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琬,对不起,这都是我的错。”李志成把她拥在怀中道。
“真是冤孽”郑丽琬往他怀中靠了靠道,“这是第一次偷人,没什么经验,总是患得患失的,下次就好了。”
“什么下次?你还想和谁?”李志成双目圆睁,恼怒不已,男人都是护食的,既然她已经是自己的女人,怎么能让她再去偷别的男人,这不是给自己戴绿帽子吗。
“哎哟!”郑丽琬直接在他的胸口咬上了,死咬着不松口。
“宝贝,娘子,我错了,你先松口”当她撤开嘴的时候,李志成顺手一摸,流血了,“你还真狠心啊,刚刚还夫君,郎君的叫呢,现在下嘴这么狠。”
“李志成,你这没良心的,把我想成了什么人了,真把我郑丽琬当成人尽可夫了,我怎么看上你这个没良心的,我没名没分的跟了你,你还诬赖我偷别人?”
“娘子,宝贝,丽琬,我错了,都是我不好,我不是在乎你才说错话吗?别生气了”李志成搂抱着她哄道,“不过我说错你不能咬啊,怪疼的。“
“好了,来笑一个,我这不也是第一次,有点神情紧张才容易说出话,咱们多偷几次熟练就好了。”自己暗骂自己没常识了,在保守的封建时代,女人偷汉子已经是惊世骇俗了,怎么还能有偷几个之说,潘金莲那样的也只偷了西门庆一个不是,更别说郑丽琬这样清高的女人了,她意思自然是和自己保持关系的意思,只是不好意思明说,用半调笑的说出来,却让自己误会。
自己还真是个笨蛋,越是才女,爱上一个人就越容易钻牛角尖,她们的爱炙热而执着,而以目前的情况,自己根本无法名正言顺的娶她,她才会做出这种苟且这种事情来。
现在他才意识的到,这个房间的布置很特别,红烛,红帐,她的闺房中红的地方太多了,这不就是新房的意思吗,她内心深处认为她是嫁给了自己。
“娘子,你对我这么好。”她的痴情让李志成莫名的感动,他深情的吻上的红唇,郑丽琬由抗拒转为迎合,闺房中温度瞬间升腾起来,开始新一轮鏖战博弈……
李志成走在回家的路上,腿都有点发软,整个人晕晕乎乎的,心里又有点酸酸的,感觉两头都是不是滋味。
身处异世,能有一个安稳的家,夫妻相亲相爱,妻妾和睦相处,对于他来说是何等幸福的事情啊,可就是自己这个自诩幸福的男人,竟然摸上了人家的寡妇门,败坏了人家的名节,虽然是你情我愿,可这事情总不算是啥光彩的事情。
哎,现在自己身边的女人一下从两个变成三个,这可不是增加一的问题,这是麻烦等级从平方直接上升为立方了。
她虽然说的大气,不需要自己负责啥,只要偶尔陪陪她这个空虚寂寞的寡妇就成,就这话就满满的幽怨酸气扑面而来,自己还真做不到昧着良心不管不顾的程度。
院子内打杂的仆役见了他,上前行个礼,该干啥干啥,这是李志成要求的,规矩不能废,这是社会制度决定的,但是能简化还是简化的好,让人感觉舒服,在家里遇到个下人就让人点头哈腰的,总觉的特不自在。
李志成径直的回了小七的房间,今天晚上就在小七的房间歇着了,谁叫自己的公粮都外借出去了,而且胸口的牙印也说不清楚。
“被郑娘子咬的吧,夫君就会作怪,真不知道在哪里学来的折腾我们女儿家的手段,郑娘子一个久旱的旷妇哪里受的了你的那些手段。”小七白了他一眼道。
“娘子,你怎么就肯定为夫的伤是郑娘子咬的。”这些女人都是妖精变的,自己正思考这件事情该怎么对她说了,她倒好,已经猜测脑补完所有情节呢,猜测的虽有偏差,但好像也挺准确的。
“不是郑娘子难道夫君还有别的女人?”小七拿出丝绢,沾着高度白酒,轻柔的擦拭着李志成的伤口。
“嘶……”酒精沾到伤口,疼的李志成直搓牙花,缓过气来的他接着道,“那就不可能是杜娘子咬的?或者是……”本来李志成想说或者是男人咬的,不过一想到这伤口位置,就连想想都恶寒,所以直接说不下去了。
“要是杜娘子咬的夫君有必要躲妾身这里,再说了,今天夫君可是去郑娘子哪里了,不是她咬的还能有谁?”小七一边说着话,一边帮他处理着伤口,这丫头,还真是心灵手巧,自己只提点一下,她这护理水平立即就赶上了专业培训的小护士了。
“好吧,这的确是郑娘子咬的……”李志成直接全招了,论亲疏,小七才是他青梅竹马,他们之间既是夫妻,又是无法不谈的好友,所以很多事情都愿意跟她说,男人能有这样的一个知心人,是一种何尝的幸福事。
“所以这事你又让我背了。”小七没好气的白了她一样道。
“宝贝儿,谁让我最疼你呢,你也不希望娘子知道这件事情吧。”李志成把她拉坐在自己的腿上,亲昵的在她小脸上亲吻了一下。
“嗯”小丫头被她拥吻着,什么都忘记了,什么都愿意去做……
(本章完)
第61章 军之殇()
封建朝代真是不错,跟自己的女人讲诉自己和另一个女人的偷情之事,她既不跟你闹,还神奇的为你帮忙,这还真是男人的天堂。
李志成觉得自己挺无耻的,和小妾合伙骗妻子去偷人,这让他产生深深的罪孽感啊,不说被骗的如玉,至少她什么都不知道,无知是福,可小七呢,她在知情的情况下,还得为这事隐瞒,这又是什么样的心情?难道就真的没有任何愿意吗?对她就真的公平吗。
和自己的小妾合谋着偷女人的事,这太挑战伦理道德底限了,这事对李志成来说,心里总是有一种怪怪的感觉,让他须臾不已。
不过很快他就没时间感叹了,吐蕃人来了,虽然还没打到大唐,但是这一仗在所难免,作为左武卫的军官,自然在出征之列。
如玉和小七已经帮他收拾好了行囊,眼泪汪汪的送别,这次可不是装装样子,是真实的。
“夫君,在外边办事,可不比在家中,你性子洒脱随性,千万别和人起争执,得饶人处且饶人,我们不图你荣华富贵,只是希望夫君能早日平安归来。“
如玉说的情真意切,跟生离死别似的,连李志成的眼睛都开始红红的,以前很不理解这种感情,现在有点理解了,以前天南海北的跑,地球就是个大点的村子,再远的距离也就几天的事情,可现在不同,去个剑南就算什么都不做,一个来回就得好几个月,被她们这么一搞,自己的心里都酸酸的很不是滋味。
自从来到大唐,自己还是第一次离开这个家,李志成强忍着心中的不舍之情,催马而行,现在李志成把松赞干布和侯君集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他真有点希望他们两能在战场上拼的两败俱伤,都挂了该多好。
可惜这种情况的几率很低,这可不是后世,一颗流弹就能要了主将的命,冷兵器时代主将都被严密的保护起来,能被斩将夺旗的机会还是很少的。主将都能挂了,实际上已经到了决一胜负的时候了。
大唐是一套指挥系统,无数套士兵系统,一旦有战事发生,征召附近府兵作战,其他地方府兵作为预备队,赶去增援。
军官就没这么幸运了,必须要奔行数千里接收自己的部队,人家将军接收部队是建功立业的,自己这些随员跑断腿最终还是打杂的。
“兄弟,这里官职你最高,我们都以你马首是瞻,听从你的命令。”和自己后勤官员汇合后,高熊爽朗的笑着道。
“高兄,这不妥吧,小弟只是一介文人,说动动笔杆子还成,怎么能领导诸位,这个不妥,不妥,还是高兄你来合适。”主要官员一接到军令,已经跟着左武卫将军牛进达一同赴任去了,只留下他们这些小虾米拖在后边,所以李志成这个芝麻官倒成了最大个的了。
不过见他们一脸恭顺迎接上官的模样,李志成就知道这帮坏种没憋什么好,他们啥时候把自己当成了上官了,上青楼挑姑娘的时候就没让自己先挑过,这时候摆出这一出,只要傻子都能看出不对劲。
“诶,李兄此言差矣,军队讲的是秩序,兄弟你职位最高,理应你来领这个头。”高熊连忙谦让道。
“高兄,诸位兄弟,咱们大家谁不了解谁,有些事情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的好,要不兄弟我绝对不领这个头。”李志成铿锵有力的道。
“李兄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那么兄弟也没什么好瞒的,牛将军有令,左武卫军官必须要在九月前到达松州,违者军法处置。”高熊谄媚的道。
“军法从事,怎么个军事从事?”李志成轻哦一声道。
“当然是‘咔’”高熊做了个砍头的手势。
“哦,这么说你们准备把我当替死鬼了?”李志成皱着眉头道,酒肉朋友真是靠不住,关键时刻全他娘显形了,有福可以同享,有难当然你当。
“兄弟,话可不能这么说,兄弟你的能力我们是钦佩的,在你的带领下,我们一定能按期到达的,何来替死鬼一说,兄弟你多虑了”高熊义正言辞的说道,他这睁眼说瞎话的能力还真不是盖的。
高熊只能在心中暗叹,兄弟对不住了,死道友不死贫道,这都是被逼的,这里也就他和李志成的官职最高,李志成是文官,还有理由推辞,所以只要李志成不当这个领头的,那么他就得当定了。
按理论时间是绰绰有余,可是理论这种事情最靠不住了,这么长的行程万一遇到个桥断河阻,阴雨连绵的事情呢,那就真的歇菜了,千万种理由,延误军机,领头的都要枭首示众的,这个头谁愿意带?
“哦,兄弟我能力不足,怕辜负诸的众兄弟的期望。”李志成坚决推辞道。
“我们相信李参军……”
“志成兄你一定行的……”
“……”
妈了个巴子的,声援自己之声响成一片,这让李志成感动不已,他们真是诠释什么叫兄弟之情,就是在你最危险的时候推你一把,送你最后一程。
众意难为啊,群情激愤!李志成有点无奈的道:“兄弟们既然如此抬爱,李某就却之不恭领这个头了,但是我丑话说在前头,谁要是不听在下的命令,阻碍了行程,那么就是兄弟我的仇人,别怪兄弟无情了。”
李志成目光凶狠的扫视众人,众人有点羞愧的不敢和他对视,毕竟大家平时处的还不错,这事做的的确不那么地道,于是纷纷的表示一定服从自己的安排云云。
“那还傻愣在这干嘛,赶紧赶路啊”众人见他催马而行,也立即翻身上马,疾驰而去,道恢复了勇猛的大唐军人形象,好像刚刚怕死推诿的不是他们般,疾驰的众骑,带起滚滚的尘土。
策马狂奔的李志成忽然听到悠扬的琴声传来,一阵悦耳的歌声由远及近的传入而中:“杨柳青青著地垂,杨花漫漫搅天飞。柳条折尽花飞尽,借问行人归不归……”
(本章完)
第62章 一触即发()
这是个女子的声音,李志成驻马远眺,只见远处的长亭上,布幔飘飞,俏立着一位女子的倩影身形。
虽然距离有点远,但是听声音和体型他能知道她是谁,郑丽琬,她还真是有心了,她不能和自己家人一起送行,却等在这里给自己辞别,还真是有心啊,真把自己当成丈夫来看待了,正在送别,却已翘首期盼自己的归来……
两人之间的距离虽远,但是就这一望,都能感受彼此间的情义,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挺奇怪的,他们两人间本不该有交集的两类人,但是最终却心心相映。
“兄弟,那是那家的娘子,没想志成真是有情人,真乃我辈的楷模啊。”高熊骑着马来到他的身边道。
“高兄,你说人这一辈子到底为什么活着。”李志成有点伤感茫然道。
“这我还真说不清楚,吃好穿好,有亲人相陪,让他们幸福。”高熊迟疑一下回答道,然后又变的玩世不恭道,“当然最重要的是睡更多的女人,就见不得你们文人样,喜欢就睡了呗,只有你养的起,有多少女人都没人管你的。”
想从这混蛋口中说出点好话真的不容易,不过他说的也不错,实际上人生在世,本质不就是为了生存权和交配权,所谓荣誉,权力,财富啥的,那都是这两种本质的表现形式,只是附属品而已。
别看高熊整天吊儿郎当的,实际上他有何尝不是为了他和他最在意的亲人活着,高熊同样来头不凡,他可是申公高士廉的孙子。
可惜他不是嫡长子,连嫡子都不是,只是小妾生的儿子,他虽然能一生无忧,但是他的母亲却不一定了,毕竟这个封建时代,没人对小妾像自己这样一视同仁的。
所以为了自己的母亲过的好,他就必需要博一个前程出来,要知道妾生子在家族中的地位很低的,还不如那些被主人倚重的佣人地位高。
母凭子贵,子凭母贵,这都是社会现实,他既然不能子凭母贵,那么一切就得靠自己了,不过很显然,这小子在家族庶子中也属于混的比较差的那种,要不也不会在左武卫杂役营中厮混了。
贵族中出纨绔,不是他们想成为纨绔,而是他们一没地位,二没才能,所以只能用醉生梦死的生活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和自身的命运。
在长安这种帝都,贵族子弟多的跟牛毛似的,贵族是处于人类这个种群的食物链顶端,他们拥有优先的交配权,每个男人都有无数的女人,像李志成这种只有一妻一妾,连情人也只有三人的,那就是属于平均线以下的贫下中农阶层了,要知道他的妻妾标准配置是一妻三妾。所以每一个贵族之家都是高产的,子弟产量越高,出优质品种才能越多,才能保证家族的长盛不衰。
像高熊这种标配外小妾生的庶子,是没任何地位可言的,他自己还能保证一生无忧,至于他母亲,连人生安全都得不到保证。
这个话题有点扯远了,人生在世不如意者十之八九,贵族子弟光鲜背后同样也是血泪般的屈辱史。
“走吧”李志成一抖缰绳,身下马儿健步如飞,他回头凝望那俏丽的身影,把她映入自己的眼帘,刻入自己的心间,别了长安,别了我心中牵挂的人儿,出征的男儿不知何时归,带着你的牵挂,踏上未知的征程……
马不停蹄的奔波是痛苦的,但是为了赶时间都在咬牙坚持,汉民族是农耕民族,但是大唐男儿却是横刀立马的好男儿。
虽然他们把李志成立为替死鬼,那只是以防万一,谁都不愿意真的逾期了,毕竟领头的以律当斩,他们同样得不了好,绝对会送进炮灰部队将功赎罪的,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
大唐男儿虽然纵意征战,横刀立马,但是同样惜命,不愿意自己大好的生命白白的牺牲毫无意思。
这一路的策马狂奔的艰辛不是语言能描述的,特别是李志成这个文弱书生,大腿两侧都磨破了皮,连动一下都疼,不过却得坚持赶路,这简直是酷刑。
为了防止感染溃烂,每天晚上还得用自己带来的白酒擦拭,休息一个晚上,刚好了点,到第一天又磨破了,如此的周而复始。
幸亏路上不像小说那样,来个荡气回肠,一波三折,除了大腿和小弟弟有点受伤外,没出现任何的波折,要不李志成真的要抹脖子算了,这样的酷刑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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