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大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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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大土豪- 第2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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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二回到寻阳的这段时间,自是夜夜在袁皙儿的肚皮上努力,企图完成甘夫人至今未能抱上孙子的怨念,可惜他们的努力并没有得到任何回报。

    范二对血统什么的是不甚在意的,而扶余清慧也已不再是十三岁的少女。

    他们从相识到相知,已整整五年了,范二越来越不敢注视她那充满幽怨的眼神。

    扶余清慧在组织中的作用,已经变得可有可无,即便是她目前掌管的后勤工作,也被袁皙儿插手其中。

    随着冬天的降临,至今尚未有郡守的豫章和建昌两郡,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土地运动。

    在这场土地中,范二依照之前颁布的法令,将数百士族的土地收入了手中,又以每人两亩自留地和二十亩耕地的数量分配了出去。

    除了四十余万亩自留地之外,豫章郡的所有可耕种的土地都落入了范二手中,百姓们得到的土地都只是租赁的,但因为之前已经颁布了“奖励生育”的政策,百姓们对黎民军实行的土地政策还是可以接受的。

    与之相对的是,许多士卒默默地卷着铺盖,带着他们的财富离开了江州,或是前往广州或是进入了京中;而附近郡县的野人和百姓则纷纷进入江州,开始从黎民军手中领取稻种和农具。。。。。。。

    随着豫章和建昌两郡的土地政策的成功实施,白莲乡根据地附近的天门和武陵两郡,也开始实施土地政策。

    天门和武陵之后的,便是南郡、武昌、南阳数郡了。

    有迹可循的是,这几个实施土地政策的郡周围都有黎民军的重兵,而武昌和南阳是因为孟龙符和庾仄的识时务。

    随着第二场雪的到来,范二带着甘夫人、袁皙儿、扶余清慧等人返回了江陵。

    在湖口戍守一年之久的蔡葵,也终于被孟龙符换了下来,他也第一次以自己人的身份进入了江陵城。

    当日在豫章暗自结社的范二、刘穆之、甘纯、甘绦、蔡芝、蔡葵、冉小贱、扶余清慧等人,终于再一次于江陵城聚首。

    其中多了袁皙儿、卢循、傅弘之等人,却少了雷恩加尔和顾恺之。

    范二回到江陵时已是十一月中了,此时离他来到这个时代已是第五个年头,而他也由一个瘦弱的花季少年,成了号令数万之众的枭雄。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剥开许许多多冠冕堂皇的重大决定的神秘面纱,最终发现的便是,最最丑陋的本质——利益。

    由此也可看出,光明正大地追求利益的商人是多么可爱,对应于为了政治利益你来我往的伪君子,则仅是真小人而已。

    不断地奉献自己,在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正是范二希望自己能够做到的。

    要想更多地奉献自己,显然要以占据高位为前提。

    范二有着强大的经济头脑,自是不会将伪儒们口中的道德放于心上,他在五年前便已明确提出了以拯救苍生为己任的决心。

    对于现在的领地,范二有着幸福的烦恼,因为他对领地和百姓都有着独特的理解。

    他并不只是为了解放百姓而来,他更希望自己能够引领他们过上好日子,——不只是日日酒足饭饱,还要活得有尊严。

    这样的生活,是小国寡民不可能享有的。

    统一中原,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是他真正的想法,这就是范二这个普通的重生者,真真切切平平凡凡实实在在的中国梦。

    范二的梦,又何尝不是在座诸位的梦?

    因为看到开创未来的希望,众人的野心也就自然而然地来了。

    就算范二再不提拯救苍生、统一天下,在座的众人又岂能放过能够更进一步的机会?

    理所当然的,他们如今进行的秘密会议的主题,也就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建国大业”。

    为了让将士们有“以战为荣”的思想,范二早就提出过功勋制的概念了,而他们未来的国民也将以此为基础被分为四等。

    四等民为贱民,贱民包括犯罪之人,道德败坏的人。

    三等民为平民,凡在荆州、江州和雍州落户并居住满一年以上者,或连续为这三州纳税满一年以上者,均可申请为平民。

    二等民为公民,军中将士服役期满后自动成为平民,累计战功到一定程度或参加官方举办的文化考试,或做出发明创造等突出贡献者,可获得公民资格。

    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只有公民及以上身份者,才可在官府中就职。

    一等民,则为贵族,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此五等爵位均可世袭,此外还有一个不可世袭的爵位——勋爵。

    勋爵的获得,与之相对应的则是能为三州带来什么样的贡献,比如说有重大发明者,比如一年内的纳税头名,等等。

    要立国,必先立法,这也是刘邦约法三章的根本原因,这更是依法治国的保证。

    两个月前,范二便已在提出了市易法,第一次提出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

    现在,范二等人开始讨论的则是刑法和国民法,刑法自是不用多言,国民法所包含的内容,则是四等民的分法。

    在感情上,范二当然希望人人平等,这也是后世所谓的人权,可在理智上,他却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讳提出这个太过超前的概念。

    “人人平等”的提法,对某些人来说,本身就是不平等的。

    因为每个人的智力和体力等方面在生下来时,就是不一样的,他们得到的社会资源又怎能一样?

    人人平等,永远都不可能实现。

    可以实现的只有公正、公正,还有公正!

    至于政府的管理架构,范二则提出了三权分立的概念,这个概念在后世显然有西学东用的意味。

    追根溯源,这种制度的滥觞大可在秦朝找到。

0362三权分立() 
到了汉高祖时,军权与内政分离,丞相与太尉分治文武,御史大夫则专管监察,这也大可以称之为三权分立了。

    只是到了大将军霍光专权时,三权集中于一人之手,三权分立却又就此统一。

    到了后汉时,曹操的官员陈群原本是想重新恢复秦朝的三公九卿制,搞三权分立的,可惜结果却搞成了九品中正制。

    陈群出身名门,为东汉太丘长陈寔之孙、大鸿胪陈纪之子。

    他早年曾被刘备辟为豫州别驾,后来历仕曹操、曹丕、曹叡三代,以其惊世之才为曹魏政权的礼制及制度的建设做出了卓越贡献。

    当年的颖川陈氏是何等显贵?可他的后辈子孙现在却被排在士族之外。

    这难道是报应不爽吗?

    或许中国人的骨子里,还是希望将权力掌控在手中的,或许三权分立本就不适合中国国情,但范二还是打着复兴汉朝故事的名义,将心中的理想制度提了出来。

    内政官员可连续任三届,每届四年。

    每四年由元老院选举一次,选出首席元老,称“首相”,有权任命六部官员。

    元老院相当于后世的政协,其代表由地方机构选举产生,而地方机构的名称可称为议政院,当选议政院的人员称为议员。

    议员必须有公民以上的身份。

    议员由当地具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产生,每四年换届选举一次,各地主管官员由议员选举产生。法律规定的各级政务行政机关平时可依法而行,但特殊政务必须由地方议政院批准,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方才可实施。

    接下来,就是六部的具体详情了。

    一为户部,该部门管理财政支出、预算、拨款和户籍,钱粮。户部下设粮米司,盐司,铁司,海关司,户籍司,赋司,税务司。

    二为吏部,该部门管理官员任免、选民登记、爵位管理;

    三为工部,该部门管理政府工程,技术研制,水利,建筑,军工技术。工部下设军工司,河道司,建筑司,开发司;

    四为兵部,该部门管理军队后勤工作及军饷发放,退役军人安置;

    五为礼部,该部门管理教育、学生、教师、科举和朝廷礼仪;

    六为商部,该部门管理工匠、矿业、工商和税收,下设百工司,管理工匠,矿业司,商务司,税务司。

    因为三权分立的缘故,范二所提出的六部将历代的三省六部制中的刑部剔了出去,却加上了商部;将商部设为六部之一,或许可以让发展商业的声音更响亮一些。

    另外,在司法上又设立大司刑这一官职,其主要职司是刑事司法,各地治安人员,监狱系统都归大司刑管理,地方官员不再有刑事与民事审判权。

    刑事与民事审判官员,均由大司刑在律法考核合格人员中任命。人口少的地方不设专职法官,由上级部门派出巡回法官,每月定期巡回开庭,在未开庭期间犯人由地方监狱收押。

    建立陪审团制度,所有审判必须有三位以上公民参加裁决,裁决结果由陪审员做出,——所有公民通过律法考核合格都可申请加入陪审团。

    同时,律法必须严格,具备极强的可操作性。比如,偷一元钱,如果罪名成立就判一天监禁,不管他是情节轻微的偷了这一元钱,还是情节恶劣地偷了这一元钱。

    法律应该只惩罚犯罪,而不惩罚犯罪情节。

    这样可以防止法官与陪审员勾结,收了钱后把杀人犯说成是含着微笑、情节轻微的杀了人,然后为了惩罚他轻微的情节,合法的把他轻微的判决。

    对官员的监察工作,也归为大司刑掌管。

    巡回法官四处在民间行走,很容易收集到官员的情报,这些可以直接上报到范二的幕僚机构,由这个机构负责做出处理决定。

    如此,三权分立原则自下而上产生了,一个庞大的王朝框架已缓缓搭建了起来。

    以上当然只是范二与刘穆之等少数元老,规划出来的的建国初步方案,至于具体的法律及建国时机,现在却并不是时候。

    范二提出的建国大业,只是给在座几位最亲密的伙伴们画一个大饼,给他们吞一枚定心丸罢了。

    至于接下来要讨论的,则还是荆州、江州和雍州实施土地改革的具体情况。

    在实施土地改革中,因为无法认同这种制度的缘故,许多世家大族已携带大量财富举家离开了这几个州,范二对此是并不阻拦的。

    也有一些郡县的主官,不愿意做范二手中的牵线木偶得罪大户,也都纷纷递交了辞呈。

    三个州中,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就缺了五六个郡守和几十个县令,要不是因为改革的步骤是以重兵把守之地辐射出去的话,这些处于无政府状态的地界怕是早就乱了。

    范二现在所要面对的问题,当然是任命一些新的官员,这让许多在黎民军中身居要职,或是与之有过一定交集的人都虎视眈眈起来。

    他当然希望这些处于无政府状态的地方早日稳定下来,但有一个前提却是不可忽略的,至少这些新选上来的官员,要在大方向上执行他的政策。如果新上任的还是老官员,就像黎元洪一样窃取中华民国的胜利果实,那自己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吗?

    范二可不希望自己辛勤的付出,最终竟被别人摘桃!

    防止出现这种情况的重要措施,便是江陵军事管理学院以及江陵干部进修学院的建立,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这两座只有一墙之隔的学院已相继落成了。

    江陵军事管理学院中的学生,多半来源于黎民军中的旅长及营长及指战员。

    江陵干部进修学院中的学生,则多半来源于豫章书院,比如祖昌之父祖会、宗悫的叔父宗谷等人,此外还有一些是从各郡县被推举上来的,原本就有识字能力的寒门。

    在两个学院落成的典礼上,范二忽然有种“满堂座下三千客,一剑光寒十四州”的错觉。

    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的成就感,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

    接下来的日子,范二开始在两个书院中来回奔波,用自己超出这个时代的理念,给这些未来的精英们灌输着自己跨时代的思想。

    在这两座书院建成之后,江陵城、寻阳、襄阳、长沙、天门等地相继建起了书院。

    建立这些书院的目的,倒并非是为了培养干部和军官,而是为了普及识字率以及推广各种手工业。

    毕竟国家就这么大,需要的管理人员总还是有限的,若是进入书院读书的这些人的目标都是为了当官,显然会有很多人因此而失望。

    这大概也是古代的读书人,总是一副郁郁不得志的样子的重要原因吧?

    范宁建立的书院,当然也是希望自己不但桃李满天下,同时也希望朝廷中为官的多半是自己的弟子。

    范宁既有如此野心,既得利益们怎能不横加阻挠的?

    将所有读书人都培养成管理者的思路,本身就是错误的!但以普及教育为基础,达到提高国民素质从而提高生产力,却是毋庸置疑的。

    三人行,必有我师。

    让各行各业的精英进入学校中传道授业,当然也不只是一句话的事。

    自古以来,匠师决不把所有的技艺传给徒弟,老师也不把所有的学问交给徒弟,是怕教会了徒弟自己没饭吃,这就导致了先进技艺的失传。

    为此,范二又专门制定了“从师法”,律法中规定,“凡从师于某人,一旦此人出师后,在一定的年限中,必须把自己的薪水付一定比例给老师;如果不付,老师可以诉之法律追讨此款。”

    这样一来,匠师若是竭心尽力教导学生,就可凭借教育工作衣食无忧。

    教授子弟越多,所获收益越多。

    当然,法律条文中设定的是一个较低的比例,这也是为了保证徒弟出师后可以养家糊口。

    而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部门却又成了中介和仲裁,有名望的精英自然不会向徒弟讨要学费,反倒会问责于范二。

    在推广教育的同时,范二也终于将印刷术“发明”了出来。

    在这个时代中,使用活字印刷需要耗费巨大的物力和财力,范二虽能承担得起,却沿袭着循序渐进的节奏先“发明”了雕版印刷。

    早在三年前,当范二在豫章将宣纸做出来之时,便想过将印刷术发明出来。

    可那时候若是将印刷术发明出来的话,势必会有一大批以抄书为业的士子,以及由他亲手设计的以抄书赚学费的穷孩子,因此而失业。

    改进生产力的同时,往往会淘汰掉一些跟不上时代的可怜人。

    这样的悖论,在小范围内体现得尤其明显。

    站在国家的宏观角度来看,改进生产力、大力发展经济都是必须的。

    不壮大国家,又如何抵抗外敌呢?

    某些不愿意追随时代步伐的落后人士,终究是难免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中的。

0363柴壁之战() 
就在范二在荆州、江州和雍州大力推广教育事业时,西蜀王国在益州和梁州实现了统一,由于担心受到荆州方面攻击之故,谯纵彻底倒向了后秦,并向后秦国主姚兴称臣。

    能够多收一个小弟,姚兴自然是喜出望外,可惜洛阳方面传来的战报并不尽如人意。

    在近几个月以来,沈林子和周如海以陌刀队和骑兵队互为配合,连续打出了好几次漂亮的伏击战。

    黎民军的战马越打越多,姚崇和杨佛嵩的军事力量却是越来越薄弱;除了这一个消息之外,后秦和北魏在近半年内还爆发了著名的柴壁之战。

    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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