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的轻纱,亭亭玉立,袅袅动人。
“你请我出去吃好不好?”
“好,好,不过你穿得这么正式……”
“怎么了?”
“我是说万一被你老公或者什么其他的人撞见怎么办?”
“我老公?他今天不在北京。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在京沈高速路上,正朝着北戴河方向狂奔。”
“你怎么知道的?”
“他几天前就定下来的事情。”
我意识到,也许朱芳华就是为这件事情才跟她老公吵翻。我能想象出朱芳华的愤怒,换了我,也会愤怒——如果我是一个得了绝症的女人,如果我马上就要做下一个疗程的化疗,而我的老公居然告诉我要到外地去做一个活儿!什么活儿比自己老婆的生命更重要?
当然,话说回来,也要分是什么样的活儿和什么样的老婆。像我,在北京CBD的一幢写字楼里上班,老婆在温哥华的一栋房子里生活,孰轻孰重,清楚得很。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25
芳华说想吃日餐。她说建国门那儿有一家日餐不错,人少,环境也好。不过,她没有把停车问题考虑进去。所以我们到了地方,花了很长时间找车位。最后,索性钻到赛特大厦地下。真还不如打车出来方便。
一出电梯,又是青青。不过,这次她看起来像一个帅男孩——圆领白衬衫,紧紧窄窄的珠灰色西服小上衣,简简单单地敞着,里面是一件深V型领的黑色粗纺连衣裙,裙摆很短,也
就是勉勉强强过了大腿根,黑色透明丝袜,一直到膝盖的长筒单靴,脖子上打着一根效果夸张的黑领带,领带夹的位置很高,起着强烈的装饰作用。头发服服帖帖的梳在脑袋后面,一张脸干干净净的露在前面,深色眼影深色唇膏。我吃惊得说不出话来,只喊了一声“青青”就傻站在她面前。
那笑容好自然啊!像一朵冉冉开放的芙蓉。
“怎么又碰上你了?”青青说话的样子让我想起一个成语“胸无城府”。我也是活到现在这个岁数,才明白什么叫“胸无城府”,这个词包含着有城府的人对无城府的人的羡慕。我知道我已经是一个有城府的人,了以自慰的是,我的城府仅限于“自卫”,不像有的人的城府,主要用于“侵略”。跟那些“侵略型”的人交往起来,就像在布满地雷的丛林中散步,你得时刻警惕着,稍微不慎,就是掉胳膊掉腿掉脑袋。我这么多年,混迹于钢筋水泥的丛林之中,放眼望去——单位就像一座猴山,从上往下看,全是笑脸;从下往上看,全是屁股;左右一看,全是耳目——我虽然可以算是初步掌握了“排雷技巧”的工兵,但是我还是厌倦这种无休止的人际纷争。
我知道有很多人是讨厌青青这样的女孩子的,我在二十多岁的年纪,也讨厌青青这样的女孩子,认为她们野心勃勃,但现在想一想,她们最多只能算得上是有心计,但心计和城府怎么能是一回事呢?心计就像一个人在下棋,他只要是移动棋子,就在琢磨着怎么赢对方,是一种比智商的游戏;但城府不是,城府是坐山观虎斗,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斗心眼的人比的是谁更狡猾;而玩城府的人比的往往是谁更无耻。朱芳华在这一点上,跟我意见一致,她也同意青青这样的女孩子最多只是攻于心计,想趁着年轻貌美捞世界,玩得起也输得起,愿赌服输;和另一些“城府深深深几许”的女人比起来,她们真的是“要得不多”。我知道朱芳华指的另一些女人是谁,她是在说温秀玉。的确,温秀玉是另一些女人,她们不是以强势出场,她们有耐心,她们善于步步为营,为了达到目的,她们可以等,哪怕是十年,就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十年。唉,我为朱芳华叹息。她在人生的第一场战役中,属于战败国。
“晚上有空吗?”青青是一个好相处的女孩子,和她在一起,不会冷场。她善于开始,善于过度,还善于很好的谢幕。唉,我真希望朱芳华在这方面有青青的一半儿也好,和朱芳华在一起就像在健身房练举重,百上加斤,太沉重,而且稍有不慎,就容易肌肉拉伤。
“今天晚上有个大‘啪儿’,一起去吧?”青青管“PARTY”叫“啪儿”。
“哦,我约了朋友。”我随便找了一个借口。
“不,不,我们可以一起去。”朱芳华没头没脑地插进来。
“好啊,7点。在吕西安的酒吧。你知道怎么走吧?”
“吕西安?哪个吕西安?”
“就是那个陕西农民,有艺术理想的艺术青年,追求艺术没追求上,改追了美院教授的女儿。”
青青一面说一面往电梯里走一面做出可爱的拜拜姿势,那是她完美的“谢幕”。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青青的这种“谢幕”风格,而不喜欢所谓“苍凉的手势华丽的背影”。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朱芳华钟情于后者,她总希望人家能把她留在记忆深处,最好是用一个水晶瓶装起来,看的时候捧在掌心里,一面看一面泪盈于睫。我甚至认为正是她对感情的这种唯美主义的要求,直接导致了我们的分崩离析。我记得她曾经跟我说过:“我宁肯要你一辈子想我想得心痛,也不愿意就这么和你庸俗琐碎地过日子。”其实,何苦呢?不知道这么多年,她有没有为此后悔过?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26
我是不喜欢日餐的,但也不讨厌。王小西最怕陪女孩去吃日餐,他有一次开玩笑说:“‘日’我所欲也,‘餐’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餐而取日也。”他说在所有的“餐”中,唯日餐最为头痛,形式大于内容,吃起来太累,得端着;喜欢日餐的女孩也一样,往往太重视形式,总拿着个劲儿,一到关键时候,就玩“顾左右而言他”那一套,装小女生,好像你约她出来,就是为了跟她吃生鱼片。聊起天来也累,她们的话题表面上听起来很丰富,有点像日餐馆品种繁多的寿司,其实没有什么新鲜的,哪家日餐馆没有几十种乃至上百种
寿司,还不都差不多?弄点生鱼弄点饭团弄点紫菜,卷吧卷吧,放在旋转台上转来转去,让你很有食欲,其实吃到嘴里还不是差不多的东西?王小西给那些喜欢旋转寿司的女孩儿归了一个类,叫“虚假繁荣”,还真有点传神。
“你想什么呢?”朱芳华坐在我对面,冷冰冰的问我。她那模样做派,跟日本绿芥末还蛮搭调的。
“没想什么。”我赶紧正襟危坐。
“我真希望我能像青青那样。”她多心了,其实我并没有在想青青,我是在想她,想她朱芳华为什么会喜欢日餐。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心说:“你又不是没有年轻过。”
“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朱芳华眼睛从我脸上扫过去,像刀子一样的眼神。
“我想什么了?说出来听听。”
“你在想‘你又不是没有年轻过’。”她慢吞吞地丢过来这么一句。真是厉害。男女之间处到这个份儿上,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芳华,你怎么还那么多愁善感?”
“一军,你不是也还这么铁石心肠?”
“唉,芳华,你有没有听过一首歌——往事不要再提?”
“我倒是记得有人曾经弹着吉他在校园的草坪上给我唱了一个夏天的——模范情书。”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27
我劝芳华晚上不要去吕西安的酒吧,她倒是来了劲:“为什么?难道你有更好的主意?”
我能有什么主意?我不过是想赶紧找时间劝劝她后天上医院做化疗。可是一直到结了帐出来,我发现自己还是没有把想说的话说出来。我缺少这方面的经验。唉,我他妈的还是一个靠嘴吃饭的主儿!我垂头丧气的跟着芳华在街上走,正是午后,天气很好,街上人不多,
走过来走过去都是闲人。
“接下来你有什么想法?”芳华问我。
“听你的。”
“我想去美容院,晚上有PARTY。”芳华在一间美容院门口停下来。
“芳华,我是请假出来的,你不会让我跟一条丧家狗似的蹲在美容院门口狂等你好几个小时吧?”
“你是说你的时间很宝贵?你不愿意把宝贵的时间花在等一个不相干的女人身上?”
“我没说你不相干。谁的时间都很宝贵。浪费别人的时间就等于图财害命,小学老师没教过你?”
“没有。我们老师就教过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所以——我要我的每一分钟都按照我的意愿度过。”她恶狠狠的说。
“也包括我的每一分钟吗?”我真想站在大街上对她大呼小叫一番,直截了当地告诉她——你没有权利这么做!可是转念一想,她已经身怀绝症,我还能说什么呢?如果她的时间只剩下半年。
芳华进了美容院,我坐在星巴克喝咖啡。我想如果很多年前,我有这么好的耐心,愿意平白无故地等她好几个小时,我们是不是就不会分开?是谁说的,爱是恒久的忍耐。而那个时候,我们偏偏缺乏耐心?
星巴克有许多免费杂志,我随手拿过来一本,上面大字标题写着——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我忍不住在心里笑起来,难道年纪大了,就一定懂爱?别逗了!我换了一份财经报纸。
很久了,没有这样的下午,坐在一个咖啡座里,手里翻一摞财经新闻,什么事情都没有,任凭思绪飞啊飞,飞啊飞,想到哪就是哪。真是享受啊!
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怀旧,想到了我的朱芳华时代。那个时候,她瘦瘦小小的,梳两个小刷子,总是把一大抱书抱在胸前,走到哪儿抱到哪。我第一次看见她是在图书馆,她和温秀玉为了一个座位在吵架,大概意思好象是温秀玉要朱芳华帮着给占一个座位,交换条件是她帮着朱芳华打开水,可是等温秀玉打完开水搞完后勤来到图书馆,发现朱芳华并没有给她占座位,朱芳华的理由是她来的时候,这里就剩这么一个座位了。她们争吵的声音不很大,但似乎两个人都动了脾气,温秀玉说朱芳华自私,朱芳华赌气说今天不喝开水了。最后,朱芳华站起来,把一大摞书本抱在怀里,气哼哼地说:“不就一个座位吗,让给你好了。”“什么叫让?”温秀玉不依不饶。
我当时恰巧坐在那个惹是生非的座位旁边,正是青春不解风情的年纪,看两个豆蔻梢头的女孩子为一个图书馆的座位拌嘴,觉得蛮有趣。其实,她们统共只争执了几分钟,问题就解决了。朱芳华抱着书走了,温秀玉坐了下来。这就像是一个预言,我们三个人的预言。从这个预言看,朱芳华是一个习惯放弃的人,而温秀玉则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朱芳华留给我一个翩翩的背影,瘦瘦小小的,多愁善感的;温秀玉在我对面坐下来,没有半点愧疚,她心怀坦荡,翻开笔记本,一张大脸写满“志在必得”的表情。我本能的同情芳华,虽然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这是她的名字;我很快地收拾书本离开了图书馆,坐在那张温式大脸的对面,听着她翻书本做笔记的声音,我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这是我早年最不喜欢的一种女人类型,但是世事难料,她和我生活的年头要远远长于朱芳华,这说明什么?
爱是一样充满偶然而又复杂的事物,呵呵!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28
“你的双眼潜藏了某种别人无法洞悉的玄秘;你热烈地追求友谊,却又要给自己一片孤独的天空。你是天生的叛徒……”
我们找到青青的时候,她正在听一个大胡子给她下“面相鉴定”。她的头发披散下来,染得花花绿绿的头发;一对假睫毛又长又弯,像芭比娃娃;红艳艳的嘴唇,嘴角装饰了一小粒深蓝色的美人痣,眼眶周围布置着一些星星点点的亮片,单侧耳朵带着一个硕大无朋的堇
色耳环,一件低胸的PARTY装,整个后背都可以免费参观。标准的PARTY
GIRL,浑身上下,琳琅满目,像富人家的圣诞树。她看到我们,马上站起来,很显然,她被大胡子缠得够戗。
“看见吕西安了吗?他刚才还在这儿。”青青问我们,好像我们到这里来是为了认识吕西安似的。
“今天晚上是什么主题?”我环顾四周,发现这拨人挺杂。
“预祝吕西安个人画展成功开幕暨圆满结束。”
我们一边说一边找了一张安静的桌子,刚坐下没多久,那个大胡子就跟了过来。明摆着,他对青青很有意思。青青一看他过来,就找了个借口离开。大胡子讨得个没趣,开始跟我和朱芳华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他先说他是一个画家,然后迅速转入“愤怒中年”——抱怨社会抱怨人生抱怨像青青这样的女孩子虚荣势利,总之他一直在抱怨。不知道为什么,朱芳华居然聊性大发,还就跟眼前这个萍水相逢的大胡子一拍即和打得火热。他们你一杯我一杯地喝着兑了橙汁儿的伏特加,有点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意思。我知道朱芳华是怎么想的,她是想激怒我,她就是想激怒我,她这个女人就是这样,从年轻时就这样,这么多年过去了,还这样,她就没有一点新鲜的,狗改不了吃屎。朱芳华开始跟大胡子打情骂悄,这对失意的狗男女!我几乎要怒发冲冠了。还是歇会儿吧,朱芳华跟我已经没有关系了。我闷着头不坑声儿,小不忍则乱大谋,我他妈的成熟了!
我在那个“愤怒中年”讲到自己的第五任情人的时候,悄悄的起身,离开了。这种男人也他妈的是男人,比我还没劲。我很后悔来这种地方,我是一个专业人士,有高尚的职业和成功的生活,我犯不着和他们混在一起,愤世嫉俗醉生梦死。我不喜欢投机,也不必要投机;我无须到这种地方找女人,女人哪里没有?我就是真想找一个女人共度良宵,也没必要用这种下三滥的方式。我虽然也胸中有伤,心中有泪,但生活就是这样子的,有什么好抱怨?不就是卖画没有卖出天价来?那也犯不着贬低索斯比拍卖行的眼光啊!不就是泡妞没泡上章子怡吗?有必要为此怀疑整个人生?我想跟青青打一个招呼就先回去了,我实在受够了——看看朱芳华那搔逼的样子,看看那大胡子一脸色迷迷的德行。我不用耳朵就能猜到他们在说什么,看他们的表情就知道。
朱芳华一定贱兮兮地问人家:“是不是喜欢那个青青?”
那个大胡子则肉麻兮兮的说:“什么青青,那就是一个傻逼。”
然后大胡子再反过来肉麻兮兮的问朱芳华:“跟你一起来的那男的是谁?”
朱芳华终于等到她拿手的问题,得意的仰面大笑,故意笑得极其放纵毫不检点,为了加强戏剧效果,她还存心回过头看看我,我从她的嘴型就知道她在说什么,她一定是这样说的:“你说跟我一起来的那个傻逼?那是我的前夫,我年幼无知的时候犯的一个错误,现在已经改正了。”
其实,我和温秀玉的结婚十年,我也不是没有一点其他的事情,但她从不以牙还牙。温秀玉懂得给男人留面子。有一次,我们公司的嘉年华会,查尔斯喝多了,醉醺醺的跟温秀玉调情,当时我正跟另一个与我关系暧昧的公司姑娘跳舞。只听温秀玉大喊一声捂着嘴就跑了出去,过了几分钟,她略表歉意的回来,在众目睽睽之下,羞答答地说:“真不好意思,我刚才觉得有点恶心。”那神态似乎是在暗示自己怀孕了,但一语双关一石三鸟,查尔斯脸刷的红了,同时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