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混世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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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混世王- 第2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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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赞在无可奈何之下,一声令下,率领他的队伍和无边无际的狼群搏斗开来。(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五章 完胜() 
张赞毕竟还是大意了,在他看来兴王只有八千人,而自己这边有三万人。三万对八千,无论怎么样都不会失败的。况且自己这边在埋伏的时候又是占着地利的优势。站在山顶上,只要是不去招惹那些万恶的野狼,野狼断然不会攻击自己这边的。这是多年来野狼谷的野狼所表现出来的行径。再有,自己这边还占有主动性,而兴王那边却是地道的处在了被动挨打的地位。

    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较量,怎么说张赞也没有失败的道理。就是连鲁王身边智计百出的赵世春也是这样以为。鲁王虽然一直是个胆大细心的人,但也没有去细细想到自己的队伍会受到野狼的攻击。

    张赞挺着砍刀放目四顾,我的天呐!漫山遍野全都是野狼。一条条的恶狼像是发疯一样,见人就咬。狼的凶狠性在这时候表现的淋漓尽致。只要是被狼咬住了,那狼不把人的一块皮肉撕咬下来,是绝对不会松嘴的。

    两侧的大山上埋伏了将近三万人。这三万人几乎是鲁王兵马的全部了。不得不说鲁王的胆子是够大的。他背着朝廷偷偷积攒下三万人马,这在大明各地的王爷中算是首屈一指了。最重要是鲁王竟然瞒过了所有人。若不是秦厉引领兴王的兵马从此路过,说不定鲁王的实力还是要隐藏下去。

    只是用了盏茶功夫,差不多就有两千人被狼咬伤。有的干脆瘫倒在雪地上,被狼撕咬着,全身血淋淋的,没有了呼吸。

    狼这种动物越是见到血腥,那凶狠的本性越是发挥出来。血腥气在空气中弥漫着,群狼更加疯狂了。

    漫山遍野也不知道有多少头野狼。落在后面的野狼好像因为还没有咬到人,竟然跳跃着前进,见到了军兵,两只前足干脆就直接搭在了人的肩膀上,趁着人回头的空当,一下子就紧紧咬住了人的喉咙。

    用力吸允着人的热腾腾的血液,直到人断了气息。

    奶奶滴!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呐。老子的三万人必定会全军覆没,都要被这些残忍的畜生咬死呀。怎么办?怎么办?难道就这样坐以待毙吗?

    张赞一边把看到舞动的风雨不透,阻挡着狼群的进攻,一边焦急的在想办法。

    然而到了这时候,就是神仙也不会有办法了。投降吗?要知道面对的是那么多的野狼,他们是畜生,不会给你讲道理的。硬拼吗?

    好像只有这一条路。

    世间所有的动物好像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欺软怕硬。狼也是一样,只要自己的队伍够强大,够凶狠,震慑住这数不清的野兽,它们就会主动退却。

    可是自己的军兵在平时的训练中虽然都很认真,训练可谓有素。而且军兵们都是挑选出来的,身强力壮而又行动敏捷。但到了这时候却是毫无战斗力可言。

    他们早已被这无边无际的黑压压的,凶狠异常的狼群吓破了胆子。

    看呀,有很多的军兵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已丢了手里的兵器。那可是吃饭的家伙,赖以生存的法宝呐。现在连武器都没有了,那不更等于是温顺的绵羊了吗?

    军兵们退缩着,你推我我推你,恨不得把自己的同伴都推到前面去,让他们去为自己挡住那疯狂扑上来的狼群。

    本来很整齐,很听从指挥的队伍早已乱的不成样子了。平时里大家都是不怕死的,可是真正到了面临死亡的时刻,又看哪一个是怂蛋了?

    狼群的扑咬进攻毫无章法,但每一条狼都是极为迅猛的。三万人眼看着折损了快一半了。剩余的军兵被吓破了胆子,尤其还是看到自己的同伴脑袋被狼叼下来,喉咙的鲜血被狼吮吸,肠子,甚至是五脏六腑被狼撕咬出来,那种凄惨的场面不忍直视。此时的每一个军兵都接近了奔溃的边缘。这样的队伍还能调度吗?还有人会听自己的话吗?

    显然没有了。

    大势不可阻挡,大势已去呀!

    张赞其实是站在队伍前面的,此时他禁不住一声长叹,完了,三万人马毁于一旦。

    狼群在逼近,军兵们身后就是万丈深渊,是野狼谷的深谷。军兵们退无可退了,有的军兵干脆转身,直接跳了下去。山如斧削,深不见底。跳下去万无生理。即使有能活下去的,也是要被秦厉的队伍给收拾了。

    奶奶滴!为什么秦厉的兵士就没有受到狼群的袭扰呢?难道他懂狼语,能调度群狼?

    这也太邪乎了吧?

    老天不助鲁王呐!

    再看一看对面山顶上的军兵,那边的情形和这边的是何其相似。那么多的军兵在这狼群跟前不堪一击。

    跳谷的军兵越来越多,直到山顶上除了军兵四分五裂,残缺的尸体再也见不到一个活着的人。

    张赞虽以勇武著称,但最后也是惨死在群狼的进攻之下。

    狼的嚎叫声,军兵们的哭泣声,发疯声,声声不绝。一直持续到乐天色微明,这场异常惨烈的人狼之战才落下了帷幕。

    远在二十里外的兴王家眷,兴王朱佑杬,世子朱厚熜,黄天、高忠等等众人一夜未眠。他们被野狼谷传过来的那凄惨无比,令人毛骨悚然悚然的声音吓得一夜没睡,尤其是永淳公主,她的那颗心整夜几乎都提到了嗓子眼。

    她不止一次的在祷告,秦厉,你可一定要打败鲁王呀,你答应我的,你一定会好好活着回来,一定会把我娶回家呐!一次次的忍不住流泪。

    天亮了,雪停了,今日是个大晴天。一大早便看到火红的抬眼徐徐从东方升起。天虽然还是很冷,但众人的心情却是舒展轻松了很多。

    高忠派出去的四个锦衣卫在一大早便来禀报了,说秦厉在野狼谷大获全胜。

    此时秦厉的队伍虽还没有回来,但众人得到了这个消息后早已欢呼雀跃。什么叫大获全胜,那就是说秦厉活着回来了,而鲁王在野狼谷的伏兵被击垮了。

    这也同时表明了鲁王也被击垮了呀!

    二十里的路程,秦厉的铁军竟然行走了差不多两个时辰。行军速度太慢了。也难怪了,昨天晚上那可是惊心动魄的一个夜晚呀。一千铁军没有一刻不在提防,不在战斗。他们累了,累的几乎全身都散了架。更有的人在天亮后看到那凄惨的场景,呕吐不止,精神都受到了很大刺激。

    军兵们长这么大了,很少参加战斗,而昨天晚上这样的血肉横飞的场面更是从美经历过。其实不只是秦厉这支铁军,就是整个天下又有多少人经历那样的场景呀?

    那是战斗吗?那根本就是狼吃人。

    人在野兽跟前原来是非常渺小的。

    “秦老大回来,秦老大回来了!”黄天远远看到秦厉的身影,便不住声音的狂呼起来。他几乎忘记了他现在也是四千五百人的统领,是很重要的人物呐!

    他这样的表现显然有些忘形了。

    可是当大家看到世子那欢快的笑脸,就再也不把黄天的表现当回事了。那可是堂堂的兴王世子呀,再过不了多少天便成为这天之主了。可是他竟然是骑着马飞快的跑到了秦厉跟前,和秦厉玩儿了一个热烈的拥抱。有眼尖的人看的清楚,世子朱厚熜的眼里竟然流下了眼泪。

    那是激动的泪,也可能是故意表演出来的泪。

    不管怎么说,这反映出世子对秦厉的重视。高忠羡慕的不得了。小厉,幸亏咱家和你是要好的朋友,不是敌人。咱家以后还要紧紧跟着你。咱家算是看出来了,跟着你小厉混,咱家永远不会倒台呐!

    我的天呐!那可是世子呀,马上要成为大明皇帝了。他这样喜欢秦厉,心里想着秦厉,那秦厉的未来还用想吗?就是傻子也能看的明白。将来的秦厉定然位高权重,成为大明栋梁。

    兴王朱佑杬今天的精神也更加爽朗了,他甚至慢慢做起来,轻轻撩开了车帘,也不怕冷风吹得感染了伤寒。

    世子和秦厉的亲热被兴王朱佑杬看的真真切切。兴王更加高兴了。嘿嘿!这才是我朱佑杬的儿子,好手段呐!

    就刚才这样的表现还不是要叫那秦厉感激涕零吗?像是秦厉这样的人,少年才俊,只有让他彻底忠心了世子,死心塌地的帮助世子,世子这皇帝当起来才能得心应手呐!

    熜儿真的是长大了,长大的几乎连他老爹都不认识了。呵呵!他有这样的手段,难道还愁不能驾驭秦厉,还愁治理不好这大明的万里江山吗?

    兴王很是满意,刚要把车帘放下来的时候,接下来看到的一幕却是让他彻底懵坑了。

    朱厚熜是男子,秦厉也是男子,他们两人之间表示亲近,热情拥抱那是情理之常。可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永淳公主一个女孩子家家的跑去凑什么热闹。

    但见永淳从马车上跳下,几乎连犹豫都没犹豫一下,便伸出双臂紧紧的抱住了秦厉。秦厉开始的时候显然有些不适应,有些犹豫,但在永淳如此热情的感召之下,似乎也忘记了周围的许多人。他竟然也紧紧抱住了永淳。

    我的天呐!男女授受不亲,这永淳可不是这样的姑娘呐!怎么一下子就这样了?

    的确,秦厉这一次做的非常非常出色,是他打败了鲁王的三万人马,甚至让那三万人尸骨无存。你永淳高兴理所应当。可是你再高兴也不能学着你弟弟的样子呀?你弟弟那样做是收买人心,你这样做是为什么?

    岂止是兴王,就是世子朱厚熜也是惊愕不已。

    一向矜持威严的姐姐这是怎么了?难道昨夜野狼谷传来的凄惨声音吓得她精神有问题了吗?

    不会呀,姐姐其实是个胆子很大的女子呐!

    显然此时的永淳公主激动不已,她的一双明眸里也流下了清澈的泪水。

    情之所至!

    只有这一种解释,她和秦厉之间早已私定终身了。

    兴王想到这里,一张脸旋即便阴沉下来。

    哼!这个秦厉,真是不知好歹,你自侍有大功于我们兴王一脉,可也不能忘乎所以呀?竟然勾走了本王的女儿,你的胆子也太大了点儿吧?

    的确,兴王很是欣赏秦厉,但再怎么欣赏,眼看自己的女儿朝秦厉投怀送抱也是难以接受呀。要知道秦厉现在可是三个女人的相公了,况且秦厉虽然本领非凡,可能算是当今天下少有的才俊了。可他的身份毕竟低微。

    王爷家的女儿嫁人自然要门当户对的。当然了,自己的儿子要当皇帝了,自己这一脉的地位提高到了顶点。但也要差不多的世才行呀?秦厉么,显然是差了很多呐。

    兴王越是这样想,越是生气。

    兴王妃蒋氏也是秀眉深锁,不过她显然在这件事情上要冷静的多,也观察的细致的多。毕竟嘛,知女莫若母,对这个女儿蒋氏视若掌上明珠,也是非常了解的。女儿虽然外表有些霸气,但内心却是冰洁如玉,心细如发。

    如果她对秦厉没有意思的话,秦厉就是使出百般手段也是毫无结果的。而现在看到的分明是女儿主动投入了人家秦厉的怀抱。而且看秦厉的样子,开始的时候显然还有些犹豫。这更是说明了,是女儿主动的呐!

    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这才是几天的功夫啊,两人之间就发展到了这个地步。这显然是女儿先看上了人家秦厉呐!

    这样一想,兴王妃蒋氏不禁粉脸通红。唉!这能怪谁呀?可怪不得人家秦厉呐。要怪就怪自己的女儿吧?

    可是女儿有什么过错吗?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说来女儿也十七岁了,早已到婚嫁的年龄。可是无论是兴王还是自己,好像都忽略了这个问题。

    唉!说到底还是要怪自己的。自己这个母亲当的不合格呐。

    况且,秦厉这人还是不错的呐!要模样有模样,要本事有本事。他和熜儿的关系显然是非常好的。熜儿当上了皇帝,秦厉还不是要飞黄腾达吗?

    女儿能寻到这样一个女婿,也算是女儿很有眼光哩!

    兴王妃如是想到。(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六章 私兵() 
知夫莫若妻,蒋氏和兴王相处了这么久,只从兴王那倏忽多变的脸色便看透了兴王的内心。蒋氏微微一笑,那张风韵犹存的脸上掠过一抹红晕,道,“王爷,其实永淳能找到秦厉这样一个郎君,也应该是很不错的。的确,现在的秦厉身份还很低微,但王爷也要知道,这臣子什么样的地位不是皇上给的呀。熜儿马上要做皇帝了,永淳真若是嫁了秦厉,那秦厉就是熜儿的姐夫了。熜儿难道还不要给秦厉一个很高的地位吗?

    至于家世,其实妾想的是任何的家世还不是要有一辈人艰苦奋斗而得到吗?

    秦厉的地位高了,他的家世也便显赫了。所以妾以为,王爷所想的家世问题其实根本就不值得忧虑呐!

    倒是秦厉这个人的确是个少年才俊,永淳能喜欢上他,倒也是永淳很有眼光哩。王爷不必愁眉苦脸,应该高兴才对呐。在当今天下,我们所看到的人里面,像秦厉这样出类拔萃的人可是很少呐!”

    蒋氏这样一说,兴王的脸色果然缓和了很多。兴王想的是既然永淳的母亲都不在乎,那我这个当爹的还有啥可在乎的。反正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怎么也是人家的人了。

    当然了,现在兴王考虑更多的则是秦厉当了永淳的相公,那等于是和自己家的关系再也撇不清了。那今后的秦厉还不是要死心塌地的护卫着熜儿呀。

    嘿嘿!若是这样算起来,其实也是很不错的呐!

    他想开了,也便把车帘慢慢放下,布满沧桑的那张脸上分明带了淡淡的笑意,道,“还是王妃想的对,年轻人的事情就让他们去吧!老了,管不了那么多喽。”

    ……

    秦厉以区区一千人,杀光了鲁王手下的三万人,这怎么听来都是个奇迹,是想都不要想的事情。然而这样的事情它却是实实在在的发生了,而且就是依靠秦厉个人的谋划。

    但凡是在场的每一个人无不对秦厉刮目相看,正式清楚地认识了秦厉。

    秦厉,绝世之才。

    这看似简单的谋划其实花费了秦厉很多心思。去的时候是一千铁军,回来的时候剩下不到八百人了。八百人都好像身体被抽空了一样,没有了半点儿力气。饶是秦厉身体强壮,此时也是累的够呛,无精打采。

    不过,他还是在世子跟前绷着脸说道,“世子,说来还是秦厉计算不周呐!死了两百多个弟兄,秦厉这心里不好受呐!

    大家跟着我秦厉出生入死,现在我还是大将军,那就在世子跟前为这些兄弟们请功。世子可不能亏待了这些弟兄们呐!”

    秦厉这话是当着他身后的八百铁军说的,聪明的朱厚熜稍稍愣怔一下便明白了秦厉的心思。

    秦厉呐,你真是狡猾呐。

    你们立了功,难道本世子不知道吗?难道本世子会不封赏吗?尤其是在本世子当了皇帝后,那是要论功行赏的。可你秦厉现在提出来,那是什么?你这分明是在笼络人心呐。你身后的八百人可是我兴王府的精锐呀,你这一下,他们以后还不是要佩服的你要死呀?还不是要为你秦厉出生入死,彻底成了你秦厉的人呀。

    狡猾,真是太狡猾了。不过呐,本世子就是喜欢你这样的狡猾。你拥有了自己的人,还不是要为我朱厚熜效力呀?再说了,你马上要成为我姐夫了,从这点儿说你秦厉和我也是一家子了。嘿嘿!不管你怎么跳腾,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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