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君回来了,”江问凝笑靥如花。
刘胜之点点头,几个月不见,虽然时常通信,但是却猛然之间,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那江问凝就低头一笑,拿来木屐:“郎君先换上木屐,热水已经准备好了。且先洗去身上风尘……”
刘胜之就道:“好。”
见惯这般古时候,各种条件限制,生活种种,并不方便。
但是那般大户人家,有着足够人力侍候。却丝毫不比现代时空差多少。
刘胜之在会稽,都有七八个侍女服侍。如今,却也有些习惯。
刘胜之就道:“家里怎么也不准备几个侍女,怎么什么活都要问凝你来动手?”
江问凝就笑:“可是嫌问凝手脚粗陋么?”
怎么可能?
江问凝手脚麻利温柔,服侍起人来,一个却要胜过那么多的侍女了。(未完待续。。)
第九十四章 郡主薄(二百一十张月票加更)
刘胜之呵呵一笑:“我只是怕你受委屈了,不如今夜便让我侍候时候你吧……”
便是一夜春光,自然不足为外人道也。
烛光摇曳,影子成双。两人合作一处,许久方才分开。
两人相拥在一起,说着情话。又转到正事,说起离别以来种种。
刘胜之就道:“我明日还要去云社县看一下。这次我回来待不了几天,还要再去豫章。王太守身边,可离不开我!”
王徽之本就不是做官材料,这货当年给桓温的弟弟桓冲当骑曹参军的时候,负责管理马匹。
这货就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桓冲问起你是什么参军?他居然都答不上来,不知道自己负责什么工作。
又问他手下多少马匹,死了多少,活的多少。王徽之直接道:我连活马的数字也不知道,怎么会知道死马数呢?‘
遇到这种属下,可想而知,桓冲该有多么头痛了。只是却也无可奈何,便不再问罢了。
这种粗疏的性子,让其去做一郡太守。刘胜之不去看着一点,莫说是给自己当靠山助力了。恐怕都还要出大乱子。
江问凝抿嘴偷笑,道:“王家肯定是有意招郎君为婿了。对郎君如此看重!”
刘胜之叫道:“怎么可能,王家这种高门,最重家世,哪里可能招我为婿?”
“郎君休要掩饰,不信郎君看不出来。那位玉润女郎,为何不留在会稽。反而跟着来到豫章?”
刘胜之想说会稽危险,所以躲到豫章来云云。只是。这些话自己都不相信的。
“这般世家,虽然自重门第。但是却也会吸收新鲜血液进去。以保持家风不坠。
更何况狡兔三窟的典故,本就出自王家。他们自然深谱此道。所以只有王徽之和郎君一起来了江州,那王凝之留下会稽。恐怕王献之就要动身前往别处了……”
江问凝微笑,却是一点都不客气,深深的把王家的情况,尽数揭露。
刘胜之淡淡一叹:“问凝,你好像吃醋了……”
那江问凝顿时一呆,脸色顿时通红如火。却像是鸵鸟一般,把脑袋躲在刘胜之脖子下面。
从来见江问凝。都是一派大家闺秀,一家主母的气派。第一次见她居然流露出这种小儿女的情态来,不由哈哈大笑。
但是心中,却是知道江问凝刚才所说并不假。
所谓狡兔三窟,虽然最早出自战国策的典故。但是在琅邪王氏之中,同样有着这般一个出名典故,几乎影响到了东晋的出现。
当年西晋末年天下大乱,那位王家的大名士王衍,想办法让弟弟王澄为荆州刺史。族弟王敦为青州刺史。
并对王澄、王敦说:‘荆州有长江、汉水的坚固,青州有背靠大海的险要。你们两个镇守外地,而我留在京师,就可以称得上三窟了。‘
就这么一番布置。导致了王与马并天下的东晋出现。
这般大族,能够传承百年,甚至千年。对于危险。都自然有着一套措施,把危害减小到最小程度。
比如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就好像鼎鼎大名的诸葛氏。在三国时代,子弟各自分别为三国效力。
诸葛谨在吴国担任大将军。诸葛亮在蜀汉担任丞相,诸葛诞在魏国任征东大将军。
又有诸葛三兄弟,为龙虎狗的说法。“蜀得其龙,吴得其虎,魏得其狗”
这也算是狡兔三窟了!
这般大家族的经营,便是再怎么信服刘胜之,也不可能当真举家跟着刘胜之来到豫章。
不过,从种种细节来看。王家倒是真的十分器重刘胜之,有招其为婿的打算。
想到那位玉润女郎,刘胜之心中当真还真有几分火热。
江问凝再好,毕竟是出身神道。怎么也不可能成为正妻的。
第二日,刘胜之大早起身。江问凝就已经消失不见。
刘胜之就有些摇摇头,昨晚原本还打算召见一下手下那些神吏的。却没有想到,居然和江问凝癫狂了一夜。
他也不用人陪,自己一个人赶路。速度极快。还不到中午,就到了云社县。
云社县地理环境其实比江下县更差一些,差不多已经半在山中。
只是刘穆之的能力,比杜仲等人却是更要强的多。
这云社县离着山越更近,受到威胁也就更大。那县城城墙,就修到了五米高。还没有最后完工。
虽然是在南方,但是天气已经渐渐冷了起来。
来到县衙,自然一番扰攘,方才见到刘穆之。
许久不见,看着刘穆之似乎又是黑瘦了许多。不过整个人的精神却是颇好。见了刘胜之顿时哈哈大笑。
“穆兄这般模样,可不是吾貌虽瘦,云社必肥么?”刘胜之开玩笑道。
此话出自唐玄宗李隆基,还算是励精图治的时候。不过,这般时候,自然远没有影子。
据说后来,又有一位宰相也同样喜欢这句话。却就不必多提了。
刘穆之欣然点头:“吾弟实在太过夸赞我了!”
两人寒暄开了几句玩笑,刘胜之就笑吟吟的拿出一份公文来。
“这是什么?”
“这是新任太守发下的命令,却是请穆兄前去豫章,为手下主薄。”
“啊?”刘穆之怎么也想不到,会有这份任命下来,不由都是一呆。
却见刘胜之笑吟吟的模样,就明白过来:“是你把我推荐个王太守的?”
刘胜之道:“兄非百里之才,在此做个小小县长,却是屈才了。”
刘穆之就感叹而笑,原本都还以为自己这一辈子,根本就没有升迁机会。得这县长,已经很了不起了。
因此,干脆想着 ,既然如此,不如造福一方。
这刻,见到这命令,顿时百感交集。
“王太守出身名门,性格大度。不喜俗事,穆兄虽然只是去做主薄。但是却有大展拳脚之地……”刘胜之笑吟吟的道。
就差没有告诉刘穆之,王徽之根本不管事。你这个主薄去了,能当一半的家。
刘穆之就苦笑:“胜之你既然这么说了,我哪里还有什么好说的。来来来,好久不见。今日我等定要共谋一醉!”(未完待续。。)
第九十五章 当时剑歌行岐路,醉也难,意也阑
刘穆之说着,就要扯刘胜之去喝酒。刘胜之自己没喝多少,那刘穆之却就自家一杯杯的灌了下去。
不多时候,就自家喝得大醉,却是又哭又笑!
刘胜之心中感概,暗自道,宝剑蒙尘,英雄无用武之地,丈夫无一盏抱负之时啊!
忽然想起一支曲子来,是当初闲着无事,帮人所填:“剑气重山,看南北归雁!惊弓过后,云淡天也蓝。莫忆去年人,只向前路看。
山隔山处天连天,一朝秋雨洗新寒!当时剑歌行岐路,醉也难,意也阑。笑过生悲岂等闲!”
那刘穆之就听了,虽然觉着这词怪异,不合此时的规制。但是最后两句,却是着实打动胸怀,不由跟着唱道:“当时剑歌行岐路,醉也难,意也阑。笑过生悲岂等闲……笑过生悲岂等闲……笑过生悲岂等……”
唱着唱着涕泪流泗,却就醉倒在地。趴在桌子上,鼾声大动。
刘胜之轻叹一声,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心中暗自道:这般门阀制度,让天下多少有才之人,沉沦下僚,出不得头来。
不过,在原本历史上,还是由刘裕这般的寒门人物,改朝换代,做了皇帝。然而,却也没有能够全面打破门阀制度。
非要等到唐朝之后,科举制度渐渐取代门阀。再加上五代十国的战乱,才最终把门阀完全丧送。
刘胜之自己是局外之人,感触并不太深。唤来两个人,把刘穆之扶进房间休息。
却是随意的在城中各处转了一圈。观察了各处情况,然后就找机会回到现代时空。
有刘穆之在此地为县长。虽然方便。但是毕竟不像是在江下县,完全掌控在刘胜之手中。
这次调走刘穆之也有好处。可以让李炜接任云社县的县长。
李家本就是云社县的大族,想来担任县长,不会有太多阻力。这就把两县之地,彻底掌握在其中了。
原本,这云社县并没有像江下县那般,按照百户为一治头的形式,编制起来。
等到刘穆之一走,就可以施为了。
心中还想着这些事情,却已经走到了这神仙观之中。
这个时候。神仙观的香火就渐渐旺盛。名气渐渐传出,不仅有那些有钱人物听闻名声,前来拜访的。
更是有了许多普通的百姓,也来此处烧香。
刘胜之对于某某寺的那般死要钱手段,自然是嗤之以鼻。
此地也不是什么风景名胜,更没有什么管理局来收钱。
据说当年某某庙之中,方丈和尚不肯收费。那景区管理局,直接就把整座山头划入景区,进山就得给钱……
刘胜之幸好关系硬扎。此地也不是风景区。倒是没有遇到这般破事。
他最为关心的却是香火,对于钱财并不放在心上。
那唐成自然秉承刘胜之之意,里里外外都不收钱。便是香烛,也都免费提供。
一人三支足以。唯在心诚,却不像是某些庙里烧的碗口般粗细的香,烟熏火燎。宛如失火。
唐成老家伙见多识广,主持这神仙观。手到擒来。倒是让此地井井有条,口碑也好。
刘胜之逛了一圈。颇为满意。这神仙观,离着市区稍为有些远。
那唐成甚至还准备了饭菜,免费提供给香客食用。
唯有要求,不过不得浪费。若是中午吃饭,提前通知一声而已。
虽然一顿饭食,值不得多少钱。现在这般年代,更是谁家也不会差一顿饭吃。
但是,这般行为,却和死要钱的所在,就就有天壤之别了。
刘胜之逛了一圈,心中颇为觉着满意。对于这个唐成的能力,以前当真有些小看了。
被刘胜之上次整肃过一次,他的那些弟子们,却要老实多了,经常前来帮忙。再不似以前那般吊儿郎当的模样。
这就让刘胜之满意。
却再这个时候,就微微有了一丝感觉。意识已经彷佛触摸到力量千里之外。
“咦……似乎是那个叫做白居颖的,好像遇到了危险。”
刘胜之行走在一个林荫小道上,刹那之间似乎感应到了什么。眼前一黑。
“吼吼……”无数的男女嬉闹怪叫,舞池的灯光旋转摇曳,一个个留着绿色头发,白色头发,各种朋克造型的男女都在疯狂的摇动身子,彷佛群魔乱舞。
不是在国内,看着周边那些如同着魔一般抽筋跳舞的男女,刘胜之就认了出来。
并不是一个正儿八经的舞会,好像是一个废弃的仓库,石灰斑驳的墙壁,喷着各种涂鸦,怪模怪样。
乍一看似乎和普通的街头涂鸦,没有什么不同。但是仔细一看,却就能够发现,这些涂鸦显得诡异而又阴森。
正有一个穿着皮裤,脸上涂抹着花花绿绿的家伙,正说些什么。下面的人听到了,就跟着疯狂大叫。
这般片段,也就不过转瞬即逝。刘胜之微微皱起眉毛。
“这个白居颖跑到这种场合去做什么?”不由一阵摇头。
心中又有些奇怪,如今的这国外还流行这种地下聚会么?
又有感觉,刚才他能够感到仓库之中,弥漫着一种黑暗冰冷的气息。这不是普通的地下聚会。
看起来,白居颖的处境有些糟糕。
自从以前莫名其妙的就和这个女人,建立了一种颇为神妙的精神联系,刘胜之一直挺感兴趣。
这刻琢磨一下,干脆的入了静室。元神光照,默默感觉。
果然,也不知道是刘胜之如今法力大进,还是白居颖那边出了什么状况。刘胜之很快就再次联系上了她!
这个时候的白居颖刚刚喝下一杯五颜六色的饮料,头脑之中就开始有些发热,兴奋,精神甚至有些恍惚。
“该死,这个什么魔水太厉害了。”白居颖有些后悔,不该好奇来参加这聚会,更不该喝下这杯据说能够和神灵沟通的东西。
看着那些男男女女们,开始胡乱纠缠在一起,胡天胡地。白居颖也越发感觉到懊丧。
但是出奇的,她变得十分兴奋的同时。那心灵深处,却越发的抽离出来,十分冷静。(未完待续。。)
第九十六章 魔水(二百二十张月票加更)
对于自己身边发生的一切,就好像一个冷漠的人,隔着雨水模糊,却又被彩灯照耀变形的玻璃,看着外面的光怪陆离。
果然是能够通灵的药物,这种东西,自古以来,只有巫师才会服用。能够让他们的精神很容易和神灵沟通。
白居颖冷静的想着这些,却有两三个男人围了过来。她的样貌身材气质,明显的而引人注目。
然而,白居颖的精神深处十分平静。但是身体却并不受自己控制,很热情的想要和那些人们纠缠在一起。
却在这个时候,一阵冰冷的力量,从精神深处涌出,如同冰雪一般的浇遍全身。让她周身的火热,如同被泼了冷水一般的熄灭。
一个似笑非笑的影子,出现在她精神深处。
让白居颖一阵清醒,摆脱了那些人的纠缠。脑海之中,那个熟悉的人影,似笑非笑的样子,总觉着带点嘲笑,让她越发感觉狼狈。
不过也让白居颖彻底的清醒过来,四周已经变得彻底的混乱起来,那些人们纠缠在一起,不分男女,胡天胡地。迷乱的气息,弥漫各处。
白居颖仓惶的向着外面走去,却又被几个男女纠缠住了。让她一阵头大。
这一次,这些男女们就带着一些暴力倾向。甚至有着一个红头发的,已经**上身的火爆女郎,正在撕扯白居颖的衣服。
“该死……”白居颖正在狼狈的时候。
脑海之中一涨,一股力量彷佛就涌入了过来。让她身体发胀,她下意识的挥手。把那红发女郎给丢了开来。
然后,白居颖就目瞪口呆。发现自己的力气一下子变得如此巨大。
接着,白居颖就很快反应了过来。三下两下的。就丢开了其他围来的各人,向着外面走去。
但是,通向上面的楼梯上,都有一对男人拥抱在一起。十分忘我。
白居颖认了出来,正是看门的家伙。显然也陷入了迷乱之中。
这让她顺利的逃了出去,打开小门,来到了一片废弃的厂区。
当年,某位总统先生忽然意识到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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