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青春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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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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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一旦放弃,就浪费了信任和信心。

    撑一年,总得会有一些进步吧。起码,我的普通话比上个月进步了一些。

    试一试,每天写5000字的感觉。吐血了都。

    31岁了啊,我对同事说,我都31岁了,居然又回到了10年前刚进电视台的样子,唯一不同的是,那时写稿子给主持人,现在写稿子给自己,这算是进步了不是么?

    新卫视节目,新电影宣传,新书写作,我妈说你干脆缓缓吧。

    但别人都看得起你的时候,你不珍惜,以前你不是每天烧香求菩萨让人看得起自己么?我妈想了想说对哟对哟。

    小怪兽又送了我一张李宇春的CD,这一次我收了下来。上一次,她还没有发工资,这一次,她可不缺钱。

    有信仰的人,总是积极的。

    加油!鸡血哥!

给这十年的你,旁观下一个十年的我

    从1999年离开家到现在已11年了,11年的时间其实足够改变一个人了——我曾经也是这么以为的。可是现在看来,我一点儿都没有变,高兴了就狂浪,难过了就猥琐,投入了就哭得昏天暗地,从来不会有另外一个声音提醒自己:你应该怎样怎样?搞得自己跟演鬼片似的。凡事,我都是预先想好,然后启动程序,中途才不可能又出现一个声音碎碎念提醒自己,我觉得但凡有那样念头的人都是事先不做功课的人,容易分心,不投入。

    投入,这个词,很重要。

    投入去爱,投入去工作,投入去憎恨,投入去苟且,投入呼吸每一口空气,能分辨出氧气的成分和阳光的温度,投入把一生切成一个一个你说得出来的形状,然后炒一盘热菜,吃下很多碗饭。

    明天就要回家了。订的是机票。

    几年之前,我乘飞机的次数还很少。

    然而这两年开始,每个月都要来回飞。常常在想,如果是要自己花钱的话,打死都不会坐飞机吧。可是,从今年开始,我也终于狠得下心花好几千块去订往返的机票,只是为了节约一点路上的时间,那种期待回家的煎熬,比爱情的拥抱更令人焦心呢。

    时间不是杀猪刀,不会刀刀割肉。时间不过是围墙上斑驳的阴影,因为日照而改变形状,最终,你依然是你。

    越来越强烈的感受是,其实这个世界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大。有时候,努力伸手便触到边界,才明白,很多事情并非是不能被改变的狼狈境界。

    这些年,有人辞职,有人创业,有人旅行,有人放逐,有人寻梦,他们坚定地换了方向继续奔跑,那算是另一条人生的旅游线路吧。我一直觉得自己走的这条路游客太多,制度太严,消费太高,其实走着走着,当你比别人走得更远时,你所看到的便是你未曾想过的。

    若你足够了解自己,你不必远行,在心里便已环游这个世界了。

    Ann是我大学的学姐,我们相识超过10年。她对我最高的评价是:当周围的一切都会改变的时候,我唯一能相信永远不变的就是你。

    为了这本十年成长纪念的书,她写了一封长长的信给我。就像当年的我窝在一层的出租房内给她写信一样。字字句句刻画出雕塑出的是心。

    如今在办公室里,我以全拼的方式贪婪地读着她写给我的每一个字,就像——认真地吸了一口空气,氧气的含量和阳光丈量的尺寸,都静默于胸,尔后有泪。

    也许,这并不是真正的我,也许这里面有一些落魄情节连我都忘记了,但我相信这一定是她眼里最完整的我。

    十年的青春轨迹,总得盛开个一两朵沉甸甸的花吧。

十年的你——一直在阳光下的剪影

    大学中文系的学姐刘昂

    搜狐上海站内容部主编

    柏杨说,年轻气盛时,命运即便是老虎,屁股也是敢摸。年岁渐长,命运飘忽不定,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人大抵也没了与之挣扎的底气。此话不假,却不属于刘同。

    努力如他,付出如此沉甸甸的筹码与志气,所谓运气和命数,并未多青睐亦不敢随便责罚。他踩一对风火轮,遇山开山遇水涉水,从山穷水尽到柳暗花明,世人眼中是风光,我却只看到缝隙里琐碎的疲倦、痛苦,及屡败屡战的坚持。刘同无关完美,只是,他能努力至极致,将不完美变成完美,化缺点为优点,像功夫小子,无天资有野心,每打输一架,回家舔着伤口日日勤练,然后返来再战一回。

    大学四年,他已然锋芒灼灼。一手烂字一副超薄身板,挡不住内心勃勃生机,雀跃着写稿、出书、参加唱歌大赛、辩论比赛,哪忙碌往哪扎堆。布袋裤斜背包,球鞋或慢跑鞋,永远挂耳机,听古巨基徐怀钰,将无印良品的《掌心》一路唱到决赛。没头没脑借五十块钱,吃十块盒饭买四十块靓衫。白衣蓝牛仔,骑自行车穿越校园,绯闻漫天如樱花。想来,那年月不能没有他。我们站在彼此回忆里,没有天大地大的抱负,仅是些微闪亮无法躲闪的温暖命运。口味虾、打口碟、游戏机、见网友、堕落街、豆腐炒鱼、文学院217教室,就是这些,还有这些。

    出国前夕,他执意道别。长沙闷夏,五一大道星光通透,沿路走半里二里,到底年轻,只知跃跃欲试,并无伤感。末班立珊线扑哧扑哧进站,他开始追跑,小鹿样跳跃,晃荡右手,身后背包上下颠簸。——“再见!再见了!”他的声音迅速淹没于滚滚城市烟火,那般没心没肺。明日天地,异国他乡,何日再见呢?我不知,不能面对面说出的离别,到底有多难过。少年背影,怅怅记得,逆光奔跑,仿若磅礴江风里呼啦出羽翼翅膀,孤独也倔强。

    那段时日,八小时时差。刻意亦或有心,我们常有通信,不间断的联系。用文字描摹,自动屏蔽不愉和不悦,我们邮递给对方祥和及锦绣花团。怎么会呢?他写来:辞职宅于出租屋,钱包瘪瘪。书稿不断否定,被伤害至心惊肉跳。没日没夜啃书准备考研,眉毛忽然开始掉,或许是鬼剃头。午睡小院沉寂,偶有小朋友嬉笑和鸡打鸣。我端着电脑,千山万水外,心酸眼潮。生活展开筚路蓝缕,谁不是赤足前行伤痕累累。在那本千辛万苦的书里,他一直问,青春是什么?想来,当时回答多么仓促和矫情。成功是一出太过诱惑的大戏,他踮起脚尖奋力触摸,掩耳盗铃般却全心全意。

    再见于冬天的北京。那么骄傲,披“北漂”外套,亦能取暖。做电视、写文案、剪片子。多晚回,也督促自己磨笔写字。陋室比邻雍和宫,鼻端杳渺香火气,白日浑厚钟声里,蛰伏待发的等待,略有苦涩,仿佛没完没了。某晚陪他去与上司谈加薪,他遍遍重复说辞,字字如针扎得舌尖跳。零下冬日,踌躇门外,路灯昏黄,碎雪乱撞。出来后,他颠颠永远笨重的包,若无其事拍拍我肩——没谈好。仰望北国夜空,深邃莫名,我想,会过去的。确实如此,今时今日自彼时启程,他到底没辜负自己。

    流年若干,北京上海,我们各自为营各自生活。邮件电话,少之甚少。所幸,难过彷徨混沌时,随时随地拨给他,始终如一。朋友人来人往,流言来来去去,听了就忘却吧。把彼此安置于安全位置,小心保护,无论外在撞击几何,时光凝成最坚硬的核,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生活继续,结尾无法成为结尾,留一段当年的信,且当结尾:

    残留昨天能清晰想起你,单薄留有高中记忆的头发,张扬着新进大学的新鲜和雄心那样跳跃着。不小心,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没有刻意,居然一直安静走了过来。你看着我失落、失败,看我轻轻地离开,这么多朋友里只有你一直看着我怎么走过这几年,青春最盛开的季节,现在也只有你,陪我慢慢体会这水样流过的日子,一直自称是你的安姐,其实哪有。

    2011年1月4日

    Ann@上海

五年的你——不过是人间的一粒沙

    教我如何保持小清新的师父阿Sam

    1626潮流杂志执行主编、摄影师、畅销旅行书《去,你的旅行》作者

    我不算是一个记忆力非常好的人,五年不长不短,如果谈了一场五年的恋爱还没有结婚算长跑,如果分一次手五年还没有再次新感情叫孤单,如果二十四岁刚大学毕业人生起步,二十九岁应该是小有成绩而立,五年真的不长不短,刚刚好,认识一个人也应该是这样。

    对于天秤座的我而言,很多人觉得我有无数的朋友,而这么多的朋友里刘同应该是最特别的一个,因为男生里只有他叫我“师父”!这两个字放在古代可是和父母一样重要的地位,当然我不是需要他对我如此,但是足可以感受到彼此的小宇宙和细微的小情感。

    那种情感应该是五年前我们在网络上拍照聊天、不敢吃太贵餐厅、不敢去很远地方旅行的小青涩,所以要我回忆一下我们的五年我觉得有点为难,要说的事情很多版面很少,当然应该还有比我们友谊更久的朋友,只是人和人之间很奇妙,充满着微妙的费洛蒙的情感因素,那这五年他都在干什么?

    那一年他写了书,是一个青春的系列,我刚好就为那个系列拍摄了封面,说出来有些绕口,但我们真的是因为这个机缘以及博客这个平台开始建立起联系,还真的是以文字建立情感,不像那些酒肉朋友吧。当然我们后来经常见面的方式都是躲在城市某个小酒馆里,说些家长里短和不太对其他人说的小秘密,说完就放在心里埋了起来,这样的感受很舒服。又是一个夏天的午后,他独自从北京跑到了上海,就在我公司的楼上,用我三脚猫的技术和相机为他拍了《离爱》的封面,至今想起来我们真够胆子的,没有化妆、没有造型,也没有打灯,就是一台相机外加一颗冒险的心,这应该也是我心目中徒弟的样子,瘦小的身体里隐藏了无限大的能量,像只不怕死的蟑螂,不管丢在哪里都勇敢又坚强地活着。

    说起为何会有这么一个“徒弟”?我觉得有些惭愧,时至今日我也没有教会他什么,他喜欢摄影他,希望我可以教他拍照,于是在多年前的一次北京聚会后,在簋街的某个餐厅里,他跪在地上半开玩笑地认了我这个“师父”。说是开玩笑,但似乎后来大家都很把这个事情当回事了,从那以后他就改口叫我师父。每次有人问起我到底是教他什么的师父,我都无言以对,因为我真的没有教过什么。在我看来,他就像是充满能量的机器人,一直不能停下来。他其实朋友不多,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工作以及写书、写博客,我想一个人成功的背后一定深埋着巨大的孤独。他很少和我提及感情,哪怕说起也是只言片语,那些情感啊,其实都在这本厚厚的书里。

    有人说他年少轻狂,我会笑着说年少不轻狂还等老了再去狂吗?如果我是三毛我会送你一匹马,如果我是摄影师我希望可以帮你拍摄最美丽的风景,人生永远是自己规划的,很多时候我只能默默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一天天成长,然后开花结果。序的最后,说了这么多,你是不是等了很久希望我爆出什么八卦来分享,觉得看了一篇后悔的序?没有关系,不如先从这本书开始吧。

    从出生那一刻我们就好像是一粒沙,随风飘散,相聚又离开,只是为了看看这尘世间的一些真美好,希望你越走越远。

一年的你——我和自己的不期而遇

    30岁认识的好友陈默

    宝洁大中华区公关总监

    我一直相信有一些非物质的力量是或依附或脱离于我们的**而存在的,譬如灵魂或是其他种种。只不过我们今天的认知水平尚不能通透地解释这些事物。就如同在人类发现DNA前,这个学名为脱氧核糖核酸的物质一直默默地主宰着人类乃至整个地球生命的遗传与繁衍。你不知道它,不代表它不存在。

    与同同的相识便是一场没法解释的过程。我们开始用很俗套的语言来描述这种相识,比如“缘分”。但到后来我们都发现有些事用缘分解释,委屈了缘分这个词;而有些事用缘分解释,却委屈了这件事。巧或不巧,我们的相识属于后者。

    2010年的一天,具体说,以我超好的记忆力来回忆,应该是2010年5月4日,那天我正休假在家,坐在临窗的书桌边浏览着当时刚刚兴起的微博——那时候,不过才关注了三十个朋友而已。窗外淅淅沥沥下着雨,不远处便是灯红酒绿的都市和车水马龙的三环路。忽然微博弹出小窗口,有人加了关注并且直接发来私信问好。

    这便是同同。严格意义说我们是“网友”,并且是在网上遇到半年后才有过第一次碰面的网友(尽管我们身处同一个城市)。而今回想当初,他加我的原因是:刚在出租车上看到某本杂志对我的采访,然后晚上上微博的时候突然发现主页上“你可能感兴趣的人”列表里赫然是我的名字与头像,于是鬼使神差地点下了“关注”。而很少主动加陌生人的我,则是因为几年前曾经刚好看过一个和同同同名同姓不同字的“朋友的朋友”的博客,觉得他们说话的感觉十分相像,而谁知道,同同在几年前,曾用过另外一个字做名字,他根本便是那个博客的主人。

    我们认识很久都没敢见面的原因是觉得两个人太相像——这不是一句空话套话客气话,下面我从科学的角度来解读一下“相像”的表现。

    从定性研究的角度说:

    (1)我们在MSN上经常先后不超过两秒钟发给对方一句意思几乎完全一样、仅是措辞略有不同的话。

    (2)我们会表述对同样一个字(例如“哦”字)的厌恶情绪,即便这种事情在一些人眼中不过是吹毛求疵。而我们厌恶的原因竟然也是相同。

    (3)经常性地,他打电话给我,发现占线中,而我当时其实正在打他的电话,也是占线。

    (4)我们说话前会想一下是否还需要说,或者是否应该大面积略去解释性的词语,因为知道对方会懂,不需要解释。

    从定量研究的角度说:我们分别做了更新版的普鲁斯特问卷(ProustQuestionnaire),是二十八道题的加长版。这是一个探究人类生活、思想、价值观及人生经验的问卷。交换答案时发现,仅有一题,因为我没有回答而答案不同,而余下的所有题,答案完全一致,相差的只是措辞而已。我们俩的问卷答案附在后面,供比较。

    而后来,我们终于见面相认后发生的一系列大小故事,就更是这种“相像”的极致体现。直到有一天,我们坐在餐厅里吃饭,等东西的时候交换了iPhone玩对方的游戏。我打开同同的手机,发现要输密码,我当时饿得走神儿了,想都没想便直接输入了自己的密码,而后的那一刻,在我意识到应该有错误发生但却意料之外地成功进入了他的手机后,我便石化了。

    于是同同在我的惊诧下在我的手机上输入了他的密码,于是他也被石化了……

    后来类似的事还有很多,我们从开始的大惊大喜到后来的相视一笑再到现在的见怪不怪。其实,现在,遇到什么想法特别不一样的事,我们反而要唏嘘讶异一番了。

    所以和同同做朋友是个特别轻松的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只需要有一个人动脑子便足够了,另外一个人只需要点头便好,因为那种懂得与默契可以禁得起任何事情的考验。有人说人世间最难的事,不是我爱你,不是我赞美你,而是我了解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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