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腐烂,成了天然的肥料,因此这里的草长得格外
茂盛。
汉子沉默了一阵,带着儿子爬上了山坡。还没来得及喘口气,汉子的脸色忽然变了。因为他看见山坡下面,也正有一列骑兵,缓缓上坡。
骑兵队伍三人一排,蜿蜒伸展到天际。队伍中旌旗招展,层次分明。这绝不是契丹劫掠的人马,而是辽国大军!
汉子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双腿打起颤来,蓦地抓紧儿子的手,回身吼道:“快……快跑!”
他的喊声很快就被风吹散了。伴随着寒风而来的,还有几十支箭簇。这些羽箭,劲力如此之强,将父子二人牢牢钉在了地上。鲜血顺着汉子手中的镰刀,将地上的秋草也染成了血红色……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西北荒凉之地,春风从来不肯多照顾一点,但朔风却是来得比其他地方早得多。
老刘头抬头看了看阴云密布的天空,转身进了屋,将木板门牢牢关上。屋里,他的老伙计老杨已经将一锅羊肉煮得香飘满屋。这里的人不避腥膻,汤中只放些盐巴。这种带着烟火膻味的气息,才是莫大的享受。
两人今天宰了只山羊,足够吃上几天的了。在他们这间小小的驿站里,最舒服的时刻,莫过于这个时候。虽说苦寒,但也算清静。
老杨舀起一口汤,美美地尝了一口,还夸张地呼出一口热气。他看了看老刘头,笑道:“老刘,你还看什么?这个时辰了,不会有什么事了,赶紧去把火炕烧上。咱吃着火锅,喝点小酒,暖暖地钻进被窝里去!”
他“啧啧”两声,感叹道:“这日子,给个神仙也不做啊!”
老刘头两道浓眉在眉心挤出了个“川”字,脸上始终带着一丝忧愁之色。他也没有多说,自顾自去烧火炕。
老刘和老杨其实不过四十多岁,虽说不算老,但脸上已经被西北的风沙磨砺出了深刻的沧桑。他们守着这西北边陲的小驿站,已经十多年了。离最近的小镇,都还有一百里路,到了冬天,就更没几个人来这里了。
火炕也烧了起来,屋子里越来越暖和。尤其是屋外朔风呼啸,更显得屋子里的舒服。老杨又尝了一块羊肉,兴奋道:“烂了烂了!”
老刘头忽然顿住了,站在那里仿佛一尊石像。老杨纳闷道:“你怎么了?魔怔了?”
老刘头摇摇头,像是在凝神倾听,片刻后才道:“你听,好像是马蹄声!”
老杨也皱起眉头,这个时候哪里来的马蹄声?难道是……
两人来不及多想,就听见“砰砰砰”几声拍门声。驿站的大门被人拍响。老刘头一个健步,打开房门,冲过院子,赶到大门口。冷风吹进屋,将锅里羊汤的香味都吹散了。
老杨将汤勺往锅里一扔,也忙奔了出去。只见老刘头已经将大门打开,门外躺着一人,不远处还躺着一匹马!
人是送信的驿差,马是送信的军马。马嘴边吐着一大滩白沫,早已没了气息。人的胸口还有轻微的伏动,只是双目紧闭,牙关紧咬,双手牢牢地捂着胸口。
老刘头忙道:“搭把手!”
两人将那人抬起,送到屋里。老杨舀了一碗热汤,送到那人嘴边,喂他喝下。谁知喝了半勺热汤,那人忽然咳嗽起来,不但将汤水咳了出来,最后竟然咳出一大口鲜血。
老刘头和老杨都吓了一大跳。这么多年来,传送紧急信件跑死马的事情,他们没少见,但把人都跑成这样的,却是头一遭。
那人微微张开眼,看见两人的服饰,眼中迸出一点火花。他挣扎着从怀中取出一本折子,喃喃道:“快……快……八百里加急……党项部李继迁……从银州出发……再度出兵……”
那人说完这几个字,头一歪,再没有了声息。
老刘头怔怔望着怀中的尸体,一时说不出话来。老杨也陷入深深的震骇。但两人没有发愣多久,老杨将汤勺往地上一撇,抓过那人手中的折子,往怀里一塞,大步出门。
老刘头起身相送,出了门口,老杨已经牵马出来。搭档十几年的老朋友,心照不宣,最后又互相对视了一眼,都看出对方眼中的诀别之意。此番送信,也不知还有没有再见之期……
老刘头沉声道:“老杨,你先走一步。我……随后就来……”(。)
传世宝藏卷第二章 狼火冲天(下)()
西南边陲。天府之国的美誉,在这里连一点影子也不剩。倒是蜀地那特有的雾气,到了这里也依旧浓重得散不开。蜀犬吠日,大致就是说的这种情景了。
不过今天,倒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天上一丝云彩也没有,太阳也升上去半截,很快将浓雾驱散。一个带甲的士兵,胳肢窝里夹着自己的长矛,两只手正系着胸甲前的扣子。
他正要去城楼上换岗。这条路走了不知多少遍了,从班房出来到岗位,要转七个弯,楼梯共有三百一十二级。他连头也不抬,甚至闭着眼睛也不用担心会摔倒。
走到自己的位置,扣子也系好了,他用脚踢了踢坐靠在巨大楼柱旁边的人。这也是每天必做的工作,叫醒站夜岗的同伴。没人能忍受一夜的寂寞不打瞌睡的,反正这里也没什么要紧事。日子过得平淡如水,让人忘了时光的流逝。
他与高个儿结伴站岗,已经是第三个年头了。一人站白岗,另一人站夜岗那个,半个月轮换一次。高个儿姓高,长得也高,外号就叫高个儿。
高个儿被踹醒,睁眼看了一眼,伸了个懒腰。浑身的关节,都因为长时间不动和夜间寒气的渗透,而变得僵硬。高个儿起身,活动活动筋骨。他还不着急回去,难得今天天气这么好。
高个儿张眼向城外瞟了一眼,就这一眼,让他吓得差点再次坐倒在地。
他的同伴也奇怪地顺着高个儿目光向远处看去。只见城外两山交夹的一条狭长地带,原本的荒草和碎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毛毡帐篷。
这些帐篷就像从地里长出来的蘑菇一般,无端就冒了出来。这时候从帐篷里陆陆续续冒出无数个人来,这些人也不穿甲胄,只穿着皮袄棉衣,袒着半边身子,露出一个肩膀和一条胳膊。帐篷间,到处是马匹、牦牛,还有体型巨大,相貌凶恶的獒犬。
高个儿惊叫起来:“吐蕃……吐蕃人来啦……”
“啪啪啪啪……”陈掌柜手指像是在算盘上飞了起来。他面前点着一盏油灯,左手边放的是一本厚厚的账册,右手边则是一叠厚厚的银票。
每年到了这个时候,陈掌柜就要开始忙碌这项工作,每天都要忙到半夜。金陵富庶,一年到头,过手的银子如流水一般。到了现在,不好好算算账,一整年都是糊涂的。
陈掌柜生性谨慎,这种事情不愿假手旁人,每年都是亲力亲为。一个人算整年的账,着实有些吃力,但陈掌柜乐在其中。
小女儿端来一碗热汤,说道:“父亲,喝口汤暖暖身子吧!”
陈掌柜点点头,并没有放下手中的工作。他手指依旧飞速拨弄着算盘,心里却在盘算,这两年赚了不少,家底也渐渐殷实。现在小女儿也到了要出阁的年纪了,明年加把劲,赚个嫁妆钱,后年说个好人家,我老陈这辈子就可以安心养老了。
正琢磨着,忽听有人大声拍门。这声音粗鲁又急促。小女儿正要去开门,陈掌柜忽然停下手中的算盘,将她拦住。这个时候有谁会来?而且拍门这么大声,只怕不是好事。
陈掌柜冲女儿道:“回后屋去!”
女儿依言转过屏风,却没有回自己房间。她心里不知为何,竟有些忐忑。
陈掌柜小跑着去开门,口中道:“是谁呀……”
大门一开,门外猛地冲进来七八个人。这些人都穿着差役的衣服,却有些不伦不类,既不像捕快,又不像兵丁。陈掌柜不由得愣住了,茫然问道:“官爷……不知官爷有何贵干……”
一个帽子歪戴的差役斜瞥陈掌柜一眼,当先往里走,边走边道:“老头儿,我们得到情报,你与南唐余孽勾结,意图造反!”
陈掌柜一个人如何拦得住这么些壮汉,听见这人说话,顿时吓得浑身发抖。他颤声道:“官爷是不是搞错了,小人一向安分守己,怎么……怎么会与什么南唐勾结……”
那领头的根本不管陈掌柜的解释,冲进堂屋,一眼就看见桌上的银票。他顿时眉开眼笑,一把将银票尽数塞进怀里。
陈掌柜面色惨白,扑上去叫道:“官爷,这……这是小人一年的收成……你……你……”
那差役怒道:“滚你妈的!”说着一拳打在陈掌柜脸上,顿时将陈掌柜打得满脸是血,倒在地上滚了两滚。
陈掌柜的女儿听见动静,一时心急,冲了出来,要扶起自己的父亲。那差役猛地见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吃了一惊,接着大笑道:“这女子就是勾结南唐的钦犯,兄弟们快把她捉回去!”
一个壮汉心领神会,淫笑着一把抱住姑娘。姑娘拼命挣扎,两人扭作一团。这时候另一个汉子猛地抄起女子的双腿,两人一个抱身子,一个抱腿,欢天喜地往外奔去。任那姑娘怎么挣扎,如何能挣得过两个五大三粗的汉子?
其余的差役也顾不上陈掌柜了,一溜烟全跑出了陈家。只剩下陈掌柜瘫坐在地,许久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吼叫:“啊——”
汴京,御史武大人目视着自己的大门,两腿却忍不住颤抖起来。门外,正有人用力拍打着厚重的府门。
“武御史,我们是皇城司捕头方白石,快快开门!”
一个深沉的声音大喊。这喊声,落在武御史耳中,简直比催命曲还要骇人。武御史不敢开门,就连家里的下人,也忍不住躲在院角。两个小儿子,瑟缩在乳母怀中,不住发抖。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两个儿子年纪虽然幼小,却似乎已经明白了其中的含义。
武御史其实是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的。昨天,他与同袍好友一道散朝回家,路上随意闲聊,无意中说了一句“烛影斧声”。谁想到,皇城司来得这么快。
祸从口出,武御史多希望自己昨天没有说那句话,可惜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武御史,你若再不开门,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方白石根本没有给武御史思考的时间。门外紧接着传来巨木撞门的声响,“砰砰砰……”,一下一下撞在门上,也撞在武御史心里。
武御史家里的大门不是城门,也不是为了防备这样的进攻而建造的。撞了几下,大门从门框上断裂,两扇大门轰然而倒,扬起一阵灰尘。
皇城司的捕快迅速冲了进来,方白石黑着脸,沉声道:“武御史,你出言不逊,忤逆圣上,意欲谋反,在下奉旨捉拿你去问话!”
武御史听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顿时瘫坐在地上。两个捕快上前锁了,其余的冲进院子里,很快散到各处。
只不过两个时辰,偌大的御史府,就成了一片荒宅。一对红漆大门,连着门框倒在地上,封条也没地方贴,索性就这么敞着,让过往的人目睹犯上作乱者的下场……
昨日的歌舞昇平,已随着秋风远去。这样的事,似乎每天都要上演……(。)
传世宝藏卷第三章 逐香而来(上)()
两匹快马,一路飞奔,马上的骑手不住地呼喝着,想要以此惊散街上的人。身在闹市,他们却一点也不肯放慢速度,径直穿过金陵最繁华的朱雀大街,直奔府尹衙门。
府尹大人这两天可真忙啊!
匆忙躲闪到两边的路人,在心里感叹一声,或者与同伴交谈两句。但这些突如其来又倏然消散的事情,只是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还不足以影响到他们的生活。
寒风袭来,金陵的街道上依旧不见萧条。相比较其他地方,金陵城无疑要热闹得多。这一阵插曲,并没有扰乱正常的秩序,人们该干嘛干嘛。过了不久,两个捕快走到菜市口,在一面墙上,抹了浆糊,贴了一张大纸,将原本已经凋零的旧闻盖住了。
官府又有新告示了,不知道又出了什么事。告示下,很快就围拢一圈人,江南之地,文采风流,识字的人也很多。许多人指点着告示,口中默念。
告示上只有几行字,而且写得有些不着边际。“近日反贼作乱,金陵府特告知百姓,谨守门户,酉时以后,严禁出门!”
没头没尾,只是一个宵禁令。众人看过之后,顿时议论纷纷。官府为何突然实行宵禁?又出什么大事了?
执行了宵禁,岂不是凭空少了许多乐子?有些生意岂不是做不成了?这青天白日,太平盛世,朗朗乾坤,哪里有什么反贼?众人有的抱怨,有的猜疑,一时间有些人声嘲杂。
人群外,站着一个乞丐。他看了一眼告示,便缓缓走了开去,就如同来时一样,似乎不想引起旁人的注意。而事实上,这乞丐浑身脏兮兮的,一身破烂衣裳,也不知有多久没有洗过。就算旁人注意到他,都会远远避开。
乞丐头发散乱,盖住了大半张脸。嘴上生了浓密的胡须,看样子有几个月没有打理了。这副模样,让人会以为他已经有五六十岁的模样。然而他那双眼睛,却是年轻人的眼睛。
一个人最难撒谎的地方,就是他的眼睛。若是一个人连眼睛都会骗人,那这个人一定是最高明的骗子!
这对眸子清澈明亮,有时候会带着点年少无知的纯真,又会充满经历风霜后的深沉,有时候愤世嫉俗,有时候又如出家人那般看破红尘世事。总之,这是一双复杂而又灵动的眼神。
这样的眼神,在这个乞丐的脸上,就如同珠玉蒙尘,仙葩染垢。这乞丐大步穿过闹市,一点也没有要做营生的意思。似乎金陵这么多的有钱人,全都没有落在他眼里。
闹市中人声很响,也最容易掩盖别人的脚步声。这时候就有一个人影从街角闪现出来,向那乞丐的背影瞪了一眼,眼中闪现出异样的神采来。
这神采是钓者看见浮漂晃动的神采,是猎手看见獐子的神采,也是豺狼看见羚羊的神采。
乞丐走在街上,耳朵却是竖着的。他忽然听见身边有人议论:“听说今天早上,城外小河里捞上来一具女尸。大冷天的,就穿着一件单衣……”
“嗨,你还不知道呢,那就是邻街绸缎庄陈掌柜的小女儿啊!”说话的人压低了嗓音,“陈掌柜去知府衙门告了两天,也没个说法。他那女儿准是被人糟蹋啦!”
“啊!这是个怎么回事……”
乞丐不等他们讲完,人已经往城门方向走去。现在已经是中午,河边仍旧围了许多看热闹的人。乞丐也靠了过去,似乎想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这乞丐不但不务正业,还特别爱凑热闹。
只见众人指指点点,小声议论着河边躺着的一具尸体。那是一具年轻女子的尸体,身上仅有一件贴身小衣,破破烂烂,仅仅能蔽体而已。尸体身上布满伤痕,显然经过了虐待。周围人只是旁观感叹,却没一个人上前。
河边既没有捕快,也没有官府的人。乞丐微微皱了皱眉头,就听远处一个中年男子哭喊声远远传来。这男子跌跌撞撞,奔到近前,一见尸体,顿时扑了上去,大嚎起来:“女儿啊……”
哭声悲戚,让周围围观的人心里也感到戚戚。有人认出这男子就是陈掌柜,更加觉得这是一幕人间惨剧,纷纷掩面不忍再看。
陈掌柜将外衣裹在女儿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