奏弹出很有摇滚风格的音乐。不然,就借用这种感觉写十张稿纸吧。于是,我就在事先完全没有概念的情况下,不断重复播放这首曲子,写出了这个短篇小说。在一切由读者决定的一般小说杂志。很难用这种方式创作。无论结果如何,倒是让我充分享受了写掌篇小说的乐趣。顺便告诉大家,收录这首曲子的「These Days」是一张很棒的作品。IWGP(《池袋西口公园》)系列《骨音》的主题,就是源自与唱片同名的歌曲,说起来,的,名字我好像也是向Warren Zevon借用的。无论如何,我的小说似乎和音乐很契合。
    良之打工的便利商店在老旧国宅内。荧光灯的光线很暗淡。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这家店,在屋龄已经三十年的国宅中央广场内,宛如一座灯塔。
    他的打工时间是从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五点,总共六个小时,一个不冷不热的春夜两点多,那个女人走了进来。通常,深夜的客人不是学生就是上班族,而且几乎是男人。女人看起来像是家庭主妇,身上穿的并不是代替睡衣的运动装,当自动门开启时,她身上的薄质礼服裙微微飘了起来。
    女人趿着拖鞋在店里走来走去,在杂志架前面无趣的翻阅着女性杂志和漫画。最后,女人来到收银台旁边的药品区。良之的视线情不自禁的被她披着散乱头发的肩膀和柳腰托出的丰满臀部所吸引。虽然她的身材和完美沾不上边,背影却格外撩人。
    女人拿起什么东西,回头放在柜台上。她手指上戴着一只细细的白金戒指。白色小盒子上,用大大地黑色哥德字体骄傲的印着0。03mm。那是用最近技术创造出划时代薄型材质的保险套。
    「这个真的那么薄吗?」
    良之答不上来。他还没有用过这种新产品。
    「……我不知道」
    「是吗?那算了」女人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千元纸钞。
    良之在找零的时候没有看女人的脸。女人走出便利商店时,吹来一阵温热的夜风。良之贪婪的目送她的背影,仔细的把潮湿的钞票抚平后,放进收银台。
    四天后,良之再度遇见女人。那是一个下了好几场春雨的午后,良之从大学返家的路上,看到女人和几个同年级的家庭主妇走在一起。女人先发现了良之。女人和其他主妇一样,穿着牛仔裙,用视线向良之打招呼。
    正当良之垂下眼睛,准备和她擦身而过时,女人开了后。
    「便利商店的小哥,那个真的很不错哟。」
    良之惊讶的看着女人,女人用调皮的眼神看着他。另外几个主妇并没有察觉女人这句话背后的意思。良之觉得女人在挑逗自己,便红着脸,匆匆离去。明亮的光线中,他看清楚女人的年纪差不多三十出头而已,比良之年长将近十岁。她既不漂亮,也不可爱,散发出一种自暴自弃的颓废感,然而,一直到他回到位在国宅角落的自家之前,女人挑逗的眼神始终在良之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这天深夜两点多,女人再度造访,夜晚有点凉意,女人穿着透明材质的敞领洋装。这一次,她毫不犹豫的走到收银台前,从架上拿了相同的小盒子,放在收银台上。
    「妳打工到几点?」
    虽然觉得女人在挑侃他,但良之还是据实以告。
    「早上五点。」
    「是喔。」女人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千元纸钞。她把钱包伸到来良之的面前,让他可以清楚看到钱包上圆形透明的部分。G301,那是用铅笔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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