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不是油彩,它的羽毛又光滑得见鬼,我正寻思要不要就此放过这厮,却听窗外有人低喝一声,“放开它!”
好一个凛然正气,惊得我差点失手把磕磕捏死!定睛看,火红石榴花云下,一个穿着黑色劲装的……小喷油正怒冲冲朝窗边走来。
我被流星砸中的时候已经年满二十六,砸完之后又过了五年,我想我很有资格叫他一声小喷油,虽然他明显比我高出许多。
唔……第一眼印象是——浓眉大眼,皮肤微棕,很有活力。
别以为我形容词少,是我实在对小孩子没兴趣。哦,对了,还可以再送他四字评语——“乏善可陈”。
眨眼间他已到了窗边,伸手就要来救那小东西。我手一张,磕磕乖觉地飞上我的头顶,一人一鸟都鄙视他的没眼色。
他居然不为所动,挥动手臂想把磕磕吓走,嘴里还道,“你快走!你快走!”
磕磕似乎来了兴致,飞起来又落下来,落下来又飞起来,在我头顶和肩上来回折腾。闹了一会儿大约也觉着没意思,索性跳回我肩上拿尖嘴啄我的红石耳坠。
那小子愣住,半天才讪讪地挠头,“原来是你的鸟。”
“……”原来到现在他才知道磕磕是我的。
这样的对话很白痴,我不屑同他纠缠。打开随身背的小布包,磕磕立时欢叫一声冲进去吃它的零食,我则转身继续写我的大字,对外来侵入者抱持无视态度。
他却不请自入,还是翻窗!
我听到声响,只当不知道。他竟不知收敛,还凑到我旁边来看——“写这个,不无聊吗?我师父说总窝在书房不好,人要多动动才不会老生病。”
这世上还会有比回答白痴更无聊的事?我不语,眼观鼻,鼻观心,下笔有力,干脆利落。
“你叫什么名字?”他继续挑战我的耐性,“我叫……云扬,跟我师父来访旧友。我师父说,也许我们会在这儿住几天。”
我拿起字看了一回,揉作一团扔了。他捡来展开,惋惜无比,“这张很不错啊,干嘛不要?我师父写的字也很漂亮,可惜他不常写。”
磕磕许是已将我布包里装的小米吃光,叽叽喳喳闹着要出来,被我调转笔头戳了一下,立时老老实实闭上了嘴。
“好?送你。”我言简意赅,不是大方,而是那幅字……如果有人觉得你写的“白痴”二字很漂亮,我想你也不会介意多送他几张。
“谢谢。我会好好珍惜的。我师父说山下的人都很坏,不过我觉得你很好。”他却笑起来,小心翼翼展平每一个皱褶,看样子真是打算拿回去收藏。
白痴……我撩笔出门,懒得理这种人。领着小辈来拜山的人多了去了,从没见过有谁留下的,且我也没工夫当某人的接待员。
但,他的毅力真是可圈可点,不但追出来,还絮絮叨叨,“这里可真大啊!你在这儿住了多久了?怎么就你一个人在书房,你家大小姐出去了吗?我师父说她很漂亮,比我师妹还漂亮,我真想看看她。”
我低头看看身上那条皱巴巴,还沾着点泥和几片草叶的裙子,不得不承认这个样子确实不怎么像大小姐,所以点点头加深他的误解。
他立马摆出副“我就知道”的样子,拍拍我的肩,一笑露出白牙六大颗,“我师妹也常让我替她做功课——习惯了就好。我师父说,吃亏是福气。”
福气?傻气才对吧?不止是个白痴,还是个被人利用也能乐在其中的白痴。我挡开他的手,大大地翻了个白眼,引他进了夹竹桃花林。
三拐两转甩掉他,心里倒突然很想看看那个带着这种笨徒弟来拜山的人又是个什么货色。
某人接待外来者的地方,必是四无院的偏厅。这么没水准的名字,一听就知道是我那傻娘的杰作。哦,错了,她那不叫傻,叫三十好几也依然天真无敌。
好吧。既然我知道地方,也很想去给某人触触霉头。SO,我就轻车熟路往我那天真无敌的娘命名的会客处去了。
干这种事光明正大是不行的。好在虽然柯戈博那个跟屁虫一直跟着我,但一般遇到这样的情况,他绝对不会揭穿我。
蹑手蹑脚到窗下。意外地,不单听见一个陌生的声音和那个某人的声音,我那位清俊博学的师父大人的声音居然时不时在里头响起。
不要以为我这样形容他就代表我喜欢他。我也许会喜欢我那天真无敌的娘和那位跟我娘一样不太爱动脑子的师娘,但我向来不喜欢把耍心眼当成家常便饭的人,就像我从来没有喜欢过自己一样。当然,惜夕除外,她要我的命,我也会给,这是我欠她的。
好吧,我扯远了。那是因为他们的对话很无聊,纯粹是讨价还价,而且标的物似乎只有一样。
我稍微给了他们一点耐心,于是我终于听到能让我感兴趣的话题——他们买卖的物品,叫做云扬。大意是让他给我做玩伴,其间言辞隐晦,还扯到了宗主和天下。
我想不出那个憨憨的小子跟这些东西有什么联系,但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绝对不值三万两白银。
何况,我偷偷从窗缝里看了下那卖家,虽然背影笔直,可我依然坚定地认为,伪君子比小人更恶心。所以我毫不犹豫地溜到假山后,并且放出了磕磕。
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厮在啸云山寨两年,吃了不少我精心炒制的蛋黄小米,是以它敢无视某人的命令鸣唱,却不敢不照我手指所指的方向一头撞进去。
我听见它扑腾翅膀的声音,也听见那个陌生人的惨叫。它狡猾得很,一击中的,立马逃离,原路返回,自觉地钻进我敞开的布包,记性比狗还强。
某人怒喝,有人推窗。
我慢吞吞地从假山后走出来,扫视那三个男人一眼,指一指夹竹桃花林,然后笑笑地冲那个捂着额角的黑衣瘦男人说道,“有个穿黑衣服的小子跑到里面去了。要是再过半个时辰还没人找得到他,那我可以考虑半价卖你一块地,保证山清水秀,福泽子孙——放心,不会要三万两那么多。”
那男人怒然跃出窗来,五指箕张朝我当胸一抓,我连眼皮都懒得动。但见金光一抹划过眼前,随即便有猩红液体溅上我的衣襟。
几截白生生的断指滚到我脚畔,我望望惜夕如花的笑靥,耸耸肩,抬脚把那断指慢慢碾压进泥里——我等得就是这一刻。
窗里的两个男人都呆住,窗外的这个男人正跪在我面前鬼哭狼嚎,我忍不住笑了。遇上我,这笔生意必然不会成交。
惜夕轻笑着收刀,低声道,“小姐,要留下那孩子吗?”
我摇头,用脚尖踢踢那个卖徒弟的师父,柔声道,“他很傻,但不代表你可以骗他。如果你不想那么早就入土为安,最好别让我知道你再到处兜售他。”
他抬眼看我,眼神惊惧怨毒。我心情大好,扬手又送他一脸面粉,这才笑着同惜夕扬长而去。
虽然我觉得这种人斩做一万段也不嫌过分,虽然我也很讨厌不知世情的人,但这世间聪明人太多,傻瓜难得。两相比对,我还是倾向于保护濒危物种。
他们走的时候,惜夕抱着我站在山寨里最高的树上目送。我看见那小子搀着他敬爱的师父登上马车,也看见车行出很远之后他还从车里探出头来回望。
不过,我想他一定不是在想念我。
因为我看见,那车里忽然抛出来一些白白的碎片,风起时随之飞舞,像纷扬的雪。
真是个白痴……我忽然不想再看下去,抱住惜夕的脖子轻声道,“我头晕,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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