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士人可不是后世的只会读死书的书生,他们是综合性人才,可谓样样精通,专研型人才都有个毛病,对自己不懂的东西总想要弄明白,作为一个才女,在各个领域都是佼佼者,对李家的能生产出别人没有的东西必然好奇,说她窥视自家的油坊和酒坊应该不是小七的诽谤。
作为何庄的邻居,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她要是漠不关心那是不可能的,就算是出于普通女人的好奇心也会促使她想搞明白李家是怎么办到了。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这还是个聪慧绝顶的美女贼,李家的工艺只要被她见到了,不,只要描述一遍,她就能仿造的八九不离十,这一点李志成从来不会怀疑,油坊和酒坊,这只是一种思路问题,连自己这种普通人都能办到的事情,她这个社会的精英分子不可能办不到。
只是这个社会体制把绝大部分精英分子引向创造锦绣文章的不归路,忽略了自然科学的发展而已,实际他们并不比谁笨多少,只是重文轻百家技艺的思想束缚了他们的思想,士族不愿意接触“低贱”的事务而已。
看来自己要找点事情给那位才女做做,被她盯着总不是啥好事,自己的那位小妻子可不是她的对手。
不过才女也有失误的时候,她并不清楚,关键技术并不掌握在如玉的手上,而是在小七这个小妾的手中,被小七这个旁观者瞧了个通透。
不过自己妻妾虽然人数占优,但是在计谋上李志成还是不抱希望,就算小七看透了她的目的也白搭,人家本来就不指望瞒住人,就是冲你家技术来的。
虽然自己对她的印象挺好的,不过一致对外还是要的,李志成正在考虑着找点什么事情吸引郑丽琬的注意力的时候。
程处弼那个家伙又来拜访了,这次他还带了另外两个人来,尉迟宝琪和秦怀道。尉迟宝琪是鄂国公府尉迟恭的次子,秦怀道自然是翼国公秦琼的幼子。
从他们联袂前来可以看出,这三家关系是不错的,程秦两家就不用说了,秦琼就是程咬金忽悠着一起投唐的,这种密谋反叛都能同享信任的人,关系差的了才怪。
不过李志成算是看出来了,封建社会等级制度还真是涉及到社会中的方方面面啊,他们都是家中的幼子,也就说自己的身份地位还不够资格和他们家要继承家业的长子交往。
当然,这也可能是自己过于敏感了,也许是自己在年龄上和他们长子有差距造成的,当然其中也会掺杂他们有点瞧不上自己的意思在里边。
不过李志成还是想见见尉迟宝琳,秦怀玉这些隋唐演义等小说有出场的人物,不过可惜的是,人家看不上自己。
呃,还有秦琼根本没有秦怀玉这个儿子,老秦儿子的排辈是按照道字来的,他的小儿子就叫秦怀道,另一个叫秦玉道,他们的大哥叫秦云道。不过他们大哥在乱世就失散了,一直没跟在秦琼身边,后来才相认,说真话就是个普通人,没有任何突出的能力,连史书上都没有他任何的记录。
秦怀玉应该是小说家以秦怀道和秦玉道为原型创造出的一个人物来,毕竟尉迟恭和程咬金都是父英雄儿好汉,到了秦琼这个堪比关云长一样的人物,来个虎父犬子的,让人有点接受不了。
老秦家后继无人说真心话让人感到惋惜,望着站在程处弼和尉迟宝琳身边像个小跟班似的秦怀道,让人都感觉有点心酸,好吧,这只是李志成心理因素造成,毕竟此时的秦怀道只是十四岁的小正太,站在十六七岁开始疯长个子的家伙面前,不显得寒碜才怪呢。
这三个闲的蛋疼的贵族子弟,是出来狩猎游玩,到了饭点专门路经他家的,虽然他们稍微错过了一点饭点,李志成还是为他们准备了饭食,李家的饭菜绝对不会让他们失望的,酒菜被他们吃的精光,走的时候还不忘打包,娘的,十足把自己这当成了饭庄了。
喝了点烈酒,这三个家伙就有点飘飘然了,开始高谈阔论起来,不论古今中外,男人的话题总是离不开女人,看着十四五六岁的孩子,交流起对女人的经验来,眉飞色舞,全都是肾精百战的老将样儿,李志成就羞愧不已。
前世自己这个年岁,多望女孩几眼就脸红,这一世还是个处男,幸亏有了妻妾这快遮羞布,要不真的没脸活了。
这帮色狼谈着就勾起了兴致来了,立即就想实践比试一番,相邀前去红灯区——平康坊。说真心话,李志成也早就像去见见这个世界的红灯区到底是个什么样儿了。
不过最终还是忍痛拒绝了这三头色狼的邀请,自己那个一年不能近女色的谎言还没过期,万一被自己小妻子知道自己去了青楼,急的来个大闹红灯区,那么自己就真的没脸活了,小不忍乱大谋啊,这种事情只能压后了,来日方长嘛。
送走兴致高昂的哥三,李志成才意识到,自己忘记交代他们帮自己寻找茄子的事情了,不过随即就释然了,这事也不急这么一两天,按这情形这帮家伙最多三五天就会再次上门,再说了,今天他们酒精上头,精虫上脑,说了也等于白说,而且在这种气氛下说茄子,总感觉恶心了点,还是等下次适当的时候再说吧。
(本章完)
第31章 合作()
李志成送走众纨绔,而如玉和郑丽琬两人还没有散场,女人还真是奇怪的生物,明明心里很不爽对方,但是表面却好的跟闺蜜似的,亲热的跟什么似的聊起来没完没了,但散场后,背后直接来一句什么玩意的差评,直接就抛之脑后,真不知道这种既然浪费口水,又浪费时间还容易把自己脸给笑僵硬了,到底有啥意思。
今天陪那三个家伙喝了点酒,当然给他们上的都是那种高度酒,而自己喝的是那种只是十多度的低度酒,要不就自己现在这酒量,真喝不过跟酒桶似的将门子弟。
喝了酒整个人晕乎乎的,但是头脑不知道为何却异乎寻常的清醒,他想起了儿时那砖石到顶的平房,每天放学后要走过一条小河,小河上有一道石板桥,桥下流淌着……污浊的臭水。
这主要是因为河边有一个造纸小作坊,厂长,员工,会计都是那个无良的老板担任,没事的时候他们就去看他造纸,如果节假日帮他搅拌纸浆的话,他会给他们一张洁白光滑的大板纸(刚从晾板上揭下,没经过任何裁剪的成品纸)。
被骗的屁颠屁颠的干活,累的跟猴子似的,然后被奶奶发现情况,大为恼火,直接找上门去,他们家那楼台重重叠叠,庭院深深好像都走不完似的,呃,记忆混乱了,这是小时候祖母带李清去崔家主家的记忆。那个小作坊主自然不可能有那么好的豪宅,他勉强算是个事业主而已,连小康都没达到,那种洁白的大板纸才一毛五分钱一张。他真是生错了年代,要是在唐朝,那样的一张大板纸能卖出高价来,干几个月估计他就成富豪了。
据说那是清朝流传下来的工艺,造纸原料随手可得,工艺流程简单,而且纸张柔韧洁白,表面光洁渗透性好,熟练工一天早上百来张不是个事情。
不过因为污染,后来被政府给关停了,一门非物质文化遗产就那么消失了,自己也算是在他那里“打过工”,干过活,乘着现在记忆清晰,把这个工艺流程记录下来,人的记忆还真是个奇怪,现在自己都换了一个脑子,这些事情竟然还记得,以前以为这些事情早已经忘光了,没想到自己竟然还记得一清二楚的。
李志成乘着酒劲把自己记忆中的造纸工艺工序抄录了一遍,整个感觉神清气爽,他总算找到了一件吸引郑丽琬注意力的事情了,造纸可比酿酒和榨油高雅的多了。
文人士子嘛,谁能离开纸张,豪门大家族都有自己的造纸坊,虽然造不出上好的纸张,但是供应给自己家族子弟启蒙练字之用还是可以的,只有正式的文件公函才会用到上好的纸张,一般性涂鸦,能用普通的竹纸就是高档待遇了,穷人学子用沙板练字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情。
这种纸张要是能造出来的话绝对是一本万利,秒变富豪啊,所以这事一定得拉上郑丽琬来主持。
李志成是个小心谨慎之人,从来不让自己处于麻烦之中是他的做人原则,所谓财帛动人心,自己家搞出豆油和高度酒,没人会太在意,吃喝而已,上不得台面。
但是纸张就不同了,这可关乎士人的大事,千万别高估了那帮家伙的节操,要是自己搞出来这些,他们会直接来抢要技术,他们会说,文人的事,那就不算是抢!
郑丽琬就不同了,她可是差点成了当今圣人的妃子,谁敢明目张胆的来抢?男人对和自己有交集的女人感情是挺复杂的。
就好比对自己的初恋一样,自己虽然没有得到,但是她受到委屈了绝对会帮忙,所以这事让郑丽琬来干最保险,至少这份技术能保存下来,当然了,必要的进贡还是少不了的,这个天下是皇家的,什么东西都要紧着皇家先用,就像宣纸一样,大部分都作为贡品流入了皇城,不过至少这项赚钱技术是保住了,皇帝陛下也不好意思直接进行抢夺不是,那样就真的太没品了。
李志成拿起刚写好的造纸工艺流程,前去找郑丽琬商谈合建作坊的事情,如玉和郑丽琬正在厢房中聊天,两人享受着暖气,吃着点心,亲如姐妹的样儿就让李志成心中一种恶寒,女人还真是天生的演员啊。
李志成也不管自己现在这样硬闯进来是非常失礼的行为,现在他满脑子都是发财的想法,再说了,他和郑丽琬同处一辆马车过,要失礼早失礼过了,还在乎这些。
“郑娘子,你看看这个怎么样?”李志成兴奋的把工艺稿递给她,自己直接就在如玉身边坐下,自然的伸手搂着如玉的肩膀。
如玉不安的扭动着肩膀,想挣脱他的大手,闺房中搂搂抱抱不算什么,但是当着外人在这么干就有点出格了,她的俏脸变的通红一片,如玉是又羞又甜,小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心道,夫君真是的,怎么当着外人的面就这样露骨呢。
郑丽琬脸上也有了几分羞涩和不自然,急忙低下头去,不敢看向他们这边,不过她的表现明显要比如玉来的好多了,她毕竟是过来人。
此时的李志成才意识到自己的做法有多么的不妥,习惯性动作啊,后世男女朋友间在大庭广众之下做亲昵动作很正常,甚至找个稍微背静点地方就直接手脚并用,野战,啥震的都是常态。
这个时代不行,搭肩拥抱一下,就把两个人羞的脸蛋红的都冒出血来似的,李志成有点尴尬的松手,再次把手稿递给郑丽琬道:“郑娘子,你帮我看一下,这个可行不?”
“哦,好的”郑丽琬有点慌乱的接过手稿来,认真的看了起来。
望着她眼睛都不眨的盯着自己的手稿,李志成脸都要黑了,不得不提醒道:“郑娘子,你拿反了”
“啊……”郑丽琬慌乱的掉正过来,此时她的脸色却越来越红,是否真看的进去所写的是啥,李志成是抱怀疑的态度的。
一旁的如玉见郑丽琬的窘态,使劲憋着笑,小手伸到他的腰腹之间,拧起一块软肉,进行三百六十度转体。
这丫头,越来越学坏了,李志成一把抓住她的小手,不让她乱动,并且轻轻的摩索着她的小手,大概是有外人在的原因,这种私底下的调情更让她羞意上涌,脸色潮红,媚眼如丝,煞是可爱。
(本章完)
第32章 字体问题()
在这商品经济荒漠的大唐,什么人的钱最好赚,当然是士族门阀的那些贵族老爷们,普通百姓人家找不到一文钱不是玩笑话,就算是家境殷实的,有牛,有羊,有鸡鸭鹅,粮仓也是满的,就是没有一文钱。
钱并不是普通百姓的必需品,家有余粮,心中不慌,这才是这个时代普通百姓真实的写照。普通百姓之间的交易还处于已物易物的初级阶段,没盐了,拎只鸡去换,给家里娃娃扯几尺布做件新衣裳,好办,牵头样去换就成。
跟普通人做生意,李志成的确敢保证自己能赚大钱,可关键是先要把自己变成家禽牲畜小贩先。
所以要想赚白花花的银子,还是要盯上那些贵族肥猪来宰,而优质纸张绝对能抓住那帮酒肉臭家伙的罩门。
说到钱,就不得不提另外一个职业,那就是小偷,这可是李志成的世仇,自己前世就是被小偷给干掉的,他本来准备找这世界的小偷晦气收点利息,带着家中的奴仆打手在东市蹲点了一整天,愣是一个小偷没见着。
他这才意识到一件,这里竟然没职业小偷这一行,偷东西风险太高了,大多数人身上是不带钱的,丫的怎么偷,往人家偷家畜啥的,那个风险就更高的,现在人口密度有点低,村庄间相距几里十几里见不到人家很正常,一旦被发现可没密集的大街小巷可躲。
偷大户风险就更大了,跑人家院子里容易迷路不说,被抓到了很可能直接打死了,都不用送官了。
在大街上偷钱就更是傻缺的行为了,偷一贯钱你还跑的了吗?要知道一贯钱的重量是六斤四两多,简直跟负重跑似的。
呃,话题有点扯远了,此时李志成盯着郑丽琬,等她看完自己这份造纸工艺,给个可行性意见。同时也欣赏一下此时她娇羞的媚态,随着她轻微的喘气,那饱满的胸脯也一跳一跳的引人入胜,李志成的眼光在她的娇俏的脸庞和胸脯之间来回的扫视着。
呃,当然了,正事要紧,这都是顺便的,男人嘛,总是有这点小爱好,这是不以意志为转移的,下意识就能搜寻到自己的关注点。
李志成不由的感叹,真是挺大啊,这个时代没内衣衬垫,更没有手术填充,这完全是纯天然的,没有任何人工雕饰的痕迹。不过可惜的是,被衣服包裹的严严实实的,自己真是来错了时代啊,现在的唐朝还没进行改革开放,呃,是风气开放,衣领开低的流行风潮时代还未到来,真是可惜了。
女人的直觉是很敏感的,郑丽琬虽然没有抬头,但是都能意识到他的眼光焦距点落在自己那个部位,这使得她感觉异样的敏感燥热,脸色也越来越红,幸亏她不是个未经世事的小娘子,抬头狠狠瞪了他一眼。吓的他连忙转移视线,抬头望天,详装着数房顶到底有多少根衡梁。
看到他的样儿,郑丽琬好笑的开声道:“此文语病过多,句话直白,文章笔法的处理上……嗯,略显粗糙,这还是小的,然错别字满篇,毫无章法可言,一无可取之处,不知这是贵庄那位孩童的启蒙之作?”
李志成脸直接就黑了,这是说明书啊,能不直白嘛,谁家的说明书要是写成文言文,注重用词和押韵,没个十几年古文研究的根本就看不懂其意的,这样的产品谁买。至于错别字就更正常了,繁体字笔画太多,咱学的是简体字,虽然在努力的纠正了,但是二十多年的习惯不是说改就改的,自然里边就夹杂着与这个时代不符的简体字。
“咦,夫君家里是谁在练字,这写的叫什么,能叫文章吗?”如玉也好奇的看了看,她比郑丽琬说的更直白,一点都不委婉,直接来个补刀暴击。
李志成不能坐以待毙了,再让她们评论下去自己就真的再没脸见人了,没好气的道:“什么练字,这是你们夫君我写的,就这么差吗?还有我不是让你们评论文章的,是看内容……咦,你们怎么了?”
李志成发觉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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