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荷看了他一眼,继续道:“把酒坊里的伙计按工序的要紧程度分好组,蒸饭的只管蒸饭,装坛的只管装坛,这样做,一来有条理,不容易出乱子;二来倘若出了事,也很容易追究;三来,还可以让他们互相监督。这次的事,想查出个头绪,那是挺难的,只能慢慢来了,但若把大家分好工,改变一下管理方法,便可杜绝后患。”
“对呀!”简阿贵犹如醍醐灌顶,使劲一拍大腿,登时疼得自己直吸凉气,“我怎么没想到,你这丫头真是个有脑子的,我果真没看错人!”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酒坊井然有序蒸蒸日上的场面,兴奋得直搓手,立刻转过身敞开嗓子喊了起来,“顾老头,把大家伙儿都给我招呼过来,一个也别落下,我有些事情要跟大家说说!”
不多会儿,众人便聚集了过来,顾老头作为伙计当中最资深的那一个,站出来问道:“老板,你有啥想吩咐的?”
简阿贵清了清喉咙,摆出一副严肃的架势:“昨儿个咱们酒坊出了件大事,大家想必也都已经知道了。送去金花饭庄的酒到底是谁动了手脚,这事儿不用你们说,我就算拼了这条老命,也肯定得给查出来,到时候别怪我简阿贵不给你们这些老伙计面子。我也奉劝一句,无论这事儿是谁做的,如果他还想在我酒坊里干活儿,最好就老老实实来找我,将事情的原委说清楚,只要肯认错,我也不难为他!”
他自以为这番话颇有恩威并施的意味,忍不住洋洋自得地捋了捋鼻子下面的两撇小胡子。
林初荷站在旁边冷眼瞧着那些伙计,个个脸上都表情如常,最多三三两两耳语个两句,唯独小六子涨红了脸,手脚都不知该往哪摆,她心中顿时有了数。只不过,已经过去的事,她大可不必枉做小人地当场嚷嚷出来,寻个机会私下里探探小六子的口风再做打算也不迟。
简阿贵待众人交头接耳的够了,便继续道:“大家别怪我不讲情面,我实在是担心,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所以,我简阿贵倒要给这酒坊立立规矩。咱酒坊拢共六七个伙计,打今儿开始,蒸饭淋饭的事情,就交给小六子一个人;浸曲子由老李和老曾共同负责;开耙发酵这种事对技术的要求最高,老顾,你自己选两个得力的助手,把这事儿办了……”
他唠唠叨叨将所有人都安排了一遍,接着道:“现在咱每个人都有了活计,个人就要对自己做的事负责,到时候,哪个环节出了错,责任就由哪个人扛。这样一来,大家不用替人背黑锅,酒坊的运作也更加有条理一些。要是遇上拿不准的事情,向老顾请教或者问问我都使得,大家以为如何?”
那群伙计互相交谈了两句,大多数人都觉得自己是本分干活儿的,这样安排对自己也没什么不利,便都点头连连应承。唯独那老李,因为和简阿贵素来关系不错,说话也没轻没重的,笑着大声嚷道:“老板,您怎么说,我们自然就怎么做,只要不少工钱就行!那啥,我就问一句,往后我们要是遇上麻烦,想问您要个主意,不用去村里百花居找您吧?还有哇,老板娘以后在这酒坊里说话还算不算了?”
人群哄地一声笑了出来。
“我看你就是欠收拾,老子鎚死你!”简阿贵脸上微微有点发红,硬撑着骂了一句道,“那个……那个老婆子要是回来了,她说的话,自然也做得准的!”
伙计们笑得愈加厉害,简阿贵懒怠搭理他们,挥挥手打发他们赶紧干活,回头压低了声音对林初荷道:“丫头,我说的还行吧?”
林初荷就冲他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朝场子中间望去。
人群渐渐散开了,顾老头站在高高的梯子上,手里握着一并木耙,不停搅和着石头缸里的酒液。明明是大冬天,他却打着赤膊,肩头和背上都是汗,在大太阳下烁烁闪着亮光,浑身腾腾冒着热气。
林初荷对于酿酒过程的了解,全都是从书里看来的,那也不过是因为她嗜酒而已,并不曾真正关心过。然而此刻,看着场子里这一片热闹非凡的景象,她心中忽然生出一种奇异的感觉。
她是爱酒之人,重生来到一间酒坊做了童养媳,这仿佛是不可违抗的命运。或许注定了,她就是这酒坊中的一份子,工人们做的每一件事都和她有关,是注定要和她的生命连结在一起的,如果不能推拒,为什么不干脆开开心心的接纳?
她想让酒坊变得更好,不是为了简吉祥,更加不是为了谭氏或者任何人,而只是,为了她自己。
她被这种突如其来的情绪弄得心中一阵汹涌,小脸上竟也泛出了几丝红潮,暗暗攥紧了拳头。
正文 第14章 灵泉
转天早上,韦氏熬了一大锅荠菜粥。大冬天的荠菜是老了些,但用来熬粥倒是不错的选择,林初荷给简老爷子端过去一大碗,心里又惦记着要去酒坊做事,便趿拉着鞋跑进厨房里。舀了两瓢水洗了洗脸,再回过头,却见韦氏手里端着一个碗,里头是两只黄澄澄的渥鸡蛋,直直朝她送了过来。
“嫂子,你这是……”她迷迷瞪瞪地揉了揉眼睛。这不是做梦吧,给她吃鸡蛋,还是两个?韦氏的胆儿真肥!
韦氏朝屋外看了看,笑道:“放心吧,这是爹让俺给你渥的,他说,往后你家里酒坊两头忙,年纪又小,人要熬坏的。这鸡蛋最是补人,快吃,俺昨天才进村儿买回来的,可新鲜呢!”
这算是在奖励她吗?
林初荷忍不住咧了咧嘴,抬头见韦氏一脸敦实的笑,忽然觉得心里暖烘烘的,一面在暗笑自己容易满足,一面拿起勺子,将鸡蛋小心翼翼地送进嘴里咬了一口,一扭头,发现简元宝正眼巴巴地瞅着她,便将另一只鸡蛋分到他碗中。
饭后,林初荷把熬好的药端到院子里给简吉祥喝,韦氏便追了出来,喉咙里吭吭哧哧了老半天也没说出来一句囫囵话,林初荷见她恁样不爽利,就抬起脸来笑着道:“嫂子要是有事吩咐我就只管说,跟我不必客气。”
韦氏就道:“妹子,村里给俺们送柴的那个田大牛病了,好几日没去打柴。俺原先估摸着他应该很快就能好,也就没打算自个儿去拾柴火。哪谁知道他今天还不来,家里不剩下几根柴了,今儿就得省着用,你看,你能不能……”
“嫂子想让我帮你拾柴去?”林初荷干脆替她说了出来。小叶村周边临着一座翠岩山,田大牛也是从那里砍柴回来卖的,要搁在平常,她一定会想都不想就答应下来。但……今天可是她去酒坊的第一天哪!
她想了想,就对韦氏道:“嫂子,我答应了爹今天去酒坊帮忙来着,要是去晚了,我怕爹不高兴呢!”
韦氏一脸为难,好半天才点点头:“……也是,酒坊那头是正事,耽误不得。那俺就去管隔壁老孙家要几根柴,把今天对付过去再说。”
林初荷瞧见她那期期艾艾的模样,心里就有点不落忍,再转念一想,自打她重生来到这鬼地方,还始终没机会出去转转,冬天里虽然山上没什么可玩之物,但也总比成天窝在家里强,去酒坊并不急于一时。她玩心顿起,仰脸对韦氏笑道:“嫂子你也别发愁了,我等二哥哥吃了药就上山,一会子你帮我跟爹说一声就行。”
“不成!”孰料,简吉祥却将她拦下了,“嫂子,翠岩山陡峭得很,况且,还有个作死的黑狼寨!那帮山贼哪有人性?逮着人就要亮刀子。荷妹子这么小一人儿,万一遇上点儿啥危险,那可咋办?”
林初荷明白他是好心,却依旧忍不住在心中问候了一遍他的八辈儿祖宗。敢情儿这简吉祥就觉得,她就该每天在他身边乖乖伺候着哪儿也别去是吧?
她伸手拽了拽简吉祥的袖子,用哀恳的口吻道:“哥,不碍事的,你忘了我打小就是在山上长大的了?我身子灵便,还有膀子力气哩!嫂子要成天在家归置屋子做饭,忙忙碌碌的,大哥和爹又得张罗酒坊的事,我不搭把手咋行?黑狼寨在山里头呢,我也不往深了去,拾了柴马上就回,这总行了?”
“可是……”简吉祥还想说什么,一张嘴,冷不丁被一股子凉气窜进腹中,赶忙背过身去“吭吭吭”大咳起来。林初荷趁着这个功夫连忙把他扶进屋里,绝不给他再开口说话的机会,一溜烟地跑出来,背上篓子拿了把柴刀,接过韦氏递过来的水罐子,直奔翠岩山而去。
出了西边的村口,再朝前走上半里来路,便到了翠岩山脚下。
这时候是冬天,山景比平常差了许多,但一阵风过,满山青黄的落叶像一只只蝶儿似的随风飞旋,看上去,也是颇有意境的。林初荷当然知道拾柴是个力气活,但于漫山美景之中出没,呼吸之间满鼻子里都是清爽微甜的空气,令她心情顿时就好上许多。
山脚下有几株梅树,已到了开花时节,朵朵白梅于虬结傲立的枝桠中绽放,散发出一点子清冷的香气。林初荷凑上去闻了闻,顺手折下一枝来扔进身后背着的篓子里,脚下一拐,顺着一条由人踩出的羊肠小道,慢慢悠悠地上了山。
早晨的翠岩山里十分空寂,四周围除了踏上满地落叶时发出的脆响,再听不到其他任何声音。平时生火用的秸秆去田里抱一摞回来就行,恰逢这两日天气干爽,林初荷便凭着自己前世学得的常识,从地上捡了许多晒得发脆的细柴,又踮高了脚,从自己够得着的地方砍下来一些枯树枝,忙忙叨叨大半天,累得自己也是一身大汗,又舍不得就这样回去,于是便往山里走了走,寻到一处较为平整的地方,在一堆乱石旁坐下来歇息。
谁料,这一堆石头看起来压得很实,实际上却是松垮垮的,她才刚一坐下,身子就顿时一歪,“哗啦啦”一阵响,一个个巴掌大的石头四散开来,她屁股底下霎时间就觉得一阵沁凉。
“真是见鬼了!”林初荷赶忙跳起来,恨恨地大骂了一声。谁能想到这石头底下居然藏着一汪水?裤子后面湿了一大片,回头被人瞧见了,保不齐以为她这么大了还尿床哪!
“坑我是吧,坑我是吧?!”她的牛脾气犯了,呼地蹲下身,顺手捡起来一块石头撒气似的扔向远方,还没来得及反应,“呲——”,从石头缝中冒出来一股凉浸浸的水柱,霎时间便喷了她一脸。
什么情况?
她骂骂咧咧地拿袖子擦干净脸,正准备大发神威将此处掀个天翻地覆,却忽然愣住了。
刚才从石头下冒出来的那一股水,直跃到半空中,有一两滴就溅在了她的嘴唇上。她原本只是无意识地舔了舔,却于刹那间感受到有股甜丝丝的味道,从舌尖一直蔓延到整个口腔里。
莫非,这是一眼活泉?
林初荷顿时也顾不得叫骂了,赶紧趴在地上,将四周散乱的石头拨开,果见一股口红管大小的泉水汩汩而出,看起来,倒像是从地底下凭空冒出来的一般。刚才那股清冽甘甜的味道还在她口中盘旋不去,她没花多少工夫考虑,便用手掬了一把凉浸浸的泉水,送进口中。
那水初入口时凉得令人牙齿都打颤,但不多时,那股回甘的滋味就浮了上来,像一条柔软顺滑的丝带,顺着她的舌头绕了一圈,缓缓顺着喉咙渗进身体里。那种沁脾的感觉登时令得她精神为之一振,四肢百骸无不熨贴。
这不仅是一眼活泉,更是她前世今生从未饮过的绝顶好水啊!
脑袋里,有一个念头倏然飘过。她知道简家酒坊就是用井水来酿酒的,虽然也无甚过错,但终究滋味平平。常言道佳泉出美酒,酿酒对于水的要求是很高的,水质过硬或杂质太多,皆不是酿酒的佳品。眼前的这一眼活泉清澈甘凉口感绵软,虽从地下冒出,却未沾染上一丁点土腥味,反而无比畅美。如今是水竭的季节,等到了春夏,这眼活泉必定更加丰沛,若简家酒坊能用上这样的水,那么酒的质量,一定能大大提高的!
林初荷当然不会傻得立刻去叫简兴旺上山来看,这眼活泉的秘密,她得要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伺机而动。她想了想,便取出随身带着的粗陶水罐,将泉水灌了大半瓶,恋恋不舍地又喝了一口,这才封上盖子,小心翼翼地放进身后的篓子里,用柴火盖住表面。
“发达吧少年,你就是个奇才啊,哈哈哈!”她似乎已经看见白花花的银子堆在自己面前,站起身张开双臂大笑三声,正得意间,只听“噗”地一声,后脑勺一疼,回转过身,就见不远处一棵大树的树杈上坐着一个人。他勾着嘴唇冲林初荷倨傲一笑,道:“那眼活泉是我的,你不准动。”
正文 第15章 血光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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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荷脑袋有点发懵,回身朝树上望过去。
那个人,看起来着实有几分眼熟。靛蓝的半旧短褐,瘦削却挺拔的肩膀,深邃幽暗的眼睛,以及手中卷握着的书——我勒个坑爹的,这不正是那天在王记药材铺遇上的帅山贼吗?
小叶村里的人对于黑狼寨是谈之色变,然而眼前这个人,可能是因为长得太好看的缘故,叫林初荷无论如何也怕不起来。她摸了摸还有点发疼的后脑勺,瞪了树上那家伙一眼,道:“你拿啥打我来着?”
树上的少年手腕一抖,又一颗黄褐色的圆球状物体立刻携风带雨地朝林初荷激射而来。
暗器,是暗器!林初荷吓得一个激灵,抱着脑袋就要躲,然而这一次,那少年显然是控制了出手的力度,小圆球在她面前一尺左右的位置便落下了,正跌在她脚边。她捡起来一瞧,却是一颗晒干了的梧桐果。
“无聊!”林初荷瞪了那少年一眼,转身就要走。
少年忽地从树上跳下来,身段轻巧得有如一片树叶,倚在树干上懒洋洋地道:“站住,把你筐里的水留下。我说了,那眼活泉是我的,你不能动,更不准带走。”
嘿,居然有人脸皮比她还厚?!林初荷转过身,冲那少年翻了个硕大而清晰的白眼,动作标准得堪比教科书:“我知道你是谁?凭啥要听你的?”
“我么……免贵姓沈,沈醉。”少年勾唇一笑。
尼玛,以为自己长得好看点就可以颠倒众生了是吧?
“哦,姓沈啊……”林初荷摸了摸下巴,做恍然大悟状,“你说那眼泉水是你的,你叫它三声它敢答应吗?”
“哈?”沈醉眼里微光掠过,仿佛遇到了十分新奇有趣的事物,将手中的书重新卷了卷,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掏出一个签筒,将六枚铜钱扔进去煞有介事地摇了摇,再倒出来在掌心一字排开,看了看,又点点头,十分严肃地道:“嗯,我给你起了一课,你若再逆我之意行事,必有血光之灾。”
这家伙还是个神棍?
“你……”林初荷当即就觉得有点胸闷,刚想开口说话,忽见距离沈醉不过三尺开外的地方,有一条黑灰色的“长绳”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他脚边游移过去,顿时嘿然一笑,“你还是顾着自己吧,我不用起课就知道,你马上就要有血光之灾了。”
这句话的尾音还在空气里颤动,她便听得沈醉喉咙里发出一声低叫,迅速蹲下身握住了自己的脚腕子,另一只手迅猛地朝前一探一抓,潮鸣电掣般扼住了那“长绳”的七寸。
大冬天的都能把蛇招惹出来咬人,你也算是极品了!林初荷极力掩饰住自己的幸灾乐祸,眼珠子一转,一惊一乍地失声叫道:“糟了,这下惨了!那蛇是‘五步倒’,被咬了一口之后你只要走上五步,一定会死的!”
沈醉蓦然抬起头,眉间紧锁,那双深黯的眼睛忽然一眯,哑声道:“哦,真的吗?那我该怎么办?”一边说,一边站起身,朝着林初荷的方向走了几步。
“哎哎,你快停下啊,我不是告诉你了那是‘五步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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